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消防許可證
Ⅰ 公共場所的消防規范
公共消防安全規范:
1、父母、師長要教育兒童養成不玩火的好習慣。任何單位不得組織未成年人撲救火災。
2、切莫亂扔煙頭和火種。
3、室內裝修裝飾不宜採用易燃可燃材料。
4、消火栓關系公共安全,切勿損壞、圈佔或埋壓。
5、愛護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進入公共場所要注意觀察消防標志,記住疏散方向。
8、在任何情況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暢通。
9、任何人發現有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為,都可向公安消防部門或值勤公安人員舉報。
10、生活用火要特別小心,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物品。
11、發現煤氣泄漏,速關閥門,打開門窗,切勿觸動電器開關和使用明火。
12、電器線路破舊老化要及時修理更換。
13、電路保險絲(片)熔斷,切勿用銅線鐵線代替。
14、不能超負荷用電。
15、發現火災速打報警電話119,消防隊救火不收費。
16、了解火場情況的人,應及時將火場內被圍人員及易燃易爆物品情況告訴消防人員。
17、火災襲來時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貪戀財物。
18、必須穿過濃煙逃生時,應盡量用浸濕的衣物被裹身體,捂住口鼻,貼近地面。
19、身上著火,可就地打滾,或用厚重衣物覆蓋壓滅火苗。
20、大火封門無法逃生時,可用浸濕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門縫、潑水降溫,呼救待援。
Ⅱ 公共場所消防等級怎麼劃分
公共場所消防等級是按照一旦發生火災後容易造成人員傷亡大、火災損失大、影響大為原則,把這類場所定為防火安全重點單位管理,其它不在此范圍的為一般防火安全單位。
Ⅲ 公共場所辦消防證需要哪些手續一般需要多久
設計建審意見、施工過程文件、設備資料、管理機構制度文件等
Ⅳ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與《消防安全許可證》有什麼區別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與《消防安全許可證》的區別如下:
1.辦理時間不同。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是在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下來之後,開始施工之前辦理的,這個手續是當天就可以下來的。拿到《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之後才可以開始施工。
而《消防安全許可證》有所不同,在消防設計審核申報、施工安全許可申報以及竣工驗收申報之後可辦理開業前檢查,檢查完畢後才可以遞交給消防局材料,進行辦理《消防安全許可證》。
2.拿到《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之後才可以開始施工的,而未拿到《消防安全許可證》也可進行施工。
3.《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是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許可的唯一法律文書,而《消防安全許可證》並不是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許可的法律文書。
(4)公共場所消防許可證擴展閱讀:
《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許可證 》發放程序:
申報單位出具申請報告,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領取《公安娛樂場所消防安全許可證申報表》。
2. 填寫好《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許可證申報表》,申報單位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將填寫好的申報表和申請報告送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支隊所管轄的重點單位直接送支隊防火處)。
3. 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接到申請單位的報告和《申報表》後 7 天內,派分管參謀進行現揚勘察,按審核內容進行審核,合格的,各縣(市)市由分管參謀簽署意見,交大隊主管領導審批並加蓋公章,按規定收取辦證費,然後由大隊內勤負責填發《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許可證》。
4. 支隊防火處在接到城市各區消防大隊審核的(申報表)和有關資料後 10 天內,即派分管參謀進行勘察、審核合格的,簽署審核意見,報防火處長,支隊主管領導審批,並加蓋公章,按規定收取辦證費,然後由防火處內勤負責填發《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許可證》。
5. 審核內容:
( 1 )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環境和場所。
( 2 )有經過消防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
( 3 )有健全的消防安全組織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