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有哪些
這個可多了!狹義的法律僅僅指憲法、法律。廣義的還包括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規范性文件。但是紅頭文件之類不是。
2. 依法行政有哪些標准
首先,依法行政的行為標准。依法行政能力行為標准就是衡量公務員在依法行政中表現出來綜合行為的尺度和准則。具體有:第一,法律至上,嚴於律己。有堅持法律法規辦事的堅強意志,善於克服現實中的種種不利於依法行政的外在困難,以法律法規衡量自己的行為。嚴格要求自我,要求別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必須先做到。第二,一心為公,不徇私情。把群眾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時時處處為群眾排憂解難。界清自己事情和公眾事務的界限,公事公辦。第三,以身作則,清正廉潔。善於從自身出發,高標准地要求自己,對自己的一言一行有負責的意識,隨時隨地地為群眾和其他公務員樹立榜樣。有著抵制社會不良習氣的意志力,不受賄,不貪污,一身正氣,剛正不阿。第四,積極進取,勇往直前。在依法行政中,以積極高昂的姿態,保證事情有效地完成。有著不怕麻煩事、不怕苦難事、善於做小事情的意志。在惡劣的環境中,能夠克服外部的環境,不怕任何的困難,有把依法辦事的意志進行到底的決心和氣概。第五,團結同事,協調行政。要與上級、同級和下級心向一處使,力向一處用,形成依法行政的合力。善於協調同事之間的關系,和諧融洽地共同依法辦事。第六,發動群眾,共同行政。善於從群眾本身出發來解決問題,團結群眾,深入到基層第一線,深入調查,不達目標誓不罷休。第七,效率為先,不斷創新。有高效執法的意識,善於不斷總結工作中經驗,不斷地進行工作的創新,減少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保證目標在有限的時間和空間中高效地實現。第八,平易近人,協商行政。有著善於用商量的口氣進行解決問題的習慣,以平等的心態和行動與別人一起行政。
其次,依法行政的知識標准。公務員依法行政基本知識主要是指公務員進行依法行政必備的法律法規知識以及輔助的知識。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全面掌握法律法規知識。全面地掌握法律法規知識,包一括憲法、刑法、民法、行政法、訴訟法、國際法等,理解一些重要法律法規的重要內容,特別是行政法和國務院頒發的行政法規,理解這些法律法規的使用范圍和注意事項。同時,要有動態的意識,緊跟時代前進的步伐,在新的環境中學會靈活地學習和運用法律法規。第二,了解行政學的相關知識。除了法律法規知識以外,了解行政學的知識,提高依法行政的效率,主要有領導理論、組織行為原理、行政改革、行政效率、行政行為、行政程序、行政方法、行政職業素質、行政心理等。第三,了解管理學的基本知識。要了解管理學的基本知識。主要有管理學派、管理計劃、管理組織、管理人事、管理控制、管理技術和方法、著名的管理案例等。第四,熟練掌握公文的寫作內容和要求。依法行政中的公文寫作,主要包括依法行政的計劃、總結和例行公事等,熟練地掌握這些寫作要求,不斷地提高綜合能力。第五,熟練掌握計算機知識和必須軟體的運用要求。計算機基本知識主要有辦公軟體、網路知識和製作網頁的知識。具有學習、利用一些依法行政相關軟體的能力。
再次,依法行政的技能標准。技能標準是公務員高效率依法行政中所表現的能力衡量准則。它直接關繫到依法行政的成敗。第一,靈活運用法律法規的能力。在充分地理解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把法律法規知識合理、有效地運用到實際中去,井根據不斷變化的環境,因地制宜地運用知識。第二,判斷能力。在不斷地變化環境中,綜合運用各種知識和各種要素,作出准確合理的判斷,對依法行政中存在的困難。變化有著清醒的認識。第三,決策能力。在判斷能力的基礎上,進行全面的決策。對執法的進展、要克服的因素和不確定性因素進行「拍板」,選擇合理的方案,果斷進行依法行政。第四,預測能力。針對動態變化的環境,預測未來的發展趨勢,並採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把現實和未來相結合,全面完成依法行政的任務。第五,執行能力。把決策運用到實踐中去的能力,有程序觀念,按照一定合理的順序執行方案,分清執行中存在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合理地分配時間,並靈活應變,針對出現的意外事故,採取應急的措施「平息」事故。第六,處理各種社會關系的能力。要善於處理好各種關系,包括上下左右的關系,以及處理好與自己親友的關系,做到公正、公平地處理依法行政中的問題,不偏袒,不徹私。第七,總結能力。要善於總結,把依法行政中取得的成功的經驗和存在的困難缺點。進行及時的總結,列出要改進的地方,在實踐中避免類似問題的重犯,並使之上升為自己依法行政的執行藝術。第八,學習能力。要有進取心,不斷地進行充電,學習新的知識和新的技能,在復雜的環境中逐漸改正自己的錯誤理念和行動,全面提高自己依法行政能力。
3. 依法行政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依法行政作為一種行政管理模式,它是法治原則在行政管理領域的具體表現。一般地,它主要包回括以下幾方面的基本答內容:
(1)行政管理意識的法制化。
(2)行政職權的法定化,就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職能范圍、許可權大小與關系都要有法律規范的明確授予與規定。
(3)行政編制的法定化,就是指行政機關的設立、機構規模、人員定額等編制內容都應該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當今各國主要是以行政編製法、國家公務員法等國家基本法律的形式對行政編制加以規范。
(4)行政程序的法定化,是行政機關與行政人員在行使行政權力、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所遵循的一系列具有時間上的銜接性的行為步驟、方式與過程的集合。
(5)行政責任的法定化。依法行政模式要求在法律規范上明確體現這一原則,即通過各種行政法律規范的形式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由於沒有履行法定職責和義務所應該承擔的行政與法律責任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這就是所謂的行政責任法定化。
4. 依法行政有哪些基本內涵
依法行政是社會政治、經濟及法治等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是現代回法治國家行使政答府權力時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准則。在我國,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依法行政的基本含義是指國家各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許可權,在法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對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項社會事務,依法進行有效管理的活動。簡而言之,依法行政就是指各級行政機關和行政人員要在法律法規的約束下去合理、高效地處理各項行政事務。這也是依法行政的本質所在。
5. 依法行政有哪些基本內容
依法行政是現代國家政府行使權力所必須遵循的基本准則,但在不同的國家,它有著不同的要求和內容。在我國,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和內容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合法行政:行政主體是行政活動的具體實施者,是行政法律關系的主要一方,是指具有國家行政權,能夠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行政職權,並能獨立對自己行使行政職權行為產生的後果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機關或組織。
(二)合理行政:行政合理就是要求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在行政行為過程中的動因必須符合行政目的,其行為的選擇應建立在正當考慮的基礎上,行為的內容應合乎情理。為此,要求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行為過程中,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外,都應當公開並注意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
(三)程序正當:行政機關的職權是指國務院及其所屬各部門和各級地方政府及其所屬各部門所擁有的職權,它不是行政機關所固有的,而是由憲法或法律規定的。對於行政機關來說,法律沒有授權其行使某項職權,就是禁止行使此項職權。行政機關擅自使用此項職權,就屬於超越職權,是違法行為。如果法律禁止其作為的職權,行政機關當然更不得進行作為。
(四)高效便民:行政機關基於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要以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工作出發點,高效、便利的地解決行政事物。比如各地方人民政府為了提高行政服務效率而設置的綜合行政服務中心,為廣大群眾大開方便之門,贏得了群眾的好評。只要認真總結經驗,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思想覺悟,在工作中發揮主觀能力強,就會不斷提高行政效率,就會不斷提高行政機關的公信力,為創建和諧社會做出貢獻。
(五)誠實守信:行政機關誠實守信不僅是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還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體現。同時,行政機關的自身建設同樣也離不開誠實守信。
(六)權責統一:權力和責任是統一的,法律在授予行政機關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權力的同時,也賦予了行政機關相應的責任和義務,政府在行使權力時必須承擔法定的責任。要求行政主體承擔違法行政所引起的法律責任是實現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證,也是依法行政原則的重要內容,離開了嚴格的法律責任,就無法建立法律所預期的社會秩序。
6. 依法行政主要有哪些原則
依法行政的原則是指體現現代法治精神和要求,貫穿於依法行政各個環節的指導思想或基本准則。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則對行政機關的立法、執法、監督以及行政爭議的解決等一系列活動都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依法行政原則主要包括法律優先原則、法律保留原則、合理行政以及行政公開原則。
7. 依法行政有哪些至關重要的意義
依法行政在社會生活中的重要意義。其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加強行政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是提高國家行政管理效率,實現行政管理目標的保障。
在當今生產力日益社會化,社會發展日益加速,社會聯系日益密切,社會交往日益增多的背景下,提高社會的組織化程度對於實現社會的和諧發展有重要意義。
二、加強行政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還是實現社會主義民主、實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的保障。
建設高度的社會主義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要求和現代化建設中的一項重要任務。我國憲法規定,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公民享了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等廣泛的民主權利和自由。而人民民主權利的實現在一定程度上有賴於行政法制度的完善和有效運作。行政法通過創設行政公開制度、行政責任制度和對檢舉、揭發、控告、申訴和來信來訪等行政制度的規定,既確保了公民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權。建立公平、公正、公開、高效、廉潔的政府是廣大人民的希望,也是時代的要求。
三、加強行政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保障。
行政法作為調整行政關系這一重要的社會關系的部 門法, 可以規范管理相對人的行為,制止、糾正和懲行政違法行為,保證行政管理的有效和社會的有序,更重要的是它能規范和控制行政權的行使,使國家行政管理走上法治化的軌道,防止行政權失控、法外行政或行政失范現象的發生。在當代國家行政職能不斷擴大,行政權日益膨脹的情況下,各法治國家都十分注重以行政法來規范政府行為,防範行政侵權,正是從這意義只有國家將行政法稱之為權法。政權作為一種國家權力,它本應是人民的、社會的權力,但它又是同人民大眾分離的;執行這種權力的人本應是社會的"公僕",但卻很容易異化為社會的"主人"。因此,必須以權力制約權力。行政法應強調對行政權的控製作用,行政法在內容上必須以防止行政專橫,強調保護公民和組織合法利益不受非法行政行為侵犯為目標。所以說,行政法的主要職能是控權,價值體現是控權。由於我國有著 的封建專制的影響,缺乏法治傳統,在體制下行政權又不適當地強化,行政權幾乎無所不在,無所不能,政府行為不規范問題嚴重,這些現象已經嚴重製約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社會主義民主法制的建設。因此,我們要切實加強行政法制建設,而行政法治建設的目標,就是要依法行政,嚴格依法行政。這對於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促進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的全面發展,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8. 依法行政有哪些具體要求
合法行政,程序得當,權責統一
9. 簡述依法行政的基本特徵有哪些
依法行政具有以下特徵:
一是依法行政是對行政主體即行政機關及其公職人員的要求,而不是對行政相對人的要求.在我國,既不可將依法行政等同於行政機關的行政執法監督,也不能將依法行政等同於依法治國.
二是依法行政中的「行政」是行政法意義上的行政,即國家行政或公共行政,是指一定的國家組織行政機關為實現國家職能、維護公共利益,依照法律規定的職權和規范,對國家行政事務進行組織和管理的活動.其行政的領域,是只能由國家實施管理的社會公益事務.
三是依法行政中的「法」,首先必須是體現國家和人民整體意志,反映社會進步發展規律的法,而不是長官意志、個人意志、少數利益集團意志的反映;其次,「法」應主要限定在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法規.其他政策辦法不能作為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據;再次,從法律要素上看,依法行政之「法」不僅應包括法律法規,還應包括法律原則以及法律目的和法律條文背後所隱含的法律精神、法律價值.
四是依法行政中「行政」和「法」的關系是:法優先於行政,法高於行政;行政必須有法,無法律即無行政;行政必須服從於法.執行國家意志的功能為行政,行政作為國家意志的執行工具,主要功能就是執行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法律.法律之所以能成為對行政權力進行控制的手段,不僅在於行政權力是由法律賦予和派生出來的,也不僅在於法律是衡量政府行政行為是否合法的尺度,更為重要的是在於立法權與行政權性質不同.法律獨具的至高無上的強制力和權威性,是約束行政權力任意專斷的最有效的手段.
五是依法行政在我國是一種積極保障.有效行政與消極防範防止濫用行政權力的有機結合.依法行政的目的不僅在於對政府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依法進行規范,防止權力的濫用,並使受到不法行政行為侵害的公民權利及時得到補償,而且也在於保證國家行政管理的有效和效率,使其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