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散養污染
① 養豬污染對環境的影響有多大
養豬場對環境及人的危害還是比較大的,主要是選址及相應的環保措施要跟上。版
現在一般新建的規模化權養豬場要求距離集中居民點、交通幹道等2km以上,養豬場對環境的危害主要為:
廢氣,即豬場的惡臭氣味,特別是夏天,對區域環境空氣影響比較大,特別是如果處於居民區上風向,那是苦不堪言。
廢水:豬場的沖洗廢水及豬尿等,現在一般採取干清糞工藝,也有的採取免沖洗工藝。但豬舍沖洗還是有廢水產生,沖洗廢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是COD、氨氮,如果直接排入水體,那將造成水體富營養化,影響水質及水生生態環境。因此現在一般要求廢水採取零排放,即處理後生態回用(如養魚塘等)。
豬糞等,一般可作肥料出售。
現在規模化的養殖場還配套有飼料加工,也會產生粉塵及雜訊。
② 生豬環保政策這么嚴,以後散養戶怎麼辦
1、環保門檻不斷提高,散養戶不斷被淘汰。
2、依據:
根據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643號:
第十三條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根據養殖規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設相應的畜禽糞便、污水與雨水分流設施,畜禽糞便、污水的貯存設施,糞污厭氧消化和堆漚、有機肥加工、製取沼氣、沼渣沼液分離和輸送、污水處理、畜禽屍體處理等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已經委託他人對畜禽養殖廢棄物代為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設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
未建設污染防治配套設施、自行建設的配套設施不合格,或者未委託他人對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自行建設污染防治配套設施的,應當確保其正常運行。
第二十條向環境排放經過處理的畜禽養殖廢棄物,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准和總量控制指標。畜禽養殖廢棄物未經處理,不得直接向環境排放。
3、需要承擔的責任: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在禁止養殖區域內建設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拒不停止違法行為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拆除或者關閉。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建設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拆除或者關閉。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建設污染防治配套設施或者自行建設的配套設施不合格,也未委託他人對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即投入生產、使用,或者建設的污染防治配套設施未正常運行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一)將畜禽養殖廢棄物用作肥料,超出土地消納能力,造成環境污染的;
(二)從事畜禽養殖活動或者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活動,未採取有效措施,導致畜禽養殖廢棄物滲出、泄漏的。
第四十一條排放畜禽養殖廢棄物不符合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准或者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經無害化處理直接向環境排放畜禽養殖廢棄物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治理,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作出限期治理決定後,應當會同同級人民政府農牧等有關部門對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進行核查,並向社會公布核查結果。
4、出路:不斷提高養殖規模及環保投入,適應不斷提高的環保要求,否則難以適應環保要求。
③ 鄰居養豬氣味太大污染環境 可以投訴嗎
農村養豬有限制來的主要自是針對成規模的養殖場,要求其選址不能位於環境敏感區(例如住宅區)的上風向、要與敏感區有一定的衛生防護距離(防止豬糞尿惡臭污染)、不得佔用基本農田、有豬糞尿污染物的預處理設施(主要是沉澱池)、堆肥場要防滲、等。養豬場要根據養殖數量、佔地面積、所處環境敏感性等進行環評,編制不同的環評文件,通常要求200頭以上的規模。
而對於農村散養的數量不多的養豬行為,是不需要環保局審批的。但如果因為養豬過程產生環境污染(豬糞尿滲濾液污染地表水、地下水;惡臭排放等)影響了周邊居民、單位的用水、空氣質量的話,環保局會進行處理,會要求養豬戶進行整改,逾期不處理的會被罰款。
④ 農村居民養豬污染環境,鄰居應去哪投訴
1、可以向當地縣級以上環保局舉報。
2、12369電話舉報 。
3、可以向上級環保部門舉報或當地檢察院舉報。
根據《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條限定,禁止私設暗管或者採取其他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第三十五條限定,禁止利用滲井、滲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和其他廢棄物。
第三十六條限定,禁止利用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等輸送或者存貯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和其他廢棄物。以上違法做法根據《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條第二款、第七十六條進行處罰。
第七十六條限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做法,限期採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處以罰金;逾期不採取治理措施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能夠指定有治理本領的單位代為治理,所需花費由違法者承受。
(4)豬散養污染擴展閱讀:
農村養豬有限制的主要是針對成規模的養殖場,要求其選址不能位於環境敏感區(例如住宅區)的上風向、要與敏感區有一定的衛生防護距離(防止豬糞尿惡臭污染)、不得佔用基本農田、有豬糞尿污染物的預處理設施(主要是沉澱池)、堆肥場要防滲、等。
養豬場要根據養殖數量、佔地面積、所處環境敏感性等進行環評,編制不同的環評文件,通常要求200頭以上的規模。
而對於農村散養的數量不多的養豬行為,是不需要環保局審批的。但如果因為養豬過程產生環境污染(豬糞尿滲濾液污染地表水、地下水;惡臭排放等)影響了周邊居民、單位的用水、空氣質量的話,環保局會進行處理,會要求養豬戶進行整改,逾期不處理的會被罰款。
⑤ 農村散養戶養豬污染環境影響居民生活環境是否合法
農村散養戶養豬,污染環境影響居民是合法的,因為現在政策讓農村散養戶養豬,他散養污染環境,由防疫部門進行整改,讓它不會影響居民的生活。
⑥ 有專家說農民養豬污染空氣,建議禁止農民個人零散養豬,你怎麼看
第一,養豬確實有污染。一個是對空氣(這個主要是空氣中的味道),一個是對水源(豬尿、豬糞等會造成水體富營養化並污染水源);
第二,有些話並不是專家講的,比如專家建議禁止農民零散養豬,這肯定不是專家講的!
去年,很多地方都下發了相關文件,在農村劃定禁養區,很多地方一片嘩然。咋滴?真的是豬都不讓養了?那過年豬咋整?其實不是這樣的!
看到這里肯定有人說,養豬場應該都會化糞池弄成沼氣,沒錯,他家是有建,前兩年也用了,但是現在已經是個擺設,我一直在想,如果拍照上報給村裡或者是鄉里領導那,會不會有人來處理問題?如果處理了,會不會被報復,因為他們家現在能肆無忌憚的污染附近水源,應該也是有關系的。
⑦ 有專家說農民養豬污染空氣,建議禁止農村養豬,真的可行嗎
專家說農民養豬污染空氣,建議不準個人零星養豬?這怕是流言流言吧,要說我們的「二師兄」會污染空氣,那隻能說的是糞便了,可在屯子家庭里,這「二師兄」的糞便就是天然的肥料了,怎麼就污染空氣了。
另外專家建議不準農民個體零星養豬,以免污染空氣。養豬污染空氣是不假,不過不準農民個體零星養豬,而把豬在養豬場密集飼養。那麼,密集飼養就不污染空氣了嗎?並且農民個體零星養豬,在屯子也是增加收入的一種起原,零星養豬比飼養場密集養豬出產的豬肉還好,至少現在,完全不準農民養豬還不現實。
⑧ 農村散養豬糞水污染別人怎樣處理
豬糞水可做肥料啊 查看原帖>>
⑨ 養豬場污染如何舉報,離我家四五米遠,當地環保說裡面只有三四十頭屬散養管不了,但很臭影響到我們一家
你為什麼不去死。人家全家的生存,在你眼裡就是影響到你。你全家都死了就不影響了。快去死吧
⑩ 村養豬污染,豬糞對人體有何傷害
牲畜集中養殖時的糞便污水都滲入了地下或流入河川,造成飲用水被亞硝酸鹽所污染,回進一步造成答飲用者身體的傷害與嬰兒猝死的悲劇。飲用了被亞硝酸鹽所污染的水,會造成人體在健康上的極大威脅。亞硝酸鹽與血紅素的結構相似,其與血紅素競爭的結果,造成血液攜氧量降低,而孕婦因為缺氧,往往導致胎兒罹患藍嬰症、使胎兒腦部受到傷害。亞硝酸鹽亦會透過哺乳進入嬰兒體內,危及胎兒健康。
畜牧業是高污染、高耗能(大量消耗水源糧食)行業,除了洗滌動物糞便的水之外,還包括畜牧業的其它用水。以美國的畜牧業為例,在美國大多數穀物不是給人吃的,有80%的玉米、90%的黃豆和麥子都被做成飼料喂養牲畜,也就是說,需要大量灌溉用水種植穀物,喂養牲畜。再加上農戶使用過量的殺蟲劑、化肥與除草劑,這些都直接或間接的造成大規模水源污染。
在豬糞、雞糞當中的細菌約有30-40%,對22種抗生素出現抗葯性,這是一個很可怕的數字,也就是說這些細菌要是在人畜之間共同感染,屆時被感染的人將面臨用葯無效、無葯可施的窘境。另外這些殘留在肉品當中的抗生素,也會破壞人體腸道內有益菌種的生態,造成消化不良。長期食用更造成貧血、癌變等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