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吸煙室
『壹』 國家規定公共場合不許抽煙辦公室算嗎
辦公室屬於公共場合。
《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以及2008年公布實施的專《北京市公共場所屬禁止吸煙范圍若干規定》,本市將禁止吸煙的管理權下放給每一個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學校、醫院、賓館、餐廳、歌舞廳、銀行、商店、證券公司和辦公大樓的管理者,要求在諸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辦公、會議等的室內工作場所,不僅要有禁煙規章制度,也要懸掛禁煙標識。
『貳』 室外公共場所設置的吸煙區可以位於行人必經的道路上,對的還是錯得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主要還是倡導性的,並未寫明罰則。《公專共場所衛生管屬理條例實施細則》於2011年2月14日經衛生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發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條 1、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警語和標志。 2、室外公共場所設置的吸煙區不得位於行人必經的通道上。 3、公共場所不得設置自動售煙機。 4、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開展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並配備專(兼)職人員對吸煙者進行勸阻。
『叄』 英語中的公共場所 公共場所的名稱(如吸煙室,廁所等)
public area
廁所toliet
吸煙的 smoking room
停車場Parking area
『肆』 公共場合吸煙違法嗎
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衛計委(原衛生部)2011年制定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版則》
第十八條權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警語和標志。
室外公共場所設置的吸煙區不得位於行人必經的通道上。
公共場所不得設置自動售煙機。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開展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並配備專(兼)職人員對吸煙者進行勸阻。
拓展資料:
二手煙對成人的危害
使冠心病的風險增加25%-30%,對心血管系統某些方面的影響不亞於主動吸煙;
使肺癌的患病風險增加20%-30%;
導致成人罹患哮喘、急性呼吸系統疾病和慢性阻塞性肺病;
增加女性患乳腺癌的風險。
下列公共場所的室外區域禁止吸煙
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校、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教育培訓機構以及兒童福利院等未成人活動的場所;
婦幼保健院(所)、兒童醫院;
體育場館、演出場所觀眾坐席和比賽、演出區域;
對社會開放的文物保護單位;
人群聚集的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區域;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公共場所。
『伍』 如何消除公共場所吸煙室的煙味
在一些公共吸煙區(如機場吸煙室),抽完煙後常常煙霧繚繞,很難散去,影響空氣質量,怎樣才能消除這難聞的氣味呢?現在有新的解決辦法了,比利時MACtac麥可貼的吸味膜,牆壁、門窗都可以貼,異味輕松消除,擦洗後可持續保持吸味效果,不但吸異味,還能除細菌,有效、健康、持久、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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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公共場所對禁止吸煙有哪些規定
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經營管理者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和執行本單位禁止吸煙的制度;
(二)開展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
(三)在禁止吸煙場所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警語和標志;
(四)不得在本單位禁止吸煙區內設置煙灰缸等器具或設置附有煙草廣告的標志或物品;
(五)配備專(兼)職禁煙勸導員和巡查員,對在禁煙區的吸煙者進行勸阻。
公共場所經營者或管理者可以根據需要在本單位非禁止吸煙場所劃定吸煙區或設置吸煙室,吸煙區或吸煙室應當遠離人員密集區域和行人必經的主要通道,並應當設置明顯的指引標識以及吸煙有害健康的警示。
公共場所經營者或管理者應當加強禁止吸煙宣傳,採取有效措施,逐步取消吸煙區或者吸煙室。
任何人不得在禁止吸煙場所或者區域內吸煙或者攜帶點燃的卷煙、雪茄煙、煙斗。
在禁煙區發現吸煙的,可以這樣做:
(一)要求吸煙者停止吸煙;
(二)向該場所的經營者或管理者投訴,要求該場所的經營者或管理者勸導吸煙者停止吸煙;
(三)對不履行控制吸煙職責的經營者或管理者,向區愛衛辦舉報和投訴。
本區報紙、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和各相關主管部門應當積極開展有關吸煙有害健康、控制吸煙的社會宣傳,鼓勵創建無煙單位。禁止利用廣播、電影、電視、網路、報紙、期刊等媒體發布煙草廣告。
禁止未成年人吸煙。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煙、雪茄煙和煙絲。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經營者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經營者應當在營業場所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煙、雪茄煙和煙絲的標志。
拓展資料:
《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是國家衛生計生委的重點立法項目,2014年10月底形成草案送審稿上報國務院。該條例規定所有室內公共場所一律禁止吸煙。
下列公共場所禁止吸煙
(一)醫療機構的醫療活動場所;
(二)商場、超市、書店;
(三)各類學校(含托兒所、幼兒園)、教育培訓機構的教學活動場所、食堂、學生宿舍及青少年活動場所的室內活動區域;
(四)圖書館、博物館、展覽館、影劇院、錄像廳(室)、游藝廳(網吧)、舞廳、音樂廳等場所的室內區域;
(五)體育場館及非經營性運動健身場所的觀眾區、比賽區或運動區;
(六)賓館、飯館、旅店、招待所、咖啡館、酒吧、茶座(樓);
(七)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足浴店(按摩中心);
(八)對社會開放的文物保護單位;
(九)公共汽車、計程車等公共交通工具;
(十)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的辦公室、會議室、圖書室、車間、餐廳等;
(十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吸煙場所。
『柒』 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制度
1.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制度規定下列公共場所禁止吸煙:醫療機構的室內區域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和其他教育、培訓機構的教學區域;檔案館、少年宮、念館等科教、文化、藝術場所;商業、金融業、郵政業和電信業的營業廳;計程車、軌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內及其售票廳、室內站台;對社會開放的文物保護單位;體育館、健身場,體育場的比賽區和座席區。
2.第三條 下列公共場所可以設置吸煙室或者劃定吸煙區,吸煙室或者吸煙區以外的區域禁止吸煙:餐飲、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經營場所的服務區域;公園、游樂場等公共場所;
3.第四條 賓館、旅店、招待所、培訓中心、度假村等提供住宿休息服務的經營場所,應當按照規定設置無煙客房或者無煙樓層。
4.第五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辦公、會議等工作場所和食堂、通道、電梯、衛生間等內部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除前款規定以外的單位內部的禁止吸煙公共場所,並做好相關管理工作。
5.2014年11月24日,衛生計生委起草了《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送審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送審稿明確,所有室內公共場所一律禁止吸煙。此外,體育、健身場館的室外觀眾坐席、賽場區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區域等也全面禁止吸煙。
(7)公共吸煙室擴展閱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減少和消除煙草煙霧危害,保障公眾健康,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提高社會文明程度,根據憲法及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公共場所,是指公眾可以進出或者使用的場所、工作期間使用的場所、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條 公共場所控制吸煙工作遵循政府與社會共同治理的原則,政府主導,單位負責,個人自律,社會監督。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領導公共場所控制吸煙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公共場所控制吸煙規劃並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政府績效考核。
第五條 國務院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主管全國公共場所控制吸煙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公共場所控制吸煙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公共場所控制吸煙工作。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公共場所控制吸煙工作所需經費予以保障。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對在公共場所控制吸煙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八條 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組織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控制吸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控制吸煙工作。
第九條 國家和社會應當支持公共場所控制吸煙工作。鼓勵志願者組織、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通過各種形式,參與控制吸煙工作或者為控制吸煙工作提供支持。
第二章 禁止吸煙的范圍和措施
第十條 所有室內公共場所一律禁止吸煙。
第十一條 下列公共場所的室外區域全面禁止吸煙:
(一)托幼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學校、活動中心、教育培訓機構等以未成年人為主要活動人群的公共場所的室外區域;
(二)高等學校的室外教學區域;
(三)婦幼保健機構、兒童醫院、婦產醫院的室外區域;
(四)體育、健身場館的室外觀眾坐席、賽場區域;
(五)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區域;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吸煙的室外場所。
第十二條 下列公共場所的室外區域可以設立吸煙點,吸煙點以外的區域禁止吸煙。沒有設立吸煙點的公共場所室外區域屬於全面禁止吸煙的場所:
(一)除婦幼保健機構、兒童醫院、婦產醫院以外的其他醫療衛生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養老機構的室外區域;
(二)除兒童福利機構以外的其他社會福利機構的室外區域;
(三)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單位、公園、游樂園的室外區域;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可以設置吸煙點的室外場所。
第十三條 室外設置吸煙點,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消防安全標准;
(二)設置明顯的引導標識;
(三)遠離通風口、人員密集區域和行人必經通道;
(四)在顯著位置設置醒目的吸煙危害健康警示標識或者圖片。
第十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對舉辦公眾活動的場所,可以規定臨時的禁止吸煙措施和范圍。
第十五條 任何人不得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和索要煙具,自覺聽從勸阻;在非禁止吸煙場所吸煙應當合理避讓不吸煙者,不亂彈煙灰,不亂扔煙頭。在禁止吸煙的經營場所內吸煙,因不聽勸阻而被要求離開該場所的,無權向經營者索回已經消費的費用;已經接受服務但未支付費用的,應當支付費用。
第十六條 禁止吸煙場所(區域)的經營者、管理者應當履行下列控制吸煙職責:
(一)建立控制吸煙的管理制度,配備監督員,做好控制吸煙宣傳教育和監督管理工作;
(二)在禁止吸煙場所(區域)的入口處及其他顯著位置設置符合本條例第十八條要求的禁煙標識,保持標識完整、清晰;
(三)在禁止吸煙場所(區域)不得放置煙具和設置煙草廣告;
(四)對違法吸煙行為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要求其離開。對不聽勸阻且不離開的,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舉報;對不聽勸阻並擾亂公共秩序的,向公安機關報案。鼓勵場所經營者、管理者採用煙霧報警、濃度監測、視頻圖像採集等技術手段,加強對本場所的管理。
第十七條 個人在禁止吸煙場所(區域)內發現吸煙行為及其他違反本條例行為的,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吸煙者立即停止吸煙;
(二)要求該場所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進行勸阻;
(三)向監督管理部門舉報不履行控制吸煙職責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
第十八條 禁煙標識應當大而清晰,至少包括禁止吸煙的圖形警示標識、違法吸煙的罰款數額、投訴舉報的電話號碼等內容。
國務院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制定禁煙標識及其張貼規范。
第三章 宣傳教育和戒煙服務
第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應當經常組織有關單位開展控煙公益宣傳教育,組織發放控煙宣傳材料,開展多種形式的控煙宣傳活動,明確告知公眾吸煙和接觸煙草煙霧對健康的危害、禁止吸煙的范圍、對違法吸煙行為的處罰等信息,告知禁止吸煙場所(區域)的經營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的控制吸煙職責。
第二十條 煙草製品生產者應當在煙草製品包裝上印製帶有說明煙草使用具體危害的文字和圖形警示,向公眾警示教育煙草煙霧危害。其中圖形警示面積不得小於包裝面積的二分之一。
第二十一條 在各類公務和大型公共活動中,主辦方不得提供、使用或者贈予煙草製品。不得使用或者變相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煙草製品。
第二十二條 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組織應當結合各自的特點,開展多種形式的控煙宣傳教育活動,並將控煙宣傳教育納入本單位初任培訓、崗位培訓、任職培訓等教育培訓活動,鼓勵吸煙職工戒煙。
第二十三條 鼓勵公眾積極參與控煙,形成不吸煙、不敬煙、不送煙的社會風尚,倡導家庭無煙。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教師、醫務人員應當帶頭控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在公務活動中吸煙,教師不在學生面前吸煙,醫務人員不在病人面前吸煙。國家和社會應當在每年5月31日世界無煙日開展主題宣傳教育活動。
第二十四條 廣播、電影、電視、報刊、雜志、網路等媒體應當積極開展控煙公益宣傳教育,主動發揮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
第二十五條 全面禁止所有的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
第二十六條 電影、電視劇及其他節目中不得出現煙草的品牌標識和相關內容,以及變相煙草廣告;不得出現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的鏡頭;不得表現未成年人買煙、吸煙等將煙草與未成年人相聯系的情節;不得出現有未成年人在場的吸煙鏡頭等。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制訂戒煙門診工作規范,指導設置戒煙服務咨詢電話。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開展控煙宣傳教育活動,提高患者對吸煙和接觸煙草煙霧危害的認識,為吸煙的患者提供簡短戒煙服務。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應當設立戒煙門診,為吸煙者提供專業的戒煙診療服務。
『捌』 公共場合,嚴禁吸煙。候車室提示語
1,健康隨煙而滅!有多少生命可以重來?
2,健康,隨煙而逝;病痛,伴煙而生!
3,有時候相愛是一種無奈,有時候離開是另一種安排。為了愛你和你愛的
人,請不要吸煙。
4,如今吞雲吐霧,將來病痛纏身。
禁止吸煙[1]
5, No smoking , No crying.
6,青煙長在,惡夢長隨。
7, 香煙是魔鬼的契約。
8, 提神不妨清茶;消愁不如朋友;若吸煙,又何苦?
9, If you smoke , tomorrow is a good day to die.
10, 不一定煙霧繚繞的地方才是天堂。
11,小小一支煙,危害萬萬千。
12, 無煙世界,清新一片。
13,吸煙,我們可以選擇,那麼,生命呢?
14,還人類一片清新,請丟掉手中的香煙。
15,點燃香煙的一剎那,你也點燃了死亡的導火索。
16, 不抽一支煙,快樂似神仙!
17,讓你的肺清亮一點。
18, 煙緲緲兮肺心寒,尼古丁一進兮不復還。
19, 曾經有一堆煙擺在我面前,我沒好好珍惜,而今後悔莫及;如果上天,再給我一次機會,我會對那鬼東西吆一聲「get out」。
20, 想說愛你(吸煙)並不是很容易的事,那需要太大的勇氣。
21,都說吸煙的男人夠瀟灑,可知香煙的危害有多大?
22, 請把火柴留給你的生日蠟燭,而不是香煙。
23,生命只有一次,怎能斷送在香煙上?
24,燃燒的是香煙,消耗的是生命。
25, It is easier to start than it is to stop.
Tobacco , it's killing the one you love.
26,蠟燭---燃燒自己,照亮別人;香煙---燃盡自我,貽害眾生。做蠟燭or吸煙?
27,千山鳥飛絕,萬徑人蹤滅。吞雲吐霧中,物物皆湮滅。
28,吸煙幾時止?美景幾時還?青春何能駐?生命何與共?只願君能禁吸煙,盼回「無煙好世界」!
29,它(吸煙)是你最簡單的快樂,也讓你最徹底地哭泣。
30,我最怕最怕煙霧蒙蒙,看不清看不清你的面容。
31,摒棄吸煙陋習,創造健康新時尚
32,珍惜生命,崇尚文明生活;熱愛生命,養成良好習慣。
33,遠離煙草,拒吸第一支煙;凈化空氣,保護環境衛生
34,拒絕煙草,珍愛生命
35,吸煙有害健康
36,遠離煙草,崇尚健康,愛護環境
37,此處禁止吸煙,「中華也不行」
『玖』 在公共場所吸煙是違法的嗎
1、目前全國性的法律法規,室外公共場所吸煙,並沒有相關規定。
2、室內回公共場所吸煙的話,衛計委答(原衛生部)2011年制定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第一款明文規定:「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但是並沒有處罰條款或者其他強制措施。
『拾』 解決公共場所吸煙的措施有哪些
關於倡導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建議
摘要
日常生活中,我們可以在一些公共場所看到關於禁止吸煙的標志,但是這些標志並沒有給煙民帶來提醒,在我市的許多地方,吸煙的人無視禁煙標識的存在,只考慮自己的感受,煙民在公眾場合吸煙,使更多的無辜者也被動吸煙,很多市民對「二手煙」非常反感。我們知道,煙草中含有的焦油,尼古丁和一氧化碳,是對人體十分有害的成分,研究表明,包括肺癌和其它癌症、心臟病及肺部疾患在內的25種危及生命和健康的疾病與吸煙有關,即便只是短時間吸入「二手煙」,也會對健康造成損害,甚至它的危害性還遠遠大於「一手煙」。吸煙不僅危害身體健康,還污染環境,可謂是害人害已,因此我向市政府提出建議:
首先,要加大在公共場所禁煙的宣傳力度,通過電視、報紙、廣播等媒體多方式地宣傳公共場所吸煙的危害性,倡導市民文明吸煙,公共場所嚴禁吸煙,潛移默化地影響煙民的行為。
其次,建議增加公眾場合的「無煙場」。在會議場、辦公場所、公共集會場所除張貼禁煙標識外,有條件的鼓勵設立吸煙室;對無視社會公德,在公眾場合吸煙、亂扔煙頭的現象嚴加制止,以道德和法律的方式,對煙民進行潛移默化的教育;逐步培養煙民文明吸煙、維護社會公德的良好習慣。
再次是倡導家庭禁煙。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在家庭培養煙民節制吸煙、文明吸煙的風尚,是對公眾場合文明吸煙運動的最根本的補充和延伸。只有每一個家庭的成員把節制吸煙、文明吸煙作為一種自然而然的生活習慣,社會禁煙才會根本見效。
最後,要糾正吸煙就是增加國家稅收的錯誤觀念。煙草稅收固然是創造稅收的一個渠道,但是,煙草稅收的「貢獻」,和吸煙造成的對煙民身體健康的損害,對自然環境和社會人文環境的損害相比,是一個十分渺小的貢獻。
禁止在公共場合吸煙不僅僅是控制吸煙,更重要的是培養起市民文明生活、健康生活的新方式。因此我建議從我們代表自身做起,自覺做到不在公共場所吸煙,在市民中樹立一個良好的榜樣,同時建議市政府能夠引起高度重視,多方合力促成禁煙工作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