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污染我在線
A. 污染源在線監測異常數據怎樣修約
修約跟補遺要遵循國家監控企業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有效性審核辦法的有關內容,數據有效審核是每個環保部門、企業部門進行學習的一項內容。
數據有效的相關資料應該在網上能找到。
B. 污染物治理多少排放風量上在線監測
HJ/T76-2007《固定污染源排放煙氣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監測方法》HJ/T75-2001《火電廠煙氣專排放連續監測技屬術規范》
GB/T16157-1996《固體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空氣和廢氣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
GB16297-1996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
GB4915-1996水泥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
GB9078-1996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
GB13223-1996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
GWPB3-1999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
HJ/T47-1999煙氣采樣器技術條件
HJ/T48-1999煙塵采樣器技術條件
GB11/237-2004 冶金、建材行業及其它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
HJT 212-2005 污染源在線自動監控(監測)系統數據傳輸標准
ZBY120-83 工業自動化儀表工作條件
GB50093—2002 自動化儀表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SDJ9-87 電測量儀表裝置設計技術規程
NEMA-ICS6 工業控制設備及系統的外殼
GB 50054-1995 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GB50057-1994 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
C. 含一類污染物廢水預處理設施是否必須安裝在線監測設施如未安裝在線設施,環保局要求停產整改是否合理
是否需要安裝,在您的排污許可證上面有具體的要求。要求安裝而未安裝,且拒不專改正,可責令停屬產整治。依據如下:
《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
第三十四條 排污單位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安裝或者使用符合國家有關環境監測、計量認證規定的監測設備,按照規定維護監測設施,開展自行監測,保存原始監測記錄。
第五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依法責令停產整治:
(一)未按照規定對所排放的工業廢氣和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進行監測,或者未保存原始監測記錄的;
(二)未按照規定安裝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或者未按照規定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或者未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的。
D. 哪些企業要求具有污染源在線 自動監測系統
現在的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主要是監測空氣中的PM10,PM2.5,雜訊,溫濕度,風力,風速,風向,大氣壓,光照度,油煙,二氧化碳,氧氣,氨氣等一些氣體檢測。這些自動監測系統,在敏義環境公司都可以找到。
E. 廢氣污染物在線自動監控設施維護多高
法律依據是《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九條第4項:
「
(現有排污者申請條件專)
現有排污者申請領取排屬污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四)按規定應當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儀器的排污者,已按照國家的標准、規范安
裝自動監控儀器;
」
第46條:
第四十六條
(違反自動監控管理規定的處罰)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不安裝自動監控儀器或者不盡維護、報告義務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下罰款。故意干擾自動監控儀器正常運行,或者損毀自動監控儀器的,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F. 污染源在線監控是什麼意思
通俗點說,就是在企業的排污口安裝自動采樣、分析設備及監控設備,通過網路,監管部門可以實現24小時對企業污染物處理設施運行情況及排污口進行監控,防止企業偷排。其實就是像現在公安局的天網差不多。
G. 什麼情況下安裝污染源在線檢測
應該根據各地方所出具的具體文件
一般以排放污染物中有屬於重污染源的,比如重金屬等一類污染物,或者污染物排放總量大的排放源就應該安裝在線檢測。
H. 污染源在線監測設備未正常運轉 如何處罰
《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 第28號)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之規定,自動監控設備因故障不能正常採集、傳輸數據時,應當及時檢修並向環境監察機構報告,必要時應當採用人工監測方法報送數據。
罰則在第十八條
第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部門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故意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系統,或者未經環境保護部門批准,擅自拆除、閑置、破壞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系統,排放污染物超過規定標準的;
(二)不正常使用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系統,或者未經環境保護部門批准,擅自拆除、閑置、破壞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系統的;
(三)未經環境保護部門批准,擅自拆除、閑置、破壞環境雜訊排放自動監控系統,致使環境雜訊排放超過規定標準的。
有前款第(一)項行為的,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和《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責令恢復正常使用或者限期重新安裝使用,並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第(二)項行為的,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或者處5萬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依據《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下罰款。
I. 在線監測設備顯示超標排放污染物多長時間可認定為超標排污
《水污染防治法》中「應繳納排污費數額」徵收標准及計算方法確定關於《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條和第七十四條規定中「應繳納排污費數額」該如何確定的有關問題,環境保護部、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經研究,近日做出解釋,全文如下:
2008年修訂的《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處理設施,或者未經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批准拆除、閑置水污染物處理設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應繳納排污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第七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排放水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准,或者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按照許可權責令限期治理,處應繳納排污費數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法律解釋工作的決議》,經請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現就《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條和第七十四條所指「應繳納排污費數額」的具體應用問題,通知如下:
一、《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條和第七十四條所指「應繳納排污費數額」,是法律授權環保部門參照排污費徵收標准及計算方法確定並用以裁定罰款數額的基數。
二、確定「應繳納排污費數額」時,對水污染物的種類、濃度和污水排放量的認定,按照以下方法執行:
關於水污染物的種類、濃度,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水污染源在線監測技術規范或者監督性監測方法,對違法行為發生時所排水污染物的種類、濃度進行認定。
2.關於污水排放量,排污者實施違法行為不超過30天的,應當按照30天的污水排放量進行認定;超過30天的,應當按照實際違法行為期間污水排放量進行認定。
三、排污者具備法定減繳、免繳、不繳排污費情形的,不影響環保部門參照排污費徵收標准及計算方法確定並用以裁定罰款數額的基數。
四、關於《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條和第七十四條「應繳納排污費數額」具體應用問題,環境保護部此前所作的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J. 污染源在線監測運營維護
首先要有國家環保部法的運營資格證,到國家環保局提供相應的企業信息參加培訓,然後考核。下屬的運營工程師要取得,煙氣、水質的運營資格證,數據有效性審核證。其次污水運營要有相關化學處理、實驗資質等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