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v
A. 環境污染防治措施有哪些
減少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排放和充分利用大氣自凈能力、廠址選擇、煙內囪設計、城區與工業區規劃容等要合理。
B. 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有哪些
一,減少污染氣體的排放,如工廠上脫硫工藝,減少粉塵排放等等;
二,採取集中供熱等措施,節約能源的同時,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三,多植樹造林,改善下墊面,減少風吹塵;
四,鼓勵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減少能源浪費的同時減少溫室氣體等的排放;
五,區域協同控制,大氣污染不是一個城市的問題,在特定的天氣條件下污染物會輸送到其周邊。
等等。
(2)污染防治v擴展閱讀:
通常所說的大氣污染源是指由人類活動向大氣輸送污染物的發生源。大氣的人為污染源可以概括為以下四方面:
1 燃料燃燒:燃料(煤、石油、天然氣等)的燃燒過程是向大氣輸送污染物的重要發生源。煤炭的主要成分是碳,並含氫、氧、氮、硫及金屬化合物。燃料燃燒時除產生大量煙塵外,在燃燒過程中還會形成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機化合物及煙塵等物質。
2 工業生產過程的排放:如石化企業排放硫化氫、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色金屬冶煉工業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含重金屬元素的煙塵;磷肥廠排放的氟化物等。其污染物組成與工業企業性質密切相關。
3 交通運輸過程的排放:汽車、船舶、飛機等排放的尾氣是造成大氣污染的主要來源。內燃機燃燒排放的廢氣中含有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氫化合物、含氧有機化合物、硫氧化物和鉛的化合物等物質。
4 農業活動排放:田間施用農葯時,一部分農葯會以粉塵等顆粒物形式逸散到大氣中,殘留在作物體上或粘附在作物表面的仍可揮發到大氣中。進入大氣的農葯可以被懸浮的顆粒物吸收,並隨氣流向各地輸送,造成大氣農葯污染。此外還有秸稈焚燒等。
C. 汽車國IV和國V是什麼意思
汽車國Ⅳ:即國家第四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准。
國四排放標準是國家第四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准,汽車排放污染物主要有HC(碳氫化合物)、NOx(氮氧合物)、CO(一氧化碳)、PM(微粒)等,通過更好的催化轉化器的活性層、二次空氣噴射以及帶有冷卻裝置的排氣再循環系統等技術的應用,控制和減少汽車排放污染物到規定數值以下的標准。
汽車國V:即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准。
2012年,北京計劃實施國V標准,北京一旦全面實施國V排放標准,則意味著達不到此排放標準的車型不得進京銷售。此前,為控制機動車污染,北京一直提前執行國家相關標准。為配合國V排放標準的實施,北京還將進一步提高油品質量,與國V標准相適應。
(3)污染防治v擴展閱讀:
國IV與國V的主要區別如下:
1、國IV標准汽油的含硫量的上限為50mg/kg,國V標准汽油的含硫量的上限為10mg/kg。其餘指標都一樣。主要是考慮環保要求逐步降低硫含量。
2、2014年12月執行國IV標,2017年12月執行國V標准。相比國IV排放標准(2005年發布),國V標准大幅度加嚴了污染物排放限值。
3、環保部科技標准司負責人表示,以普通轎車為例:汽油車的氮氧化物嚴格了25%,柴油車的氮氧化物嚴格了28%。國V標准新增了顆粒物粒子數量限值要求,根據國V標准,顆粒物排放限值嚴格了82%。
4、國V標准中,汽車污染控制裝置的耐久性里程翻倍,由原來的8萬公里增加到16萬公里。即在16萬公里之內,汽車污染物排放應達到本標准限值要求。
D. 怎麼填寫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現場主要環境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現場雜訊及其防治
(1)雜訊源
1)機械性雜訊
2)空氣動力性雜訊
3) 電磁性雜訊
4)爆炸性雜訊
2)防止雜訊的措施
1)人為雜訊的控制措施:施工現場要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為雜訊的管理制度。盡量減少人為的大聲喧嘩,增強全體施工人員防雜訊擾民的自覺意識。
2)強雜訊作業時間的控制:凡在居民稠密區進行強雜訊作業的,嚴格控製作業時間,晚間作業不超過22時。早晨作業不早於6時,特殊情況需連續作業或夜間作業的,應盡量採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圍群眾的工作,並報工地所在的政府主管部門申報同意後方可施工。
3)強雜訊機械的降噪措施:產生強雜訊的成品、半成品加工、製作作業(如預制構件,木門窗製作等),應盡量放在工廠、車間完成,減少因施工現場加工製作產生的雜訊;盡量選用低雜訊或備有消音降噪設備的施工機械。施工現場的強雜訊機械(攪拌機、電鋸、電刨、砂輪機等)要設置封閉的降噪棚,以減少強雜訊的擴散。
4)加強施工現場的雜訊監測,加強施工現場環境雜訊的長期監側,採取專人監測、專人管理的原則,根據測量結果填寫建築施工場地雜訊測量記錄表,凡超過《施工場界雜訊限值》(GB12523-90)標準的,要及時對施工現場雜訊超標的有關因素進行調整,達到施工雜訊不擾民的目的。
2.施工現場廢水及防治
( 1)攪拌機的廢水排放控制,凡在施工場地進行攪拌作業的,必須在攪拌機前台及運輸車清洗處設置沉澱池、排放的廢水要排入沉澱池內,經二次沉澱後,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線或回收用於灑水降塵。未經處理的泥漿水,嚴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或河流。
( 2)現制水磨石作業污水的排放控制,施工現場現制水磨石作業產生的污水,禁止隨地排放,作業時嚴格控制污水流向,在合理位置設置沉澱池,經沉澱後方可排人市政污水管線。
(3)食堂污水的排放控制。施工現場臨時食堂,要設置簡易有效的隔油池,產生的污水經下水道排放要經過隔油池。平時加強管理,定期掏油,防止行染。
(4)油漆油料庫的防滲漏控制。施工現場要設置專用的油漆油料庫,油庫內嚴禁放置其他物資,庫房地面和牆面要做防滲漏的特殊處理,儲存、使用和保管要專人負責油料的跑、冒、淌、漏,污染水體。
(5)禁止將有毒有害廢棄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環境。
3.建築施工現場防大氣污染措施
(1)施工現場應對施工區域實行封閉或隔離,建築主體、裝飾裝修施工時應從建築物底層外圍開始搭設防塵密目網並且封閉高度應高於施工作業面1.2m以上,同時採取有效防塵措施。
(2)高層或多層建築清理施工垃圾,使用封閉的專用垃圾道或採用容器吊運,嚴禁隨意凌空拋撤造成揚塵。施工垃圾要及時清運。清運時,適量灑水減少揚塵。
(3)拆除舊建築物時,應採取封閉或隔離施工,封閉材料應選用防塵密目網,並配合灑水,減少揚土污染。
(4)施工現場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規劃和設置,可利用設計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如採用臨時施工道路,基層要夯實,路面鋪墊焦渣、細石,並隨時灑水,減少道路揚塵。
(5)散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散體材料應盡量安排庫內存放,如露天存放應用嚴密遮蓋,運輸和卸運時防止遺灑、飛揚,以減少揚土。
(6)生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要適當配合灑水,杜絕揚塵。
(7)在規劃市區、居民稠密區,風景游覽區、療養區及國家規定的文物保護區內施工,施工現場要制定灑水降塵制度,配備專用灑水設備及指定專人負責,在易產生揚塵的季節,施工場地採取灑水降塵。
(8)在城區內施工,要使用商品混凝土,減少攪拌揚塵。
(9)在城區外施工,攪拌站要搭設封閉的攪拌棚,攪拌機上設置噴淋裝置方可進行施工。
(10)施工運輸車輛、挖掘土方設備駛出工地前必須作除泥除塵處理,嚴禁將泥土、塵土帶出工地。
(11)運輸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的車輛,必須封閉,嚴禁撒漏。
(12)建築、市政基礎設施施工進行土方開挖時,堆土要相對集中,存土時間超過一個月的,必須採取覆蓋、固化或綠化等措施。短時存放的要採取灑水降塵等措施,並設專人負責。
(13)遇有四級以上的天氣,停止土方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