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考核
A. 年度法治考核登記表中個人述法怎麼填
主要有四個大項共十個小項。
一、大項是推進依法執政情況。
主要針對黨組(黨委)考核三方面內容:
1、年度研究部署推進法治建設工作情況。包括黨組(黨委)是否將法治建設納入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年度總體工作計劃並抓好落實;是否落實每半年至少在黨委會上研究一次法治建設的重大問題,以及解決相關法治問題的成效和經驗教訓;
2、落實依法依規決策情況。是否建立依法依規決策機制和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制度(黨政各部門是否全部聘用法律顧問以及法律顧問參與決策情況);
3、法治建設組織領導情況(是否成立法治建設的組織領導機構,人員經費是否落實到位等推進情況等)。
二、大項是推進依法行政(或公正司法)情況。
主要針對政府機關和司法機關考核兩方面內容:
1、規范權力運行、促進依法履職情況。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定與公開、規范行使情況,行政審批制度執行和完善情況;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情況;執法程序和執法行為是否規范,重大執法決定法治審核制度執行情況;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是否建立銜接機制等。
2、維護司法權威情況。包括政府機關是否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訴訟權利情況;是否依法及時全面履行以行政機關為被執行人的民事、行政案件生效判決情況;是否全面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案件出庭應訴制度等。
三、大項是深化法治宣傳教育情況。
著重考核三方面內容:
1、普法工作規劃保障情況。包括組織實施普法規劃,落實普法工作組織領導、協調指導和經費保障等;
2、「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對推行「板塊式」普法的有關單位是否落實板塊普法工作制度進行重點考核;全面考核各部門是否建立法治宣傳機制以及開展「法律六進」情況;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等普法宣傳活動開展情況。
3、推進法治文化陣地建設情況。
縣區是否建成法治文化廣場(公園),鄉村法治文化長廊和櫥窗建成率是否達到50%;全市各單位是否建成有法治文化宣傳版面、櫥窗、園地等陣地。
四、大項是領導幹部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情況。
著重考核兩方面內容:
1、領導幹部嚴格依法辦事情況。是否帶頭遵守法律,嚴格依法辦事,自覺維護司法權威,是否違規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
2、落實學法用法制度情況。黨組(黨委)中心組是否建立學法制度;領導幹部年度參與集體學法情況;是否參加年度學法用法考試及成績;各級政府年度舉辦領導幹部法治專題培訓班情況等。
(1)依法考核擴展閱讀:
為確保述法考核與述職評測相一致,在考評檔次劃分上,可以考慮對領導班子設定「好」「較好」「一般」「差」四個檔次,領導幹部一般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檔次,並對各檔次設立不同的評價標准。
考核的結果在於運用,這是述法考核的目的。根據考核結果,樹立在相同條件下優勝劣汰、優進劣退的用人導向。在考核結果運用上。
要體現三個方面:
1、對各單位考評結果檔次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通報;
2、將考核結果作為幹部業績評定、獎懲、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據之一,存入領導幹部政績檔案,並作為對各地各單位平安建設考核的重要依據;
3、對單位實施獎懲措施,對考評結果為「好」的單位在全市通報表揚,對考評結果為「差」的單位實行一票否決,並責令其限期內整改,整改情況書面報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B. 四十三,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能力的具體措施有哪些
《綱要》規定,要通過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考核,不斷提高他們依法行政的能力。
(一)提高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領導幹部要從依法治國、依法執政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提高自身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學法、懂法,才能信法、用法。領導幹部要帶頭學習和掌握憲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增強法律觀念,提高法律素養,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將法律知識列入領導幹部初任培訓、在職培訓的重要內容。要通過實行領導幹部的學法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對領導幹部進行依法行政知識輪訓、新法規培訓,提高其對有關法律法規的了解。有條件的,要積極探索對領導幹部任職前實行法律知識考試的制度,以督促行政機關領導幹部重視學習法律知識。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的領導更要帶頭學法、用法、守法,嚴格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行使權力不越權,履行職責不推諉,關於運用法律手段解決政府管理中的問題和矛盾。領導幹部要成為依法辦事的楷模和典範,把依法行政的觀念貫徹到政府工作的各個方面和全部過程。想問題、辦事情,都要先對照有關法律規定,看看這樣做合不合法,決策和重大決定都要盡量事先進行合法性論證,防止出現與法律不一致的內容。要改變依法行政與經濟工作兩張皮的現象,把依法行政能力的強弱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作為各地方和各部門領導能力的一項重要評價指標,各級政府社會經濟發展的考核內容。要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與領導能力相聯系,促進和保障依法行政的激勵機制,把是否認真學法、真正懂法、准確用法、自覺守法作為選拔幹部、考核政績的重要標准,引導各級行政機關領導幹部嚴格依法行政。
(二)提高一般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建立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制度,強化依法行政知識培訓。
根據行政機關性質的不同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崗位的不同,採取各種行之有效的培訓方式,增強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切實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知識水平。要採取自學與集中培訓相結合、以自學為主的方式,通過脫產培訓、舉辦專題輔導講座、召開學習報告會等形式,充分利用廣播電台、電視台、報刊、互聯網、政府區域網等媒體,進行分層次、多渠道的培訓,組織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習法學基本理論、憲法、規范政府共同行為的法律等通用法律知識以及與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本職工作有關的專門法律知識。要將法律知識水平作為錄用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重要考試考核內容。在公務員錄用考試中要增加有關法律知識的內容,凡進必考,法律知識要考試錄用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重要內容;對從事執法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要實行上崗前法律知識培訓和考試制度,未經培訓並考試合格的,不得從事執法活動。要通過科學的培訓、嚴格的考試考核激勵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強化法律知識學習,為依法實施行政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礎。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強培訓、提高法律知識是前提,嚴格依法辦事、學以致用是關鍵。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情況考核制度,將學法和用法結合起來,引導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結合實際工作,不斷提高運用法律管理行政事務的能力。要把是否學法、用法,是否依法行政的情況作為考核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重要內容,作為年度考核與幹部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之一。應當說明的是,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能力與整個社會法律意識的發展程度息息相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是促使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不斷增強法律意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直接動力。因此,行政機關一方面要著力提高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要採取各種形式,加強普法和法制宣傳,增強全社會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觀念和意識,逐步形成與建設法治政府相適應的良好社會氛圍。
C.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法治考核怎樣寫
單選,多選,判斷,公文改錯和綜合分析
筆試考兩科:衛生醫療單位考《綜合基礎知回識II》和《專答業知識》,其他單位考《綜合基礎知識I》和《申論》;《綜合基礎知識I》主要為客觀題,《綜合基礎知識II》含主管題、客觀題。
我看了模擬卷之後發現行政能力的也有。
D. 依法治企評價考核辦法
「五五」普法以來,市煙草公司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煙草專賣法》、《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深入開展依法治企工作,著力提升廣大幹部職工的法律素質,強化企業內部法治化管理,企業的各項工作逐步走上了規范化法治化的道路,在2006-2007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標考核中該公司獲得了優秀的成績,並被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通報表彰,近日,在省召開的全省依法治企業工作會議上該公司交流了依法治企工作的經驗,該公司在依法治企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時,也助推了企業的全面發展,企業經營管理等工作邁上了新台階。 該公司在深入開展依法治企工作中,一是領導高度重視依法治企工作。把依法治企經費納入公司專項預算,做到每年都有所提高,把依法治企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議事日程,經常研究和分析依法治企工作形勢,及時制定工作措施,把依法治企工作與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公司經營管理等重要工作緊密結合,一道部署、一道安排、一道檢查,一道驗收。二是從建章立制入手,逐步建立完善依法治企業工作長效機制。近年來,公司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局領導幹部法制講座制度、專賣執法人員崗前法律培訓和考試制度、經營管理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等一系列依法治企工作制度,並探索制定了《依法治企評價考核辦法》,對企業各機構依法治企工作進行全面的年度考核評價,並將考核結果納入企業年度目標管理,通過建立長效工作機制,推進企業依法治企工作的規范化。三是創新形式,豐富內容,深入開展依法治企工作宣傳。通過在公司網站上開辟依法治企專欄、組織專賣管理工作人員開展《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培訓、舉辦《勞動合同法》培訓班以及建立法制宣傳欄、組織開展「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6.29」專賣法頒布紀念日等重要宣傳日法制宣傳活動等途徑,積極開展依法治企工作宣傳,濃厚企業依法治企工作氛圍。 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進入新世紀後,積極推進幹部考核評價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始終是貫穿黨的幹部工作的一根紅線。2000年8月,中共中央批准下發《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明確提出建立健全黨政領導幹部定期考核制度。2002年7月,中共中央印發《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央提出,要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必須樹立正確的政績觀。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再次提出:要抓緊制定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的幹部實績考核評價標准。 從2004年開始,中央組織部根據中央的部署,就建立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幹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進行調研:2004年上半年,在國家統計局參與下,結合省部級後備幹部考察工作,就地市黨政領導班子工作實績考核評價辦法進行研究,並選擇7個省區、27個市州試點,以增強考核工作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2004年10月,幹部政績考核評價工作協調小組及專題調研組成立(以下簡稱「專題組」)。隨後舉辦有15個省區市黨委組織部門、12個中央國家機關負責人和部分專家學者參加的專題研究班,深入探討幹部政績考核評價體系。 2005年5月~9月,專題組先選擇內蒙古、浙江、四川3省區的28個縣(市、區)試點。後又在3省區的8個地級市試點。試點中,共考核地方黨政領導班子51個,黨政領導幹部504名,其中黨政正職71名;先後有4886人參加個別談話,8223人參加民主測評,12117人參加民意調查。試點選擇的地區,既有東部,也有中西部;既有發達地區,也有欠發達地區;既有情況相對簡單的,也有情況較為復雜的,以便根據試點反饋的意見不斷完善。 經過先行試點,反復徵求意見、討論、反復修改完善,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試行辦法逐漸形成。
E. 公務員依法休產假在年度考核中不能評優秀嗎
休產假三個月和你抄是否休產假沒什麼關系的,畢竟這是國家法律規定必須的假期主要是看個人的能力以及在單位的各種表現來進行綜合判定的。
休產假是國家法律規定的,是合法的,單位不能因為休產假,就不給評為優秀工作員,主要還是看上級組織部門對一個公務員的考評,從各個方面,包括生活、工作等方面,最終的結果還是要看上級組織部門的考察來決定的。
F. 公務員同時受到黨內警告和行政記過處分時,年度考核應如何評定等次。
具體分別如下:
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印發了《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對包括行政機關公務員在內的所有公務員的考核問題做出了規定。
按照《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第25條的規定,受處分公務員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規定辦理:受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期間,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在解除處分的當年及以後,其年度考核不受原處分影響。不難看出,其主要精神與早期行政機關公務員受處分後如何實施年度考核的規定毫無二致。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公務員法》實施前後,有兩種處分的處分期間出現了變化:記大過的處分期從一年調整為18個月,降級的處分期從一年調整為24個月。由於處分期內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或者撤職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參加年度考核時不定等次。
一般情況下,受記過處分的,會有1年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受記大過處分的則根據處分期的起止時間的不同為1至2年,從上半年開始起算的為1年,從下半年開始起算的則為2年。
但是,如果行政機關公務員實施了多種違紀行為,且多種違紀行為分別確定處分檔次時處於同一檔次,那麼,按照2007年4月國務院公布的《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10條的有關規定,處分期最長可達48個月。由於只有處分期滿處分被解除後,行政機關公務員才可以確定考核等次。
(6)依法考核擴展閱讀:
行政處分的種類有六種,從輕到重依次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行政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屬於申誡處分。它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由處分機關選擇適用。警告一般適用於輕微的行政違法行為,是行政處分中最輕的一種。
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規定,國家公務員受警告處分期間,可以晉升工資檔次,但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 黨內警告的黨組織對黨員的一種處分。黨內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黨員受到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G. 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辦法的詳細條例
第一條 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進行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依法行政考核,是指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基本要求進行的督促檢查、考核評定及獎懲活動。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對所屬行政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政府法制機構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部署,具體組織進行考核工作,並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實行雙重管理部門的依法行政考核,由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並聽取其上級管理部門的意見;實行垂直管理的部門,當地人民政府應對其依法行政情況予以掌握,並將有關情況通報其上級管理部門。
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下級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第五條 依法行政考核堅持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客觀公正、公眾參與,統一組織、分級負責的原則。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行政執法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作為本地區、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對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負總責,進行認真部署和督導。 第七條 依法行政考核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的情況;
(二)依法行政制度建設和實施的情況;
(三)依法、科學、民主決策的情況;
(四)規范行政執法的情況;
(五)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情況;
(六)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取得實際效果的情況。
第八條 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的考核內容:
(一)建立健全政府常務會議和部門領導班子會議會前學法、法制講座、領導幹部依法行政專題研討班等領導幹部學法制度。
(二)實行領導幹部任職前依法行政情況考察和法律知識測試制度,擬任地方政府及其部門領導職務的幹部任職前考察其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和依法行政情況。
(三)完善公務員錄用考試制度,將法律知識測試列入公務員錄用考試內容,對擬從事行政執法、政府法制工作的公務員進行專門法律知識考試。
(四)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定期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參加通用法律知識培訓、專門法律知識輪訓和新法律法規專題培訓,將培訓情況、學習成績作為考核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
(五)各級行政學院和公務員培訓機構舉辦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班,把依法行政知識納入教學內容。
第九條 依法行政制度建設和實施情況的考核內容:
(一)健全政府立法制度。嚴格遵守法定許可權和程序,及時出台有利於科學發展的立法項目,完善公眾參與政府立法的制度和機制。
(二)健全規范性文件制定製度。嚴格依法制定規范性文件,加大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力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的規范性文件實行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發布。建立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評估和清理制度,政府規章每隔5年、規范性文件每隔2年清理一次。
(三)嚴格實行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完善配套制度和各類公開辦事制度,建立健全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明確職責許可權。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發布機制,落實政府信息公開的載體,及時更新政府網站發布的信息。
(四)完善和實施行政監督制度。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實施的監督,上級行政機關加強對下級行政機關的層級監督,充分發揮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群眾舉報投訴制度,積極接受媒體和社會輿論監督。
(五)健全和落實領導幹部問責制度。明確問責主體和許可權、對象和事由、程序和方式。堅持有責必問。
(六)健全推進依法行政的領導體制和機制。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建立由主要領導牽頭的推進依法行政領導機構,加強對依法行政的督促指導、監督考核。建立政府常務會議聽取依法行政工作匯報制度和向上一級政府報告推進依法行政情況制度。深入開展依法行政示範創建活動,培育先進典型,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加強法制機構建設,使其規格、編制與其承擔的職責和任務相適應,充分發揮其在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作用。
第十條 依法科學民主決策的考核內容:
(一)健全重大行政決策規則,把公眾參與、專家咨詢、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決策的必經程序。
(二)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聽證的重大決策事項,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均組織聽證並採納合理意見。
(三)重大決策事項經政府常務會議或者部門領導班子會議集體討論決定,會前交由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
(四)重大決策進行跟蹤反饋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及時作出是否調整或者停止執行的決定。
第十一條 規范行政執法的考核內容:
(一)完善行政執法體制和機制,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和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完善依法行政的財政保障機制,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所需經費統一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二)健全行政執法程序,細化執法流程,明確執法步驟、環節和時限,建立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對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徵收等各類行政執法行為的具體情形,明確適用的具體條件、標准、幅度和方式,規范裁量權的行使。
(三)深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定期清理、確認並向社會公布本級政府所屬行政執法主體及其許可權,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明確執法機構、執法崗位和執法人員職責並向社會公布。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執法質量考核、執法滿意度測評等工作,加強執法評議考核,評議考核結果作為行政執法人員獎勵懲處、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四)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實行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制度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對擬從事行政執法工作的人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機構統一組織法律知識培訓和考試,未通過考試的不予核發行政執法證件,不得從事行政執法活動。行政執法人員持有垂直管理部門依法核發的行政執法證件的,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機構備案並接受其執法監督。認真落實《河北省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規定》和《河北省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管理辦法》。建立行政執法人員檔案,對行政執法人員實行動態管理。
第十二條 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考核內容:
(一)建立由各級人民政府負總責、政府法制機構牽頭、各職能部門為主體的行政調解工作體制,充分發揮行政機關在化解行政爭議和民事糾紛中的作用。完善行政調解制度,開展人民調解工作。推動建立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相銜接的大調解聯動機制。
(二)加強行政復議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健全行政復議機構,充實行政復議人員,確保行政復議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行政復議人員審理。改進和優化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方式,提高行政復議決定的執行力。建立健全適應行政復議工作特點的激勵機制和經費裝備保障機制。探索開展相對集中行政復議審理工作,進行行政復議委員會試點。建立行政復議與信訪銜接機制。
(三)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工作。對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機關積極應訴,按規定向法院提交做出被訴行政行為的依據、證據和其他相關材料。重大行政訴訟案件由行政機關負責人主動出庭應訴。尊重並自覺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決、裁定,認真對待人民法院發出的司法建議書。
第十三條 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實際效果的考核內容:
(一)通過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不斷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保障和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人民幸福。
(二)發生下列情形的,影響對發生地方或者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實際效果的評價:
因違法行政引發惡性事件或者重特大安全、環境事故的;
因行政不作為或者亂作為給國家利益、集體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權益造成嚴重損害的;
違法作出決定、命令、指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 第十四條 依法行政考核一般逐級進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本級政府確定的依法行政示範單位應當直接進行考核,也可選擇確定若乾重點單位直接進行考核。
第十五條 依法行政考核採取日常掌握情況與年度集中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法制機構日常通過信息反饋、情況交流、督促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掌握本行政區域內考核對象依法行政情況。年度考核由法制機構制定考核方案,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予以牽頭組織,請本級人民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共同參加,組成若干考核組,分別到被考核單位進行考核。
第十六條 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按下列步驟進行:
(一)被考核單位按照考核工作要求做好自查自評,並於每年12月底向負責考核的法制機構報送書面情況;
(二)考核組到被考核單位,採取召開座談會、查閱有關文件資料、現場考察、走訪有關單位和人員、組織民主評議等方法進行考核;
(三)考核組對被考核單位依法行政情況作出評價,報告法制機構,由法制機構作出綜合評價,報本級人民政府審定;
(四)向被考核單位反饋考核結果並予公布。
第十七條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考核可採取百分制計分方法,在年度考核方案中設定分值和評分及加分、減分標准。 第十八條 依法行政考核指標納入各級人民政府目標考核、績效考核評價體系,考核結果作為對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第十九條 根據年度考核結果,對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省人民政府每年遴選若干個考核結果優秀的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授予「法治政府建設先進單位」;遴選若干個工作部門和單位,授予「依法行政先進單位」。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H. 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辦法的基本信息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10〕第12號
《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辦法》已經2010年12月14日省政府第76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省長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I. 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與依法行政考核的區別
不知道,如果你非常想知道的話,我給你問問我們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