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生命線
1.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法治的生命線是
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版治理權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國際形勢復雜多變,我們黨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國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黨要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更好維護和運用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更好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使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必須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范作用
2.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什麼是法治的生命線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3. 為什麼說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
公平正義,是群眾的嚮往和期待,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一貫主張;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把公平正義作為核心價值追求,以司法公正引領和保障社會公正。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四中全會把公正作為一條主線,貫穿到了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的全過程與各方面。貫徹全會精神,要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在公正的各范疇中,司法公正是最為核心的問題。老百姓講,「一碗水要端平」。當前,社會上「不端平」「端不平」現象還不少,有的執法司法人員,對老百姓不理不睬,對有權有錢有勢的高看一眼,群眾對執法司法不公反映強烈。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如果這道防線缺乏公信力,社會公正就會受到普遍質疑,社會和諧穩定就難以保障。要加強對司法活動和司法隊伍的監督,完善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機制,最大限度減少權力出軌,絕不允許法外開恩,絕不允許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使每一起案件都能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使每一次司法活動都能向社會輸送公平正義的正能量。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這是我國憲法明確規定的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具有三個方面的含義:首先,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我國憲法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其次,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憲法和法律是人民利益的體現,反映了人民的意志。任何個人和組織,都不得享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將自己凌駕於黨、國家和人民之上。那種認為自己高人一等,法律只管民,不管官;只管別人,不管自己,將自己視作法律之外的「特殊公民」的思想,從根本上背離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第三,任何組織和個人的違法行為都必須依法受到追究。我國憲法第五條明確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違法者必須受到追究是法律尊嚴的重要體現,也是法律權威的重要保障。
4. 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什麼是法治的生命線
全會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
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必須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范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推進嚴格司法,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在司法調解、司法聽證、涉訴信訪等司法活動中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完善檢察機關行使監督權的法律制度,加強對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法律監督,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絕不允許法外開恩,絕不允許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
5. ()是法治的生命線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
6.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法治的生命線是什麼
前言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就保證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制定了詳細的舉措,強調司法公正對法治建設的重要意義和作用。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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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決定》關於「司法公正」的表述,將引領我國司法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以司法公正築牢社會公正之根、國家法治之基。
司法公正對建設「法治生命線」的意義,具體而言可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公民之間的糾紛都能得到公正及時地解決,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使「良善之法」得以落實;二是形成對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職權的有力監督,切實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不被行政權力所侵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要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在此基礎上,就如何保障和實現司法公正,提出了更為清晰、具體的舉措,總體的思路是既要保證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又要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和司法人員的追責。
我們還要看到,司法實踐中妨礙審判權和檢察權獨立行使的因素有很多,但主要可歸結為兩個方面:一是來自地方黨政部門的干預和影響,即司法地方化問題;二是司法系統內部的行政化問題。「權大於法」成為潛規則,嚴重動搖了憲法和法律權威以及司法公信力。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針對這些問題已規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例如,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改革審判委員會制度,完善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明確各級法院職能定位,規范上下級法院審級監督關系等。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更進一步,在解決司法地方化問題上,提出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尤其值得我們關注的是,四中全會第一次明確規定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這既回應了普通群眾對司法公正的強烈訴求,也表明了黨和國家最大限度確保司法權獨立公正行使的決心,進一步凸顯強化了「法治高於人治」的觀念。
7.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法治生命線是什麼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法治生命線是: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這就把司法公正提升到了一個全新高度。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線,必須把提高審判質量作為確保司法公正的著力點,嚴肅認真對待每一起案件,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嚴把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法律關,重視發揮二審、再審和信訪的糾錯功能,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偏差、預防錯案,努力使每一起案件的審判都經得起法律、歷史和人民的檢驗。
要加強審判流程管理,嚴格簡易程序轉為普通程序的條件,健全案件繁簡分流和速裁工作機制,完善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大力推行庭前調解、繁簡分流、小額速裁等制度措施,加強對訴訟和執行中止的監管,減輕當事人訴累,切實解決少數訴訟案件久拖不決、久拖不執、久執不結的問題。
(7)依法生命線擴展閱讀: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並按照法律理性化和程序化的內在邏輯,以司法權的合理配置為目標,提出了一系列司法改革的具體內容,實際上就是對西方法治傳統中有益要素的積極吸收。
司法公正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法律應該具有定紛止爭的功能,司法審判應該具有終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這些功能就難以實現。
司法機關要緊緊圍繞司法公正這一目標改進工作,重點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和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嚴肅認真地對待每一起案件,堅決防止和依法糾正冤假錯案,維護司法權威。
8. 什麼時候提出公正是法制的生命線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於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開,全會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回會公正具有重要答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必須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范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9. 法治的生命線是下面哪項
全會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必須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范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推進嚴格司法,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在司法調解、司法聽證、涉訴信訪等司法活動中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完善檢察機關行使監督權的法律制度,加強對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法律監督,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絕不允許法外開恩,絕不允許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
10. 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什麼是法治的生命線
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就保證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制定了詳細的舉措,強調司法公正對法治建設的重要意義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