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工人中暑
⑴ 我爸是環衛工人,由天氣炎熱,中暑為熱射病,生活不能自理,這個工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版
(一)在工作時間和權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⑵ 你好,我父親是一名環衛工人在上班期間發生高溫中暑醫院診斷為熱射病現在在醫院治療環衛部門不交醫療費,
可以咨詢相關部門,看環衛部門是否有交醫療費的必要,如果有,就通過正確手段去維護自己的利益
⑶ 環衛工人中暑身亡怎麼辦工亡
在工作中中暑死亡,肯定是因公死亡,立即到勞動部門登記備案,申請因公死亡待遇。
⑷ 環衛工人的主要工作以及高溫下工作需要注意的內容
xx縣環衛所防暑降溫應急預案
xx縣地處亞熱帶,冬季寒冷,夏季高溫,尤其以6、7、8、9月持續高溫、悶熱,持續高溫悶熱的天氣對人的生理和心理健康都有很大的影響,尤其容易使生產作業人員身心疲勞,從而引發各類事故。我所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為了在高溫下的一線工人室外作業有所保障,特製定本防暑降溫應急預案。
一、成立防暑降溫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領導小組本著對一線工人生命和健康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落實高溫期間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應急預案,落實防範措施,防止因高溫天氣引發的工人中暑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二、切實關心在高溫天氣下堅持作業的廣大一線工人尤其是年齡較大工人的安全和健康,合理調配工人的作業時間,避免高溫時段室外作業,同時,改善勞動作業條件,減輕勞動強度,積極為廣大工人創造良好的作業和休息環境。
三、確保單位租用房設施滿足防暑降溫工作需要。
四、防暑降溫措施:
1、各科室合理安排好高溫作業工人的勞動和作息時間,減輕勞動強度,縮短或避開高溫環境下的作業時間。
2、有心血管疾病、高血壓、嚴重消化性潰瘍病、活動性肺結核、嚴重肝、腎病、貧血、甲狀腺功能亢進、糖尿病、中樞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重病後恢復期的職工,均不宜從事高溫及高空作業,清運科長、收費科長、清掃科各個片區長要充分了解後,及時上報所領導。
3、清運科長及清運科各片區長有責任提醒一線工人自帶個人防護用品,如草帽、毛巾、防護眼鏡、安全標志服等。
4、清掃科、清運科不間斷供應茶水、涼開水、綠豆湯、清涼飲料、含鹽飲料等。
5、 各科室要妥善安排員工休息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如當天溫度超過38℃時,下午上班時間可以適當調整。
6、各科室尤其是清掃科各片區長一定要每日早上、下午檢查一線工人是否吃了與是否准備了由單位發放的一些常用的防暑降溫葯品,如:人丹、十滴水、解暑片、霍香正氣丸、塗清涼油等。
7、各科室尤其是清掃科各片區長要多時段巡迴在本片區崗位上,及時提醒一線工人注意休息,發現中暑人員首先按本預案的第六大點進行救治,然後撥打120急救電話等待救護。
五、 中暑症狀的表現:
1、 先兆中暑其症狀為:在高溫環境中勞動一段時間後,出現大量流汗、口渴、身感到無力、注意力不能集中,動作不能協調等症狀,一般情況下此時體溫正常或略有升高,但不會超過37.5℃。
2、 輕度中暑其症狀為:除有先兆中暑症狀外,還可能出現頭暈乏力、面色潮紅、胸悶氣短、皮膚灼熱而乾燥,還有可能出現呼吸循環系統衰竭的早期症狀,如面色蒼白、惡心、嘔吐、血壓下降、脈搏細弱而快、體溫上升37.5度以上。此時如不及時救護,就會發生熱暈厥或熱虛脫。
3、 重症中暑:一般是因未及時和未適當處理出現的輕症中暑(病人),導致病情繼續嚴重惡化,隨著出現昏迷、痙攣或手腳抽搐。稍作觀察會發現,此時中暑病人皮膚往往乾燥無汗,體溫升至40度以上,若不趕緊急救,很可能危及生命安全。
六、 應急預案:
1、 先兆和輕度中暑:
(1)立即離開高溫環境,到陰涼通風處安靜休息,並解開衣扣以助身體降溫。
(2)先用人丹、十滴水、解暑片(1—4片),霍香正氣丸或塗清涼油,也可用刮痧療法。
(3)體溫高者可用冷敷或冷水、冰水擦身以助散熱。
(4)處理完畢,立即送往醫院。
2、 重症中暑:
(1)特理降溫:立即到附近店鋪購買冰塊,用冰塊迅速敷擦全身,頭部、頸側、腋下及腹股溝部放冰塊。
(2)立即送醫院進行治療。
七、 以人為本,我們要切實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對每一位員工負責。為高效優質地完成環衛工作做好保障!
⑸ 環衛工上班期間中暑引起其它病症算不算工傷
員工在工作過程中中暑是屬於工傷范疇內的。因為工傷引起的其他病發症也是可以屬於工傷范疇的,但是員工本身疾病是不屬於工傷范疇內的。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⑹ 環衛工人中暑身亡賠償最新案例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回和一次性答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該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⑺ 我,環衛工人59歲,2016年7月25號在工作中中暑。現在家治療,請問公司有責任嗎能不能報銷醫療
應該給工資,並報銷醫療費。因為你是因公生病,理直氣壯找單位!
⑻ 環衛工人中暑死亡該怎麼賠償
環衛工人在勞動過程中
中暑死亡,應該屬於工傷,
可以參考勞動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