公共安全問題
A. 城市公共安全問題的成因有哪些
提供以下參考:
所謂城市公共安全,是指城市內的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未受到威脅,涉及公共領域的秩序、利益、價值能夠按照公共生活的固有邏輯正常運轉的狀態。維護和保障城市公共安全至關重要,一旦城市公共安全出現危機,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就會遭受損害,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穩定也會受到負面影響。
國際經驗表明,一個國家和地區人均GDP超過3000美元後,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各種問題會凸顯出來,城市公共安全將隨之進入一個高風險階段。2009年,我省人均GDP約為26000元人民幣,約合3800美元,開始進入到這一階段,此後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呈多發態勢,公共衛生事件防控難度加大,社會安全面臨新挑戰。因此,加強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成功防範和控制各類城市公共安全事件,是我省各級地方政府必須著力解決的重要課題。
我國歷來重視城市公共安全問題,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方面取得了許多成果,特別是對城市公共安全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成效顯著。但是,從目前的整體情況來看,我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還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主要反映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部分領導和群眾缺乏安全風險意識。一些領導存在僥幸心理,沒有把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納入到城市發展的重要議事日程中來,得過且過。許多群眾缺乏防範風險的觀念,對於危機的徵兆反映不敏銳,應急避險的常識少,自救互救的能力差;二是城市公共安全基礎設施薄弱。我省多數城市的公共安全基礎設施設防標准偏低,再加上年久失修和人為損壞,安全欠賬較多。特別是對城市公共安全進行監測、預警、調查、評估的信息網路系統建設滯後,嚴重降低了維護和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的能力;三是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體系尚未建成。成熟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是包括預防、准備、應對和恢復在內的復雜系統,應急管理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當前我省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還是以應急處理為核心,忽視了預防、監測與評估,缺少完整的體系和流程設計;四是社會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不足。城市公共安全涉及整個社會,它的實現依賴於政府、社會組織、私人機構以及市民個人的共同努力。但目前我省社會力量參與公共安全管理的規模較小、主動性也不夠,主要是在應急處理階段通過政治動員形成的捐款捐物和現場支援。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要從戰略的高度重視並完善我省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著力抓好以下四項工作:
第一,強化對全民的城市公共安全宣傳和教育。一方面,要藉助專業訓練機構常態化、制度化地對各級黨政領導幹部進行安全風險意識灌輸和相關管理知識及技能的培訓,努力使他們了解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職責所在,並掌握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程序、方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切實提高各級黨政領導幹部防範和處置各類城市公共安全問題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充分發揮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的作用,多樣性、經常性地對公眾進行防災減災知識宣傳和自救互救能力培訓,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的地方還應定期開展火災、地震等危機應急演練,力爭讓廣大群眾在面對城市公共安全危機時不僅能夠沉著冷靜地開展自救,而且能積極主動地協助政府進行互救。
第二,加強城市公共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在城市建設發展規劃中增加防災減災的內容,對公共交通、通信、電力、煤氣、水利、熱力、氣象等重要基礎設施,在規劃設計、建設運營的各個環節,嚴格落實抗災設防標准,積極開展災害風險評估,增強抗災基礎能力。提高企業、醫院、學校、大型商場、文化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抗災設防標准,統籌兼顧安全性和經濟性,定期深入開展地毯式、全方位的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合理規劃和建設應急避難場所,加強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建設,科學確定儲備物資的品種和規模。建立吉林省城市公共安全基礎信息資料庫,將獨立分散的數據資源進行整合,努力構築互聯互通、資源共享的信息管理平台。
第三,盡快實現從城市公共安全「應急管理」到「全面管理」的轉變。對於城市公共安全來說,應急管理固然重要,但僅有應急管理是遠遠不夠的。目前,我省城市公共安全應急管理體系已基本形成,應急管理能力不斷增強,在此基礎上,需要進一步加強預防、准備與恢復工作,努力實現全面管理。堅持防處並重、以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定期排查、實時監測的動態防範機制,對城市公共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根據城市公共安全事件的發生原理、機制和過程,及時制定公共安全管理指南、各種應急預案,建立信息聯動系統,培訓專業救援隊伍,做好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的准備工作。改變過去即時性、被動性地對災難後果進行恢復的做法,以防災、減災思想為指導,力求在恢復和重建工作中,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下一次城市公共安全危機的發生。
第四,構建以政府為核心、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合作治理模式。在此模式下,政府要承擔更多的責任,發揮核心作用。加大對公共安全基礎設施建設、人員培育等方面的投入,提供良好的硬體設施和軟環境;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保證各方在應對危機時有章可循且各負其責;建立高效的管理決策機構,進行統一領導和綜合協調,以此來充當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先行者和領導者。社會力量要以更積極的姿態參與管理,與政府密切配合。一些重要的社會組織(如紅十字會、中華慈善總會等)可以正式承擔一部分公共安全管理責任,社區群眾自治組織可以充分發揮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功能,私人機構還可以利用自身優勢與政府開展專項合作,以此來減輕政府負擔並提高城市公共安全的管理水平。
B. 如何看待公共安全問題
我提供幾個思路:
1、說明中國當前社會管理工作中還有明顯的缺陷,從政府的角度而言,還專需屬要加強監管,防患於未然。
2、這說明參與經濟活動的主體缺乏必要的規范,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需要進一步加強立法和執法力度。
3、社會公共安全事情的發生都是因為監管不足或者人民群眾缺乏必要的自我保護意識,作為大學生,在反思的同時應加強自我安全意識教育,避免受到傷害。
C. 如果不注意公共安全問題,會導致什麼結果
如果信用卡取現,只是臨時預借現金,在非緊急情況下請不要使用預回借現金的功能。答
因為使用信用卡預借現金功能的代價是很高的。首先使用信用卡預借現金沒有免息還款期,從你提取現金的當天就開始計算利息;二是預借現金利息很高,日息萬分之五而且是計算復利!三是手續費很高,手續費一般是1%以上,一次性收取。另外預借現金一般情況下沒有積分贈送。
除了這些,預借現金還有額度的限制,對於大多數銀行來說預借現金的額度為信用額度的50%左右。
請慎重使用信用卡預借現金功能,一旦使用請務必盡快還款,避免支付高額利息。
如果惡意套現屬於信用卡詐騙。
情節嚴重的話會被銀行起訴,建議不要進行此類操作。
D. 深圳公共安全面臨哪些問題
根據深圳市政府組織開展的2012-2013年城市公共安全風險評估結果,深圳的公共安全總體風險處於中等偏高水平。全市共識別公共安全風險源138項。其中,中低等級風險87項,高等級風險46項,極高等級風險5項。
識別出138項風險源,卻沒有想到渣土場會出問題
光明新區「12·20」特大滑坡事故再次警醒我們:快速發展已經給城市埋下了各類公共安全隱患,暴露了這座城市的脆弱。此次事故也引發市民對城市「公共安全」極大關注。
日前,深圳市應急辦主任楊峰接受媒體記者采訪,為公眾梳理深圳應急管理工作。
公共安全最大的風險是不知道風險在哪
楊峰的無奈,來自於他曾經以為,深圳的公共安全風險至少已經被認識得比較清楚了。2012年8月至2013年12月,深圳市曾花費不菲成本,組織全國頂尖的專業機構和權威專家,對全市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故災難、社會安全等公共安全領域進行了長達16個月的專題評估,共識別出公共安全風險源138項,並在此基礎上形成了專題評估報告,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後,向全社會公開發布了《深圳市公共安全白皮書》。
根據這份《深圳市公共安全白皮書》,識別出的138項風險源中,排在前5位的極高等級風險分別是:台風致災、高層建築火災、「三小場所」火災、城中村火災和建築工程坍塌事故。
在此次公共安全風險評估中,余泥渣土受納場只是列入「斜坡類」的地質災害,在文字上有籠統體現,並沒有真正將余泥渣土受納場納入風險評估。當然,組織評估工作時,發生事故的受納場還沒有開始使用,國內也未曾發生過類似的事故。
光明新區特大滑坡事故發生後,他們也在不斷反思,除了反思對渣土場風險預估不足、風險評估需要動態更新等技術問題之外,更在反思對現代城市公共安全的認知水平。越是現代化的城市,越是「精密」,越需要非常非常高質量的安全保障措施和手段,實際上也就越是脆弱。像停水、停電、停氣、停運、停通信這樣的大事,不要說發生,想一想都非常可怕。而能造成這類可怕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何止成千上萬?從這個意義上說,公共安全最大的風險,正是不知道風險在哪裡。
城市快速發展,各種公共安全風險也在快速積累
30多年的高水平快速發展,讓深圳理所當然地一直處於光環和榮譽之中。但從公共安全的角度來看,或許正是這種快速發展,使得各種公共安全風險也在快速積累,從某種程度上造成了這座城市的脆弱。
深圳作為濱海城市,在享受美麗風光的同時,不得不接受台風暴雨的頻繁影響。僅2000年~2015年16年間,就有多達56個台風影響深圳,其中有13個嚴重影響。每逢暴雨,「請到深圳來看海」已不是新聞。
深圳「逢雨必澇」,與快速發展分不開。楊峰介紹,防洪排澇設施建設趕不上城市開發建設速度,加之深圳人口眾多、建築高度密集,地面硬化改變了地表滲透條件。分散排水變成集中排水,給排澇系統帶來沉重壓力。具有天然排澇蓄水功能的河流、池塘、農田變成現在的工廠、社區,部分灘塗、濕地、水庫、河涌被覆蓋填埋,人水爭地現象嚴重。
E. 公共安全問題
社會安全事件和城市公共安全之間是一個包容關系。社會安全事件:是一個全面的安全事件。城市公共安全只是社會安全的一個面。兩者應該是影響關系吧。個人見解
F. 對我國公共安全的認識有哪些
所謂公共安全,不僅僅是指共同體安全,更是指將維護個體利益和權益作為根本出發點,進而實現社會安全的整體安全。解決公共安全問題的目的就是確保人民群眾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滿足人民群眾公共安全需求,進而實現公民個體的全面發展和對社會的最大貢獻。只有將個體利益統籌考慮在公共安全之內才能更好地預防惡化的環境對個體利益的侵害,也就是說在維護維護好公共安全環境時只有將保證個體利益作為根本出發點和立足點才能更好地維護個體安全,個人安全才能夠更好地實現公共安全,而在這兩者關系之中確保公民的個體安全已成為公共安全問題的首要原則。
近年來,隨著社會公共安全環境的日益嚴峻,公共安全問題對我國的政治、經濟、社會及人民的身心健康造成許多負面影響,並且在可以預見的未來,公共安全環境仍將面臨嚴峻態勢,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非傳統安全因素導致的公共安全問題將長期存在並有增多趨勢。
影響公非傳統安全因素相比於傳統安全因素要廣泛和復雜得多。隨著社會的日益深化發展,共安全問題的非傳統安全因素日趨復雜多變,並將伴隨社會發展長期存在下去。非傳統安全因素包括多方面的內容,由此引發的問題若不能得到有效解決,將呈現不斷積累且日益增多的趨勢,這將嚴重危及國家安全,並對社會秩序造成嚴重沖擊。非傳統安全因素有突發性、復雜性和長期性的特點,隨著國內社會環境的不斷變化,非傳統安全因素導致的公共安全問題可能會逐漸增多。
2、國內群體性事件呈現上升趨勢。
群體性事件分為基於利益訴求、理念聲張、權力指向而發生情緒宣洩的群體性事從類型上看,件。從主要領域來看,主要分布在拆遷補償、土地徵用、干群矛盾、醫患矛盾、環境污染、勞資糾紛、交通肇事、房產糾紛等方面。從參與主體來看,主要是集中於青年群體和社會弱勢群體。群體性事件的特徵主要表現在:(1)網路群體性事件已成為虛擬空間的一支重要力量,其規模和影響力在不斷擴大。一方面網民數量的不斷增多充實了網路力量;另一方面政府對頻發的網路群體性事件調控能力有限,這也成為網路群體性事件頻發的重要原因。(2)農村群體性事件數量日益增多。首先,農村當前主要是條塊既相結合又相分割的治理結構,並未實現鄉村治理結構的有效提升和拓展,鄉村運作方式是重靜態管理,輕動態管理,這並不能很好地服務於鄉村治理。其次,城鎮化建設客觀上導致了鄉村的衰落,億萬農民進城卻無法找到合適的工作崗位,失去土地又無養老保這些都是引發農村群體性事件的重要緣由。最後,農民通過險的農民終日憂愁老年保障等問題,「信訪不信法」正常渠道表達個人利益訴求受阻,由此導致了農村的觀念盛行,當農民遭遇問題時,想到的不是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而是願意將事件弄大,試圖製造轟動效應以達到信訪目的。(3)城市社區業主維權群體成為新社會群體的重要組成部分並不斷發展壯大。定居在城市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在享受城市提供的便利的同時,由於現行戶籍制度的不配套,在教育、醫療和就業等方面還沒有實現與本市戶籍居民同等的待遇,因應有權利配套制度的缺失使非本市戶籍居民喪失了很多機會,加之社會組織與業主群體沒有相應的權利和機制去應對出現的矛盾與沖突,使業主通過聚集聯合製造事件進行維權成為他們的選擇。
3、社會公共安全問題成為國家亟待面對的迫切性問題。
社會公共安全關繫到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和切身利益,並與人民群眾生活的幸福感和滿意度密切相關,因此,社會公共安全問題已上升為國家層面並引起了廣泛關注。雖然一直以來各級政府都高度重視此問題,但是在應對與處理上並沒有形成系統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這成為制約解決公共安全問題的瓶頸。國家治理若只是停留在紙面上,公共安全問題必將呈現進一步惡化的趨勢。雖然我國已有的對政府應對突發事件的預警權、處置權、公開權等都有詳細規定,但是可操作性不強,並且沒有完備的監督機制與責任追究機制。所以在對突發性問題處理時往往是採取了措施但卻得不到滿意的結果,這樣就進一步將社會公共安全問題提升到更為緊迫的層面。因此對社會公共安全問題僅有認識是不夠的,還要保證在實踐中有嚴格的執行力度,並將監督與責任追究貫徹於執行推進的始終,同時將政府行政機構的執行力與營造和諧的無害化宣洩渠道相結合,進而達到維護公共安全的最終目的。
G. 威脅公共安全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威脅公共安全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
影響公共安全的因素很多,按照內容可以分為幾大類:
1、經濟安全。保障經濟安全就要關注重大經濟結構優化和重大經濟比例和諧,宏觀經濟總供給和總需求基本平衡,債務總量及債務結構和債務比例合理,並具有相應的財政支付能力,金融監管靈活有力。
2、學習、生產和工作場所安全。主要影響因素是指學習、工作場所建築物是否穩固,生產機械、壓力容器、交通運輸工具、礦山、煤井、油井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生產、運輸和使用對人們可能產生的明顯或潛在的危險。近年來,礦難、火災現象呈現出復雜和多樣化的趨勢,值得關注。 3、環境安全。影響環境安全的因素有:農業、工業、第三產業所使用的原材料,生產的產品以及生產過程是否對生態環境造成直接或間接、長期或短期的污染和損害;重大生態和地質變化造成的威脅人類生存的緊急狀態,如強烈地震、大火山、大洪水造成的區域性、流域性的災難;劇毒化學物品和核輻射造成的大面積的污染。
4、公共衛生安全。公共環境衛生、公共健康(食品、葯品和用品益於人體健康)、疾病預防和醫療衛生的保障,以及應對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對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事件和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比重較高的情況仍可能繼續,廣大農村地區疾病預防控制壓力較大。
5、重大突發性災害頻發,常常使人們的生命面臨猝不及防的威脅。突出表現為洪澇災害、生物災害和地震災害。近10年來,在台風、暴雨和洪水、滑坡、泥石流等災害中喪生的人數每年都有數萬人。一些地區盲目追求經濟發展,對資源和環境「掠奪式開發」,嚴重忽視了防災減災的戰略任務,人為地加重了自然災害,使社會承受災害的能力愈加脆弱。
6、食品安全問題。據了解,污染與中毒是我國目前最主要的食品安全隱患,人們的生命和健康因此受到嚴重威脅。除有害微生物外,農葯、獸葯、生物毒素、亞硝酸鹽等15類物質成為食品安全隱患;看不見的慢性污染更是防不勝防。動物產品中所含的生長激素引發的健康問題和獸葯殘留引起的抗葯性,困擾著全球科學家。
7、社會治安形勢嚴峻。我國正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經濟轉軌、社會轉型的特殊歷史時期。在這期間利益重新分配,新舊觀念相互碰撞,社會結構將發生劇烈變動,社會不穩定因素增加,對人民生命安全構成了極大的隱患。近年來,我國犯罪形勢向動態化、組織化、職業化和智能化的趨勢發展,形式趨向多樣化、復雜化,而且走向國際化。
8、恐怖主義威脅。高新技術的發展,生物技術特別是基因技術的廣泛使用,核工業的發展,往往給犯罪分子和跨國犯罪、恐怖分子提供了最現代的作案手段,公共安全的威脅不再局限於任何一個國家的國境內,防範外來有毒、有害物質和生物入侵、恐怖事件的發生,應成為我國公共安全的一個戰略組成部分。
H. 我國公共安全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完善措施
一、中國公共安全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
雖然中國在公共安全管理領域已經建立了一套比較有特色的管理體制,但這種體制是以分領域、分部門的分散管理為特點的,政府尚未建立統一的專業職能部門對突發公共事件實行專業化管理,而是沿用 「條塊」方式將突發公共事件管理交由相應的職能部門承擔。
1.公共安全管理主體缺失。目前,中國還沒有建立「權威、統一」的應急中心,不同部門管理不同的災害,涉及災害管理的部門多達十幾個,這些「應急中心」無論在管理主體上、執行主體上還是服務內容上,彼此獨立,互不隸屬,自成一體。部分職能部門之間於是相互推脫、互不配合,在需多個職能部門協作的突發公共事件管理中,往往因為配合不默契或相互推脫而失效。
2.管理體系不夠健全。由於中國政府綜合風險管理工作起步較晚,還沒有形成一套成熟的公共安全管理體系,條塊分割嚴重,管理技術也相對落後。在危機應對方面,橫向上是分散管理,按照突發事件的類型由相關部門進行專門管理;縱向上是集中管理,由中央集中統一指揮應急工作,地方予以配合。遇重大危機事件,一般是由中央政府或部門行政領導做決策,組成臨時機構(即災害應對工作組),缺乏專門機構和完善的應對體系。
3.法律體系不完善而且進程緩慢。近些年來,雖然中國相繼頒布了多個與減災相關的單項法規,但面對緊急狀態,中國仍沒有建立一整套減災法規體系,防災救災相關法律體系的不完善,造成中國公共安全管理中責任不明確,特別是涉及到災害救助、災後重建財政補助、災害保險、災民減免稅等方面還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 ;而且已有的法律法規基本上是單一災種法規,無法實現綜合的防災減災,綜合協調部門沒有明確的法律地位。
4.職能部門和監管之間缺乏良好的協調機制。政府信息系統缺乏,信息收集渠道過窄,信息發布不力,雖然各部門都建立了獨立的災害信息管理系統,但這些系統往往自成體系,難以實現災害信息和減災資源的充分共享和優化配置。媒體部門作用弱化,政府部門間信息溝通嚴重不足的缺陷在公共危機時期暴露不已。
5.綜合危機防範技術薄弱,應急救援能力有限。目前中國對生產安全事故和災害發生機理、識別理論和技術、評價指標體系、危險源的監測監控理論及技術等公共安全技術缺乏系統研究和開發,公共安全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仍未完善,資料庫建設較為落後,未能形成全面覆蓋的信息管理技術平台和緊急救護網,缺乏系統和長期規劃,缺乏物資儲備和資金保障機制。專業技能培訓不夠、應急救援人力少、力量分散造成搶險救災專業隊伍實力不強,防災技術、設備、物資和力量處於相互分隔的狀態,救援能力嚴重不足。
6.宣傳教育不夠,公眾危機意識不強,缺乏自救能力。要減少公共安全問題,除了政府與社會的重視,公眾危機意識也急需提高。目前宣傳教育工作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對廣大群眾的宣傳教育;另一方面是對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應急管理工作與其它工作不同,直接關繫到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各級應急管理人員的能力、水平對加強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有著重要的意義,但現在這方面的教育基本處於空白狀態。
二、 中國區域綜合公共安全管理體制模式改進對策
在公共安全管理方面,西方發達國家己經摸索出一系列有效的應對模式,比如「強總統、大協調」的美國模式,「大總統、大安全」的俄羅斯模式,「強內閣、大安全」的日本模式等。這些國家在應對公共安全時做法雖然不盡相同,但總的看來都有一些共同的成功經驗,借鑒國外經驗,同時針對中國公共安全管理體制中存在的問題,本文提出新的區域綜合公共安全管理模式,以及改進中國公共安全管理體制的對策。
1.借鑒國外經驗,健全政府公共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完備的組織機構是政府對公共安全突發事件進行管理的依託和組織保證,同時也是政府對公共安全突發事件進行預警、決策和溝通的前提。不少發達國家紛紛設置了專門領導、協調公共危機管理的機構,對危機處置的各項事情進行統一安排。本文提出政府公共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首先,在中央政府一級建立突發公共事件綜合性常設機構。其次,在地方設立「人員代替部門」的組織模式,即指在不擴大政府現有編制的前提下,在政府綜合性部門中指定專門人員行使突發公共事件管理部門的職能,可以解決因專門機構設置而帶來的機構膨脹和費用增加等問題,同時也解決了地方政府缺少對突發公共事件進行專門管理的職能部門的現實。
2.建立中國區域綜合公共安全管理新模式。在構建政府公共危機管理機制中,必須定位政府職能的界限,劃清政府、社會和公眾個人所承擔的危機風險邊界,建立政府與社會合作互助,共擔風險,共度難關的新機制。這里的社會主要是指國家或政府之外的所有民間組織。本文根據國內外專家在公共安全管理方面經過不斷的理論創新和幾十年經驗積累,以及中國公共安全管理的復雜性,提出中國區域綜合公共安全管理模式(見圖1),這一模式以「預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為方針,在科學減災的指導下,使災區政府、社會和公眾在災前備災、災中應急、災後恢復與重建的減災全過程中,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
3.明確公共安全緊急事務管理流程。正如美國管理學家戴維·奧斯本和特德·蓋布勒所言:政府管理的目的是「使用少量錢預防,而不是花大量錢治療,最有效的危機管理是避免危機與災害的發生。因此,現代政府危機管理的工作重心更傾向於災前防範。本文提出公共安全緊急事務管理流程(見圖2):注重事前的預防;事後的處理和總結;構建發達的信息管理系統。
4.建立公共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法制評價制度。在中國現有突發公共事件管理措施中,對於工作人員的職能履行效果評價往往是以突發公共事件責任追究辦法為載體來進行。因此,建立科學合理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法制評價制度,從以救助為主的管理方式逐漸轉化到以預防為主的公共安全管理模式,與此同時,對現有應急法律規范進行系統的清理。包括修改法律、進行法律解釋、廢止法律或某些條文等。建立健全公共危機管理信息公開制度、行政徵用制度、行政隔離制度、行政指導制度,以及將「公平補償」作為目標的行政補償制度,包括行政主導型的或積極採用市場機制(例如保險方式)的各種救濟制度等。
5.建設綜合危機防範關鍵技術示範基地,提供人才保障。應針對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現狀、城鄉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區域差異,配合行業生產與運行安全建設,開發滿足主要行業的綜合災害危機防範所需關鍵技術,建成若干綜合災害危機防範關鍵技術示範基地,並形成促進這些典型關鍵技術推廣應用的配套政策體系。為此應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應從總體上注重突發公共事件管理人員素質的全面提升;應出版一些相關的培訓教材,建立各種分類的培訓機構,對政府的應急部門和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加強「專家庫」和「資源庫」的建設。
6.提高學習能力,增強公眾公共危機意識。首先要建立危機管理教育機制,要樹立公眾的公共危機意識、提高公共危機的處理能力,就必須進行教育機制的改善,對公眾進行專門的危機管理教育。因此,有必要將危機管理教育納入先進的教育體制之內,通過危機意識教育和案例教學,掌握一定自我保護的方法,通過學習,增強危機意識和危機應對的能力。其次是加強公眾的危機意識學習。通過積極開展公共危機管理的科學研究和培訓工作,建立高素質的公共危機管理人員隊伍,為公眾樹立學習榜樣。
參考:中國公共安全問題的現狀、管理、預警和對策
http://www.cfen.com.cn/web/meyw/2010-09/09/content_7730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