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進社會依法治理的方式
⑴ 【多選題】 改進社會治理方式必須
選擇ABCD。
改進社會治理方式必須做到以下四點:
1,堅持綜合治理,強化道德約束,規范社會行為,調節利益關系,協調社會關系,解決社會問題;
2,堅持依法治理,加強法治保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
3,堅持系統治理,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
4,加強源頭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網路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為方向,健全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台,及時反映和協調人民群眾各方面各層次利益訴求
(1)深入推進社會依法治理的方式擴展閱讀:
從運行意義上,「社會治理」實際是指「治理社會」。或者換言之,所謂「社會治理」,就是特定的治理主體對於社會實施的管理。由「社會管理」到「社會治理」不僅僅是概念上的變化,而且蘊含著理念、方法、手段和制度等多個層面的深刻變革。
社會治理是一種導致公共理想的社會和經濟效果的治理模式。社會治理理論是西方治理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治理是一系列的價值、政策和制度,通過這些,一個社會可以來管理它的經濟、政治和社會進程。
社會治理是一個國家開發經濟和社會資源過程中實施管理的方式,它同時也是制定和實施決策的過程。社會治理還被界定為限制和激勵個人和組織的規則、制度和實踐的框架。所以,治理不僅僅局限於政府,也包括多元角色的互動。
由於西方國家治理理論奉行社會中心主義和公民個人本位,因此,理性經濟人的社會自我治理,在理論邏輯上構成了西方國家治理理論的核心內容。
⑵ 深入推進社會依法治理的方式有哪些
積極宣傳法制,懂法守法遵法,與一切破壞法制的行為作斗爭。
⑶ 推進多層次領域依法治理,建設法治社會,加強個人自治需要依賴哪些措施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須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這五個方面即構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內涵,或稱之為五個子體系。這五個子體系之間,關系協調、內容統一。
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和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是法治體系的基礎和前提。要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就需要在黨的領導下,完善立法體制,確保立法的質量,畢竟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包括憲法的修改程序、人大立法的體制機制、政府立法的機制;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加強重點領域立法。根據我國的國情,要實現法治,除了要有完備的國家層面的法律之外,還要有完善的黨內法規。
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是法治體系的重點。法治的實施,首要的就是憲法的實施,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把憲法的實施也放在了極其重要的位置。而法治實施的核心在於建設法治政府,推動依法行政。一是完善行政組織法,保障政府全面履行職能,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把政府的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堅決消除權力設租尋租空間。二是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建立重大決策風險評估機制。三是必須深化執法體制改革,創新執法體制、推進綜合執法。四是進一步完善執法程序、嚴格執法責任,即明確具體操作流程,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確定責任追究機制,堅決排除對執法活動的干預,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門的保護主義,懲治執法腐敗現象。
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是法治體系的保證。法治監督事關依法治國能否真正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了對行政權力的監督渠道: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監督機制的運行中,實際起主要作用的還是黨的紀委監督、行政監察、審計監督和輿論監督。
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是法治體系的關鍵。法治保障系統主要包括四大環節:一是法治人才隊伍;二是法律糾紛、爭議化解機制;三是國民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四是黨的領導。關於法治人才隊伍,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要推進法治專門隊伍即法官、檢察官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提高職業素養和專業水平。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建設,構建社會律師、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等優勢互補、結構合理的律師隊伍。關於法律糾紛、爭議化解機制,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要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建立健全社會矛盾預警機制、利益表達機制、協商溝通機制、救濟救助機制,暢通群眾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法律渠道。關於國民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必須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關於黨對法治的領導,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黨的領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最根本的保證。必須加強和改進黨對法治工作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過程。
⑷ 如何深入推進依法治理與「法治城市」,「法治縣創建活動
第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依法行政既是法治政府建設的核心,也是政府工作的生命線。《決定》指出,各級政府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推進機構、職能、許可權、程序、責任法定化,進一步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依法行政的本質是職權法定,以法律形式明確政府職能。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必須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嚴格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履行職責,確保法律、行政法規有效執行;加強對重大決策部署落實、部門職責履行、重點工作推進以及政府自身建設等方面的考核評估,加強行政問責,健全糾錯制度,不斷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執行力;進一步推行權力清單制度,使職權法定、邊界清晰、主體明確、運行公開。
第二,不斷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決定》指出,要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一是要建立集體決策制度,完善行政決策程序制度,健全決策透明制度,建立重大決策實行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制度,不斷提高政府決策能力和水平;二是要重視法制機構在推進依法行政中的監督作用,積極發揮審查把關監督作用,積極發揮參謀助手法律顧問作用,積極發揮政府重大法律事務審查把關作用,為政府依法決策提供支持;三是建立督查機制,健全責任倒查機制,既要按照責任、標准和期限的要求,保證各項決策的落實,又要對未按要求貫徹落實政府決定及決策,進行追責,予以行政問責,轉變作風,提高行政執行力。
第三,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決定》指出,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要完善行政執法體制,以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為目標;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制定具體執法細則,規范裁量標准和操作流程;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依法懲處各類違法行為,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以強化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為路徑,推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建設,保證行政執法機關嚴格執法;嚴格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制度,逐步推行行政執法績效考核制度,科學合理設計考核指標體系。
第四,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決定》指出,要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完善糾錯問責機制。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必須加強黨內的監督,健全黨內的各種監督措施,包括述職述廉制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個人收入申報制度、廉政檔案制度、民主評議制度等;提高權力監督機構的地位,重點確立人大法制監督的核心,突出紀檢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部門和履行司法監督職能的司法機關的獨立性;完善社會監督機制,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加強行政監控整體效能,構建嚴密完備的權力監控網路機制。
⑸ 如何深入推進依法行政
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也是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重要方面。本屆政府組成以來,認真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按照執政為民和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要求,突出強調實行科學民主決策、堅持依法行政、加強行政監督三項准則,並認真貫徹落實,取得明顯效果。國務院制定並印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任務,確立了經過十年左右堅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認真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切實減少和規范行政許可事項,推進政府職能的轉變和行政管理方式創新。地方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堅持把依法行政作為政府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基本方式,不斷加強制度建設,推進科學民主決策,規范行政行為,強化行政監督,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明顯提高。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依法行政的狀況還不能完全適應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與人民群眾的願望相比,仍有較大差距。必須加快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步伐。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重點抓好以下方面:
一是推進政府改革和自身建設。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依法界定和規范政府在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方面的職能。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推進政府體制創新、機制創新、制度創新和管理方式創新。
二是加強和改進政府立法工作。要以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統領,加強完善發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權利,健全社會保障、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加強社會事業建設、推進社會事業發展,加強社會管理、保持社會安定有序,深化改革開放,完善市場主體、市場交易、市場監管法律體系,加強環境治理保護,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等方面的制度建設。堅持以人為本,尊重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和制度建設的內在規律,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擴大公眾參與政府立法的范圍,確保制度建設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公正性。完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及時受理和處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審查有關法規的建議。對違反上位法規定、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以及相互"打架"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該廢止的及時廢止,該修改的及時修改,該撤銷的堅決撤銷。
三是規范行政決策程序。大力推進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加快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完善行政決策聽證、專家論證、責任追究等制度,切實做到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確保行政決策真正體現科學發展觀,充分反映人民群眾的意願和要求。堅決防止隨意決策、違法決策,搞各種形式的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對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除情況緊急的外,作出決策前必須經過聽取意見、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查三個環節。提請決策時必須有社會公眾意見、專家論證意見、合法性審查意見以及決策建議。否則,行政機關不得作出決策。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行政決策事項、依據和結果要公開。
四是嚴格行政執法。按照職權法定、權責一致的原則,規范行政執法主體,明晰職責許可權,切實解決多頭執法、多層執法和不嚴格執法的問題。積極推進綜合執法試點,繼續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探索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制度。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保障制度。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或者搞人情執法、隨意執法。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堅決制止各種形式的亂罰款和亂收費,堅決糾正下達罰沒收入和收費指標的做法。進一步完善執法聽證程序、規范聽證行為,防止濫用自由裁量權。強化行政執法責任,確保法律、法規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得到有效執行,做到令行禁止、政令暢通。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錯誤做法。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應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公正處理。
五是切實加強行政復議工作。行政復議是解決行政爭議的重要渠道,具有方便群眾、快捷高效、方式靈活等優勢。各級政府都應把行政復議工作擺到重要位置,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解決行政爭議、化解人民內部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力爭把行政爭議解決在基層、解決在初發階段、解決在行政機關內部。抓緊制定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提高行政復議效能。加強行政復議能力建設,切實解決一些基層政府行政復議能力偏低、人員不足等問題。
六是提高公務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各級行政機關應加強對公務員的法治教育和培訓,切實提高公務員的法律思維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今後應增加法律知識在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所佔的比重。公務員特別是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要帶頭學法、懂法並嚴格執法、依法辦事。認真做好"五五"普法宣傳教育,大力提高全體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治理念。教育和引導人民群眾通過法定渠道,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訴求、解決問題,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國研室提供)
⑹ 深入推進社會依法治理的方式
積極宣傳法制,懂法守法遵法,與一切破壞法制的行為作斗爭。
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一個長期、復雜的系統工程,既需要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也需要法律意識的日益增強。
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必須遵循以下原則: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保證中國共產黨在法治建設中始終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保障廣大人民群眾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實現當家作主的權利,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堅持一手抓建設、一手抓法治,緊密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不斷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使法治建設為經濟社會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服務;堅持把法治建設植根於中國社會的實際,既注意借鑒國外的有益經驗,又立足於中國國情,不照搬別國的法律制度和政治體制;堅持把法治建設的基礎放在制度建設和增強全社會的法治觀念上,不斷提高全社會法治文明水平。[ 參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008年2月28日發表的《中國的法治建設》白皮書。]
在當前階段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應從完善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自覺守法等方面著手,具體途徑包括:進一步完善法律體系。根據社會發展的需要制定新法律和改進舊法律,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不斷提高立法質量,盡快形成更加完備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和法律的實施力度。在有法可依的基礎上,確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維護人民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尊嚴、權威。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實行司法公開,加強對司法權力的監督,打擊司法腐敗;提高司法能力,最大限度減少冤假錯案發生。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倡導和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形成自覺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加強執法監督,健全監督機制,確保權力正確行使,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確保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
⑺ 如何運用法治思維推進依法治理
一、充分認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重要性
法治是迄今為止人類能夠認識到的最佳治國理政方式。法治思維是基於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對法治的信念來認識事物、判斷是非、解決問題的思維方式。法治方式是運用法治思維處理和解決問題的行為方式。在改革攻堅期、發展機遇期、社會風險期疊加的今天,我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需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發展前進中的問題。能否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關繫到法治中國建設,關繫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推進,關繫到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實現。
二、明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基本要求
運用法治思維和方式去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直接決定著依法治國的進程,法治國家的建立,決定著我們黨能否依法執政、政府能否依法行政、司法機關能否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職權。
三、努力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
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是一項宏偉的系統工程,需要具備諸多條件和克服許多困難,但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毫無疑問是其中最需要具備的重要條件,努力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已經成為加強領導幹部執政能力和水平的基本內容,成為衡量領導幹部執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標准。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直接影響著黨的執政根基和國家的長治久安。
⑻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什麼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
依法來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源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國際形勢復雜多變,我們黨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國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黨要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更好維護和運用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更好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使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必須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范作用
⑼ 創新社會治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創新社會治理的主要措施共有以下4點:
(1)改進社會治理方式。堅持系統治理,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堅持依法治理,加強法治保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
(2)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正確處理政府和社會關系,加快實施政社分開,推進社會組織明確權責、依法自治、發揮作用。適合由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服務和解決的事項,交由社會組織承擔。支持和發展志願服務組織。
(3)創新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體制。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建立暢通有序的訴求表達、心理干預、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使群眾問題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權益有保障。
(4)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葯品安全監管機構,建立最嚴格的覆蓋全過程的監管制度,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保障食品葯品安全。深化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改革,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防災減災救災體制。
(9)深入推進社會依法治理的方式擴展閱讀: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必須深入研究社會治理規律,不斷創新社會治理方式方法,增強社會治理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充分把握我國社會運行條件和機制發生的變化,深刻分析影響社會穩定和社會活力的因素,尋找相應的治理對策和方式方法。
從基於計劃經濟體制的社會治理轉變為面向市場經濟體制的社會治理,從封閉的區域性社會治理轉向開放的系統性社會治理,從人口低流動性的社會治理轉向人口大規模快速不均衡流動的社會治理,從面對低風險的社會治理轉向應對高風險的社會治理,我們黨不斷深入研究社會治理面臨的新形勢新問題新挑戰,不斷創新社會治理方式方法,取得了明顯成效。
把專項治理與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緊密結合起來,這是對改革開放以來社會治理實踐的深刻總結,體現了標本兼治、遠近結合、局部與整體相統一的現代社會治理辯證思維。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與時俱進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
⑽ 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堅持什麼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提出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的重大任務,強調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我們要深入學習領會全會精神,扎實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為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奠定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