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全文
1. 如何學習兩會精神,自覺為全面依法治國做貢獻
■ 學習貫徹抄黨的十八屆襲四中全會精神,必須准確把握全會提出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要求,切實用全會精神統一思想、武裝頭腦。關鍵是要做到准確把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准確把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紅線主線,准確把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准確把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
■ 法治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體現一個國家的治理能力,反映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各級公安機關要主動順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新要求,積極引導廣大公安民警特別是領導幹部把法治精神內植於心,外踐於行。
■ 要樹立法治觀念、堅定法治信仰,切實打牢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的思想根基;要健全執法制度、完善監督機制,不斷增強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要明晰執法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切實保障執法權力規范正確行使;要加強整體謀劃、統籌協調推進,努力做到深化公安改革與建設法治公安相向而行。
■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至關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更加註重發揮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維護穩定、治理社會的能力和水平。
2. 如何學習貫徹全國兩會精神,自覺為全面依法治國做貢獻
一、學習貫徹全國兩會精神,自覺為全面依法治國做貢獻就要深刻領會「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深刻領會過去一年中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取得的新的重大成就,深刻領會2015年政府工作的總體部署、主要目標和主要任務,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對經濟社會形勢的分析判斷上來,統一到中央決策部署上來,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切實抓好全國兩會精神的貫徹落實,推動司法行政工作實現新發展。
1、要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謀劃和推進司法行政工作。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四個全面」的深刻內涵和精神實質,切實把握「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對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堅持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來謀劃、來推進,堅持黨對司法行政工作的領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努力為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提供法律服務和保障。
2、要努力服務全面深化改革。緊緊圍繞全面深化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扎實做好法律服務工作,為簡政放權、投融資體制、價格、財稅體制、金融、國企國資改革,為外貿轉型升級、有效利用外資、實施走出去戰略、多雙邊和區域開放等提供法律服務。
3、要努力服務經濟穩定增長和結構優化。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圍繞培育消費增長點、公共產品投資、農業現代化、城鎮化、區域發展、產業結構升級和科技創新,廣泛深入開展專項法律服務,積極為重大項目、重點工程、重要工作等提供法律服務。
4、要努力服務民生改善和社會建設。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務領域,健全公共法律服務網路,大力加強法律援助工作,健全便民服務機制,滿腔熱情地做好維護群眾權益各項工作。
5、要深入推進平安中國建設。認真做好監獄、戒毒、社區矯正、法治宣傳教育、人民調解、司法行政基層基礎等工作,深化依法治理工作,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努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6、要深入推進司法行政改革。深化監獄制度改革,健全社區矯正制度,深化律師制度改革,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司法鑒定管理體制,研究完善法律職業准入制度,完善司法協助體制,健全完善司法行政體系,認真做好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方式改革試點工作,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行政制度。
7、要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完善司法行政執法程序,嚴格執法責任,確保司法行政機關依照法定許可權、時限和程序履行職責、行使權力;大力推進司法行政政務公開、獄所務公開、執業信息公開,加強執法執業信息化建設,健全完善執法執業公開、公示制度,以公開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潔。
3.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樹立憲法意識,我們青少年該怎麼做
(1)認真學習十八屆四中全會有關依法治國的精神,增強法制意識,做到知法、版懂法、守法、護法。
(權2)積極宣傳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內容,以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3)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積極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權威等。
參考:2015屆中考政治總復習專題一 十八屆四中全會
http://course..com/view/8e4eae53cfc789eb172dc8c2.html
4. 大學社會實踐報告3000字主題推進依法治國,弘揚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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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弘揚憲法精神,推進依法治國是什麼關系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所有其他法律法規都不能違反憲法制定的原則,這是說回憲法具有其他法律答所沒有的至高無上的權威,也就是說憲法是法制的基礎。法治是相對與人治而言的,通俗的說法就是依法治國,國家的具體政策,做法都由法律規范,而不是由政府統治者自身主觀決定。所以憲法是法治社會的基礎,二者是一種相輔相成的關系,憲法保障法治施行,法治樹立憲法權威!因為憲法第第五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6. 以「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中國」為題目的徵文。。。3000字
核心觀點
「國家憲法日」不等同於「憲法宣傳日」,設定這一特殊日子並不僅僅具有儀式性、象徵性的意義,而是高揚依憲治國的旗幟,弘揚憲法精神,全面貫徹實施憲法,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長效化制度和基礎性工作
今天我們迎來了首個「國家憲法日」。
「國家憲法日」的設立是我們建設法治國家勢在必行的一個重要舉措。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近日作出決定:將現行《憲法》公布施行的日期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國家憲法日」不等同於「憲法宣傳日」,設定這一特殊日子並不僅僅具有儀式性、象徵性的意義,而是高揚依憲治國的旗幟,弘揚憲法精神,全面貫徹實施憲法,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長效化制度和基礎性工作。這項工作對於夯實憲法實施的社會基礎、凸顯憲法在中國政治生活中的地位,營造尊重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良好社會氛圍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
設立「國家憲法日」,首先在於憲法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所處的核心地位。憲法作為國家根本大法,是法之統帥、法律之母,憲法確立了我國的國體政體、根本制度、活動准則、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
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強調: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尊重憲法法律權威,都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都必須依照憲法法律行使權力或權利、履行職責或義務,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必須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切實保證憲法法律有效實施,絕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必須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行為。一言以蔽之,憲法權威決定著法律權威、法治權威。維護憲法權威有賴於全社會尤其是各級領導幹部牢固樹立憲法意識。目前,在一些領導幹部中不同程度存在憲法虛無主義傾向,憲法理念脆弱,憲法意識淡薄,在關系國家核心價值觀的問題上缺乏憲法自信,在實際工作中缺乏維護憲法尊嚴、保障憲法實施的自覺性。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憲法的生命和力量本質上來源於全體國民對它的深深信仰和至高尊崇。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國家憲法日」意味著是「憲法意識深化日」、「維護憲法權威行動日」。
憲法的實施有賴於全社會憲法意識的培育
設立「國家憲法日」,在於憲法的實施有賴於全社會憲法意識的培育。憲法確認了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奮斗的成果,凝聚了國家和社會的最高價值,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正如列寧所言:「憲法是一張寫著公民權利的紙。」我國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憲法規定「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並規定了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方式和途徑。國家與人民的關系是最基本的憲法關系,國家機構受人民委託行使權力,必須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權為民所賦,權為民所用,是憲法的基本精神。權利保障是憲法精神的核心內容。人民的權益要靠憲法保障,憲法的權威要靠人民維護。
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從根本上講,憲法的實施需要形成以憲法價值為核心的社會共識,需要將這種社會共識轉化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憲法的權威要求現行憲法獲得人民普遍服從、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國家憲法日」,也意味著是「憲法價值的信仰日」、「公民權利的宣言日」,「公權力的規范日」,經過年復一年持之以恆的努力,必將進一步引領社會思潮,凝聚社會共識,壯大主流思想輿論,進一步增強公民對國家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在全社會形成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良好氛圍。
「只怕違法,不怕違憲」是錯誤觀念
設立「國家憲法日」,還在於憲法作為「法中之法」具有法律位階的最高性、調整范圍的廣泛性、條文內容的高度抽象性、概括性,需要通過廣泛的宣傳來認識其特殊的法律功能。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憲法作為母法從宏觀上、原則上、全局上對國家和社會生活進行系統調整和規范,是一切法律、法規的立法依據,其本身並不針對某一特定立法領域作出具體規范,確定相應的法律責任,以憲法為統領的法律、法規是憲法的具體化,其內容不得與憲法相抵觸。按照憲法思維,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同時也構成了對憲法的違反。然而,由於認識上存在誤區,不少人存在「法律很近,憲法較遠」的錯覺,認為違反刑法、民法、訴訟法將受到法律制裁,而違反憲法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這種「只怕違法,不怕違憲」的模糊認識和錯誤觀念如不及時矯正,將使至高無上的憲法在某種程度上成為「閑法」。由此,「國家憲法日」還意味著是「憲法宣傳日」、「憲法知識普及日」、「憲法價值體驗日」,通過庄嚴莊重、內涵豐富、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示範引領,普及憲法知識、培育憲法意識,使人民群眾在豐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憲法宣傳活動中感受憲法的崇高地位,在點點滴滴的現實生活中體驗、認知憲法的價值,從而把遵守憲法作為指導、規范行為的最高准則,把維護憲法權威作為神聖的公民責任。
誠如法國十八世紀啟蒙思想家盧梭所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銘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心裡,它形成了國家的真正憲法,它每天都在獲得新的力量,當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時候,它可以復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個民族的精神。」
7. 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推進依法治國有哪些具體措施
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全會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
全會提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項目徵集和論證制度,健全立法機關主導、社會各方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方式,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
全會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
全會提出,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
全會提出,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
全會提出,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
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必須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全會提出,推進法治專門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完善法律職業准入制度,建立從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學專家中招錄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制度,健全從政法專業畢業生中招錄人才的規范便捷機制,完善職業保障體系。
全會提出,提高黨員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幹部重要內容。
8. 2014年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議中的主要思想有哪些
全會決定起草突出了5個方面的考慮。一是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回全會精神,貫徹黨的答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工作部署,體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三個全面」的邏輯聯系。二是圍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體現推進各領域改革發展對提高法治水平的要求,而不是就法治論法治。三是反映目前法治工作基本格局,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4個方面作出工作部署。四是堅持改革方向、問題導向,適應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直面法治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回應人民群眾期待,力爭提出對依法治國具有重要意義的改革舉措。五是立足我國國情,從實際出發,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既與時俱進、體現時代精神,又不照抄照搬別國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