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防護距離提級
① 衛生防護距離的大氣環境
2008年下半年,在最後幾次導則匯報與討論會上,環境保護部環評司的領導提出要加入環境防護距離的管理要求和相關定義。雖然到如今為止,導則總綱的正式版還沒推出,這次修訂版大氣導則中率先提出了氣環境防護距離的定義和管理要求。
提出和規范氣環境防護距離的用意很明顯,就是建立環保系統內的管理要求,以取代原有衛生部提出的衛生防護距離的概念。雖然這次定義和原來衛生防護距離很接近,包括對源的處理方法和管理要求,但還是有一些不同的地方,這些也是被咨詢的比較多的地方:
1、計算氣環境防護距離,直接採用修訂版氣導則的推薦模式進行計算即可。不需要考慮原來所涉及的提級、疊加周圍點源的綜合影響,也不考慮污染物的毒性。
2、注意這次氣環境防護距離的計算結果是以面源為中心的距離,然後以此為半徑畫圓,只有超出廠界以外區域才定義為項目的氣環境防護區域。注意最終是一個區域的概念,應該結合包絡線來表達。原來習慣定義的場界外多少多少米作為衛生防護距離是不太科學的。
注意的具體要求
1、現行國家標准中尚有效的各行業衛生防護距離標准,首先應執行該衛生防護距離標准。在環評中可參考環境防護距離計算出一個結果,但只作為參考。
2、對於計算結果為沒有超標的無組織排放源,不用再設置防護距離。
3、設置環境防護距離的前提是,無組織排放源場界監控點處排放達標。
最後轉一個人的詢問郵件:「關於進一步加強生物質發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提及「6、環境防護距離根據正常工況下產生惡臭污染物(氨、硫化氫、甲硫醇、臭氣等)無組織排放源強計算的結果並適當考慮環境風險評價結論,提出合理的環境防護距離,作為項目與周圍居民區以及學校、醫院等公共設施的控制間距,作為規劃控制的依據。新改擴建項目環境防護距離不得小於300米。」該通知是在新氣導則出台之前頒布的,按照以往計算衛生防護距離的要求,防護距離是從無組織排放的污染源邊界開始計算,請問該通知中要求的300米的環境防護距離應從哪裡開始計算。」 我的答復是,對於這些尚未失效的管理性的文件,仍應注意執行。同時,在環評中可參考環境防護距離計算出一個結果,但只作為參考。 從文字要求理解,該通知要求的300米的環境防護距離應從項目場界處開始計算。 根據《制定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方法》GB/T13201-91中有關規定及現行有關國標中衛生防護距離的定義:衛生防護距離是指產生有害因素的部門(車間或工段)的邊界至居民區邊界的最小距離,進一步解釋為:在正常生產條件下,無組織排放的有害氣體(大氣污染物)自生產單元(生產區、車間或工段)邊界到居住區滿足GB3095與TJ36規定的居住區容許濃度限值所需的最小距離。
以上定義中要注意:
1、衛生防護距離是針對無組織排放的;
2、其距離是從排放有害氣體的生產單元算起,不是從廠界算起。
在環評過程中,選址的環境合理性除取決於城市總體規劃相容性、資源利用的可持續性、公眾參與的認同性等諸多因素外,衛生防護距離的可達性也是必不可少的因素,合理確定衛生防護距離,可有效防止污染糾紛,減少影響范圍。
級差是指你計算出來的防護距離,如果是46米,那100米以內的級差為50,最終的防護距離就應定為50米。100~1000m以內級差為100,就是說如果計算出來的是240,則確定的防護距離為300米。
級差可以理解為衛生防護距離的取整方法,根據計算值取整,為50,100,200,300,400,500,……900,1000,1200,1400……根據GB/T13201-91《制定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方法》中的方法計算。這個教材上有:
例如:
1、根據GB/T 13201-91的規定(衛生防護距離在100m以內時,級差為50m;超過100m但小於或等於1000m時,級差為100m;超過1000m以上時,級差為200m 因此,所有可能的衛生防護距離就是: 0,50,100,200,300,400,……,1000,1200,1400,1600,1800,2000…… 如果計算出來的衛生防護距離在兩個級差之間,取大值。如果有兩種污染物,單獨計算並確定的衛生防護距離相同,則提一級。否則,取距離大的作為項目的衛生防護距離。
2、計算題:
(1)計算的HCL和HF的衛生防護距離為10m和80m,確定的衛生防護距離為多少?
答:計算為10m,對應的防護距離為50m;計算為80m,對應的防護距離為100m; 50m與100m不在同一級,則不用提級,防護距離仍為100m。
(2)計算的HCL和HF的衛生防護距離為1180m和1960m,確定的衛生防護距離為多少?
答:計算為1180,對應的防護距離為1200m;計算為1960m,對應的防護距離為2000m。
兩個不在同一級,也不用提級,防護距離取距離大者,為2000m。
(3)計算的HCL和HF的衛生防護距離為80m和90m,確定的衛生防護距離為多少? 答:對應的級別分別都是100m和100m,兩個級別相同,結果提高一級為200m。
② 衛生防護距離50 50 100 怎麼提級
《大氣環境影響評價實用技術》1、只要有無組織都要設衛防距離,但是「如果濃度不超標,到底要不要衛生防護距離」這個還需大蝦指點一下
2、需要提級
③ 當按兩種或兩種以上氣體時衛生防護距離提級是指車間還是工廠
學習專業可以填相近專業,沒有問題更重要的是工作後從事的工作是否與這倆有關。
④ 衛生防護距離標准
3.11衛生防護距離計算
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源所在生產單元與居民區之間的衛生防護距離按GB/T3840-91規定的公式計算:
ALrBLCQDcmc/)25.0(/50.02 式中:Qc—有害氣體無組織排放可以達到的控制水平,kg/h;
Cm—居住區中有害氣體小時濃度限值,mg/m3;(參照以色列標准) L—工業企業所需衛生防護距離,m;
r—無組織排放源所在生產單元的等效半徑,m;
A、B、C、D——衛生防護距離計算參數,根據當地平均風速及企業污染源結構,由GB/T3840-91表五查取,本工程計算參數見表4-6。
表4-6 工程計算參數
污染物 源強Qc 標准Cm A B C D 衛生防護距離計算值
HCl
0.16kg/h
4.0mg/m3
470
0.021
1.85
0.84
110m
經計算得出衛生防護距離L=110m,根據標准有關規定,正常生產時,該項目使用有害氣體生產單元(皂化車間)與周圍居住區之間應有200m的衛生防護距離,目前擬建廠址500m內無居民區、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滿足衛生防護距離要求。但為防止由於生產設備非正常運行時對周圍居民居住區環境造成污染,本環評建議廠區周邊的居民住宅盡量遠離本項目廠區建設,以保證居民身體健康。
正常情況下
苯乙烯在正常情況下的排放量是0.675t/a排放速率為0.28kg/h
苯乙烯污染物排放標准執行GB14554-1993《惡臭污染物排放標准》表1廠界標准值≤5.0mg/m3,表2苯乙烯排放量為6.5kg/h
表2-13 擬建工程苯乙烯廢氣正常排放情況一覽表
污染源 處理措施 排放工序及排放量
引風機風量
(m3
/h)
排放量 總排放量
排放速率
稀釋工序 冷凝回收裝置 0.225t/a
0.675t/a
0.28kg/h
――
罐裝工序
活性碳吸附裝置
0.45t/a
6000
備註:苯乙烯污染物排放標准執行GB14554-1993《惡臭污染物排放標准》表1廠界標准值≤
5.0mg/m3
,表2苯乙烯排放量為6.5kg/h
非正常排放情況
B、非正常排放情況
苯乙烯大氣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情況即為排氣筒活性碳吸附裝置吸附能力下降至0,而車間內不飽和聚酯樹脂的罐裝工作繼續進行。在這種情況下,苯乙烯將通過排氣筒直接大氣環境排放,非正常時苯乙烯污染物排放情況見表2-14。
表2-14 擬建工程苯乙烯廢氣非正常排放情況一覽表
污染源 處理措施 排放工序及排放量
引風機風量
(m3
/h)
排放量 總排放量
排放速率
稀釋工序 冷凝回收裝置 0.225t/a
4.725t/a
1.97kg/h
――
罐裝工序
活性碳吸附裝置
4.5t/a
6000
鑒於該項目建成運營後必須對活性碳進行定期更換催活,從經濟
苯乙烯大氣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情況即為排氣筒活性碳吸附裝置吸附能力下降至0,而車間內不飽和聚酯樹脂的罐裝工作繼續進行。在這種情況下,苯乙烯將通過排氣筒直接大氣環境排放,非正常時苯乙烯污染物總排放量4.725t/a
該公司擬在稀釋工序對揮發的苯乙烯採取吸收塔冷凝回收,罐裝工序罐裝過程中採取一定的密閉措施,然後通過集氣罩收集含苯乙烯
廢氣引風機引至排氣筒排放,排氣筒高度為20米,並且在排氣筒口安裝JH-XW型活性碳纖維有機廢氣吸附-催化氧化裝置加以處理後排放。廢氣污染物排放情況詳見表2-11至表2-14。
⑤ 醫院衛生防護距離
村鎮規劃衛生規范(GB18055-2012)中要求鎮(鄉)醫院、衛生院需設置100m衛生防護距離。
⑥ 衛生防護距離與大氣環境防護距離有什麼區別
衛生防護來距離為有害源因素的部門(車間或工段)的邊界至居住區邊界的最小距離,即為防止本企業無組織排放污染物對居民區造成污染。注意是車間和工段邊界,根據衛生防護距離計算公式可知包括有組織和無組織排放。大氣環境防護距離為無組織排放面源中心達到環境質量標準的最小距離,超出廠界以外的范圍,為大氣環境防護區域。注意是面源中心,只是無組織排放。
大氣防護距離是由軟體算出,從污染源開始的,但防護區域是從廠界算起,衛生防護距離是從生產單元邊界(生產區、車間或工段)算。
根據《制定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方法》GB/T13201-91中有關規定及現行有關國標中衛生防護距離的定義:衛生防護距離是指產生有害因素的部門(車間或工段)的邊界至居民區邊界的最小距離,進一步解釋為:在正常生產條件下,無組織排放的有害氣體(大氣污染物)自生產單元(生產區、車間或工段)邊界到居住區滿足GB3095與TJ36規定的居住區容許濃度限值所需的最小距離。
⑦ 誰知道衛生防護距離和大氣環境防護距離的區別!
這篇內容轉自某環評論壇
關於大氣環境防護距離與衛生防護距離執行要求的說明(2009-03-24 21:36:54)
標簽:大氣導則 環境防護距離 衛生防護距離 說明 雜談 分類:藍魔之旅
2008年下半年,在最後幾次導則匯報與討論會上,環境保護部環評司的領導提出要加入環境防護距離的管理要求和相關定義。雖然到現在為止,導則-總綱的正式版還沒推出,這次修訂版大氣導則中率先提出了大氣環境防護距離的定義和管理要求。
提出和規范大氣環境防護距離的用意很明顯,就是建立環保系統內的管理要求,以取代原有衛生部提出的衛生防護距離的概念。雖然這次定義和原來衛生防護距離很接近,包括對源的處理方法和管理要求,但還是有一些不同的地方,這些也是最近被咨詢的比較多的地方:
1、計算大氣環境防護距離,直接採用修訂版大氣導則的推薦模式進行計算即可。不需要考慮原來所涉及的提級、疊加周圍點源的綜合影響,也不考慮污染物的毒性。
2、注意這次大氣環境防護距離的計算結果是以面源為中心的距離,然後以此為半徑畫圓,只有超出廠屆以外區域才定義為項目的大氣環境防護區域。注意最終是一個區域的概念,應該結合包絡線來表達。原來習慣定義的場界外多少多少米作為衛生防護距離是不太科學的。
關於兩個防護距離的執行,注意以下幾個具體要求:
1、現行國家標准中尚有效的各行業衛生防護距離標准,首先應執行該衛生防護距離標准。在環評中可參考環境防護距離計算出一個結果,但只作為參考。
2、對於沒有相關的行業衛生防護距離標準的,不必再採用原有91年的衛生防護距離公式進行計算。直接計算大氣環境防護距離即可。
3、對於計算結果為沒有超標的無組織排放源,不用再設置防護距離。
4、設置環境防護距離的前提是,無組織排放源場界監控點處排放達標。
最後轉一個人的詢問郵件:「關於進一步加強生物質發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提及「6、環境防護距離 根據正常工況下產生惡臭污染物(氨、硫化氫、甲硫醇、臭氣等)無組織排放源強計算的結果並適當考慮環境風險評價結論,提出合理的環境防護距離,作為項目與周圍居民區以及學校、醫院等公共設施的控制間距,作為規劃控制的依據。新改擴建項目環境防護距離不得小於300米。」該通知是在新大氣導則出台之前頒布的,按照以往計算衛生防護距離的要求,防護距離是從無組織排放的污染源邊界開始計算,請問該通知中要求的300米的環境防護距離應從哪裡開始計算。」
我的答復是,對於這些尚未失效的管理性的文件,仍應注意執行。同時,在環評中可參考環境防護距離計算出一個結果,但只作為參考。
從文字要求理解,該通知要求的300米的環境防護距離應從項目場界處開始計算。
⑧ 衛生防護距離之內的居民,環評時一般要求是搬遷,環保審批時也要求這樣,可是大多並沒有明確的法律
衛生防護距離,是從產生職業性有害因素的生產單元(生產區、車間或工段)的邊界至居住區邊界的最小距離。
根據《制定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方法》GB/T13201-91中有關規定及現行有關國標中衛生防護距離的定義:
衛生防護距離是指產生有害因素的部門(車間或工段)的邊界至居民區邊界的最小距離,進一步解釋為:在正常生產條件下,無組織排放的有害氣體(大氣污染物)自生產單元(生產區、車間或工段)邊界到居住區滿足GB3095與TJ36規定的居住區容許濃度限值所需的最小距離。
(8)衛生防護距離提級擴展閱讀:
注意的具體要求
1、現行國家標准中尚有效的各行業衛生防護距離標准,首先應執行該衛生防護距離標准。在環評中可參考環境防護距離計算出一個結果,但只作為參考。
2、對於計算結果為沒有超標的無組織排放源,不用再設置防護距離。
3、設置環境防護距離的前提是,無組織排放源場界監控點處排放達標。
最後轉一個人的詢問郵件:「關於進一步加強生物質發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提及:
環境防護距離根據正常工況下產生惡臭污染物(氨、硫化氫、甲硫醇、臭氣等)無組織排放源強計算的結果並適當考慮環境風險評價結論,提出合理的環境防護距離,作為項目與周圍居民區以及學校、醫院等公共設施的控制間距,作為規劃控制的依據。
新改擴建項目環境防護距離不得小於300米。」該通知是在新氣導則出台之前頒布的,按照以往計算衛生防護距離的要求,防護距離是從無組織排放的污染源邊界開始計算,請問該通知中要求的300米的環境防護距離應從哪裡開始計算。
定義
根據《制定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方法》GB/T13201-91中有關規定及現行有關國標中衛生防護距離的定義:
衛生防護距離是指產生有害因素的部門(車間或工段)的邊界至居民區邊界的最小距離,進一步解釋為:在正常生產條件下,無組織排放的有害氣體(大氣污染物)自生產單元(生產區、車間或工段)邊界到居住區滿足GB3095與TJ36規定的居住區容許濃度限值所需的最小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