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行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㈠ 水泥行業能適應大氣污染物排放新標准嗎
不適應,但是具體看當地環保局的要求,
但是大部分都會遵循一個原則:就是 地方標准優先國家標准執行、跨行業綜合性排放標准與行業性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
所以首先要先確定當地是否有制定關於水泥行業的標准,若沒有,則執行國標4915-2013
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4915-2013)
若是以中國目前的水泥行業現狀來說解是否適應,
《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顯著加嚴了顆粒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新建企業自2014年3月1日起,現有企業自2015年7月1日起,開始執行這一新標准。按照這個標准要求,水泥熟料生產企業還面臨很多問題。
首先,部分水泥熟料生產線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約15%的水泥熟料生產線未履行環保手續,違規建設並投入使用。85%以上的水泥熟料生產線窯頭和27%的
窯尾仍然使用電除塵設施,難以達到新排放標准。15%的水泥熟料生產線未建設煙氣脫硝裝置,《標准》實施後,顆粒物和氮氧化物將無法達標排放。部分企業在
石灰石開采中未嚴格落實防塵抑塵、生態恢復要求,導致礦區揚塵嚴重、生態惡化。而尤其突出的問題是,新標准實施中面臨較大的經濟和技術壓力。
一是污染治理設施改造和運行費用不菲。大部分水泥熟料線窯頭和一定比例的窯尾仍採用靜電除塵器除塵,新標准執行後將無法穩定達到相關標准,需要進行改造。
如東北三省需要改造的生產線約有76條,改造費用約5億元;而煙氣脫硝運行增加的成本約為4~5元/噸熟料。按產能發揮率70%計算,年產熟料6083萬
噸,需增加運行費用2.7億元。東北三省水泥熟料產能佔全國比例為5%,可以預見,全國為執行新排放標准投入的改造費用將達到100億元,年增加運行費用
超過54億元。
二是煙氣脫硝工藝需要進一步探索和改進。煙氣脫硝可以減少NOX排放,減輕對空氣的污染。然而,目前採用的脫硝工藝主要為SNCR,面對400mg/m3
以下的氮氧化物排放指標,其技術成熟度和操作穩定性欠缺。部分地區對企業NOX排放濃度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煙氣脫硝後排放濃度低於200mg/m3。由
於SNCR煙氣脫硝工藝本身具有局限性,NOX濃度降低必然需要噴氨量大幅提高,勢必造成氨逃逸的二次污染,並且隨著指標提高,脫硝的經濟性急劇降低。
三是在環境標准實施過渡期間,運行脫硝設施和未建脫硝設施企業之間市場競爭有失公平。對於現有企業來說,距離新標准實施還有近半年時間,部分企業已經按照
新標准運行脫硝設施,增加了4~5元/噸的熟料成本,而其他未建脫硝設施的企業不存在脫硝成本增加問題。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存在不公平現象。
其次,地方政府對節能工作支持力度不夠。水泥熟料生產線配套余熱發電機組,既能夠降低生產成本,提高企業競爭力,又能減少企業從電網的購電量。同時,電廠
燃煤消耗量的減少,也減少了各類污染物排放量。目前,東北三省水泥熟料生產線余熱發電建設比例較低,仍有28條生產線未配套建設余熱機組,合計產能為
2238萬噸/年。由於東北三省窩電嚴重,個別省份對水泥熟料窯余熱發電機組建設支持力度不足。
雖然國家對此有要求,企業配套建設意願非常強烈,但是真正上項目時卻遭遇重重阻力,相應支持政策缺乏。並且,機組建成發電後雖然只並網不上網,仍然要按上網電量收取相應管理費。
此外,生活垃圾、剩餘污泥協同處置推進困難。水泥熟料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剩餘污泥,技術上比較成熟。一條4000t/d熟料生產能力的生產線,每天可處
置80%含水率污泥200~300t,處置生活垃圾200~300t。目前,由於水泥行業產能總體過剩,多數水泥熟料生產企業轉型意願強烈。然而,目前東
北三省只有兩條協同處置剩餘污泥的水泥熟料生產線,還沒有協同處置生活垃圾的生產線。
究其原因,在於建設生活垃圾或剩餘污泥協同處置設施需要投入。一般來說,配套建設4000t/d水泥熟料生產線,設計處置可燃性生活垃圾200t/d能力
的設施,需投入1億元左右。同時,日常運行也需要一定費用,每噸處置費用約150元,並需要保障原料有效、持續供給。各地目前在經濟、環境政策方面均未給
予支持,處置費用也距離處置成本有較大差距,使得這項工作無法有效推進。
㈡ 水泥粉磨系統粉塵排放標准為多少
按照《GB4915-2013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規定,現有與新建企業磨機的顆粒物排放限值是20毫克/標准立方米,重點地區的排放限值是10毫克/標准立方米。
㈢ 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准。
標准狀態指溫度為273K,壓力為101325Pa 時的狀態,簡稱「標態」。本標准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均指標准狀態下干煙氣中的數值。
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指處理設施後排氣筒中污染物任何1 小時濃度平均值不得超過的限值;或指無處理設施排氣筒中污染物任何1 小時濃度平均值不得超過的限值。
單位產品排放量指各設備生產每噸產品所排放的有害物重量,單位kg/t 產品。產品產量按污染物監測時段的設備實際小時產出量計算,如水泥窯、熟料冷卻機以熟料產出量計算,生料磨以生料產出量計算,水泥磨以水泥產出量計算,煤磨以產生的煤粉計算,烘乾機、烘乾磨以產生的干物料計算。對於窯磨一體機,在窯磨聯合運轉時,以磨機產生的物料量計算,在水泥窯單獨運轉時,以水泥窯產出的熟料量計算。
無組織排放指大氣污染物不經過排氣筒的無規則排放,主要包括作業場所物料堆放、開放式輸送揚塵和管道、設備的含塵氣體泄漏等。低矮排氣筒的排放屬有組織排放,但在一定條件下也可造成與無組織排放相同的後果,因此在執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指標時,由低矮排氣筒造成的監控點污染物濃度增加不予扣除。
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指監控點的污染物濃度在任何1 小時的平均值不得超過的限值。
排氣筒高度指自排氣筒(或其主體建築構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氣筒出口計的高度。
水泥窯指水泥熟料煅燒設備,通常包括回轉窯和立窯兩大類。
窯磨一體機(In-line kiln/raw mill)指把水泥窯廢氣引入物料粉磨系統,利用廢氣余熱烘乾物料,窯和磨排出的廢氣同用一台除塵設備進行處理的窯磨聯合運行的系統。
烘乾機、烘乾磨、煤磨和冷卻機烘乾機指各種型式物料烘乾設備;烘乾磨指物料烘乾兼粉磨設備;煤磨指各種型式煤粉制備設備;冷卻機指各種類型(筒式、篦式等)冷卻熟料設備。
破碎機、磨機、包裝機和其它通風生產設備破碎機指各種破碎塊粒狀物料設備;磨機指各種物料粉磨設備系統(不包括烘乾磨和煤磨);包裝機指各種型式包裝水泥設備(包括水泥散裝倉);其它通風生產設備指除上述主要生產設備以外的需要通風的生產設備,其中包括物料輸送設備、料倉和各種類型貯庫等。
水泥製品生產指預拌混凝土和混凝土預製件的生產,不包括水泥用於現場攪拌的過程。
現有生產線、新建生產線現有生產線是指本標准實施之日(2005年1月1日)前已建成投產或環境影響報告書已通過審批的水泥礦山、水泥製造、水泥製品生產線。新建生產線是指本標准實施之日(2005年1月1日)起環境影響報告書通過審批的新、改、擴建水泥礦山、水泥製造、水泥製品生產線。
㈣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和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是用一個么
一個是綜合排放標准,一個是行業標准,一般行業標准要嚴格的多。有行業標準的情況下,一般使用行業標准。
㈤ 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排放限值
除提升輸送、儲庫下小倉的除塵設施外,生產設備排氣筒(含車間排氣筒)一律不得低於15m。以下生產設備排氣筒高度還應符合表4 中的規定。 生產設備名稱 水泥窯及窯磨一體機 烘乾機、烘乾磨 煤磨及冷卻機 破碎機、磨機、包 裝機及其它通風生 產設備 單線(機)生產能 力,t/d ≤240 >240 ~700 >700 ~1200 >1200 ≤500 >500 ~1000 >1000 高於本體建築物3m 以上 最低允許高度,m 30 45* 60 80 20 25 30 註:*現有立窯排氣筒仍按35m要求。 若現有水泥生產線生產設備排氣筒達不到表4 規定的高度,其大氣污染物排放應加嚴控制。排
放限值按下式計算。2020hC = C ⋅ h式中:C——實際允許排放濃度,mg/Nm3;C0——表1或表2規定的允許排放濃度,mg/Nm3;h——實際排氣筒高度,m;h0——表4規定的排氣筒高度,m。 生產設備排氣筒應設置永久采樣孔並符合GB/T 16157 規定的采樣條件。排氣筒中顆粒物或氣態污染物的監測采樣應按GB/T 16157 執行。對於日常監督性監測,采樣期間的工況應與當時正常工況相同。排污單位人員和實施監測人員不得任意改變當時的運行工況。以任何連續1 小時的采樣獲得平均值,或在任何1 小時內,以等時間間隔採集3 個以上樣品,計算平均值。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的工況要求和采樣時間頻次按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制定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辦法和規范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分析方法見表5。 序號 分析項目 手動分析方法 自動分析方法 1 顆粒物 GB/T 16157 重量法 HJ/T 76 固定污染源排放煙氣連續 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2 二氧化硫 HJ/T 56 碘量法 HJ/T 57 定電位電解法 3 氮氧化物 HJ/T 42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4 氟化物 HJ/T 67 離子選擇電極法 - 5 二惡英 HJ/T 77 色譜-質譜聯用法 - 新、改、擴建水泥生產線,水泥窯及窯磨一體機排氣筒(窯尾)應當安裝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連續監測裝置;冷卻機排氣筒(窯頭)應當安裝煙氣顆粒物連續監測裝置;對現有水泥生產線,應按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安裝連續監測裝置。連續監測裝置需滿足HJ/T 76《固定污染源排放煙氣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的要求。
煙氣排放連續監測裝置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後,在有效期內其監測數據為有效數據。以小時平均值作為連續監測達標考核的依據。 在廠界外20m 處(無明顯廠界,以車間外20m 處)上風方與下風方同時布點采樣,將上風方的監測數據作為參考值。監測按HJ/T 55《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的規定執行。顆粒物分析方法採用GB/T 15432《環境空氣 總懸浮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
㈥ 水泥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是什麼
樓主,您好。 請參考以下資料。 1 水泥廠的粉塵無組織排放濃度應如何測定? 答:粉塵無組織排放要求在廠界外(無明顯廠界時,以車間外70米處)上風向與下風向同時布點采樣,將上風向的監測數據做為參考值,下風向監測值扣除上風向監測值即為該企業的粉塵無組織排放限值。 2 有的水泥廠中小立窯已在國家明令淘汰名錄之中,應如何評價其是否達標? 答:國家三部委的國經貿資[1997]367號文件中,明確規定了下列設備應被淘汰及其淘汰期限。 ①土(蛋)水泥窯和普通水泥立窯於1997年6月淘汰,不需要替代工藝及設備。 ②窯徑小於2米(含2米),即年生產能力3萬噸以下的水泥機械化立窯,於1997年底被淘汰,不要替代工藝及設備;老少邊窮地區淘汰期限可推遲到2000年底。 ③窯徑小於2.2米(含2.2米),即年生產能力4.4萬噸以下的,於2000年底淘汰;老少邊窮地區淘汰期限可推遲到2005年底。 以上有關設備在其規定服役期中應做到達標排放,規定服役期滿後,堅決執行國家三部委的國經貿資[1997]367號文件的規定,予以淘汰。 3 標准中對水泥廠煙(粉)塵的排放,規定了排放濃度和噸產品排放量兩個限值,如果某裝置已達到了其中一個限值,是否可以判定該裝置已達標排放? 答:GB4915-1996《水泥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中的噸產品排放量是指主機設備正常運行時間內從收塵裝置排放口排出的粉塵或煙塵和有害氣體排放總量除以該時間段內相應主機設備所產物品(如生料、熟料、水泥等)的生產總量。而排放濃度則是指標准狀態下每m3排氣中含煙(粉)塵的重量。標准要求水泥廠的生產設備不僅排放濃度要達標,而且煙(粉)塵的噸產品排放量也應達標。所以如果水泥廠某裝置只達到了其中的一個限值,不能說該裝置已達標排放。 4 標准規定「熱力設備的收塵裝置相對於其主機設備的運轉率不得小於97%」是否可以允許有3%的污染物直接排放? 答:標准中規定的「熱力設備的收塵裝置相對於其主機設備的運轉率不得小於97%」不可理解為「允許有3%的污染物直接排放」。本規定旨在最大限度地控制煙塵和有害氣體的直接排放,引導企業採用先進的工藝和設備,減少維修次數和頻繁點火,因為當主機設備點火時或煤粉添加失出平衡時有害氣體中一氧化碳濃度很高,電收塵器不能工作,這期間內排放為事故性排放。當企業計算全年排放量時應考慮正常運行排放量和事故性排放量。標准中表1、表3、表5內的噸產品排放量應理解為正常運行時的排放量,其計算值為正常運行期間的排放量除以該正常運行期間內的產品量。 5 某水泥廠於1985年8月1日之前建成投產,並於1999年3月進行改、擴建,請問該廠改、擴建後應執行哪一時段的標准限值? 答:該廠於1999年3月進行改、擴建(即1997年1月1日後立項),若干改、擴建是在老裝置基礎上進行,則該廠改、擴建後應執行第三時段的標准限值,即應同時符合標准中表5、表6及4.3條款中所有規定;若老裝置維持現狀生產,在同一廠區內擴建安裝新裝置,則老裝置仍執行原來的標准,新裝置建成後執行第三時段的標准限值,即應符合標准中表5、表6及4.3條款中所有規定。
㈦ 水泥廠氮氧化物排放標準是多少
按照《GB4915-2013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規定,現有與新建企業是400mg/m3,重點地區企業的水泥窯及窯尾余熱利用系統是320mg/m3,烘乾機、烘乾磨、煤磨及冷卻機是300mg/m3。
㈧ 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水泥來工業各生產設源備排氣筒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作業場所顆粒物無組織排放限值,以及環保相關管理規定等。本標准也規定了水泥製品生產的顆粒物排放要求。
本標准適用於對現有水泥工業企業及水泥製品生產企業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對新建、改建、擴建水泥礦山、水泥製造和水泥製品生產線的環境影響評價、設計、竣工驗收及其建成後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