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築的定義
『壹』 公共建築 的定義參看哪個規范
這個沒有具體的規范,你可以看圖紙,上面會具體到那個規范!!
『貳』 住宅和公共建築的定義、區別是什麼
住宅的定義:住宅是指專供居住的房屋,法律上指,供一家人日常起居的、外人不得隨意進入的封閉空間。
公共建築的定義:公共建築是指供人們進行各種公共活動的建築。
住宅和公共建築的區別:
1、包括的內容不一樣:住宅包括別墅、公寓、職工家屬宿舍和集體宿舍、職工單身宿舍和學生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樓中作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兒所、病房、療養院、旅館等具有專門用途的房屋。公共建築一般包括辦公建築、商業建築、旅遊建築、科教文衛建築、通信建築、交通運輸類建築等。
2、分類不一樣:住宅按層數分有單層住宅,多層住宅,高層住宅,超高層住宅。在公共建築中關於商住樓有一個爭議,那就是沒有明確定義商住樓歸屬公共建築還是居住建築。
3、要求不一樣:公共建築的要求在於空間構成、功能分區、人流組織與疏散以及空間的量度、形狀和物理環境(量、形、質),突出的重點是建築空間的使用性質和流線活動問題。住宅建設應因地制宜、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做到適用、經濟、美觀,符合節能、節地、節水、節材的要求。
『叄』 公共建築怎麼分類
公共建築分類如下:辦公建築(包括寫字樓、政府部門辦公室等),商業建築(如商場、金融建築等),旅遊建築(如酒店、娛樂場所等),科教文衛建築(包括文化、教育、科研、醫療、衛生、體育建築等),通信建築(如郵電、通訊、廣播用房)以及交通運輸類建築(如機場、高鐵站、火車站、汽車站等)。
商住樓有公共建築的特性,又有居住建築的功能,可理解為介於兩者之間,可定義為「間居」建築。「間」可表明時間上、空間上商業與居住功能不停的轉換,「居」無論商業、還是住宅,居為最基本的特性,也是建築最原始的功能!
『肆』 什麼是公共建築
一、公共建築包含辦公建築(包括寫字樓、政府部門辦公室等),商業建築(如商場、金融建築等),旅遊建築(如酒店、娛樂場所等),科教文衛建築(包括文化、教育、科研、醫療、衛生、體育建築等),通信建築(如郵電、通訊、廣播用房)以及交通運輸類建築(如機場、高鐵站、火車站、汽車站等)。
二、公共建築的功能問題包括以下幾個主要方面:
空間構成、功能分區、人流組織與疏散以及空間的量度、形狀和物理環境(量、形、質)。其中突出的重點則是建築空間的使用性質和流線活動問題。
1、公共建築的空間構成
各種公共建築的使用性質和類型盡管不同,都可以分成主要使用部分、次要使用部分(或稱輔助部分)和交通聯系部分三大部分。設計中應首先抓住這三大部分的關系進行排列和組合,逐一解決各種矛盾問題以求得功能關系的合理與完善。在這三部分的構成關系中,交通聯系空間的配置往往起關鍵作用。
交通聯系部分一般可分為:水平交通、垂直交通和樞紐交通三種基本空間形式。
1)水平交通空間布置要點:
應直截了當,防曲折多變,與各部分空間有密切聯系,宜有較好的採光和照明。例如走道。
2)垂直交通空間布置要點:
位置與數量依功能需要和消防要求而定,應靠近交通樞紐,布置均勻並有主次,與使用人流數量相適應。
3)交通樞紐空間
使用方便,空間得體,結構合理,裝修適當,經濟有效。應兼顧使用功能和空間意境的創造。
在公共建築設計中,考慮到人流的集散、方向的轉換、空間的過渡以及與過道、樓梯等空間的銜接,需要安排門廳、過廳等形式的空間,起到交通樞紐與空間過渡的作用。
門廳出入口部分的設計,主要依據兩方面的要求:一是使用方面的要求,二是空間處理方面的要求。
2、公共建築的功能分區
功能分區的概念是,將空間按不同功能要求進行分類,並根據它們之間聯系的密切程度加以組合、劃分;
功能分區的原則是:分區明確、聯系方便,並按主、次,內、外,鬧、靜關系合理安排,使其各得其所;同時還要根據實際使用要求,按人流活動的順序關系安排位置。空間組合、劃分時要以主要空間為核心,次要空間的安排要有利於主要空間功能的發揮;對外聯系的空間要靠近交通樞紐,內部使用的空間要相對隱蔽;空間的聯系與隔離要在深入分析的基礎上恰當處理。
3、公共建築的人流疏散
人流疏散分正常與緊急兩種情況;正常疏散又可分為連續的(如商店)、集中的(如劇場)和兼有的(如展覽館)。而緊急疏散都是集中的。
公共建築的人流疏散要求通暢,要考慮樞紐處的緩沖地帶的設置,必要時可適當分散,以防過度的擁擠。連續性的活動宜將出口與人口分開設置。要按防火規范充分考慮疏散時間,計算通行能力。
4、功能對於單一空間量、形、質的規定性
單一空間的大小、容量、形狀以及採光、通風、日照、溫度、濕度等條件是適合性的基本因素,同樣是建築功能問題的重要方面,應在設計中綜合考慮。
『伍』 請問,大型公共建築的定義范圍
大型公共建築一般指建築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辦公建築、商業建築、旅遊建築、科教文衛建築、通信建築以及交通運輸用房
『陸』 你那個公共建築的定義解釋是出自哪裡的啊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中定義 2.0.3 公共建築 public building 供人們進行各種公共活動的建築。
『柒』 公共建築的具體定義是什麼
公共建築包含辦公建築(包括寫字樓、政府部門辦公室等),商業建築(內如商場、金容融建築等),旅遊建築(如酒店、娛樂場所等),科教文衛建築(包括文化、教育、科研、醫療、衛生、體育建築等),通信建築(如郵電、通訊、廣播用房)以及交通運輸類建築(如機場、高鐵站、火車站、汽車站等)。
拓展資料
各種公共建築的使用性質和類型盡管不同,都可以分成主要使用部分、次要使用部分(或稱輔助部分)和交通聯系部分三大部分。
設計中應首先抓住這三大部分的關系進行排列和組合,逐一解決各種矛盾問題以求得功能關系的合理與完善。在這三部分的構成關系中,交通聯系空間的配置往往起關鍵作用。
『捌』 重要公共建築的定義及范圍速求回答,,多謝。
公共建築:供人們來進自行各種公共活動的建築。
公共建築包含辦公建築,商業建築,旅遊建築,科教文衛建築,通信建築以及交通運輸類建築,如政府部門辦公室、商場、金融建築、文化、教育、科研、醫療、衛生、體育建築,郵電、通訊、廣播用房,機場、車站建築、橋梁等。
『玖』 公共建築的定義是什麼
土木工程抄是指房屋、公路、鐵路、橋梁、水工、港工、地下等工程的總稱。
公共建築用地是指公共文化、體育、娛樂、機關、團體、科研、設計、教育、醫衛、慈善等建築用地。包括:①機關團體用地。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群眾自治組織,廣播電台、電視台、報社、雜志社、通訊社、出版社等單位的辦公用地。②教育用地。各種教育機構,包括大專院校,中專、職業學校、成人業余教育學校、中小學校、幼兒園、托兒所、黨校、行政學院、幹部管理學院、盲聾啞學校、工讀學校等直接用於教育的用地。③科研設計用地。獨立的科研、設計機構用地,包括研究、勘測、設計、信息等單位用地。④文體用地。為公眾服務的公益性文化、體育設施用地。包括博物館、展覽館、文化館、圖書館、紀念館、影劇院、音樂廳、少青老年活動中心、體育場館、訓練基地等。⑤醫療衛生用地。醫療、衛生、防疫、急救、保健、療養、康復、醫檢葯檢、血庫等用地。⑥慈善用地。孤兒院、養老院、福利院等用地。
『拾』 什麼是中小型公共建築
建築物層數25層以下,建築物高度100米以下,單跨跨度30米以下,單體建築面積30000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建築
公共建築用地是指公共文化、體育、娛樂、機關、團體、科研、設計、教育、醫衛、慈善等建築用地。包括:①機關團體用地。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群眾自治組織,廣播電台、電視台、報社、雜志社、通訊社、出版社等單位的辦公用地。②教育用地。各種教育機構,包括大專院校,中專、職業學校、成人業余教育學校、中小學校、幼兒園、托兒所、黨校、行政學院、幹部管理學院、盲聾啞學校、工讀學校等直接用於教育的用地。③科研設計用地。獨立的科研、設計機構用地,包括研究、勘測、設計、信息等單位用地。④文體用地。為公眾服務的公益性文化、體育設施用地。包括博物館、展覽館、文化館、圖書館、紀念館、影劇院、音樂廳、少青老年活動中心、體育場館、訓練基地等。⑤醫療衛生用地。醫療、衛生、防疫、急救、保健、療養、康復、醫檢葯檢、血庫等用地。⑥慈善用地。孤兒院、養老院、福利院等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