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政
1、依法行政是約束政府工作人員避免出現違法行政,以免對社會、人民造成嚴重後果,同時也是在公平、公正、公開的情況下保護廣大群眾的根本利益,二者是對立統一的。
2、依法行政是行政管理為人民服務的切實保障。
3、依法行政是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國家長治久安的必要保證。
4、依法行政是提高政府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取信於民的重要保證。
5、依法行政是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要保證。
6、依法行政是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基本保證。
『貳』 依法行政的意義
依法行政的內涵與意義
行政(on)一詞,在英語中是
治理、管理和執行事務的意思,行政與施政是同一詞。在我國古代《左傳》中就有「行其政令」、「行其政事」之說。馬克思對行政曾做出過科學的定義,即「行政是國家的組織活動」。作為行政法意義上行政的概念,是指行政主體行使國家行政權的行為。根據我國政權基本結構和內部分工,國家活動的組織即行政主體主要是國家各級行政機關。
依法行政,就是各級行政機關依據法律規定行使行政權力,管理國家事務。法律是行政機關據以活動和人們對該活動進行評價的標准。依法行政是對各級行政機關提出的要求,也是反映市場經濟對政府活動的客觀要求。依法行政是歷史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我國到八十年代未提出依法行政的原則,決不是偶然的,這是政治、經濟以及法治建設本身發展的結果。就現代法治要求而言,一方面,各級政府機關要以法律為武器管理國家事務,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據法律享受權力,履行義務,對不正當行使權力和不很好履行義務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追究法律責任。另一方面,管理者也必須依法管理,在行使管理權力時,必須以法律為准繩,必須在法律授予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必須依據法律規定的要求和程序管理國家事務。法律要約束被管理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同時也要約束管理者自己。在這兩者的統一中,管理者依法辦事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管理者根據法律規定進行管理,實際上也就是要求被管理者嚴格依法行使權力,履行義務。有了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的依法行政,才可能會有公民的嚴格遵守法律。沒有對管理者的要求,就無法對被管理者提出要求。因此,行政必須納入法治的軌道,嚴格依法行政,這是各級政府機關行政必須遵循的原則。
依法行政原則的確立具有重要的意義:一是保證行政管理為人民服務的目標。人民需要行政機關,人民授權行政機關行使行政權力,最終目的就是要通過行政管理,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人民通過權力機關制定法律,表達意志,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就是將保證行政管理為人民服務的目標,使行政管理不致偏離航道。二是保證行政管理的統一性、連續性和穩定性。法治國家的特點是一切社會活動在法治規范下具有統一性、連續性和穩定性,這同時也是依法行政給行政帶來的優點。有了統一,才能有公平和公正。否則,在相同條件下不同對待,不同條件卻相同對待,這種社會的不公正、不公平是引起群眾不滿的重要因素。連續性和穩定性是社會穩定的重要條件,朝令夕改,「政策多變」,必將使人民群眾的活動無所適從,大大損害人民群眾創造性、主動性的發揮。在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管理的統一和連續是不可缺少的條件。要保持行政管理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也只有依靠依法行政。三是保證提高行政效率。提高行政效率是行政管理最重要的要求之一。依法行政,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決策,依照法律規定執法,以保證行政管理符合國家和人民的要求,避免不公、錯誤和違法,減少糾紛和矛盾。同時,按法律規定的程序辦事,遵守法定的操作規則,都將大大提高行政效率。四是保證對行政管理監督有統一的標准和程序。現代世界各國,行政機關大都是國家機關中權力最大,管理范圍最廣,人員最多,而且靈活性最高的機關。其管理的好壞,與公民、社會的利益密切相關。因此,對行政管理加強監督,法律、法規就是唯一的監督標准和監督程序,使行政符合法治的要求,防範和懲罰行政違法,避免行政不當。
『叄』 依法行政有哪些基本內涵
依法行政是社會政治、經濟及法治等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是現代回法治國家行使政答府權力時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准則。在我國,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依法行政的基本含義是指國家各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許可權,在法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對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項社會事務,依法進行有效管理的活動。簡而言之,依法行政就是指各級行政機關和行政人員要在法律法規的約束下去合理、高效地處理各項行政事務。這也是依法行政的本質所在。
『肆』 依法行政的關鍵是什麼
一、充分認識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和緊迫性。
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是我們黨治國理政從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變化,是我國政治體制改革邁出的重要一步,具有劃時代的重要意義。
二、加強政府立法和制度建設。
1、著眼於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加強重點領域的立法工作。
完善行政權力運行規則,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強化民主監督機制,切實提高行政效能。
2、健全立法機制,提高立法質量。要堅持依法立法,政府立法工作要符合法定的許可權和程序。
3、堅決維護法制統一,確保政令暢通。國家的法律制度和中央的重大決策,體現的是全體人民的意志和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性部署。要正確處理好局部與全局的關系,防止政出多門、政令不一和各行其是。
三、堅持科學民主決策
1、依法決策。合法是決策的第一要件。要堅決防止越權決策、違法決策。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要全面正確履行職責,依法行使決策權。
2、健全決策程序。科學嚴密的程序是正確決策的重要前提。各級行政機關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的規則,把公眾參與、專家咨詢、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決策的必經程序。
3、強化決策責任。要建立健全重大決策跟蹤反饋和評估制度,實現決策權和決策責任相統一。在決策執行過程中,要定期通過多種途徑了解決策實施情況,全面評估決策執行效果。
(4)依法依政擴展閱讀:
依法行政的意義:
1、依法行政有利於保障人民群眾的權利和自由。
2、有利於加強廉政建設,保證政府及其工作人員不變質,增強政府的權威,有利於防止行政權力的缺失和濫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3、有利於帶動全社會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切實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伍』 依法行政與依法執政的區別
(1)涵義不同。依法執政,是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執政的一個基本方式。其內容主要有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全黨同志特別是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法制觀念;督促、支持和保證國家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加強和改進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逐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為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提供法制保障。 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嚴格依法行使其權力,依法處理國家各種事務。簡單地說,依法執政,涵蓋立法、執法、守法、法律監督、法制改革等內容,而依法行政只涉及執法的要求。
(2)主體不同。依法執政的主體是執政黨,依法行政的主體是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
(3)內容不同。依法行政的「政」,應為政務之「政」,即國家權力部門賦予的行政工作,依法行政要求的是各級行政機關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履行其應負的行政職責;依法執政的「政」,則為政權之「政」,即組織和領導國家政權,它要求執政黨要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不能凌駕於民意之上。
(4)原則不同。按照《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依法執政的原則是總攬全局、協調各方;依法行政的原則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前者相對更加宏觀,後者相對更加具體。
『陸』 依法行政的內涵是什麼
依法行政,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許可權,在法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對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項社會事務,依法進行管理的活動。依法行政的本質是有效制約和合理運用行政權力,它要求一切國家行政機關和工作人員都必須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充分行使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行政職能,作到既不失職,又不越權,更不能非法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從這一本質出發,依法行政應當包括以下三個基本內涵:
一是行使行政權力的主體必須合法。依法行政首先就要求行使行政權力的機關和組織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主體地位、資格和組織條件,如果進行行政活動的主體不是依法成立的或者不具備行政主體資格,那麼,其行為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是行政權力的取得和行使必須合法。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權力的取得必須有法律依據,因為「行政機關的職權並不是行政機關所固有的,而是經人民授予,也即由法律法規授予的」。同時,行政權力的行使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行政活動必須在法定的許可權范圍內活動,既不能不作為也不能越權。
三是行使行政權力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做到權責統一。依法行政要求行政主體在享有行政權力的同時,必須承當相應的義務和責任,如果放棄那就是失職,必須追究法律責任。
正確理解依法行政的本質和基本內涵,在實踐中必須糾正兩種錯誤觀念和傾向。一是糾正依法行政就是「依法治人、依法治事」的觀念。必須徹底拋棄傳統的「官本位」思想,樹立「以民為本」的觀念,牢記行政權力來源於人民,認識到依法行政是人民對行政機關的要求。二是克服「部門利益法制化」傾向。必須堅持法制統一的原則,堅決貫徹上級法律法規和政策,克服「部門利益法制化」傾向,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總之,依法行政的本質是有效制約和合理運用權力,同時,它又是構建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和諧社會的基礎和關鍵。
資料來源於學習時報。
『柒』 依法執政和依法行政的三個區別
(1)涵義不同。依法執政,是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執政的一個基本方式。其內容主要有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全黨同志特別是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法制觀念;督促、支持和保證國家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加強和改進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逐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為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提供法制保障。 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嚴格依法行使其權力,依法處理國家各種事務。簡單地說,依法執政,涵蓋立法、執法、守法、法律監督、法制改革等內容,而依法行政只涉及執法的要求。
(2)主體不同。依法執政的主體是執政黨,依法行政的主體是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
(3)內容不同。依法行政的「政」,應為政務之「政」,即國家權力部門賦予的行政工作,依法行政要求的是各級行政機關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履行其應負的行政職責;依法執政的「政」,則為政權之「政」,即組織和領導國家政權,它要求執政黨要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不能凌駕於民意之上。
(4)原則不同。按照《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依法執政的原則是總攬全局、協調各方;依法行政的原則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前者相對更加宏觀,後者相對更加具體。
『捌』 依法行政依的是什麼「法」
指行政機關必須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立,並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權力,對其行政行為的後果承擔相應的責任的原則。
『玖』 依法行政有哪些基本內容
依法行政是現代國家政府行使權力所必須遵循的基本准則,但在不同的國家,它有著不同的要求和內容。在我國,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和內容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合法行政:行政主體是行政活動的具體實施者,是行政法律關系的主要一方,是指具有國家行政權,能夠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行政職權,並能獨立對自己行使行政職權行為產生的後果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機關或組織。
(二)合理行政:行政合理就是要求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在行政行為過程中的動因必須符合行政目的,其行為的選擇應建立在正當考慮的基礎上,行為的內容應合乎情理。為此,要求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行為過程中,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外,都應當公開並注意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
(三)程序正當:行政機關的職權是指國務院及其所屬各部門和各級地方政府及其所屬各部門所擁有的職權,它不是行政機關所固有的,而是由憲法或法律規定的。對於行政機關來說,法律沒有授權其行使某項職權,就是禁止行使此項職權。行政機關擅自使用此項職權,就屬於超越職權,是違法行為。如果法律禁止其作為的職權,行政機關當然更不得進行作為。
(四)高效便民:行政機關基於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要以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工作出發點,高效、便利的地解決行政事物。比如各地方人民政府為了提高行政服務效率而設置的綜合行政服務中心,為廣大群眾大開方便之門,贏得了群眾的好評。只要認真總結經驗,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思想覺悟,在工作中發揮主觀能力強,就會不斷提高行政效率,就會不斷提高行政機關的公信力,為創建和諧社會做出貢獻。
(五)誠實守信:行政機關誠實守信不僅是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還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體現。同時,行政機關的自身建設同樣也離不開誠實守信。
(六)權責統一:權力和責任是統一的,法律在授予行政機關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權力的同時,也賦予了行政機關相應的責任和義務,政府在行使權力時必須承擔法定的責任。要求行政主體承擔違法行政所引起的法律責任是實現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證,也是依法行政原則的重要內容,離開了嚴格的法律責任,就無法建立法律所預期的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