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搜集涉及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
① 根據國家安全法的規定什麼依法收集
國家安全機關、來公安機源關。
《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二條 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搜集涉及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在國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偵查、拘留、預審和執行逮捕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
有關軍事機關在國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關職權。
② 根據《國家安全法》的規定,什麼依法搜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第四十二條 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搜集涉及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在國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偵查、拘留、預審和執行逮捕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
有關軍事機關在國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關職權。
③ 根據國家安全法的規定 什麼依法搜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二條:
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搜集涉及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在國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偵查、拘留、預審和執行逮捕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有關軍事機關在國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關職權。
(3)依法搜集涉及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擴展閱讀: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七十五條:
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有關軍事機關開展國家安全專門工作,可以依法採取必要手段和方式,有關部門和地方應當在職責范圍內提供支持和配合。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59條規定:
國家建立國家安全審查和監管的制度和機制,對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外商投資、特定物項和關鍵技術。
網路信息技術產品和服務、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項和活動,進行國家安全審查,有效預防和化解國家安全風險。
3、一個完善的情報系統,一般應包括:
(1)定題情報提供服務系統;
(2)快報編輯系統;
(3)文摘雜志及索引編輯系統;
(4)情報檢索系統;
(5)文獻翻譯及復制服務系統。
4、為提供有效服務,應具有以下基本功能:
(1)搜集、整理和加工功能,簡稱輸入功能。按照系統的目標和服務對象的需要,搜集情報資料,整理、加工成所需要的載體形式。
(2)存儲功能。將整理好的情報資料保存起來,同時將加工好的二次資料存儲在相應的載體中,例如印刷版、縮微版(膠卷或平片)、機讀磁帶或光碟版等。
(3)檢索功能。 讀者按規定的方法或規則, 從目錄、索引、文摘等載體中找到所需情報。情報資料可以採取人工傳統方式或者現代化技術手段(例如,電子計算機)來檢索。
(4)編輯出版功能,簡稱輸出功能。存儲的情報資料或數據,按系統的服務對象編輯成冊。例如,書本式文摘、索引、年鑒、數據手冊或其機讀形式。
(5)咨詢服務功能。為讀者提供查找文獻資料的途徑和方法,以及解答情報業務等問題。
情報系統的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一般需要經過系統分析、基本設計、詳細設計、系統調試、評價和運行幾個階段。
情報系統建成後,必須對其進行跟蹤觀察,不斷反饋用戶需求和意見,以便有效維護、保證系統正常運行。
④ 誰有依法收集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
除了國家安全局的人員有權收集涉及國家安全的信息以外,其他公民都無權收集,否則就有可能被當作間諜抓起來。
⑤ 根據國家安全法的規定什麼依法收集
國家安復全機關、公安機關
《國制家安全法》第四十二條 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搜集涉及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在國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偵查、拘留、預審和執行逮捕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
有關軍事機關在國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關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