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礎知識法律
1. 國家公務員考法律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嗎
我來告訴你,國家公務員考試只考申論和行測,公共基礎知識和法律知識已經包含在行測裡面了!所以沒有必要買,如果說你對公基或者法律欠缺的話,可以適當的買,但是鑒於9月份了,好好看行測和申論應該是重點,我不知道你的基礎如何,如果是考中央的且在北京的,希望能抓緊時間進行復習!畢竟國考比省考要難得多!公務員考試,行測考智商、申論考功底,面試考情商,申論如果能考好了,面試取勝的可能性更大一點!根據自己的特點,理科弱,多學習行測,掌握方法;寫作差,多練習申論,掌握技巧。任何一個都不能偏頗,否則吃虧的最後還是自己!希望你通過努力,最終能取得10年國考成功~
2. 怎樣巧記《公共基礎知識》的法律部分
1、多做題,如果僅僅是應付考試,那就多做歷年真題或者之前類似考試的題目
2、如果你們老師講課較好,那就認真聽課,記憶可能會深刻些
3、重點法條常看看---不要全看,「斷章取義」地,有分別有重點地看
3. 公共基礎知識中的法律部分要靠什麼內容
很簡單的法律知識,一般人依靠生活常識都可以答對,樓主不要擔心這方面如何復習。
4. 公共基礎知識 法律
ABD
A正確:國務院總理,由國家主席提名,經全國人大通過產生。國務院版副總理、國務委權員和國務院組成人員由國務院總理提名,經全國人大通過產生。
在地方,省長副省長是與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和國務委員對應的,因此,副省長由省長提名,經省人大常委會決定
B正確: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二十二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任免,須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C錯誤:憲法規定:自治區的主席,自治州的州長,自治縣的縣長,民族鄉的鄉長,必須由該自治民族公民擔任。D正確: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定,自治地方的人大主任或副主任、政府首長,必須由實行自治的少數民族擔任。
5. 公共基礎知識中的法律知識一般是考的什麼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公共基礎中法律部分主要考察:1、法學概論:①.法的一般原理;②.法的創制;③.法的實施。2、憲法:①.憲法的含義和產生與發展;②.國家性質;③.政權組織形式;④.國家結構形式;⑤.經濟制度和兩個文明建設.⑥.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⑦.國家機構。3、民法:①.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理;②.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③.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④.物權與所有權;⑤.債權;⑥.侵權行為;⑦.知識產權;⑧.訴訟時效。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6. 公務員考試公共基礎知識法律常識
1.B 第六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適內用本法。
2.D。新刑容法97年就生效了
3.A.第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
4.B.第三百零五條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5.A
7. 公共基礎知識法律知識主要要理解什麼,
考公務員么必要看這個了,看看真題就可以。
要把這些法律學了,你會更糊塗,時間還不夠。
公務員中的法律題都是簡單的,沒學過法律的人,有些日常常識也是能做對不少的。
8. 事業單位考試公共基礎知識 中法律部分都考什麼呀
你好,公共基礎抄中法律部分主要考察:
1、法學概論:①.法的一般原理;②.法的創制;③.法的實施。
2、憲法:①.憲法的含義和產生與發展;②.國家性質;③.政權組織形式;④.國家結構形式;⑤.經濟制度和兩個文明建設.⑥.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⑦.國家機構。
3、民法:①.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理;②.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③.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④.物權與所有權;⑤.債權;⑥.侵權行為;⑦.知識產權;⑧.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