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定期
1. 不動產和無形資產包括哪些
1.不動來產包括:各種建築物,自如房屋、橋梁、電視塔,地下排水設施等。
2. (1)職業病病人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職業病待遇,公司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安排職業病病人進行治療、康復和定期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職業病病人進行治療、康復和定期檢查。 (2)職業病病人的診療、康復費用,傷殘以及喪失勞動能力的職業病病人的社會保障,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執行。 (3)勞動者被診斷患有職業病,但用人單位沒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其醫療和生活保障由最後的用人單位承擔。 (4)最後的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該職業病是先前用人單位的職業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單位承擔。 (5)職業病病人變動工作單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變。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23號《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
發現職業禁忌或者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對需要復查和醫學觀察的勞動者,應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復查和醫學觀察。
第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用人單位對未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發生分立、合並、解散、破產等情形的,應當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安置職業病病人。
第十條 用人單位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應當及時組織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第十一條 體檢機構發現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通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用人單位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
第十二條 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的費用,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
第十三條 職業健康檢查應當根據所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類別,按《職業健康檢查項目及周期》的規定確定檢查項目和檢查周期。需復查時可根據復查要求相應增加檢查項目。
3.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開展防火巡查和定期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應當責令整改或依法查處
正確。消防安全條例中就有明確規定。而且不光只是物業服務企業。
4. 個體工商戶怎麼繳稅
1、增值稅方面。
查賬徵收的個體工商戶和企業一樣,他的納稅期限可以按月申報,也可以按季進行申報。如果按月申報,他就可以享受每月10萬元的銷售額免徵增值稅的優惠,如果按季申報他就可以享受累計30萬銷售額的優惠政策。
現在政策也明確了,申報的期限可以自己選擇,估計多數查賬徵收的個體戶會選擇按季徵收,這樣可以享受最高每個季度30萬的銷售收入稅收優惠。
定期定額徵收的個體工商戶有一個很大的劣勢,就是不能選擇按季徵收,只能按月進行定期定額徵收,這樣它只能享受每月10萬元的銷售額稅收優惠。
2、消費稅方面。
如果個體戶在境內從事生產、委託加工或者進口應稅消費品,那麼就需要交納消費稅,而繳納消費稅方面沒有什麼稅收優惠,根據相應的稅率來計算繳納,而且不能實行定期定額徵收。
3、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
這個」一稅兩費」,它的計稅依據是根據增值稅和消費稅的稅款來進行計算繳納的。如果個體戶實在城市市區、縣城和建制鎮,那麼需要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兩個附加。
不過如果個體戶享受了稅收優惠而沒有產生增值稅的稅款,那麼相應的城建稅和附加也沒有了繼續依據,也就不交納了。不過如果有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收入那麼這三個稅收就不能享受優惠啦。
4、個人所得稅方面。
個體戶需要按照經營所得來徵收個人所得稅,適用5%-35%的稅率。具體操作來說,各省略有不同。查賬徵收的按實徵收,每月扣除標准按全國標準是5000元/月。
定期定額徵收的個體戶徵收的個人所得稅一般都是按照當地稅務機關給定的附征率來徵收,按行業有的是0.1%,有的可能是1%,具體參考當地稅務機關的公告。
5、房產稅等小稅種。
如果個體戶有出租房屋或銷售自建住房等房產稅的應稅行為,需要繳納房產稅、契稅、印花稅等。如果佔用了耕地,還要繳納耕地佔用稅。
(4)依法定期擴展閱讀:
個體工商戶的納稅義務:
個體工商戶應按照稅務部門的規定正確建立賬簿,准確進行核算。對賬證健全、核算準確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對其實行查賬徵收;
對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賬能力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對其實行定期定額徵收;具有一定情形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實行核定徵收。
個體工商戶是個體工商業經濟在法律上的表現,其具有以下特徵:
1、個體工商戶是從事工商業經營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個人為單位,或以家庭為單位從事工商業經營,均為個體工商戶。
根據法律有關政策,可以申請個體工商戶經營的主要是城鎮待業青年、社會閑散人員和農村村民。此外,國家機關幹部、企事業單位職工,不能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
2、自然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必須依法核准登記。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機關是縣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個體工商戶經核准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後,才可以開始經營。個體工商戶轉業、合並、變更登記事項或歇業,也應辦理登記手續。
3、個體工商戶只能經營法律、政策允許個體經營的行業。
5. 停車場管理制度規定
車輛管理制度
一、各物業處對所管物業項目區內車輛依法循章開展管理工作。
二、需要收取車輛保管費的,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收取車輛保管費。
三、各物業處應熟悉掌握小區(大廈)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布置安排,優先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四、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小區(大廈)交通、停車秩序。
五、負責對小區(大廈)內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查看,保證車輛安全。
六、2.5噸以上貨車(搬家等特殊情況除外)、大型客車以及載有易爆、劇毒、放射等危險品的車輛禁止進入小區。
七、機動車輛在區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禁止鳴號、試車、修車、練車。
八、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
九、對小區(大廈)車輛管理情況定期向公司匯報。
五、大廈停車場管理制度
一、停車場護管員負責指揮車場內的車輛整齊停放、存放、監護,並在《停車庫車輛進出登記表》上做好記錄。
二、應確保停車場內的設備、設施和停放車輛的安全,保證車場內整齊有序。
三、大廈內所有客戶的機動車輛必須登記備案。
四、當有車輛駛入地下車庫時,值班人員應迅速指引車輛慢行,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車位上,並提醒司機關鎖好車門、窗,並將車內貴重物品隨身帶走,無車輛停放許可證的車輛不得停放。
五、每隔半小時或臨時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未關好車門窗、未上鎖等現象及時處理並通知車主。
六、嚴密注視車輛情況和駕駛員的行為,若遇醉酒駕車者應立即勸阻,並報告班長及時處理,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發生。
七、車輛出庫時,仔細核對出庫之車和駕駛員(車主),有疑問時,應立即到車擋面前向司機敬禮,再有禮貌盤問。
八、當停車庫發現可疑人員時,保安崗應急時前往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同時巡視檢查停車所有車輛,有無丟標志,車輛有無損傷,車門窗、後備箱有無撬痕。
六、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
一、 指揮進入車輛慢行,按規定行駛方向行駛,停放車輛位置適當,使車場車輛停放整齊。
二、指揮開出車輛按規定方向行駛,慢行開出停車場。
三、 隨時巡檢地面車輛情況,發現門、窗未關好,有漏油、漏水,刮蹭現象應及時通知車主,並做好記錄。
四、夜間應對停放在大廈停車場內的車輛進行登記,以保證車輛的安全狀況。
五、 留意進入車場的車輛情況,對帶有危險品車輛,禁止進入車場。
六、如有特殊情況及時上報。
停車場、車庫管理制度
停車場、車庫,如果沒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就不能把車輛管好。健全的管理制 度應該包括:門衛管理制度、車輛保管規定等。
一、車輛管理負責人職責
1.依法循章對住宅區(大廈)、交通、車輛進行管理。
2.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收取車輛保管費。
3.熟悉掌握住宅區(大廈)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布署安排,優先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4.負責監督和落實員工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日考核,填寫《員工日考核表》。
5.負責每日工作檢查,並填寫《車輛管理日檢表》。
6.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系,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戶投訴。
7.負責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
9.定時向管理處主任匯報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及紀律
(一)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如下
1.負責對停車場(庫)的汽車,摩托車,以及保管站內的自行車管理。
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調度。
3.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序指揮放行,並認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4.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守。
5.按規定和標准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交營業款。
6.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小區交通、停車秩序。
7.負責對小區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查看,保證車輛安全。
8.負責停車場(庫)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庫)、值班室,崗亭和洗車台的清潔工作。(分別按小區清潔工作手冊中《停車場清潔》、《值班室、崗亭的清潔》進行清潔)
(二)車輛管理員的紀律
1.儀容整潔,遵守《儀容儀表規定》。
2.執行公司文明禮貌用語規范,講究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時禁止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嘻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5.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6.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
7.禁止在公司所管物業范圍內打麻將;不準借娛樂為名搞變相賭博。
8.團結互助,禁止鬧糾紛;不說臟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
9.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不得帶人留宿,來客留宿必須經管理處分管主任(或房管員)批准。
三、門衛管理制度
這里的門衛包括停車場庫的門衛和物業區域大門門衛。某些區域,既需保持相對寧靜, 又需保證行人的安全和環境的整潔,為此,必須控制進入物業區域的車輛,這便是大門門衛的一部分職責。除救護車、消防車、清潔車、小區各業網點送貨車等特許車輛外,其他車進 入物業區域時,都應限制性規定,經過門衛允許後方能駛入。大門門衛要堅持驗證制度,對外來車輛要嚴格檢查,驗證放行;對從物業區域內外出的車輛也要嚴格檢查,驗證放行。對 可疑車輛要多觀察,對車主要細詢問,一旦發現問題,大門門衛要拒絕車輛外出,並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停車場庫門衛一般需設兩人,一人登記收費,一人指揮車輛出入和停放。其職責是:
1.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對進出車輛作好登記、收費和車況檢查記錄。
3.指揮車輛的進出和停放。
4.對違章車輛,要及時制止並加以糾正。
5.檢查停放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等現象要及時通知車主。
6.搞好停車場庫的清潔衛生。
7.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損壞,要及時通報上級,維修更換。不準使用消防水源洗車等。
8.停車場庫門衛不準私自帶親戚朋友在車庫留宿,無關的閑雜人員要勸其離開。
9.值班人員不準睡覺、下棋、打撲克或進行其他與執勤無關的事,要勤巡邏,多觀察,隨時注意進入停車場庫的車輛情況及車主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四、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min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時,要詳細了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和停放情況以及本班應注意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登記表》。
4.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其他設備清點清楚,並在值班記錄上簽名。
五、停車場管理規定
管理處負責業主(住戶)的車輛管理,小區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處主任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庫)的管理工作,房管員監督、檢查,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①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 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②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序辦理停車手續,並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③車輛停放後,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並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 ,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④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⑤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 煙。
⑥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 場。
⑦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⑧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後果自負。
2.小區(大廈)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大廈)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②車輛不準在小區(大廈)內長期停放,臨時停放按《車輛保管統一收費標准》繳費。
③小區(大廈)內車輛行駛停放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車輛後,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 。
⑤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
⑥機動車輛在小區(大廈)內禁止鳴號。
⑦不準在小區(大廈)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⑧不準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⑨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道路上 劃線停車位內停放,非機動車必須停放在自行車棚或保管站。
⑩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3.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①停車場必須有專職保管人員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管理制度、崗位責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負責人、營業執照、收費標准懸掛在停車場(庫)的出入口 明顯位置。
②停車場(庫)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配備滅火器,由管理處消防負責人定期檢查,由車管員負責管理使用。
③在停車場(庫)和小區車行道路須做好行車線、停車位(分固定和臨時)、禁停、轉彎、減速、消防通道等標識,並在主要車行道轉彎處安裝凸面鏡。
④在停車場(庫)出入口處設置垃圾桶(箱),在小區必要位置設路障和防護欄。
⑤機動車進場(庫)時應服從車管員指揮,遵守停車場(庫)管理規定,履行機動車進出車場(庫)有關手續,按規定繳納保管費。
⑥集裝箱車、2.5t以上的貨車(搬家車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車、拖拉機、工程車,以及運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進入小區(大廈)。
⑦不損壞停車場(庫)消防、通信、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⑧保持場(庫)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⑨禁止在停車場(庫)內洗車(固定洗車台除外)、修車、試車、練車。
六、摩托車、自行車保管規定
住宅區(大廈)摩托車實行統一保管。摩托車、自行車的保管分月保與臨保兩種方式,兩者的管理規定有所不同。
1.摩托車、自行車月保的管理:
a.需辦理月保的車主先到停車場收費處辦理登記,繳納月保費用(收費標准按物價部門文件規定),領取月保號牌;
b.月保車輛憑號牌停放,月保號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車輛使用,用戶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手續;
c.月保車輛需每月按時繳納月保費用(可預繳多月),過期按臨保車輛處理;
d.月保車輛進場需按指定的月保區域停放,並將號牌掛放在所保車輛上,以便車管員核對。
2.摩托車、自行車臨保的管理:
a.臨保車輛進場需按車管員指示到臨時停放點停放;
b.車管員發放臨保號牌,並做好車輛登記工作,臨保號牌分為兩個相同的號碼牌,一個掛在臨保車輛上,另一個給車主隨身攜帶,作為取車憑證;
c.車輛停放後,車主需到收費處繳納臨保費用;
d.臨保車輛離場時,車主需交回號牌,車管員核對無誤後放行。
3.禁止車主在停車場內洗車、修理摩托車,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4.已繳納保管費並有原始收費憑證和保管卡的單車,如有遺失,由保管單位負責賠償。
5.需要保管的摩托車必須購買綜合保險,車輛遺失時,由車主及時報案,保管部門出具證明,協助車主向保險公司索賠。
6.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車,長期存放沒人使用,且未繳保管費達3個月者,由車管班清出保管站,不再負保管責任。
七、停車卡的辦理和使用規定
1.停車卡的辦理
停車場保管車輛一般分月保和臨保兩種方式,月保車輛按月收費,臨保車輛則計時收費 。用戶若要辦理月保,可帶齊證件或證明到車場收費處辦理,與管理處簽訂車位租用協議。車管員在收取當月應繳納的車位租金及管理費後,發停車卡及電子出入卡給用戶,並收取電 子出入卡押金。
2.停車卡的使用
車輛出入停車場時,要將停車卡放在車輛擋風玻璃左側,電子出入卡隨身攜帶,以便檢 查和車輛出入。用戶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停車卡、電子出入卡更換手續。月保車輛要按月定期繳納。
保管費逾期不繳者,車場有權收回車位使用權。若用戶遺失停車卡和電子出入卡,應及 時告知車管員,並提供有效證明,到收費處辦理舊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補辦手續。用戶不再租用車位時,將停車卡、電子出入卡交回車場,由車場退回電子出入卡押金。
用戶停車卡、電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給其他車輛使用。為保證車輛的停放安全,減少被盜 的機會,停車卡應隨身攜帶。
3.車輛保管收費的標准
車輛保管收費的標准,要根據各地物價部門核定的標准執行。一般來講,經濟較發達地 區,收費標准較高,反之收費標准低些。以廣州市為例,目前室內停車場收費標准仍沒有具體明確的規定,一般只規定最高限額或制定指導價,具體的收費標准由物業管理公司根據政 府規定的指導價,並參考周圍室內停車場的收費標准來確定,同時可以在市政府規定的收費標准限度內臨時調整保管費。
八、值班室(崗亭)管理規定
1.值班室(崗亭)應用鏡框懸掛車輛管理制度(主要為崗位制度、操作規程和停車場管理規定)、收費標准、營業執照,保管員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內設一套完好的單人辦公桌椅作記錄使用,不準放長椅和床,不準閑雜人員進入,崗亭外不準擺放凳椅。
3.在值班室外適當位置(室內也可)配置一塊800mm×600mm的白寫字板出通知用,停車場、摩托車、單車棚(庫)固定值班室,根據車輛停放數量製作一個懸掛准停證、停車牌等用 的標牌框。
4.值班室(崗亭)內不準存放雜物,隨時保持室內外清潔。
5.值班室(崗亭)「值班記錄」、「車輛出入登記表」及「車輛保管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應擺放整齊。
6.值班室(崗亭)不準作其他使用。
九、對講機使用管理規定
1.僅值班員和車輛巡邏管理員每人配一部對講機,另配一個備用充電池和一個充電器。
2.對講機在更換充電池時,必須先關掉電源和主機上的開關,保護和延長機身使用壽命。
3.電池不準經常更換,必須按規定時間(8~10h)輪換使用。
4.不準用對講機談論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5.認真做好對講機交接工作,以防出問題時互相推卸責任。
6.遵守「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負責」的原則。
十、車輛管理員儀容儀表規定
1.著裝規定
①統一按當地機動車保管場保管員的著裝規定著裝,要求舉止文明、大方、端莊,精神 抖擻。
②制服統一,穿黑色皮鞋,佩戴員工證,服裝整齊、干凈、筆挺。
③不得佩戴飾物,口袋內不宜裝過多物品,制服外不得顯露有個人物品。
④禁止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腳。
2.形象規定
①經常注意檢查和保持儀表整潔。
②不準留長發、蓄鬍子、留長指甲,蓄發不得露於帽檐外,帽沿下發長不得超過1.5cm ,胡須要天天刮,不留長鬢角,鬢發長不超過耳屏,指甲不得超過1mm,鼻毛不得長出鼻孔 。
③精神振作,姿態良好,抬頭挺胸,不得彎腰駝背,不得東倒西歪,前傾後靠,不得伸 懶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將手插入衣袋,不準邊執勤邊吸煙、吃零食,不搭肩挽臂,做到站如松、坐如鍾、動如風。
④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聽收錄機、看書報。
⑤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⑥不挖耳、摳鼻孔,不得敲桌椅、跺腳或玩弄其他物品。
⑦做到「微笑服務」,對待車主、業主(住戶)友善、熱誠,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文明禮貌服務用語。
⑧上崗前,必須對照整容鏡整容,檢查衣、帽、領帶、鞋帶及裝備是否穿戴整齊、規范 ,班組長、分隊長、房管員在場應檢查或予以糾正。
第一條 停車場必須符合「五有」辦場標准,即有完善的開辦手續、有值班崗亭、有工作責任制度、有專職保管員、有安全圍欄設施。
.......................................................
第三條 機動車保管場的各種管理制度及收費標准必須張貼在出入口明顯的位置,實行「三公開」,即公開收費標准、公開保管場責任人、公開保管員姓名和照片。
.......................................................
第五條 停車場內不準搭棚住人,不準閑雜人員進入或滯留,場內須設置若干垃圾箱,並定期清潔打掃。
一、 停車場設專職車場管理員負責,在管理所領導下開展管理工作。
二、 停車場只作機動車保管之用,車場內不得進行車輛維修、裝卸貨物、拉客營運、擺賣等經營活動。
三、 嚴格管理,停車場內不準搭棚住人,不準閑雜人員進入或滯留。場內衛生日產日清,定期清潔打掃。
四、 按位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五、 摩托車保管業務必須統一集中保管,並按位編號。
六、 停車場內所有車輛必須擺放整齊劃一,通道內嚴禁停車。裝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車輛禁止進入場內保管。
七、 嚴格財務制度。健全票證管理,完善領用手續。票證要有專人專管、日清月結。
一、磁卡保管
停車場月租卡或臨時卡必須妥善保管,不得污損、折疊。如不慎遺失,臨時車主應立即報告車場管理員,經檢查有關證件後方可取車,並交納停車費用及磁卡工本費150元;固定車位車主應向管理處報失及補發新卡。
二、泊車規范
1、 必須按指示標志行車,按順序進出。不得停泊在車位界線外,不得妨礙出入口或通道;禁止在有防火卷簾標識處停車。
2、 進場車輛必須服從指揮,按指定位置及統一停車要求(車頭朝外)停放。如有違反,本場將採取鎖車措施,鎖車期間停車費用自付。
三、管理辦法
(一)固定車位停車:
已售車位及年(月)租車位屬固定車位,車輛憑管理處辦發的磁卡進出,按指定車位停放。磁卡需在有效期內專車使用。如需變更須到管理處辦理手續。
(二)臨時車位停放:
1、 外來車輛臨時停放,在入口領取停車場時租卡。
2、 在停車場管理員指引下泊入停車位。
3、 離場時,在出口處憑停車場時租卡交納停車費用並交回滋卡。
四、安全注意事項:
1、 場內嚴禁吸煙,嚴禁裝有危險品、易燃品、易爆品的車輛進入。
2、 禁止在場內加油或車與車過油。除指定地點外不得在場內清潔、沖冼、維修車輛。停放的車輛必須熄火。
3、 泊車後,請關好車輛門窗,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本場不負責車輛及財物之失竊、損壞及任何人身安全。
4、 月租車和臨時車磁卡及貴重物品,請隨身帶。
五、違規責任:
1、 愛護場內設施,如有損壞,當事人須承擔賠償責任。
2、 進場車輛如因違反本規定而發生糾紛,報警處理,由責任人承擔責任。
停車時間 收費
15分鍾以內 ¥:0.00
15分鍾—1小時 ¥:6.00
1小時—1小時30分 ¥:9.00
1小時30分—2小時 ¥:12 根據你們當地的收取
6. 罪刑法定原則的內容有哪些
罪刑法定原則,其基本內容是:
(1)絕對禁止適用類推,但是不禁止擴大解釋,把刑法的明文規定作為定罪的唯一根據。對於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行為,不能通過類推或者類推解釋以犯罪論處。
(2)絕對禁止適用習慣法,把成文法作為刑法的唯一淵源。對於刑法上沒有明文規定的行為,不允許通過適用習慣法定罪。
(3)絕對禁止刑法溯及既往,把從舊原則作為解決刑法溯及力問題的唯一原則。對於行為的定罪量刑,只能以行為當時有效的法律為依據,行為後頒行的新法沒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4)絕對禁止法外刑和不定期刑,刑罰的名稱、種類和幅度,都必須由法律加以確定,並且刑期必須是絕對確定的,既不允許存在絕對的不定期刑,也不允許規定相對的不定期刑。
(6)依法定期擴展閱讀
基本要求
(1)法定化,即犯罪和刑罰必須事先由法律作出明文規定,不允許法官隨意擅斷。
(2)實定化,即對於什麼行為是犯罪和犯罪所產生的法律後果,都必須作出實體性的規定。
(3)明確化,即刑法文字清晰,意思確切,不得含糊其詞或模稜兩可。
罪刑法定原則從產生之日起發展演變到今天,已經歷了數百年的歷史。在這期間,世界各國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狀況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這些變化必然反映在立法上,要求罪刑法定原則適應社會生活的需要。正是在這一時代背景下罪刑法定原則發生了從絕對罪刑法定原則到相對罪刑法定原則的重大轉變。
7. 農村信用社定期無密碼存款單未到期不是本人可以取么
定期存款到期,沒有存款本人身份證可以代取,如果不到期則必須帶上身份回證。
定期答存款到期,存款人必需帶上存摺(或存款單)到銀行營業櫃台辦理兌現或轉存。
(7)依法定期擴展閱讀:
農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農村信用社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農村信用社債務承擔責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其財產、合法權益和依法開展的業務活動受國家法律保護。其主要任務是籌集農村閑散資金,為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依照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規定,組織和調節農村基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發展,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社員家庭經濟,限制和打擊高利貸。農信社分為以下部門,農信社合作社,農信社國際金融部門,政通農信社培訓學校,農信社信貸部門等,是目前由銀監會和國務院雙重領導的部門。
個人存款是指自然人將其所有或持有的貨幣資金存入銀行的存款,這類存款具有自願性、有償性。
8. 如何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可以按下列規定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第四十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於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3、第四十一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因原企業分立、合並的,可以向變更後承受其權利義務的企業要求賠償。
4、第四十二條 使用他人營業執照的違法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消費者可以向其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營業執照的持有人要求賠償。
5、第四十三條 消費者在展銷會、租賃櫃台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結束或者櫃台租賃期滿後,也可以向展銷會的舉辦者、櫃台的出租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的舉辦者、櫃台的出租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6、第四十五條 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廣告經營者、發布者發布虛假廣告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廣告經營者、發布者不能提供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廣告經營者、發布者設計、製作、發布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個人在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中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8)依法定期擴展閱讀
消費者協會和其他消費者組織是依法成立的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組織。 消費者協會履行下列公益性職責:
(一)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咨詢服務,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引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
(二)參與制定有關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准;
(三)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
(四)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五)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
(六)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鑒定,鑒定人應當告知鑒定意見;
(七)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訴訟;
(八)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9. 如何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機制
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機制,關鍵是要將維護社會穩定關口前移,在源頭預防和化解農村矛盾。
加強源頭預防。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作為重要事項、決策、措施出台的前置條件、必經程序和剛性門檻,做到應評盡評,並重視運用評估結果,切實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不穩定問題發生。
加強源頭化解。要拓寬農村社情民意表達渠道,充分利用幹部聯系群眾的各種有效載體,變上訪為下訪,進村入戶,廣泛收集村情民意。建立村社情民意室,村兩委班子成員、大學生村官、聯村幹部共同組成接待組,輪流負責接待村民,及時受理訴求、解決問題。建立健全縣鄉村組四級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落實村小組隨時排查、行政村每天一排查、鄉鎮每周一排查工作制度;對排查出的不穩定因素進行分類梳理、建檔立冊,能解決的立即解決,不能解決的及時上報。 (賴麗娟)
讓村務監督實起來
有些地方設立了村務監督機構,但沒有真正發揮監督作用,實際上成了擺設;有的對監督什麼、怎麼監督沒搞清楚,工作效果不明顯。要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的職能作用,完善工作機制、加大監督力度,使村務監督真正實起來。
明確職責方式,促進村務監督規范化。規范村監會工作職責,村監會通過事前介入、事中跟蹤、事後檢查公開等方式,把工作重點放在事前防範和事中監督上,使監督更加及時、有效。
建立完善制度,促進村務監督制度化。建立村務情況分析、村務監督工作報告、評議考核等標准化監督工作制度,制定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細則,建立村務監督管理工作記錄簿。
推廣清單模式,促進村務監督流程化。把村務公開、「三資」管理、村級工程項目建設等重點監督內容具體化為工程項目、債權債務、票據收支等監督事項,分別列出清單,逐項明確監督要點、關鍵環節和監督方式,並繪制監督流程圖,實現村務監督菜單式操作。(費晨亮)
專業人才下沉夯實基層法治力量
推動基層治理法治化,需要法律專業知識的有力支撐。加強基層法治隊伍建設、充實基層法治力量,應倚重和發揮法治專業人才隊伍的作用,打造一支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的基層法治隊伍。
要整合法治資源,引導政法機關幹部、法律志願者、退休政法工作人員積極參與基層法治建設,通過定期開展法律服務進村(社區)、送法上門等活動,普及日常生產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識,增強基層幹部群眾的法律意識,扎實培育基層法治土壤。要建立法治幹部到基層掛職幫扶長效機制,經常性深入到群眾中去,將專業知識與基層實際結合起來,建立便民化法律服務體系,為百姓排憂解難,推動問題解決回歸法治化軌道,讓人人講法治在基層紮根發芽。要大力推行基層法律顧問制度,採取政府兜底的方式,鼓勵基層直接購買法律服務,實現村村有顧問,在決策環節把徵求法律顧問意見作為必經程序固化下來,推動基層黨員幹部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管理公共事務。(呂繼剛)
下村設站建冊 讓法治建設深入基層
要實現基層由傳統管理向法治治理的轉變,可通過落實幹部聯村制度、設立專職指導員駐村工作指導站、創建村民誠信檔案冊等方式,推動法治建設更加深入基層。
堅持聯村幹部下村常態化,通過參與每周例會、開展民情走訪等活動,了解、掌握基層一線情況,宣傳法治理念,建立正確、合法、覆蓋面廣的訴求渠道,將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由專職指導員牽頭、村老幹部輔助、下鄉律師協助,設立專職指導員駐村工作指導站,將群眾反映、幹部走訪收集的問題登記備案,堅持「小問題工作站解決、大問題走流程」的原則,分類處理,向村、鄉鎮、部門遞轉,限期答復與跟進。根據駐村工作指導站登記備案的情況,針對「惡意」、「無理取鬧」的群眾上訪事件進行檔案記錄,形成本村村民誠信檔案冊,為農村信用貸款等優撫政策下放提供依據,情況極其嚴重的,交由相關法律部門處理。(葉茜)
10. 商品包裝上的保質期填寫科學嗎有什麼依據嗎相關部門會定期檢查嗎
產品標識管理規定:
一、產品標識應當有生產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者的名稱和地址應當是依法登記注冊的,能承擔產品質量責任的生產者名稱和地址。進口產品可以不標原生產者的名稱、地址,但應當標明該產品的原產地(國家/地區,下同),以及代理商或者進口商或者銷售商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名稱和地址。
進口產品的原產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條例》予以確定。
二、產品標識中使用的計量單位,應當是法定計量單位。
三、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日期的表示方法應當符合國家標准規定或者採用"年、月、日"表示。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應當印製在產品或者產品的銷售包裝上。
四、根據產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產品的規格、等級、數量、凈含量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以及其它技術要求的,應當相應予以標明。凈含量的標注應當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規定》的要求。
五、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劇毒、放射性、危險、易碎、怕壓、需要防潮、不能倒置以及有其它特殊要求的產品,其包裝應當標注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標明儲運注意事項。
六、獲得質量認證的產品,
可以在認證有效期內生產的該種產品上標注認證標志。
七、獲得國家認可的名優稱號或者名優標志的產品,可以標注名優稱號或者名優標志。標注名優稱號或者名優標志時,應明確標明獲得時間和有效時間。
八、產品標識標注的產品條碼,應當是有效的產品條碼。
一是產品是否已開封,如果開封了,超市會以消費者可能貯存不當為由,拒絕索賠。
二是是否保存好了電腦小票,如果沒有,賠償無從談起。超市也會以該商品無法證明是超市賣出為由拒絕受理。
三是該商品即使存在法律規定的缺陷或者經檢測不合格,但只要不合格或者缺陷並不是造成你出現的問題的直接原因,也無法索賠。舉例,月餅長毛了,經檢測,該產品標簽不合格,糖分不合格,綜合判定不合格。但是標簽和糖分並不是月餅長毛的直接原因,因此不能以月餅不合格為由進行索賠。四是檢測問題。如果要檢測,開封過的產品是不能檢測的,即使檢測,檢測報告也無法作為依據。因為產品一經開封,那麼許多指標都與未開封前有了較大的變化,不能用開封的產品來判定質量。
看行商之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