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交警公共關系網
⑴ 警察公共關系科是個什麼東西呀
就是用來處理警察和民眾關系的
比如發生警民糾紛時,或是需要警察上鏡時
說白了就是警察的廣告部
人民警察的職責就是維護社會治安,保護人民群眾的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⑶ 警察公共關系是什麼
《警察公共關系學》共十二章,分為理論部分、專題部分和公關實務部分。理論部分主要就研究目的、意義,以及警察公共關系產生的歷史背景及與社會公共關系之間的關系等進行了闡述。專題部分涉及的內容很多,分別就警察人際交往、警察社交與傳播、警察社交與禮儀、警察社交心理學等作了詳細的論述。實務部分包括隊伍的內部管理,上級與下級、中層幹部與下級、下級與上級的交往應注意的問題,以及面對不同的對象如何採取不同的公關手段等,同時還就如何規范公關文書寫作進行了論述。《警察公共關系學》由奚邦意編著。
⑷ 如何使警察公共關系專題活動產生最佳的新聞效應
一、公共關系專題活動的定義
社會組織的公共關系活動一般來說可分為兩種類型:其一是那些日復一日、月復一月、年復一年的日常公共關系工作;其二是為了向廣大公眾傳遞信息、引起新聞媒介注意、提高企業知名度和美譽度的「公共關系特別節目」。這類公共關系專題活動與公共關系日常工作相比,具有目的明確、目標公眾清楚、活動有計劃、規模較大、影響深刻等特點,所以,公共關系專題活動更需要精心設計和策劃。根據公共關系專題活動與公共關系日常工作的區別,我們可以這樣給公共關系專題活動下定義,所謂公共關系專題活動指的是,社會組織為了某個公共關系主題的有效傳播,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目標公眾參與的集體活動。
二、公共關系專題活動的類型
⑸ 蕪湖交警支隊公共關系網駕駛人違法信息查詢怎麼打不開
經常打不開,服務器可能在維護。
⑹ 什麼是警察公共關系
遵循公共關系學的普遍原則,以公安實戰需要為指向,是管理學、傳播學專、社會學屬三大公共關系學傳統理論視角的綜合。根據警察公共關系理論內在邏輯的演繹,在回答和總結警察公共關系的邏輯起點和核心內容,並具體闡述了警察組織形象的設計原理和過程。根據警察公共關系活動的邏輯過程。依次討論了警察公共關系調查,策劃、傳播、溝通、危機管理、專題活動、禮儀等具體范疇。本書著力把握公安實戰的時代脈搏和未來走向,介紹、總結了諸如警察精神、網路傳播、群眾工作、警用談判、新聞發布等新生事物,並將近來來公安的重大事件和具有重大影響的案例及時納入本書。本書可以作為公安院校相關專業的教材使用,也可以作為警察成人教育和培訓的教材,以及公安一線相關工作人員的閱讀參考。
⑺ 蕪湖交警支隊公共關系網能查到違法記錄嗎
可以查的到
⑻ 談談你對警察公共關系原則的認識
1)互惠互利:警察首先是一種職業,他的社會職能是維護社會次序和公共安全,而這兩項需求又是社會公眾所要求的,所以,警察既是社會正常次序和安全的維護者,又是正常社會次序和安全的需求者和受益者。
2)講求實效:次序和安全的需求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之一,試想一下,公眾社會沒有次序,安全沒有保障,社會還能正常發展,人類還能正常生活嗎?!所以,次序和安全問題是講求實效的,不能輕慢,更不能忽視。
3)公開透明:在漆黑的夜晚孤身一人走夜路,遇到另一個和自己一樣的行人是最好的了!人類之間的認同感是人類最為信賴的。作為社會次序和安全的維護者,警察向來為公眾所依賴,如果警察行事不公開透明,就會增加社會公眾的疑慮和不安全感。
4)全員公關:警察的職業特點,就是做人的工作,維持的是人類本身的社會次序,保護的是人類實實在在的生命財產的安全。良好的社會次序和公眾安全,全部貫穿於警察職業的方方面面,作為個人的警察面對公眾時,既是在履行職責,又是在調解公眾之間的關系。
5)遵守法律,促進和諧:中國古有「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之說,今天社會對立法執法部門的違法犯罪,比之其他犯罪行為更加深惡痛絕,也是同樣道理。法律是人類建立良好次序和公共安全所訂立的公約,警察是這些公約的執行者和維護者,所以警察應當是遵守法律的典範,具有標尺和帶頭作用。良好的嚴格守法執法的警察,會給社會帶來良好的社會次序,會給社會公眾強烈的安全感,整個社會次序儼然,安逸祥和,一派和諧景象。
⑼ 如何開展警察公共關系建設工作
由於公安機關工作的特殊性,社會公眾對公安工作大多都只關心結果,而很少關注過程。如對一些有影響的大要案偵破,會發生群眾投訴和信訪的現象,從中就能反映這一問題,群眾所關心的往往都是關系其自身利益的結果,而非公安機關在解決問題中所付出的努力。在這種情況下,作為公安機關如何把自身的辛苦勞動展現給社會公眾,用認真負責的態度、熱情嚴謹的服務,為自己樹立良好的信譽,贏得社會公眾的信任、理解和認可呢?很值班大家去思考。
1、要健全公安機關內部的組織體系,包括先進的指揮體系,完備的保障措施,增設專職公共關系的組織機構,加強對從事公共關系方面人才的培養,理順內部不同部門、不同單位之間的交流和協作。這樣,我們在處理各種事務中,才能夠做到及時、有效地控制,從容不迫地應對。
2、要堅持以民警為本,充分提高民警個體的工作效率。目前,我國公安機關警力嚴重不足現狀,是很難在短時間得到解決的,要利用現有的警力資源有效保障社會穩定,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就需要我們以民警為主體,在現有的公安管理機制中建立健全各種各樣的激勵機制、制約機制和懲戒機制,充分挖掘公安現有人力資源,加強對公安民警的教育訓練,培養民警個體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
3、要利用行政資源,協調好和其他政府部門的關系。公安機關作為政府的一個重要職能部門,本身就處在一個大的社會環境之中,其他政府部門對公安機關的協作和對公安機關的理解與支持,是搞好公安工作不可或缺的因素。例如,民警在日常接處警過程中,經常會遇到一些超越公安管轄范圍的非警務處警,而這些處警,往往都涉及到其他政府部門,這些部門如果都能做好自己的工作,那將是對搞好公安工作的有力支持,不僅可以大大減輕公安機關的工作壓力,更重要的是可以大大緩解公安機關與社會公眾直接面對矛盾沖突的幾率。
4、要堅持以行政為本,在優化執法環境的基礎上,積極開展社會公關活動,努力實現公安機關與社會公眾的良性互動。作為執法主體的公安機關,首先必須要牢固樹立嚴格執法、依法行事的理念,堅決消除長期存在於人們心中的,對「情與法」、「錢與權」、「名與利」的糊糊認識,做到執法執紀公平公正、為人處事不卑不亢。其次要善於公關、經常開展社會公關活動,比如說我們現在開展的「愛民月」、「警察開放日」、「萬民訪平安」、「警民相約警務室」、「警民懇談會」等形式,以此推動警民互動與交流,爭取社會各界對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力戒圖形式,走過場,確保各級、各部門、各基層單位有計劃、有組織地分步進行,實行月月愛民、天天開放,時時相約、處處懇談。在活動中,要突出以宣傳法律、咨詢疑惑、展示公安工作成果為內容,讓社會公眾時時都能感受到公安工作的存在。再次是要善於利用社會力量開展宣傳,包括政府、媒體、網路等,主動出擊,跳出當前僅從法律法規和個別大要案的偵破等方面入手宣傳的簡單模式,將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各個方面盡可能地向公眾展示,刺激公眾心理,引導公眾對公安工作的關注,提高他們對公安機關的信任度。
⑽ 如何構建新媒體環境下的警察公共關系
由於公安機關工作的特殊性,社會公眾對公安工作大多都只關心結果,而很少關注過程。如對一些有影響的大要案偵破,會發生群眾投訴和信訪的現象,從中就能反映這一問題,群眾所關心的往往都是關系其自身利益的結果,而非公安機關在解決問題中所付出的努力。在這種情況下,作為公安機關如何把自身的辛苦勞動展現給社會公眾,用認真負責的態度、熱情嚴謹的服務,為自己樹立良好的信譽,贏得社會公眾的信任、理解和認可呢?很值班大家去思考。
1、要健全公安機關內部的組織體系,包括先進的指揮體系,完備的保障措施,增設專職公共關系的組織機構,加強對從事公共關系方面人才的培養,理順內部不同部門、不同單位之間的交流和協作。這樣,我們在處理各種事務中,才能夠做到及時、有效地控制,從容不迫地應對。
2、要堅持以民警為本,充分提高民警個體的工作效率。目前,我國公安機關警力嚴重不足現狀,是很難在短時間得到解決的,要利用現有的警力資源有效保障社會穩定,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就需要我們以民警為主體,在現有的公安管理機制中建立健全各種各樣的激勵機制、制約機制和懲戒機制,充分挖掘公安現有人力資源,加強對公安民警的教育訓練,培養民警個體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
3、要利用行政資源,協調好和其他政府部門的關系。公安機關作為政府的一個重要職能部門,本身就處在一個大的社會環境之中,其他政府部門對公安機關的協作和對公安機關的理解與支持,是搞好公安工作不可或缺的因素。例如,民警在日常接處警過程中,經常會遇到一些超越公安管轄范圍的非警務處警,而這些處警,往往都涉及到其他政府部門,這些部門如果都能做好自己的工作,那將是對搞好公安工作的有力支持,不僅可以大大減輕公安機關的工作壓力,更重要的是可以大大緩解公安機關與社會公眾直接面對矛盾沖突的幾率。
4、要堅持以行政為本,在優化執法環境的基礎上,積極開展社會公關活動,努力實現公安機關與社會公眾的良性互動。作為執法主體的公安機關,首先必須要牢固樹立嚴格執法、依法行事的理念,堅決消除長期存在於人們心中的,對「情與法」、「錢與權」、「名與利」的糊糊認識,做到執法執紀公平公正、為人處事不卑不亢。其次要善於公關、經常開展社會公關活動,比如說我們現在開展的「愛民月」、「警察開放日」、「萬民訪平安」、「警民相約警務室」、「警民懇談會」等形式,以此推動警民互動與交流,爭取社會各界對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力戒圖形式,走過場,確保各級、各部門、各基層單位有計劃、有組織地分步進行,實行月月愛民、天天開放,時時相約、處處懇談。在活動中,要突出以宣傳法律、咨詢疑惑、展示公安工作成果為內容,讓社會公眾時時都能感受到公安工作的存在。再次是要善於利用社會力量開展宣傳,包括政府、媒體、網路等,主動出擊,跳出當前僅從法律法規和個別大要案的偵破等方面入手宣傳的簡單模式,將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各個方面盡可能地向公眾展示,刺激公眾心理,引導公眾對公安工作的關注,提高他們對公安機關的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