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利益論
❶ 公共利益理論的簡介
公共利益理論的基本觀念是法律應當反映「公意」內,代表全體人民,或者「最大容多數人民的最大利益。」具體到行政立法領域,官員被假設成為了公共利益、公共秩序和行政效率而行使立法權的利他主義者。
立法也可能「從維護人民意志與利益的神聖權力,變為侵犯人民權益的手段;從表達社會公平與正義的餓價值標准,變為立法者專橫統治的工具」,在這種情況下,立法權「異化」了。但是,人民可以通過選舉、輿論監督和司法審查等民主制度糾正這種異化。
這種理論以政治領域(追求公益)和經濟市場(追求私利)的嚴格界分為前提,根植於方法上的有機體主義(如超人民的國家,神秘的「公益」)和利他主義的假設。
❷ 舉例論證公共利益的重要性
公共設施——公共利益對人民來說是非常的重要。
我國的國防建設涉及到全中國人民的利版益。有權了強大的人民軍隊,有了堅固的國防,有了現代的科技軍事力量保衛國土,人民才能夠安心的學習、工作、休息,享受太平盛世,品味幸福生活。
我國貫徹南北東西的鐵路網是公共設施,涉及全民公共利益,有了它天涯海角任我行,想快想慢由我選,人民出行既安全又方便,連地球都變得小了。
城市裡的公園是公共設施,市民閑暇時可以漫步公園,三五成群談天說地,可以唱歌跳舞做操跑步,看著花到正開蜂蝶鬧,欣賞著山清水秀綠草坪,好不恬然自得,陶醉於公共設施之人工美景中。
各個小區里的健身器材是公共設施,沒有它人們怎麼盪鞦韆,爬雙杠,做仰卧……
❸ 公共利益理論的客觀性
公共利益不是個人利益的疊加,也不能簡單地理解為個人基於利益關系而產生的共同利益。不管人們之間的利益關系如何,公共利益都是客觀的,尤其是那些外生於共同體的公共利益。之所以如此,那是因為這些利益客觀地影響著共同體整體的生存和發展,盡管它們可能並沒有被共同體成員明確地意識到。
❹ 辯論:公共利益靠什麼來維護
http://www.nugoo.com/club/hui01_detail.php?id=13732
❺ 簡述行政法學理論中作為規范理論的公共利益理論包含哪些基本內容
公共利益的本質屬性有:客觀性,社會共享性。
性質:公共利益的本質屬性:作為共同體利益和公眾利益,公共利益是一個與私人利益相對應的范疇。
有兩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重視的是生產者本身的利益,第二階段則開始重視消費者的利益。
❻ 公共利益理論和公共選擇理論關於政府管制的原因、目的與基本假設的不同解釋是什麼(論述題)
在立法領域,存在兩種對立的基本理論:一是作為規范理論的公告專利益理論,一是作為實屬證理論的公共選擇理論。前者的基本觀點是法律應當反映「公益」,代表全體人民,或大多數人民的最大利益。具體到行政立法領域,立法也可能「從維護人民意志與利益的神聖權利,變為侵犯人民權利的手段;從表達社會公平與公正的價值標准,變為立法者專橫統治的工具」。這種理論以政治領域和經濟市場的嚴格分界為前提,根植於方法上的有機主義和利他主義的假設。公共選擇理論拒絕接收這些觀點。立法領域是一個類似於經濟交易的政治市場,理性的、自利的和追求效率最大化的個人和利益集團將通過選票和金錢交換對自己有利的法案。這種」自由競爭「的結果是使法律完全變成為立法者和少數利益集團尋求權利和利益最大化的工具。公共選照派認為,要改變這種狀況不能依賴傳統的民主制度和倫理說教,而必須進行立憲改革和在經紀人假設的基礎上理解和處理機制設計中種種復雜的信息和激勵的問題。
❼ 論述商法基本原則中的尊重公共利益原則.
社會公共利益是指全體社會成員的共同利益,法律保障社會公共利益 ,也就是保護全體人民的共同利益 ,保護每一個公民的自身利益。公共利益原則是對依法自由行使權利原則和意思自治的限制,它要求商事主體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時不能損害公共利益,而且在某些情形下,還要求權利人負有為公眾謀利益的義務(比如專利法上的強制許可)。公共利益原則構成對依法自由行使權利原則和意思自治原則的限制。
❽ 判斷行為人為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等行為是否對他人提供的嚴重實施內
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責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格權並造成嚴重精神損害,受損害方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不影響受損害方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民事主體有證據證明行為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害其人格權的違法行為,不及時制止將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行為人停止有關行為的措施。
認定行為人承擔侵害除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外的人格權的民事責任,應當考慮行為人和受害人的職業、影響范圍、過錯程度,以及行為的目的、方式、後果等因素。
為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等行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體的姓名、名稱、肖像、個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體人格權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行為人因侵害人格權承擔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的,應當與行為的具體方式和造成的影響范圍相當。
(8)公共利益論擴展閱讀:
我國《民法》對於名譽權的定義是:民事主體所享有的保護自己的名譽不被以侮辱、毀謗等方式加以醜化的權利。名譽權作為人格權的一種,為我國憲法、刑法、民法等法律所確認和保護,任何人不得非法侵犯,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名譽權的重要性體現在維護個人的人格尊嚴,使人們免受精神痛苦,建立正常的人際關系。但是近些年來,隨著新聞事業的蓬勃發展,各種大眾傳媒在廣泛、迅速、連續地向社會傳播各種新的信息的同時,總是會同特定的人發生密切聯系,這樣,就有發生人格損害的可能性。
但是近些年來,隨著新聞事業的蓬勃發展,各種大眾傳媒在廣泛、迅速、連續地向社會傳播各種新的信息的同時,總是會同特定的人發生密切聯系,這樣,就有發生人格損害的可能性。可能會有一些不真實、不客觀的報道使人格名譽等利益受到極大損害。
妨害名譽遂成為新聞媒介的一個重大的法律問題,名譽侵權案件也逐漸成為我國法院受理的一類重要的民事案件。
現階段法院判案的依據主要還是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和1998年《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兩個司法解釋,也就是說,在新聞侵害名譽權這個領域,我國的立法尚不完善。由於新聞侵權對新聞事業的負面影響十分嚴重,正逐漸成為新聞界和法學界關注的焦點。
❾ 亞當斯密怎樣把利己主義和公共利益結合起來
在亞當•斯密的經濟理論體系中,斯密以「經濟人」假設作為其思想的重要立足點。所謂經濟人,指的是每個人都是理性的,人們做出的任何選擇都是為了實現自我利益的最大化。社會中的每一個經濟人都遵循著自己的本性,即利己主義,在面對任何事情時,通過仔細測算自己所能夠獲得的最大利益從而做出最理性的選擇。每個人都只關心自己的利益,但是在這一過程中卻會實現一個並非是人們本意想要達到的結果。「他所盤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這場合,像在其他許多場合一樣,他受著一隻看不見的手的指導,去盡力達到一個並非他本意想要達到的目的。……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於本意的情況下更有效地促進社會的利益。」這段話表明了斯密認為人們以利己為目的的經濟活動受到「看不見的手」這一客觀機制的指引卻實現了社會的繁榮進步,帶來了利他的效果。推動經濟發展重要源泉的個人利己主義與社會公共利益的增加看似是矛盾的,但斯密通過運用「看不見的手」這一客觀機制將這兩者很好的結合起來。
在斯密的著作《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中,斯密的分工理論、貨幣理論、工資理論、資本利潤理論、地租理論、自由貿易理論以及稅收理論中都展現了這兩者的結合。我們將從這七個方面對這兩者的結合進行深入分析。同時,斯密的另一偉大著作《道德情操論》中,通過對人們本性以及道德情感的過程進行分析,認為經濟人並不是純粹的唯利是圖的「單面人」,而是受到法律規范以及個人內心的道德的約束來追求個人經濟利益的。在這本書中,斯密分析人內心的道德感受,從另一個方面很有力地解釋了利己主義與利他的社會公共利益的結合。
首先,我們詳細論述《國富論》中斯密是如何將個人利己主義與社會公共利益相結合的。根據《國富論》的思想體系,斯密從分工理論、貨幣理論、工資理論、資本利潤理論、地租理論、自由貿易理論以及稅收理論這七個方面展示了兩者的結合。
一、分工理論
斯密論述了人們的利己主義是社會產生分工的源泉,而社會分工大大提高了社會的勞動生產力,實現了社會的普遍富裕,增加了社會公共利益。通過這一敘述思路,斯密將個人利己主義和社會公共利益很好的結合起來。
社會分工的實現使得社會的勞動生產率大大提高,勞動者能夠完成的工作量比分工前要多很多。斯密認為,社會分工能夠使得勞動者的工作量得到很大程度提高的原因有三個:一是分工使得勞動者對其單一業務的熟練度大大增加,從而實現了其工作量的增加;二是分工可以使勞動者專注於唯一的一份工作內容,避免了因轉換不同工作而造成的時間浪費、態度懶散等阻礙生產的因素;三是由於勞動者可以專注於單一的簡單工作上,只要工作內容上仍存在需要改進的地方,那麼工作者就會發現簡化勞動的簡易辦法,從而提高了工作量。
「在一個政治修明的社會里,造成普及到最下層人民的那種普遍富裕情況的,是各行各業的產量由於分工而大增。各勞動者,除自身所需數以外,還有大量產物可以出賣;同時,因為一切其他勞動者的處境相同,各個人都能以自身生產的大量產物,換得其他勞動著生產的大量產物,換言之,都能換得其他勞動者大量產物的價格。別人所需的物品,他能與以充分供給;他自身所需的,別人亦能予以充分供給。於是,社會各階級普遍富裕。」斯密提出,正是由於分工從而實現了社會公共利益的增加。而社會分工則來自於個人的利己主義。「我們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飲料,不是出自屠戶、釀酒家或烙面師的恩惠,而是出於他們自利的打算。我們不說喚起他們利他心的話,而說喚起他們利己心的話。我們不說自己有需要,而說對他們有利。」通過這段話的論述可以看出人們互通有無、物物交換的傾向推動人們在各自的業務上發揮才能,這就成為了社會分工得以產生的重要來源。綜上,利己主義推動了社會分工的產生,分工進一步實現了社會公共利益的增加。
二、貨幣理論
斯密對貨幣產生的原因即解決交換困難進行詳細的敘述。在當時社會,人們發明了貨幣是處於「利己主義」的心理,為了更加方便的進行交換從而發明了貨幣,然而貨幣的產生對人類社會的發展產生了重要的影響,節省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換效率,給人們的生產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推動了整個社會的經濟發展。綜上,個人利己主義推動了交易媒介即貨幣的出現,從而實現了社會的進步。
三、工資理論
勞動生產物構成勞動的自然報酬或自然工資。資本家雇傭工人追求剩餘價值,而工人出賣其勞動力從而獲得工資換取維持個人和家庭生活的生產資料。斯密認為資本家在獲得工人創造的剩餘價值後,出於「利己主義」,為了獲得更大的剩餘價值,則進行擴大再生產,對勞動的需求增加,工資也會有上漲的趨勢。那麼,社會下層人民的生活水平就會得到很大的改善,社會利益得到增加。綜上,出於資本家的利己主義而對工人工資的增加最終實現了社會公共利益的增加。
四、資本利潤理論
斯密認為利潤是雇傭工人創造的價值在扣除工資以後的余額,是資本家的特殊收入,是一個獨立的經濟范疇。資本家在對獲得的資本選擇不同的用途時,考慮的只有能否獲得最大的利益。「假若某一用途,明顯的比其他用途更有利或更不利,就會有許多人離去比較不利的用途,而擠進比較有利的用途。這樣,這種用途的利益,不久便再和其他各種用途相等。至少,在各事物都聽任其自然發展的社會,即在一切都聽其自由,各個人都能自由選擇自己認為適當的職業,並能隨時自由改業的社會,情況確是如此。各人的利害關系必然會促使他尋求有利的用途,避開不利的用途。」這段話可以看出人們在追求個人資本的利益時在「看不見的手」這一客觀機制的指引下選擇最有利於社會的用途。綜上,個人的利己主義與社會公共利益很好的結合起來。
五、地租理論
地租是為了使用土地而支付給地主的代價,地租的差異會因為地理位置、肥沃程度、改良程度等不同因素而存在差異。土地所有者對土地用途的選擇完全根據自己能否獲得最高的地租,最大的利益。如果土地種植糧食等農作物比其他特殊的生產物能夠獲得更大的地租,則土地所有者將會選擇種植糧食等農作物。因此,對土地改良都是出於「利己主義」,追求個人的最大利益。土地進行改良以後生產量會得到很大提高,土地所有者由於人類生理的條件難以承受所有的產物,他不得不將其不需要的分給下層人民,滿足了他們的基本需求。這樣,從利己主義出發的土地所有者為了自己的慾望改良了土地,但是卻與下層人民共同分享了勞動成果,推動了社會公共利益的增進。
六、自由貿易理論
斯密在論述自由貿易理論時說到:「各個人都不斷地努力為他自己所能支配的資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固然,他所考慮的不是社會的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但他對自身利益的研究自然會或者毋寧說必然會引導他選定最有利於社會的用途。」這段話可以看出對自身利益的追求最終會對社會起到有利的作用。資本家為了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會集中精力在比別人有優勢的地方,其他需要的物品通過購買即可。同樣的道理延伸到國家之間的貿易中,如果外國可以生產出更好更便宜的商品,那麼我們就不需要自己花精力去製造了。因此,與以利己為目的的私人生產會增加社會財富相類似,自由貿易也可以增加社會的公共利益。
七、稅收理論
在《論君主和國家收入》中,斯密談到稅收是主要的政府收入來源,政府要制定合理的稅收政策從而推動社會的最大化的進步與發展。斯密通過論述幾個典型的例子,表明了只有合理的稅收制度從而使得地主有積極性去改良土地,從而大大增加了土地的生產量,由於土地所有者個人生理需求的限制性,從而使得生產成果可以與下層勞動者一起分享,實現社會公共利益的增加。
斯密舉出英國的例子,英國各地區的土地稅,是根據一個不變的標准評定的。這種固定的稅,各地區的稅額,既不隨地租增加而增加,所以地主由改良土地生出的利潤,君主並不分享。通過土地改良而增加的生產量使得社會人民的公共利益得到增加。「可變土地稅會阻礙耕地改良,似可作為反對此稅的最重要口實。因為,如果君主不分攤改良的費用,而分享改良所得的利潤,為地主者,必比較不願從事土地的改良。這種賦稅的主要利益之一,在於使君主因注意自身收入的增加,而留心土地的改良。」通過這段話可以看出固定不變的土地稅會鼓勵利己的地主進行土地改良,從而增加了農作物產量,滿足了下層人民的生活需求。
斯密同時指出,「使他們兩者,能依自己的判斷及自己的方法,追尋自己的利益;讓他們能最安全地享受其勤勞的報酬;並且,在領土內設置最便利最安全的水陸交通機關,使他們所有的生產物,有最廣泛的市場,同時並得自由無阻地輸往其他各國。凡此種種,才是君主應當好好注意的地方。」通過這段話可看出斯密認為君主應該為社會的生產提供自由的市場,讓地主和農民追求自己的利益,讓「看不見的手」來引導個人利己與社會公共利益的有機結合。
斯密舉了另一個事實上很不公平的什一稅的例子。什一稅是加在地租上極不公平的賦稅,對於地主改良土地成為極大的阻礙。「教會不支出任何費用,而分享這么大的利潤;這樣地主就不肯進行那最重要、也往往就是需要最多費用的各種改良;農夫亦不肯種植那最有價值、大抵也就是最多費用的穀物。」綜上,斯密通過「看不見的手」這一客觀機制使得個人利己主義與公共利益相結合。
在《道德情操論》中,斯密也對個人利己主義和社會公共利益的結合有詳細的敘述。「即使有這么一個既驕傲又無情的地主,當他望著他自己的那一片廣闊的田地,完全沒想到他的同胞們的需要,只想到他本人最好吃光那一大片田地的全部收成,那也只是白費功夫的幻想罷了。他肚子的容量,和他巨大無比的慾望完全不成比例;他的肚子所接受的食物數量,不會多於最卑賤的農民的肚子所接受的。他不得不把剩餘的食物,分配給那些以最精緻的方式,烹調他本人所享用的那一丁點食物的人,分配給那些建造和整理他的邸第的人。所有這些人,就這樣從他的豪奢與任性中,得到他們絕不可能指望從他的仁慈或他的公正中得到的那一份生活必需品。土地的產出物,無論在什麼時候,都幾乎維持了它所能維持的居民人數。盡管他們生性自私貪婪,盡管他們只在意他們自身的便利,盡管從他們所僱用的數千人的勞動中,他們所圖謀的唯一目的,只在於滿足他們本身那些無聊與貪求無厭的慾望,但他們終究還是和窮人一起分享他們的經營改良所獲得的一切成果。他們被一隻「看不見的手」引導而做出那種生活必需品分配,和這世間的土地平均分配給所有居民時會有的那種生活必需品分配,幾乎沒什麼兩樣。他們就這樣,在沒打算要有這效果,也不知道有這效果的情況下,增進了社會的效益,提供了人類繁衍所需的資源。」
在斯密的兩大著作中,斯密充分論證了是「看不見的手」這一客觀機制指引著個人利己主義能夠與社會公共利益很好的結合。盡管人們做出任何選擇都是出於利己心,但是最終都能夠意外地實現利他的結果。可以說,利己推動了利他的實現。但是,在斯密的利己理論中,利己不是單純的追求經濟利益,它是受到社會的法律、正義以及個人內心道德、同情心的約束。斯密在《國富論》中論君主和國家的收入中說道,「任何國家,如果沒有具備正規的司法行政制度,以致人民關於自己的財產所有權,不能感到安全;以致人民對於人們遵守契約的信心,沒有法律予以支持;以致人民設想政府未必經常地行使其權力,強制一切有支付能力者償還債務。那麼,那裡的商業製造業,很少能夠長久發達。」通過這段話可以看出個人追求經濟利益要建立在遵守法律的基礎上的,不是盲目的唯利是圖的「單面人」。
斯密在《道德情操論》中也說道,「對社會的存在來說,仁慈不像正義那麼根本重要。沒有仁慈,社會仍可存在,雖然不是存在於最舒服的狀態;但是,普遍失去正義,肯定會徹底摧毀社會。」從這段話可以看出他認為社會的正常運行必須建立在正義的基礎上。
同時,在這本書中,斯密從分析人內心道德情感出發認為人並不是純粹的自私,人的本性中對他人是存在同情心的,「人,不管被認為是多麼的自私,在他人性中顯然還有一些原理,促使他關心他人的命運,使他人的幸福成為他的幸福必備的條件,盡管除了看到他人幸福他自己也覺得快樂之外,他從他人的幸福中得不到任何其他好處。屬於這一類的原理,是憐憫或同情,是當我們看到他人的不幸或當我們深刻懷想他人的不幸時,我們所感覺到的那種情緒。」
因此,斯密的經濟人假設的利己性是受到來自社會的法律、正義以及人們本性的道德情感的約束的。個人利己主義與利他的社會公共利益之間的關系,總結來說應該是利己是利他的動力源泉,而利他又是利己的前提條件。兩者看似矛盾,實則是統一的。為了社會更好地發展,政府應該充分發揮好「看不見的手「這一機制實現市場的自由競爭,從而使個人利己主義與社會共同利益能夠更好地發揮積極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