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依法治校會議
1. 幼兒園教師履職規定心得體會
導讀:學習《幼兒園安全管理條例》心得體會,通過學習,看到了國家致力於校園安全管理矢志不移的決心和力量,在學習中,閱讀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23號》和聽取了陳副院長關於「動用國家七大部門聯,從中看到了黨和國家對少年兒童人身安全特別關心、並採取有力措施堅定不移地推行幼兒園,就能有力推動幼兒園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全國各部門都認真履行《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規定的管理職責,定能開創幼兒園安全管理 學習《幼兒園安全管理條例》心得體會 其 一,通過學習,看到了國家致力於校園安全管理矢志不移的決心和力量,作為歷年來分管學校安全工作的我受到鼓舞和推動。在學習中,閱讀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23號》和聽取了陳副院長關於「動用國家七大部門聯合制定出台《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此事非同尋常」的話語後,從中看到了黨和國家對少年兒童人身安全特別關心、並採取有力措施堅定不移地推行幼兒園安全管理的決心。關愛生命,情系校園,安全舉措,拳拳之心,激動民心,更激勵著我們每一個教育工作者。「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輝」。我想:黨和國家關注民情,順乎民意,對少年兒童安全的人文關懷所採取的重大舉措,一定會受到全國民眾的擁護和稱贊;國家之決心必定能帶動社會各階層人士之心,帶動學校各教職工之心和家庭各成員之心,使之心心相印,形成動力,就能有力推動幼兒園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全國各部門都認真履行《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規定的管理職責,齊心合力,依法治校,定能開創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其 二,通讀《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了解其內容,領會其精神實質,覺得它的內容很具體,條款很分明,操作性極強,的確是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南。統觀《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全文,覺得關於園內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的內容是重點。圍繞這個重點內容展開深入的學習和探索,在陳副院長的輔導下,通過學習討論,我明確了園安全管理職責,掌握了園全管理工作的重點內容是: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危房倒塌、防食物中毒、防火、防外來犯罪、防觸電、防爆炸;知道了可採取的安全措施具體有: 1、將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幼兒園教育教學計劃。 2、出台有關保證教學安全的措施。 3、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 4、開展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月活動。 5、每周進行安全工作檢查。 6、制定安全工作預案,開展安全演練活動。 7、開展專題整治活動;懂得了處理安全事故的方法步驟。在此基礎上,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認識又得到提高,能夠想到:國家高度重視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社會各部門盡力投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創造了良好的外因條件,那麼,作為學校安全管理的內因條件——校內安全管理必須緊緊跟上。要緊緊跟上當今安全管理的時代步伐,我們教育工作者必須牢記安全管理職責,綳緊安全觀念之弦, 忠於安全管理之事,加倍努力,做好工作,才能不負眾望。 其 三,對陳副院長精心設計的結束語很感興趣。陳菊副院長在結束講課時,精心設計了富有哲理的兩句話:「如果你過分地珍愛自己的羽毛,不使它們受一點損傷,那麼你將失去兩只翅膀,永遠不能凌空飛翔」。「點化和潤澤生命是教育之核心」。對於這兩句話,我的理解是: 1、要用一分為二的觀點來看待學校安全管理問題,正確處理好「放」和「管」之間的關系,不能只注意大膽地「放」,而忽視細致地「管」,也不能一味單純地「管」而不敢「放」過分地限制學生的活動,把幼兒培養成溫室里的花朵。 2、我認為:在安全管理工作中「點化和潤澤生命」的內涵應是安全教育。在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中,「點化」最為關鍵。要做好「點化」工作必須抓好兩點:一是要不失時機地找好「點」——教育切入點,二是要講究「化」——教育方法的藝術性,將二 者有機地結合起來,才能取得「潤澤」的效果。 其 四,通過學習和思考,進一步明確了新學年我園安全管理工作的思路: (一)、組織師生學習《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提高執行教育法規的自覺性; (二)、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計劃,以指導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而順利的開展; (三)、按照《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建立和完善校內安全制度; (四)、落實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激發師生積極性; (五)、按照安全制度規定進行檢查,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益; (六)、抓好「安全教育活動月」等一系列活動,帶動全年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 學習《幼兒園安全管理條例》心得體會 通過學習《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使我深深體會到: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要條件,我們時 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牢記安全的重要性。它牽動這每個孩子、每個家長、每個教師的心。 其 一,通過學習,看到了國家致力於幼兒園安全管理矢志不移的決心和力量,作為在幼兒園一線工作的我受到鼓舞和推動。在學習中,閱讀了《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後,從中看到了黨和國家對兒童人身安全特別關心、並採取有力措施堅定不移地推行園安全管理的決心。關愛生命,情系校園,安全舉措,拳拳之心,激動民心,更激勵著我們每一個教育工作者。「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輝」。我想:黨和國家關注民情,順乎民意,對兒童安全的人文關懷所採取的重大舉措,一定會受到全國民眾的擁護和稱贊;國家之決心必定能帶動社會各階層人士之心,帶動學校各教職工之心和家庭各成員之心,使之心心相印,形成動力,就能有力推動幼兒園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全國各部門都認真履行《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規定的管理職責,齊心合力,依法治校,定能開創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其 二,通讀《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了解其內容,領會其精神實質,覺得它的內容很具體,條款很分明,操作性極強,的確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南。統觀《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全文,覺得關於校內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的內容是重點。圍繞這個重點內容展開深入的學習和探索,通過學習討論,我明確了幼兒園安全管理職責,掌握了幼兒園全管理工作的重點內容是: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危房倒塌、防食物中毒、防火、防外來犯罪、防觸電、防爆炸;知道了可採取的安全措施具體有: 1、將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 2、出台有關保證教學安全的措施。 3、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 4、開展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月活動。 5、每周進行安全工作檢查。 6、制定安全工作預案,開展安全演練活動。 7、開展專題整治活動;懂得了處理安全事故的方法步驟。在此基礎上,對幼兒園安全工作的認識又得到提高,能夠想到:國家高度重視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社會各部門盡力投入安全管理工作,給園安全管理工作創造了良好的外因條件,那麼,作為園安全管理的內因條件——校內安全管理必須緊緊跟上。要緊緊跟上當今安全管理的時代步伐,我們教育工作者必須牢記安全管理職責,綳緊安全觀念之弦,忠於安全管理之事,加倍努力,做好工作,才能不負眾望。 其三,通過學習此材料,我深入地體會了一句話「如果你過分地珍愛自己的羽毛,不使它們受一點損傷,那麼你將失去兩只翅膀,永遠不能凌空飛翔」。「點化和潤澤生命是教育之核心」。對於這兩句話,我的理解是:1、要用一分為二的觀點來看待學校安全管理問題,正確處理好「放」和「管」之間的關系,不能只注意大膽地「放」,而忽視細致地「管」,也不能一味單純地「管」而不敢「放」過分地限制學生的活動,把學生培養成溫室里的花朵。
2. 幼兒園創建依法治校示範校戧牌寫什麼
根據幼兒園園規,結合國家規定,從孩子的角度去寫
3. 民辦幼兒園和公立幼兒園有政策區分嗎
公辦幼兒園和民辦幼兒園各具特色,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 管理機制不同。 公辦幼兒園必須依照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依法治校,條條框框較多,而民辦幼兒園相對靈活些; 二、隸屬單位不同。 公辦園隸屬於國家教育系統,是公有的,無論是教師聘任、校園建設、辦公經費及設施、還是教學內容,各方面都有統一指標,...必須服從教育局領導;民辦園在教育局有備案,隸屬於法人,是私有的 。 三、教師待遇不同。 公辦園內教師是當地教育局招考後統一進行分配。民辦園教師相對招聘途徑更多樣化,以合同聘任制為主。 四、收費標准不同。 公辦幼兒園是由政府出資舉辦的,收費定位具有普惠性和公益性,比民辦幼兒園收費低。而民辦幼兒園的自主性較強,辦學特色鮮明
4. 怎麼分別民辦幼兒園和公辦幼兒園
公辦幼兒園和民辦幼兒園各具特色,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內
一、 管理機制不同。
公辦幼容兒園必須依照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依法治校,條條框框較多,而民辦幼兒園相對靈活些;
二、隸屬單位不同。
公辦園隸屬於國家教育系統,是公有的,無論是教師聘任、校園建設、辦公經費及設施、還是教學內容,各方面都有統一指標,必須服從教育局領導;民辦園在教育局有備案,隸屬於法人,是私有的
。
三、教師待遇不同。
公辦園內教師是當地教育局招考後統一進行分配。民辦園教師相對招聘途徑更多樣化,以合同聘任制為主。
四、收費標准不同。
公辦幼兒園是由政府出資舉辦的,收費定位具有普惠性和公益性,比民辦幼兒園收費低。而民辦幼兒園的自主性較強,辦學特色鮮明。
5. 湖南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規程的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安全,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障師生生命安全,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集體財產安全,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湖南省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及其周邊治安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性文件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學校應強化「依法治校」理念,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突出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做好學校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
第三條 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是學校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當把學校安全教育與管理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抓緊抓實抓好。
第四條 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機構,完善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制度。應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細化每個崗位的安全責任,將責任分解落實到每項工作、落實到每個人、每個環節,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
第五條 建立學校安全「一日一巡查、一周一調度、一月一通報」制度,由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機構組織、領導、協調學校安全工作,嚴格執行晝夜巡查、值班制度,確保安全信息渠道全天候暢通。
第六條 建立健全安全預警機制,及時收集、上報校園內及學校周邊的矛盾、糾紛及其他異常情況,做好乾預、教育工作;加強信息溝通,密切關注自然災害等信息,及時發出安全預警提示,果斷採取處置措施;加強排查,完善事故預防措施,排除安全隱患,消除管控盲點;加強師生安全管理,特別注重學生在校期間的交通、消防、飲食、衛生保健、課內外活動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與管理。師生全員參加「校方責任險」投保,鼓勵家長為學生購買其他人身保險。
第七條 加強對校內各類從業人員的管理。學校教職工應當符合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要求。學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處罰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發現教職員工患有傳染病、精神病或者有不良行為等,不適宜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應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或者報教育行政部門妥善處理。教師應當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和工作紀律,不得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徵兆的,應當及時告誡、制止,並與學生監護人溝通。
第八條 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協調工作機制,凈化學校周邊環境,落實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各項措施。重視做好後進學生、特殊學生的幫教工作。應建立健全後進生、特殊學生管理檔案,定期了解他們的家庭情況和思想動態,及時制定幫教措施。
第九條 嚴格執行學校安全事件上報制度。學校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學校負責人報告;城市的中小學校應當在2小時、農村的中小學校應當在12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報告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行政部門;發生重大或群體性學生安全事故的,應立即報告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在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的同時,應根據事故等級逐級上報至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發生違法犯罪活動、交通事故等情況,應立即報告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
第十條 對校內發生的學生意外傷亡事故,應按照《湖南省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及時實施救助,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告知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
第十一條 建立健全學校安全檔案。主要包括安全責任書、安全教育計劃、安全工作制度、安全管理辦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教育情況記錄、安全活動情況記錄、安全檢查情況記錄、安全事件處理記錄、安全工作會議記錄、工作總結等,應以書面材料形式歸檔成冊,以備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