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依法審計
㈠ 如何增強法治思維 開展審計工作
審計機關要進一步完善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健全審計幹部法律知識內培訓制度,完善審容計幹部自學法律制度,加強法律師資教材建設,不斷創新審計幹部學法形式。一是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項決策法律咨詢制度。在重大事項決策之前應進行法律咨詢和論證,逐步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充分發揮法律專家在政府決策中的參謀作用。二是要加強審計質量控制,嚴格規范審計行為。要按照法定職責、許可權和程序開展審計監督工作,依照國家有關財政財務收支等方面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理處罰和移送處理,嚴格規范和約束自身行為,加強審計質量控制。三是要加大審計執法力度,推進法治中國建設。要通過審計,揭示相關法律法規不執行和執行不到位等問題,揭露和查處違法亂紀行為,促進相關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得到嚴格執行,促進政府部門依法理財、依法行政;要著力揭示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制度辦法不銜接、不配套以及不適應、不利於甚至阻礙科學發展等問題,揭示各項法規制度在針對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方面存在的問題,促進法規制度完善;積極提出加強法制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推動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上升為法律法規,促進深化改革、完善法治。
㈡ 當事人如何提請法院依法委託審計
向法院提交書面請求就是了
㈢ 如何理解依法審計的原則
依法審計是指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應當依照法律規定行使審計監督權,開展各項審計活動。
㈣ 如何理解依法審計是審計的基本原則
電飯鍋復古風哥哥哥哥哥哥哥哥哥哥哥哥哥哥哥哥
㈤ 如何理解審計業界的如下論斷"依法獨立 審慎求真 客觀公正 忠誠為民
意思:
遵守法律保持獨立
做事謹慎,追求真理
行事客觀公正
對人民忠誠
㈥ 如何嚴於利己,嚴格遵守審計紀律,做到依法審計,廉潔從審
省各級審計機關堅持一手抓業務工作,一手抓黨風行風建設,審計隊伍和社會形象不斷提升,得到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充分肯定。但是,在政風行風建設方面仍然存在執法程序落實不夠到位,執法不夠文明、服務意識不夠強,執行紀律不夠嚴格等問題,既影響了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又制約了全省審計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省審計廳將以這次民主評議為契機,通過深入開展創建「人民群眾滿意的行政執法單位」活動,使各級審計機關真正做到:依法審計、文明審計、廉潔從審,以一流的政風行風、一流的工作業績、一流的機關形象,接受群眾的評議和監督。
㈦ 如何正確理解審計定義
審計是審計機關依法獨立檢查被審計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與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和資產,監督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真實、合法和效益的行為。
其一是指審計是一種經濟監督活動,經濟監督是審計的基本職能;
其二是指審計具有獨立性,獨立性是審計監督的最本質的特徵,是區別於其他經濟監督的關鍵所在。審計與經濟管理活動、非經濟監督活動以及其他專業性經濟監督活動相比較,主要具有以下幾方面的基本特徵。
(一)獨立性特徵
獨立性是審計的本質特徵,也是保證審計工作順利進行的必要條件。
國內外審計實踐經驗表明,審計在組織上、人員上、工作上、 經費上均具有獨立性。為確保審計機構獨立地行使審計監督權,審 計機構必須是獨立的專職機構,應單獨設置,與被審計單位沒有組織上的隸屬關系。為確保審計人員能夠實事求是地檢查、客觀 公正地評價與報告,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應當不存在任何經濟利益關系,不參與被審計單位的經營管理活動;如果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或者審計事項有利害關系,應當迴避。審計人員依法行使審計職權應當受到國家法律保護。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應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必須按照規定的審計目標、審計內容、審計程序,並嚴格地遵循審計准則、審計標準的要求,進行證明資料的收集,做出審計判斷,表達審計意見,提出審計報告。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應保持職業中精神上的獨立性,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或個人的干涉。審計機構應有自己專門的經費來源或一定的經濟收入,以保證有足夠的經費獨立自主地進行審計工作,不受被審計單位的牽制。審計對象或審計監督的內容,一般是指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和經濟資料。著眼點在於評價經濟責任。因此,審計監督是一種經濟監督,並不同於行政監督或司法監督。行政監督的對象是國家行政機關實施的行政管理活動(包括經濟活動);行政監督不是以第三者身份,通過授權或委託進行監督,其執行主體本身就具有管理權和處罰權。法律監督的客體是法律關系,其依據是法律。法律監督的最高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有權監督憲法的貫徹實施。實行法律監督的主體是法院和檢察院,其監督要按照法律程序進行。審計雖然也是依法監督,但除法律為其依據外,還有國家的方針、政策、計劃、規章、標准、法規等,依法審計,並不等於就是法律監督。 審計監督雖說也是經濟監督,但又不同於其他專業經濟監督。審計監督是專設的部門所實行的監督,審計部門無任何經濟管理職能,不參與被審計人及審計委託人任何管理活動,具有超脫性; 審計監督內容取決於授權人或委託人的需要,具有廣泛性;審計監督代表國家實施監督,被審計單位不得阻撓;審計監督不僅可以對所有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而且還可以對其他經濟監督部門 以及它們監督過的內容進行再監督。如會計、財政、稅務、銀行等可以實行經濟監督,但它們不是獨立的經濟監督部門,而主要是經濟管理部門,經濟監督是其經濟管理的附帶職能,監督是為其管理服務的,監督的內容總是與其管理的范圍相一致。
(二)權威性特徵
審計的權威性,是保證有效行使審計權的必要條件。審計的權威性總是與獨立性相關,它離不開審計組織的獨立地位與審計人員的獨立執業。 各國國家法律對實行審計制度、建立審計機關以及審計機構的地位和權力都做了明確規定,這樣使審計組織具有法律的權威性。我國實行審計監督制度在憲法中做了明文規定,審計法中又進一步規定:國家實行審計監督制度。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審計機關。審計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職權和程序,進行審計監督。
審計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審計人員依法執行職務,不得打擊報復審計人員。審計機關負責人在沒有違法失職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職條件的情況下,不得隨意撤換。審計機關有要求報送資料權,檢查權,調查取證權,採取臨時強制措施權,建議主管部門糾正其有關規定權,通報、公布審計結果權,對被審計單位拒絕、阻礙審計工作的處理、處罰權,對被審計單位違反預算或者其他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行為的處理權,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行為的處理、處罰權,給予被審計單位有關責任人員行政處分的建議權等。我國審計人員依法行使獨立審計權時受法律保護,如被審計單位拒絕、阻礙審計時,或有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財務收支行為時,審計機關有權做出處理、處罰的決定或建議,這更加體現了我國審計的權威性。 審計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從事的審計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審計人員應當執行迴避制度和負有保密的義務,審計人員辦理審計事項應當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奉公、保守秘 密。審計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這樣不僅有利於保證審計執業的獨立性、准確性和科學性,而且有利於提高審計報告與結論的權威性。
根據我國審計法規的要求,被審計單位應當堅決執行審計決定,如將非法所得及罰款按期繳入審計機關指定的專門賬戶。對被審計單位和協助執行單位未按規定期限和要求執行審計決定的,應當採取措施責令其執行;對拒不執行審計決定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並可依法追究其責任。由此可見,我國政府審計機關的審計決定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強制執行,這也充分地顯示了我國審計的權威性。
我國社會審計組織,也是經過有關部門批准、登記注冊的法人組織,依照法律規定獨立承辦審計查賬驗證和咨詢服務業務,其 審計報告對外具有法律效力,這也充分體現它們同樣具有法定地位和權威性。我國內部審計機構也是根據法律規定設置的,在單位內部具有較高的地位和相對的獨立性,因此也具有一定的權威性。各國為了保障審計的權威性,分別通過《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商法》、《破產法》等,從法律上賦予審計超脫的地位及監督、評價、鑒證職能。一些國際性的組織為了提高審計的權威性,也通過協調各國的審計制度、准則以及制定統一的標准,使審計成為一項世界性的權威的專業服務。
(三)公正性特徵
與權威性密切相關的是審計的公正性。從某種意義上說,沒有公正性,也就不存在權威性。審計的公正性,反映了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審計人員理應站在第三者的立場上,進行實事求是的檢查,做出不帶任何偏見的、符合客觀實際的判斷,並做出公正的評價和進行公正的處理,以正確地確定或解除被審計人的經濟責任,審計人員只有同時保持獨立性、公正性,才能取信於審計授權者或委託者以及社會公眾,才能真正樹立審計權威的形象。
㈧ 如何依法履職盡責,當好審計局長
審計部門是政府內部監督的主要部門。首先要知法學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版。把人們的利益權擺在第一位,做到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第二要做到對政府官員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形成一靠民主二靠法制的政府監督體系。
㈨ 國家審計如何發揮依法審計 獨立審計
國家審計為了更好地發揮免疫系統功能,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必須加強審計機關的內部治理,提高審計機關依法審計的能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
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要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確保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確保國家機關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行使權力。」順應時代潮流,改變我國國家審計的隸屬關系,使其保持高度的獨立性已是審計工作充分發揮經濟監督和免疫功能的客觀要求。與之改革相適應的是「人大」監督職能要加強,以確保公共權力行使的有效性,這是審計機關隸屬關系改革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