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事例
在我國 ,依法行政原則主要包括下述要求: 首先 ,依法行政的「法」,包括憲法、法律、法規、規章。但在所有這些法的形式中 ,憲法的效力最高 ,法律的效力高於法規 ,法規的效力高於規章。其次 ,依法行政要求政府依法的明文規定行政.第三 ,依法行政要求政府依法律規定行政,而依法律規定行政又首先要求依行政管理法的規定行政。依法行政對於維護國家法制的統一和尊嚴,維護憲法的權威具有重要意義1、維護法制的統一。法制,是一國法律制度的總和,包括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法律監督的合法性原則、制度、程序和過程。法制的統一是國家統一的基本條件。依法行政原則契合了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要求。2、維護法律的尊嚴。要保障法律的尊嚴,就必須要求行政機關特別是行政機關領導遵守法律,行政機關的一切行為都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依法行政的含義即指國家的公共管理活動必須依法進行,符合法律的規定,而不是用法去管行政相對人,是用法去管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是依法治國方略在行政領域中的具體體現。可見,依法行政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提出了遵守法律的要求,並根據「權責統一」要求,行政機關對其違法的行政行為承擔法律責任—行政賠償責任,因此,依法行政起到了維護法律尊嚴的重要作用。3、維護憲法的權威。憲法是集中反映統治階級的意志和利益,規定國家制度、社會制度的基本原則,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其主要功能是制約和平衡國家權力,保障公民權利。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機關在法治進程中必須守法,當然必須遵守憲法的規定,在憲法規定的范圍內進行活動,從而保障、維護了憲法的權威。如果行政機關的一切活動不是以維護、保障憲法的權威為出發點,則依法行政將失去其自身的意義。因此,依法行政必須圍繞憲法、圍繞依法治國這一核心,保證一切活動遵守憲法的規定,從而維護憲法的權威,憲法的最高性。(二)依法行政對於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具有重要的意義我國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的監督途徑是多樣的,但最根本的途徑是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提出一個原則性的要求,因為一般的、普遍適用的法律原則往往可以彌補具體法律的漏洞,真正實現「有法可依」,可以更好地保證行政機關行使職權符合法律的規定,因此我們提出了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既對行政機關的抽象立法活動提出了要求,也對行政機關的具體執法活動提出了要求,同時也對違法的行政行為提出了承擔法律責任的要求,這些要求都是為了保證行政機關的一切活動都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不得逾越法律規定的范圍,不得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不得非法侵害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因此,依法行政對於監督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具有重要意義。(三)依法行政對於維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機關的職權之存在與行使合法、要求防止行政無效、違法地運用,從表面上看是對行政機關提出的要求,但這種要求的根本在於維護行政相對人 的合法權益。如果不重視對行政權的制約,漠視對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保障,將可能導致與社會主義民主背道而馳的局面。因此,依法行政雖直接是對行政機關行政行為的監督,但客觀上是對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維護和救濟。 關於依法行政的論文,這里有3000多篇,直接點就能下載了。順便把這個獨門密集教給你嘍! http://www..com/s?tn=&ie=gb2312&bs=%C9%CC%D2%B5%BB%DF%C2%B8+FILETYPE%3ADOC&sr=&z=&cl=3&f=8&wd=%D2%C0%B7%A8%D0%D0%D5%FE+FILETYPE%3ADOC&ct=0
㈡ 列舉在學校學習,生活中遇到的或看到的需要用法治思維處理的事例.
1、教師體罰學生,造成人身損害。
2、小區體育設施質量問題造成學生受傷。
3、職工食堂飲食不衛生,導致員工食物中毒。
4、校園暴力事件。
5、故意損壞公共設施。
6、未成年人去網吧。
7、計程車司機對於乘客丟失的貴重財物自己私吞。
(2)依法行政事例擴展閱讀:
法治思維的實現途徑:
各級領導幹部應在實際工作中培養和運用法治思維。首先要堅持依法行政。無論是決策、執行,還是解決矛盾、推動發展、深化改革,都要不斷審視行政行為的目的、許可權、內容、手段、程序是否合法,自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應該大力推進權力清單制定工作,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保證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其次要自覺守法、堅決護法,維護法律和制度的嚴肅性,維護他人和組織的合法權利。任何人不能搞權大於法、以言代法、選擇性執法。
尤其是在關涉自身利益時,要做到自律自省、遵章守紀,不搞特權、不搞潛規則。要大力推動政務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和公眾監督,以公開透明保護自己、維護法律尊嚴。再次要大力支持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司法腐敗是危害最大的腐敗,是壓垮政府公信力的最後一根稻草,要堅決抵禦和打擊司法腐敗,加快司法體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讓法律真正成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讓全社會充分相信法律、依賴法律。
最後要帶頭學法,有效普法,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以實際行動引導全社會自覺依法維護權益,又自覺履行法定義務。
㈢ 依法行政的例子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機關必須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立,並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權力回,對其行政行答為的後果承擔相應的責任的原則。
<原文>
指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在法律和法規規定的范圍內活動,不得超越法律或者法規的規定擅自行事。具體來說:(1)行政機關在制定規范、實施立法活動等抽象行政行為時應做到依法行政,符合法律優先的要求;(2)行政機關在作出決策以及具體行政行為時應遵循依法行政原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必須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必須體現權、責統一的原則,不僅要遵守或依據實體法,也要遵守程序法,所有違法行為必須予以撤銷或改變;(3)一切行政行為都要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
㈣ 以下案例中存在的具體行政法律關系
這兩個案例距離比較大。
高校不是行政機關,根據校規所作出的處罰好像亦不能叫做回行政處罰。答
工商機關對流通領域的奶粉質量進行抽檢,是其法定職責。但是在公共媒體公布抽檢結果,應該在告知被檢測奶粉的銷售方和生產企業可以復檢,並且復檢亦不合格的情況下。現在有關案例很多,工商部門公布不合格商品,若干日後又公布復檢合格。其實只要程序合法,公布合格或者不合格商品都不是問題。問題是,《產品質量法》第十七條規定:「依照本法規定進行監督抽查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由實施監督抽查的產品質量監督部門責令其生產者、銷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產品質量監督部門予以公告;公告後經復查仍不合格的,責令停業,限期整頓;整頓期滿後經復查產品質量仍不合格的,吊銷營業執照。」就是說,產品是有一定的合格率的,某一批次的某件產品不合格並不代表產品全部不合格。只要改正了,那麼相關行政部門就不能很輕易的在媒體曝光銷售和生產企業的名稱。
這兩個案例其實說的都是亂作為。
作為管理機關,無論是高校管理或者行政管理,不缺位、不越位,都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㈤ 行政法兩個案例分析
1.依法行政原則分為兩個子原則:(1)法律優越原則,即行政行為不能違反法律規定。(2)法律保留原則,即行政行為必須有法律依據。
依法行政原則中的「法」的含義經歷了一個歷史的變遷,從最初的「法律」逐漸演變到了現在的「法」。現代意義上的依法行政,不僅僅要求行政機關的行為符合形式上法律的規定,而且要求行政機關的行為符合事實上的法的要求。這種法包括:公平正義等等基本價值原則、憲法原則、法理等等。
從本案中可以看出,一方面工商局並沒有根據法律規定履行職責;另一方面,工商局的某些行為雖然並沒有明顯違反形式上的法律規定,但是卻違反了事實上的「法」。
2.高權行政的特點是行為的強制性,其存在的目的在於確保行政目標的有效實現。但是,伴隨著政治民主化的不斷深入,服務行政深入人心,高權行政越來越需要進行改革,於是包括德國在內的西方國家行政法都逐漸削弱行政行為的強制性。在高權行政領域,只要能有效夠達成行政目標,非權力方式也是可以採用的,這是對政治民主化的一種順應,也是服務行政的基本要求。
行政權的不可處分性指的是行政機關不能隨意放棄、不履行行政權力。而本案中公安機關的做法實際上是一種委託,行政權力並沒有被放棄,也並不存在不作為,只是行政機關將此權力委託給他人行使而已,自己則負責監督。
承包人未能完成相應任務,只能根據合同進行責任追究,除非發現其有其他屬於行政機關管轄范圍內的違法行為,方能追究其其他責任。行政機關與承包人之間存在的是行政契約關系,這種契約關系盡管與民事契約有所區別,但其核心仍然是根據雙方的約定行使一定行為並承擔相應的後果。如果任憑行政機關以某些借口承擔合同約定之外的責任,將打破行政契約的平衡性,使得行政合同成為單方行政行為。
行政機關在將行政權委託給他人行使之後並不是自己就沒有任何責任了,而是必須嚴格監督受託人的權力行為,一旦發現有作為或者不作為的違法情形,委託機關有義務予以處理。如果行政機關沒有盡到監督管理的責任則需要承擔失職、瀆職的責任。
㈥ 政府沒有依法行政的例子
竇娥冤
㈦ 新中國成立至今加強民主法制建設的三個事例是什麼
1、進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障了人民當家作主,行使國家權力。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社會主義民主的本質是人民當家作主,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這是我國國家制度的核心和本質。黨的十六大以來,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我國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同時不斷地進一步加以完善。全國人大常委會以及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也將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的工作報告和專題工作報告作為實施監督的一項基本制度。同時對國民經濟計劃和預算審查工作監督的制度不斷完善。不斷完善選舉制度,充分發揮人民代表的作用。選舉制度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內容。1995年對選舉法進行了修改、補充,進一步完善了選舉制度。為不斷加強代表工作,發揮代表作用,1991年制定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代表法的實施,對於保證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職權,履行代表義務,發揮代表作用,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同時,進一步完善民主程序,加強人大組織建設。
2、進一步擴大基層民主,保證人民群眾直接行使民主權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
擴大基層民主,保證人民群眾直接行使民主權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創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會主義民主最廣泛的實踐。黨的十六大以來,根據憲法關於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的性質和任務的規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相繼制定和修改了有關法律,進一步完善了我國基層民主的各項制度。在農村和城市進一步實行基層群眾自治。億萬農民依照憲法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進行基層群眾自治。1989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了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對促進城市基層社會主義民主產生了重要作用。
3、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提供憲法保障。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不斷發展,根據中共中央的建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1993年和1999年兩次對憲法的部分內容做了修改。那些修改對健全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具有重大的保障作用。
4、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制建設取得顯著成績
圍繞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近十多年來,我國在民商和經濟方面的立法取得了十分顯著的成就,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和法律保障。為了把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制度化、法律化,為了促進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和重點行業的振興和發展,為了加強對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我國制定或修改了一系列相關法律法規。在我國正式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後,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適時完成了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批准程序。同時,認真履行我國承擔的義務和承諾,進一步完善了有關法律、法規。
5、初步形成以憲法為核心的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黨的十六大以來,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進一步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到現在,我國已經有現行法律200多件,國務院制定通過的現行行政法規600多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通過的地方性法規8000多件。可以說,以憲法為核心的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初步形成。從總體上看,我國政治生活、經濟生活、社會生活的主要方面,已經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6、廣大公民的法律意識明顯增強,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取得新的進展
在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識,增強全民的法律意識,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的基礎性工作,也是法律能夠得到正確執行的基本條件。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五個在全國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胡錦濤同志和其他中央領導同志身體力行,帶頭學習法律。中央政治局先後舉辦了多次法制講座。全國人大常委會也建立了法制講座制度。多年來,通過普法教育,人民群眾增強了守法的自覺性,同時也提高了運用法律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各級行政機關開展了專業法的學習,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㈧ 結合實際,如何去理解法治思維 具體事例
治思維是將法治的各種要求運用於認識事物、判斷是非、處理問題的思維方式,是一種以法律規范為基準的邏輯化的理性思考方式。法治思維以嚴守規則為基本要求,強調法律的底線不能逾越、法律的紅線不能觸碰,凡事必須在既定程序及法定許可權內運行。法治思維是建立在法治理念的基礎上的,要求領導幹部和公務人員在處理問題的時候有一種法律規則的意識,堅持法律至上,堅持法律規則的運用,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等法治精神和原則。在面臨多種問題的解決方式、手段時,領導幹部能夠首先研判處理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法治精神等。 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關鍵所在。領導幹部是依法治國方略的倡導者與宣傳者,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方略的組織者與實施者。推動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化建設,幹部是關鍵因素。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歸根結底要靠各級幹部來完成。黨員幹部法律素質的高低與法治理念的強弱,直接決定著其依法管理、依法決策和依法辦事的水平。只有各級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擁有法治思維,才能在全社會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良好法治環境。 現實工作中,一些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在看問題、作決策、採取措施的時候,往往缺乏法治思維。他們認為,只要是有利於經濟社會發展,就可以成為各種施政行為的理由,不用過多考慮各種決策程序和操作程序,可以繞開各種法律的條條框框;認為依法辦事條條框框多、束縛手腳,只要能辦成事,什麼辦法都可以用。這種忽視各種法律規制而以發展的理由來衡量思考問題的思維方式,以合理性來代替合法性,顯然是錯誤的。這種錯誤思維方式指導下的施政行為,罔顧程序正義,丟棄規則規范,漠視權力邊界,功利性地強調發展,可能會有一些短期效益,長期而言恰恰會嚴重損害發展、和諧、民生,與這些目標完全相悖。正因為如此,解決好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法治意識不強問題,已經成為推進法治建設必須抓好的緊迫任務。 加快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著力培養和強化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這種培養與強化是一個長期過程,也是一項系統工程,既需要領導幹部的追求與修煉,也需要組織的教育和培養,還需要社會的監督與約束。重點是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強化法治思維規則至上,推進由合理向合法轉變。一是要求黨員幹部有規則意識。想問題、辦事情始終將合法性放在第一位,所有思考和決策都必須圍繞合法性展開,無論任務多麼緊急、事情多麼重要,都不能偷換概念,以其合理性替代合法性。二是要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強化規則制定,在權責范圍內,盡可能地完善法規規章配套、清理及解釋制度。三是要求黨員幹部嚴格按規則辦事,始終堅持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工作中一切合理的行為都必須在合法的前提之下。 ——強化法治思維程序優先,推進由隨意向嚴謹轉變。法治思維強調程序優先,因為公正科學的程序是法治的基本構架,程序的完善程度是法治完善程度的基本標志。通過確立公正科學的法治程序,提升制度運行的規范化水平,消除制度運行中的不確定性,增強人們對未來的確定預期。在工作中,每一個環節、每一個步驟都必須始終堅持按照法律程序進行。遇到有爭議或糾紛的問題,即使是非對錯很清晰,也要善於考慮程序上的處理方式,讓爭議各方平等地發表意見,不能因為法律程序不到位,造成決定和行為的無效甚至違法。同時,要把程序作為一種良好的工作方法,在制定出台重大行政決策時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法定程序,以「確保決策制度科學、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 ——強化法治思維權利本位,推進由人治向法治轉變。保障權利是法治思維的靈魂。要把群眾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始終站在群眾的立場和角度思考問題,重視並採取切實有效措施保障群眾的正當權利。工作中,既不能以發展為理由,為了保護大多數人的正當權利而侵犯少數人的正當權利,也不能濫用職權,超出政府權力法定的作用空間,涉入政府權力的禁地,損害群眾的利益。要堅持積極依法履行政府職能,但不包辦一切,有所為有所不為。 ——強化法治思維科學權威,推進由短期向長效轉變。樹立法治思維要與堅持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結合在一起,看問題、作決策、辦事情,要依法處理好當前與長遠、局部與全局、個別與一般以及合理與合法的關系,盡可能把事情考慮得更周全,把方案設計得更縝密,把措施行使得更規范,努力做到不留「後遺症」,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公眾和社會的監督。
㈨ 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案例分析
【參考答案】
答:該市治理交通秩序新舉措不合法且不合理。理由如下:
一、從合法性看,該市的新舉措不合法 ,違反了依法行政原則。
依法行政原則包含了兩層含義:一是法律優越,即禁止行政機關違反現行有效的法律;二是法律保留,即行政機關活動應當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為前提和基礎。
(1)從法律優越角度看,該市治理交通秩序新舉措導致了多處公民的私權利遭到侵犯,比如隱私權、名譽權、榮譽權等,也就是說,該市治理交通秩序新舉措違反了現行民事法律。法典是保障人民權利的聖經,正是由於該市沒有嚴格依法行政,才導致了公民權利遭到了侵犯。
(2)從法律保留角度看,交通管理部門行政職權必須有法律的依據,不能採取法律沒有規定的手段。根據我國現行法,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並且只能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國務院制定的有關交通管理條例進行交通管理,而不能另闢蹊徑。沒有法律依據的所謂新舉錯,是違背依法行政原則的。
二、從合理性看,該市的新舉措不合理,違背了行政合理原則
(1)行政合理原則要求行政決定應當具有一個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達到的合理和適當,並且能夠符合科學公理和社會公德。該市治理交通秩序新舉措造成了社會各方面的矛盾,談不上科學合理,且這項舉錯導致了部分公民社會公德的淪喪!
(2)行政合理原則要求行政裁量決定符合並體現法律對裁量許可權的授權目的,不得以形式合法背離立法的實質要求。該市治理交通秩序新舉措似乎實現了管好交通的目的,但實際上違背了法律對於管好交通的最終目的——保持正常的社會秩序,維持社會穩定。
(3)行政合理原則要求行政裁量決定建立於對相關因素的正當考慮之上,不得考慮不相關的因素。行政行為作出時涉及到多種因素,行政機關作出行政決定時,應當全面考慮行為所涉及到或者影響到的因素。該市治理交通秩序新舉措很明顯沒有考慮到這一措施可能帶來社會副面影響。
(4)行政合理原則要求行政裁量決定應當符合行政法的正當程序和最一般法律正義要求。機動車輛違章行駛、停放的證據材料應當由交通管理部門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程序收集,並使用;制止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而採取的措施必須與其違法行為相關,而不能影響到與該違法行為無直接關聯的名譽權(因為違章照片、錄像資料在當地電視台播出)。
三、沒有依法行政,就沒有依法治國。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每一個行政機關都要把依法行政作為實現依法治國方略基本途徑。只有把依法行政納入到日常具體工作中去,才能真正實現依法治國的目標。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依法治國不是一個原則性的口號,不能僅僅停留在憲法中,必須落實具體到依法行政實踐當中去。只有如此,才能實現依法治國方略的宏偉目標。(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㈩ 要兩個法律案例,一個憲法,一個行政法。還要案例分析。分析要結合依法治國,依法行政,分析字數要多,
依法治國當然比以法治國好,因為後者只是把法律當作統治百姓的工具版,但是它僅僅權停留在法家的水平上,因為它還沒有解決法律本身合法性的問題
對此,兩千年的黃老道家提出了「道生法」主張,不但為道家治世開辟了道路,還說明了法律本身合法性的來源,正如黃老道家代表人物慎到所說:「法非從天下,非從地出,發於人間,合乎人心而已。」
據此,法律還可分為有道之法和無道之法,有道之法天下大治,無道之法「法令滋彰盜賊蜂起」(老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