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政府公信力
⑴ 政府公信力是指什麼中國政府怎樣提高自己的公信力
政府公信力是政府依賴於社會成員對普遍性的行為規范和網路的認可而賦予的信任,並由此形成的社會秩序。政府作為一個為社會成員提供普遍服務的組織,其公信力程度通過政府履行其職責的一切行為反映出來,因此,政府公信力程度實際上是公眾對政府履行其職責情況的評價。
恪守「透明、盡責、誠信」
首先從政府自身做起。「透明」,政務公開,滿足民眾知情權,接受民眾監督、媒體監督和司法監督,重大決策依循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集體討論決定的路徑;「盡責」,就是做到「權為民所賦,權為民所用」,所有權力來自於人民,受人民所委託,必須依法行政,盡職盡責;「誠信」,言而有信,有諾必踐。重建基層政府公信力,當前尤要澄清吏治,厲行清廉政治,以此攏聚人氣,凝聚人心。遇「事」,才能做到說話、做事有人信、有人聽。
公共政策向底層傾斜
底層社會成員對社會的絕望往往是引發社會動盪的主因。中國經濟急速轉型,經濟分化劇烈,社會分化明顯,出現了「利益直接受損群體」。他們際遇不順,社會地位下降,總體上淪為低收入弱勢群體。他們對物價上漲特別敏感,對貧富差異特別憤怒,對官員的傲慢以及不作為、亂作為特別反感,怨天尤人情緒尤為濃厚,其抱怨代表了「民怨」的很大部分。
底層社會的民怨已成聚集社會張力的核心動力,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將隱忍的社會不滿表面化,演化為激烈的社會沖突,對社會穩定起著強大的破壞作用。社會公共政策必須對他們給予更多傾斜,且施以實實在在的社會救助。
關注另一種相對剝奪感
接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對生活的憧憬是,能有與身份相匹配的經濟地位和社會地位。平民子弟懷揣夢想,企望通過接受高等教育獲取知識,獲得向上社會流動的機會;而畢業後才發現這是一個難以進入的世界,就業不易,生活窘迫,身份的主觀認知與客觀的現實竟是如此割裂。這就是「身份 不 一 致 」(statusinconsistency)的體驗。這是一種獨特形式的相對剝奪感。
國外研究社會運動的學者認為,「受過良好教育而又手中無權、袋中少錢的人往往傾向於自由或激進」。具有相同生命歷程背景,在相同時代氛圍中成長,經歷相同歷史事件的沖擊,容易養成相似的世界觀,有助於群體形成「社會運動」的集體認同。引發集體抗議的最起碼條件則是:群體內生成了有關集體性壓制的共享情感和反抗這一壓制的共同目標。
在中國,大學生就業難已成為一個社會問題,從「蟻族」的身上可以真切的感受到強烈的「身份不一致」造成的相對剝奪感,近年來房價高企更使年輕人對未來的生活前景失望。這些都是制定社會政策時必須考慮的。應該給年輕人提供更多的社會流動的平等機會;鼓勵而不是限制年輕人靈活就業;社會管理者、城市管理者對年輕人的多種正當就業形式應持相對寬容的態度,而不是簡單的粗暴執法,或以罰代管。
厲行規制,維護民眾法定權利
各國政府在制定社會管理的規制時,共同遵循的原則,是將民眾的訴求表達形式設為三類:法定允許的、嚴格禁止的和介乎兩者的。對法定允許的訴求方式,政府一般會保證其實現,或提供便利,至少不加阻止;對嚴格禁止的暴力行為,會採取行動制止、壓制,乃至鎮壓;介乎兩者之間的形式,對不發生暴力的,寬容;對可能發生暴力的,制止。
我國對此也有相似規定:上訪、舉報、司法訴訟等是我國法律、法規法定允許的訴求表達形式;暴力行為是法定禁止的。近些年來,對諸如以「散步」之類的表達訴求方式政府也採取了相對寬容的態度。
現實的問題是,一些法定允許的表達訴求形式如上訪等,卻遭到了一些基層政府的阻止、禁止,乃至於壓制;而一些絕對禁止的暴力行為卻沒有被控制住,屢屢發生。
應該厲行法律法規:對法定允許的予以保護並幫助其實現,對法律禁止的必須堅決制止。(來源於南方周末的一篇文章)
說白了就是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執法必嚴真正落實才可以。並且公民與生俱來的權力都必須得到切實的保障。政府從父母官到僕人角色的轉變。
⑵ 政府公信力的判斷標准
可以從四個方面來看:
1 政府應是負責任的政府。無論是否出現公共危機,政府都應當版履行職責,言而權有信,政策要相對穩定。對於公共危機,政府更應當果斷、及時地回應公民的要求。
2 政府應是以公民為本位的服務型政府。政府必須以公共利益最大化為追求目標,努力提高政府部門服務質量和效率,自覺高效地為向公民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
3 政府應是依法行政的政府。在任何行為中,政府都應當根據憲法、法律、法規以及法律精神來為人民服務,避免文件和領導講話大於法的現象,使人們形成對法律和制度的信仰,通過法律和制度來體現政府的誠信。
4 政府應是透明的政府。人們的利益需求創造了政府,政府的存在價值就在於滿足社會成員的需求。而政府滿足社會成員需要的措施、過程、方式等都應當為成員們所了解。政府的行政法規、行政規章與規范性文件、政府機構職能、人員配置、行政程序、行政開支、執法依據、會議活動及文件資料等信息都應當公開和便於公眾查詢,政府的決策過程因此也應當使公民知曉和參與。
⑶ 提升政府公信力,公務員該怎麼做
第一,各級政府及領導幹部應牢固樹立執政為民的思想。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是建設信用政府的思想基礎。政府的一切工作,都要以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領導幹部要腳踏實地,有諾必踐,講究信用,靠自己求真務實的作風,在群眾面前樹起良好的誠信形象。要在政府部門和公務人員中樹立誠信觀念和責任觀念,加強公務人員職業道德建設,使其恪盡職守。同時,還要完善政績考核辦法,建立健全政府績效評估體系和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堅決反對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
第二,政府要全面履行職能,特別要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政府要努力提供充足優質的公共產品與公共服務,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需要與公共服務需求。要在加強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的同時,注重公共設施建設,健全公共服務系統,不斷加大對社會公共領域的財政投入;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險體系、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公共衛生體系建設。要加強社會管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各級政府都應該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把發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群眾可承受的程度有機統一起來,認真解決涉及群眾利益的重大經濟和社會問題及突出矛盾。要通過制定社會政策和法規,依法管理和規范社會組織、社會事務,協調各種利益關系,維護社會秩序和社會穩定。要積極擴大就業,努力完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理順分配關系,加快社會事業發展,切實維護群眾利益,促進社會公平和正義。特別要加快建立健全各種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各級領導幹部要深入基層,將社會矛盾與糾紛解決在基層,切實解決困難群眾生產生活難、就業難、就學難、看病難、行路難、辦事難等問題。
第三,各級政府及部門要堅持依法行政。政府講不講誠信,有沒有公信力,一條重要標准就是看政府能不能嚴格執法,依法辦事。各級政府及部門必須帶頭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嚴格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要圍繞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全面實施依法行政綱要,繼續加強行政立法,努力健全行政責任體系,強化政府法律責任機制。要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進一步清理、取消妨礙市場開放和公平競爭以及實際上難以發揮有效作用的審批事項,繼續推進審批方式改革,減少審批環節,提高審批效率。要切實加強和改進行政執法,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和文明執法,加大行政綜合執法改革力度,加快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改革工作,切實解決層次過多、職能交叉、人員臃腫和多重多頭執法的問題。要強化行政監察,及時處理和糾正行政不作為、濫用職權、執法不公、以權謀私等行為。要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統一,加強信用法規建設,加大失信懲罰力度,在全社會形成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的良好風尚。
第四,推進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要改革和完善行政決策機制,努力提高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要規范決策程序,健全決策制度,優化決策環境,強化決策責任。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制定涉及全局性、長遠性和公眾性利益的重大行政事項,都必須依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措施的要求和規定的許可權、程序進行決策。要拓寬人民群眾參與決策的渠道,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全面推廣重大決策事項公示和聽證制度,制定重要經濟社會決策事項公示辦法,對事關全局的經濟社會發展和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決策事項,必須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要強化行政決策責任制,對因違反決策程序和決策失誤給國家和群眾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必須追究部門主要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同時,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立政府與公眾對政府有關的互動回應機制,提高政府的反應能力和社會回應能力。
第五,加強政風建設。要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要求,大力加強政風建設,加強對公務員的行政監督。要推行公共服務承諾制,建立政府信用評價機制,實施連續性的政府信用民意調查,將誠信記錄作為公務員考核、任免的依據。各級政府和領導幹部應該改進會風、文風,大興調查研究之風,用更多的精力和時間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及時發現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大力推進勤政廉政建設,加強反腐倡廉工作,旗幟鮮明地反對、懲治和預防腐敗,加大行政監察、審計監督和行風建設力度,努力建設一支廉潔奉公、勤政為民、作風優良的公務員隊伍。
⑷ 政府如何提高公信力
不得不承認,目前政府公信力存在不足和下降趨勢。近來一些公共性事件中的輿論反應和一些輿情機構的調查都證明了這一點。
隨著公眾民主法制意識的提高,人民對政府的要求也在提高。雖然政府在公開透明、依法行政、打擊腐敗、功能轉型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努力,但與公眾的要求和期望仍相去甚遠。應該說,是政府變革的速度跟不上公眾意識覺醒的速度,導致政府公信力呈現下降趨勢。
政府無法選擇人民,只能以人民的需求來變革自身。當前,政府公信力不足的原因和表現是多方面的,例如政府運行不夠公開透明,公眾權益得不到保障落實,社會公平公正尚有欠缺;有的官員以權謀私,貪污腐敗;行政行為和決策缺少法治化、民主化,一些政府人員在言行中表現蠻橫等等。為了社會的整體進步,為了國家和民族現代化的偉大目標,全方位重塑政府公信力刻不容緩。
重塑政府公信力,首要要了解公眾對政府的要求,進一步明確現代文明的政治和行政倫理。現代政府應該是什麼樣的,應該做什麼而不能做什麼,政府與人民的關系應當如何,政府權力來源自哪裡,應當如何行使權力,都應以人民需求和現代政治要求在理念和倫理上加以明確。
其次要將理念和倫理制度化。例如溫總理在與網友交流時談到,政府如何花錢,要公開透明並全程接受人民監督,從長遠看要實現官員財產公開,都屬於將現代政治倫理落實到制度建設的問題。
理念和制度的建立,是政府對公眾的公開承諾。取信於民,重塑和提升政府公信力,要防止紙上理念、制度虛置,說到要做到,承諾要兌現,不能以漂亮的理念和公開的制度程序弄虛作假、蒙騙公眾。例如近來在政府陽光采購、公職人員招錄招考等方面暴露出來的問題,說了不做,假模假式地做,對政府公信力的傷害更大。
總理在與部分上訪代表座談時曾說,人民滿意不滿意,是判斷政府工作的唯一標准。因此,重塑和提升政府公信力,最重要的一點是實現人民意志,人民賦予政府權力,政府必須接受人民監督。人民有權決定政府應該做什麼,應該怎麼做。
全方位重塑政府公信力,歸根到底是要塑造人民作主的政府、人民滿意的政府、經得起人民問責的政府。
⑸ 國家對提高政府公信力制定了什麼政策
(一)、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性公信力是政府的影響力與號召力。它是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觀結果,體現了政府工作的權威性、民主程度、服務
(一)、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性
公信力是政府的影響力與號召力。它是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觀結果,體現了政府工作的權威性、民主程度、服務程度和法治建設程度。同時,它也是人民群眾對政府的評價,反映著人民群眾對政府的滿意度和信任度。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基礎。信用是現代市場經濟的基石和靈魂,完善的信用制度是市場經濟正常運轉的基礎條件;不講信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就無法存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依賴於全體社會成員對普遍性的行為規范的遵守和信任。政府是社會秩序與市場秩序的維護者,政府不守信用,就會破壞整個社會信用的基礎。由此可見,加強政府信用建設是構建社會信用體系的關鍵。
其次,政府公信力是政府治理社會的基本要求。政府公信力實質上是人民群眾對政府履行公共職責情況的評價,同時也是對政府合法性的檢驗。信用政府能夠增強人民群眾的社會信任感和歸屬感,政府失信則會導致人民群眾對政府信任的喪失,從而造成社會普遍失信,削弱政府的合法性。
第三,政府公信力是社會穩定與發展的前提條件。政府公信力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政府作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示範者、倡導者和組織者,只有具備較高的公信力,才能將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統一起來,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促進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政府公信力的評價標准
政府公信力不是抽象的而是具體的。人民群眾對政府公信力的評價,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第一,政府的誠信程度。信用是每個社會成員的基本品格,也是公務人員的政治品格和行政品格。對於政府來說,其信用程度更具有代表性和權威性。政府能不能正確行使權力,能不能遵守規則,做到「言必信,行必果」,決定著政府公信力的狀況。
第二,政府的服務程度。政府的宗旨是執政為民,為公眾提供充足優質的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如果政府能夠全面履行公共責任,努力提高政府及其各部門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率,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人民群眾對政府的滿意度就高,政府的公信力就強。特別是在危機狀態下,政府能不能負責任地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提供社會安全與秩序的公共產品,保障公民財產和生命安全,是政府公信力程度的突出體現。
第三,政府依法行政的程度。政府的行為不能違法,政府不能濫用權力,這是對政府公信力的基本要求。按照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政府應當堅持加強黨的領導、依法治國與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有機統一,做到依法行政,依據憲法和法律為人民服務,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第四、政府民主化程度。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是政府公信力的重要體現,政府能否建立健全決策、執行、監督相結合的運行機制,決策能否做到公開、公正、透明,不僅反映政府的決策能力和水平,也反映政府公信力程度的高低。政府民主化程度主要體現在決策程序的規范、決策制度的健全、化狀況、調動基層積極性的情況,等等。
(三)、政府公信力存在問題及原因
從總體上看,我國政府的公信力是高的。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長期穩定增長,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隨著行政體制改革的深化,政府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水平不斷提高,政府公信力不斷提高。但是,在實際工作中,也存在著政府失信現象,影響了我國經濟社會的穩定健康發展。其主要原因,
一是政府職能轉變滯後。由於沒有很好地履行政府職能,一些地方政府還是管了一些不該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中,人民群眾對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的需求不斷上升,對政府的期望值不斷提高,但政府職能尚未及時轉變,導致人民群眾對政府信用度的主觀評價降低。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增長,過多地充當了市場競爭主體的角色,忽視了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
二是傳統的政府管理方式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新要求。深化改革涉及面較廣,觸及深層次利益調整,改革的復雜性和艱巨性明顯加大,對各級政府處理復雜問題的能力要求較高。一些政府官員由於不善於正確處理新形勢下的人民內部矛盾,應對復雜局面和危機管理的能力較差,致使簡單的問題復雜化,失去了群眾的信任。由於一些政府部門的決策缺乏科學化、民主化和透明度,行政效率不高,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和腐敗問題突出,致使政府缺乏親和度和感召力。
三是政府依法行政還存在著許多不完善的地方。由於沒有很好地解決有法不依、執法不公和多頭執法、執法擾民,以及執法監督不力的問題,致使有的地方政府缺乏權威性。由於行政責任追究制度不明確,一些政府部門及公務員的違法行政行為不能得到應有的懲罰,使公務員責任意識淡化。上述情況不僅損害了政府的聲譽和形象,而且削弱了政府執政的基礎。
(四)、提高政府公信力的措施
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建設信用政府,是擺在我們面前的緊迫任務。當前,應該把提高政府公信力作為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內容,並且作為政府管理創新的緊迫任務,認真研究、採取有力措施加以解決。
第一,各級政府及領導幹部應牢固樹立執政為民的思想。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是建設信用政府的思想基礎。政府的一切工作,都要以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領導幹部要腳踏實地,有諾必踐,講究信用,靠自己求真務實的作風,在群眾面前樹起良好的誠信形象。要在政府部門和公務人員中樹立誠信觀念和責任觀念,加強公務人員職業道德建設,使其恪盡職守。同時,還要完善政績考核辦法,建立健全政府績效評估體系和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堅決反對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
第二,政府要全面履行職能,特別要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政府要努力提供充足優質的公共產品與公共服務,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需要與公共服務需求。要在加強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的同時,注重公共設施建設,健全公共服務系統,不斷加大對社會公共領域的財政投入;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險體系、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公共衛生體系建設。要加強社會管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各級政府都應該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把發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群眾可承受的程度有機統一起來,認真解決涉及群眾利益的重大經濟和社會問題及突出矛盾。要通過制定社會政策和法規,依法管理和規范社會組織、社會事務,協調各種利益關系,維護社會秩序和社會穩定。要積極擴大就業,努力完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理順分配關系,加快社會事業發展,切實維護群眾利益,促進社會公平和正義。特別要加快建立健全各種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各級領導幹部要深入基層,將社會矛盾與糾紛解決在基層,切實解決困難群眾生產生活難、就業難、就學難、看病難、行路難、辦事難等問題。
第三,各級政府及部門要堅持依法行政。政府講不講誠信,有沒有公信力,一條重要標准就是看政府能不能嚴格執法,依法辦事。各級政府及部門必須帶頭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嚴格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要圍繞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全面實施依法行政綱要,繼續加強行政立法,努力健全行政責任體系,強化政府法律責任機制。要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進一步清理、取消妨礙市場開放和公平競爭以及實際上難以發揮有效作用的審批事項,繼續推進審批方式改革,減少審批環節,提高審批效率。要切實加強和改進行政執法,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和文明執法,加大行政綜合執法改革力度,加快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改革工作,切實解決層次過多、職能交叉、人員臃腫和多重多頭執法的問題。要強化行政監察,及時處理和糾正行政不作為、濫用職權、執法不公、以權謀私等行為。要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統一,加強信用法規建設,加大失信懲罰力度,在全社會形成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的良好風尚。
第四,推進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要改革和完善行政決策機制,努力提高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要規范決策程序,健全決策制度,優化決策環境,強化決策責任。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制定涉及全局性、長遠性和公眾性利益的重大行政事項,都必須依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措施的要求和規定的許可權、程序進行決策。要拓寬人民群眾參與決策的渠道,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全面推廣重大決策事項公示和聽證制度,制定重要經濟社會決策事項公示辦法,對事關全局的經濟社會發展和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決策事項,必須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要強化行政決策責任制,對因違反決策程序和決策失誤給國家和群眾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必須追究部門主要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同時,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立政府與公眾對政府有關的互動回應機制,提高政府的反應能力和社會回應能力。
第五,加強政風建設。要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要求,大力加強政風建設,加強對公務員的行政監督。要推行公共服務承諾制,建立政府信用評價機制,實施連續性的政府信用民意調查,將誠信記錄作為公務員考核、任免的依據。各級政府和領導幹部應該改進會風、文風,大興調查研究之風,用更多的精力和時間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及時發現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大力推進勤政廉政建設,加強反腐倡廉工作,旗幟鮮明地反對、懲治和預防腐敗,加大行政監察、審計監督和行風建設力度,努力建設一支廉潔奉公、勤政為民、作風優良的公務員隊伍。
⑹ 依法行政與建設法治政府有什麼關系
古人言:「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依法治省、建設法治海南的一個關鍵環節就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做得如何,是衡量依法治省、法治海南建設成敗的重要指標。
依法行政是法治的題中應有之義。依法行政事關政府公信力和合法性。政府一切權力來源於法律,法無授權則不可為,其只能根據法律來行使權力,管理社會。從政府職能上講,行政機關的基本職能是執法,用法治精神來建設現代政府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依法行政體制,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所以,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也是全面推進依法治省、法治海南建設的重中之重。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依法行政的一個先行條件,就是所依之法要為「良法」。現行的法規法律不但有些重疊、過時,而且有一些規定不明確、不具體,缺乏可操作性。所以,要為現行的相關法規「去瘤」、「瘦身」、「定型」,從源頭解決一些行政執法部門職能重疊、交叉,執法機構多元、管理多頭的弊病。下轉A06版
上接A01版
近年來我省對5584項具體行政行為的執法依據進行了全面梳理,並規范了3877項各類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形成了政府「權力清單」,藉此來保障公民權利,約束政府行為。我們要進一步清理不合時宜的法規,不斷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實現良法善治。
政府是法律的執行者和維護者,推進依法行政,政府守法是關鍵。政府尊法則利民,枉法則害民。建設法治政府就要推進政府機構、職能、許可權、程序、責任法定化,使各級政府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實施行政行為,在執法、行政的各個程序上規范行使權力;還要建立相應的權力約束機制、監督保障機制,讓行政權力在陽光監督下運行、在法治軌道上運行,從而把行政權力關進法治籠子里。只有各級政府爭做權力有限政府、服務政府、透明政府、公共政府,大力推動政府事權規范化、法制化,才能保障「政府行有軌,權力不越位」。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一個重要方面,是政府執法要嚴格,要做到法定職責政府必須為。執法部門要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依法懲處各類違法行為,尤其是影響群眾切身利益的違法行為;同時,還要加強執法隊伍的建設,解決懶政、怠政行為,懲處失職、瀆職行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的行為,嚴懲「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不正之風。只有嚴格執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規范行政行為,才能不斷適應依法治省新常態,不斷增強政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唯有如此,才能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識、規范發展行為、促進矛盾化解、保障社會和諧。
本文來源:南海網-海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