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的內容任務
① 農村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有哪些
首先要弄清楚農村土壤污染的來源。
一是過量使用肥料,導致土壤板結。
二是過量使用農葯,導致有害物質進入土壤,進入地下水。
三是農葯包裝廢棄物、農膜等使用後不加清理直接翻耕如土壤,導致土壤透氣性變差,造成白色污染,阻礙植物根系發展。
這些都會造成嚴重的土壤污染,導致糧食、蔬菜等作物減產甚至絕收,往大了說就是影響我國糧食安全。
防治措施主要有:
一是推廣有機肥和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減少化肥施用。
二是推廣低毒高效低殘留農葯和生物農葯,以及綠色防控技術,減少化學農葯使用。
三是開展農葯包裝廢棄物、農膜等的回收工作,清除農田「白色垃圾」,還農田一片凈土。
② 如何抓好土壤污染防治
加大土壤環境管理力度,提升監測監察能力,防治新增土壤污染。嚴格環境准入,防止新建項目對土壤造成新的污染。嚴格實施土壤環境監管,嚴禁工礦企業在廢水、廢氣和廢渣處置過程中將污染物向土壤環境轉移。加強危險廢物、醫療廢物、放射性廢物集中處置監管,防止危險廢物對周邊土壤造成污染。進一步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安全處理,嚴禁在產生、運輸、貯存、處置過程中污染周邊土壤。建立我市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國控網路,對礦產資源開發活動集中的縣區重點防控。開展土壤環境監測技術人員培訓,加強土壤環境日常監管執法。
強化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開展土壤修復試點工程,探索適合本地的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深入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繼續推廣「戶分類、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垃圾治理模式以及微動力污水處理方式,減少農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對土壤的污染。推進耕地輪作休耕,大力推行化肥農葯使用減量化技術。加強農業投入品廢棄物的分類處理,推廣使用0.01毫米以上地膜。繼續加大秸稈禁燒力度,提高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規劃畜禽養殖產業,推廣厭氧發酵、有機肥加工等實用技術,推動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循環發展。以重污染工礦企業、集中污染治理設施周邊、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區域、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周邊、廢棄物堆存場地等周邊為重點,實施土壤修復試點工程,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企業行業自律機制。
③ 土壤污染防治的介紹
土壤污染防來治是防止土壤遭受污染源和對已污染土壤進行改良、治理的活動。土壤保護應以預防為主。預防的重點應放在對各種污染源排放進行濃度和總量控制;對農業用水進行經常性監測、監督,使之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准;合理施用化肥、農葯,慎重使用下水污泥、河泥、塘泥;利用城市污水灌溉,必須進行凈化處理;推廣病蟲草害的生物防治和綜合防治,以及整治礦山防止礦毒污染等。
④ 土壤污染如何防治
人類生活和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和廢物等污染物進入土壤,當積累到一定程度,會引起土壤質量惡化,造成土壤污染,危害農作物的生長,使農產品中的有害物質影響人體健康。
大量使用農葯、化肥或施用不當,可使土壤受到污染。牲畜的排泄物和生物殘體中的寄生蟲、病原菌和病毒,都可污染土壤。
污水通過土壤時可起過濾作用,顆粒較大的雜質會被過濾掉,一些雜質可被細小土粒吸附,起著凈化作用。當污水數量太多而來不及凈化時,使土壤受到污染,因此,要從源頭上禁止未經處理的污水灌溉農田,防止土質惡化。採取排水方法,可降低溶解度較大的污染物。採取深翻土地的方法,對穩定而難分解的污染物,可降低其在耕作層的深度。
⑤ 十三五期間土壤環境保護的基本內容
《「復十三五」生態制環境保護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提出,要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從2015年的70.6%提高到90%左右,將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提高到90%以上。
《規劃》中的土壤環境保護任務和措施與《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的基本一致,但亦有新增內容。如形成土壤污染源頭預防、末端治理和生態環境修復成套技術,支持土壤監測預警網路系統及關鍵技術裝備研發,支持生態環境突發事故監測預警及應急處置技術、遙感監測技術、數據分析與服務產品、高端環境監測儀器研發等,或將在《土壤污染防治法》中有所體現,從法律層面更有直接有力地鼓勵土壤污染防治修復先進技術、產品的研發,提升土壤修復產業的科技含量和支撐能力。
⑥ 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都需要做哪些工作
俗稱的「土十條」全稱是《土壤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行動計劃》,由發改委、環保部、國土資源部、住建部和農業部等多部委共同參與制定,是我國土壤污染治理的首個綱領性文件。
「土十條」 是為了解決土壤污染問題而制定的一部法律。與水體和大氣污染相比,土壤污染具有隱蔽性、滯後性和難可逆性。特別是重金屬污染,因為難以降解,導致重金屬對土壤的污染基本上不可逆轉。土壤污染一旦發生,僅僅依靠切斷污染源的方法很難恢復。總體來說,治理土壤污染的成本高、周期長、難度大。
據環保部長陳吉寧3月11日表示,「土十條」文稿目前已基本成熟,下一步將按程序報批後實施。那麼,「土十條」具體會解決什麼問題呢?對此,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袁駟作了簡要介紹,他表示,「土十條」這部法律主要解決以下問題:
第一,建立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管理體制,明確政府各部門的職責分工。
第二,促進科技能力建設,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調查、監測標准體系。
第三,明確經濟政策加大資金投入。
第四,重點解決農用地和污染的建設用地,保障農民品質量安全和人居環境安全。
第五,建立全社會共同參與機制,明確各級政府和企業的責任,明確公眾參與途徑和內容等。
袁駟主任表示,這是目前大致的情況,在法律制定過程當中可能還會有所調整。
另外,陳吉寧部長還表示,「土十條」將分別針對未污染土地、正在污染的土地、已經污染的土地分類做好風險管控,在風險管控的條件下做好修復。「土十條」的即將推出,無疑充分表明了我國政府對土壤污染問題全面宣戰的決心,值得翹首以待。
⑦ 我國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開展了哪些工作
參考: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綜述:治土路線明確 任務仍然艱巨http://www.gepresearch.com/86/view-745564-1.html
⑧ 如何推進土壤污染防治
首先,加強相關立法。《環境保護法》、《土地管理法》、《農業法》等法律法規對土壤污染防治作出了一系列規定:從農業環境保護出發,防止因使用化肥、農葯以及污水灌溉對土壤造成污染;從防治「三廢」污染出發,防治因排放污水、廢水、廢氣以及不合理處理、處置固體廢棄物而對土壤造成污染;從保護受特殊保護的自然區域、人文遺跡角度出發,在保護這些特殊區域環境的同時保護這些區域的土壤,使其免遭人類活動可能帶來的污染。
但是,這些法律法規對土壤污染防治的規定分散且不系統,缺乏針對性,可操作性不強,有關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條款只是原則性、概括性的,對於如何保護土壤不受污染、如何對已污染的土壤進行整治、修復或改良等,沒有作出明確而具體的規定。因此,筆者建議盡快加強相關立法,盡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
其次,積極開展土壤污染修復。在典型地區組織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試點示範,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修復技術體系,有計劃、分步驟地推進土壤污染治理修復,切實改善土壤環境質量。
第三,加強土壤環境監管。強化土壤環境監管職能,建立土壤污染責任終身追究機制。加強對涉重金屬企業廢水、廢氣、廢渣等處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管控農業生產過程的農業投入品亂用、濫用問題,規范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轉移、運輸和處理處置活動,以防止造成新的土壤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