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縣域法治
⑴ 如何加強我縣法治建設的幾點思考
法治建設是政治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法治進步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法治社會是人民夢寐以求的理想社會。我縣法治建設是提升我縣形象的一項重要舉措,標志著我縣文明程度、綜合實力的高度,對促進我縣的經濟發展、政治安定、文化繁榮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我縣法治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實現「平安XX」、「和諧XX」的目標,還存在一定的距離。在法治建設的道路上還存在著諸多問題。為了更好的搞好我縣法治建設,我們在全縣相關部門開展了調查。根據調查問卷所了解的情況,作一些淺顯分析:
一、法治建設的現狀
二、法治建設面臨的問題和困難
三、推進縣域法治化建設的建議和思考
要搞好我縣法治建設,實現理想的法治社會,做到依法制縣,提出以下幾點:
1、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質是我縣法治建設的基礎
法治建設需要堅實的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基礎,而公民的法律素質則是其不可或缺的主體基礎。這個基礎性條件越充分,公民在依法治國中的主體性就越容易實現;公民主體性實現得越充分,依法治國的本質——人民當家作主,就越能夠得到體現和實現。因此,大到一個國家,小到我縣,根據調查問卷有76%的調查對象認為要實實在在地推進我縣法治建設這一偉大事業的進程,就應當高度重視並且不斷提高我縣居民的法律素質。只有具備了較高的法律素質,才能理解立法的本意就是規范和制約公共權力,保護民眾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正常秩序;才能有效行使選舉權、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等民主權利;才能樹立遵紀守法的觀念,養成依法辦事的習慣,保證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才能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才能充分調動參與法治化進程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盡管提高居民法律素質的途徑有很多種,但是能得到多數人認可的方式依然是宣傳,尤其是由多個部門、多個單位共同組織開展的集中宣傳更容易贏得群眾的青睞。近期,我縣開展了「平安建設」宣傳月活動,多種多樣的宣傳方式著實讓群眾享受了一回「法治盛宴」。法治這個近乎於抽象的詞彙生動的展現在群眾面前,圖板、傳單、影像資料等宣傳品讓群眾直觀的感受到「什麼是法」、「什麼是違法」、「什麼是守法」在潛移默化中提高了法律素質。就法治宣傳活動而言,宣傳做為另外一種教育方式,更容易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同時更容易讓大多數人接受。
2、提高領導幹部的思想認識是我縣法治建設的關鍵
領導幹部是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團結帶領廣大人民群眾為完成黨的歷史任務而奮斗的骨幹力量,是社會主義各項事業的領導者、管理者和組織者,決定著法治建設的方向,影響著法治建設的發展程度。有86%的調查對象認為要加強我縣法治建設,關鍵要提高我縣領導幹部的思想認識。思想是行動的先導,抓好領導幹部的法治意識,就要建立健全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制度,推進領導幹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規范化;堅持和完善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堅持和完善領導幹部法制講座制度;建立健全領導幹部法律培訓制度;完善領導幹部自學法律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項決策法律咨詢制度;加強對領導幹部法律知識的考試考核。通過這一系列學法用法制度的完善和實施,使我縣廣大領導幹部充分認識加強法律知識學習,提高依法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性,進一步轉變觀念,帶頭學習法律知識,成為學法、懂法、用法、守法、護法的楷模;使他們努力提高憲法意識和法制觀念,不斷增強依法執政和運用法律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本領。
3、提高公職人員的法治理念是我縣法治建設的重點
有91%的調查對象認為公職人員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質是推進我縣法治建設、建設法治政府的決定性因素。因此,要推進我縣法治建設,提高我縣公職人員的法治理念顯得尤為重要。要提高我縣公職人員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就必須廣泛深入地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使公職人員能深刻學習領會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精髓,並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忠實信仰者,能時時刻刻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武裝頭腦,指導實踐,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從而既充分地利用國家權力促進和保障公民權利,又防止國家權力的濫用和腐敗,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用來為人民謀利益,真正實現法治的意義。
今年,我縣在政法系統集中開展的「整作風、樹形象、做表率」教育整頓活動較好的解決了執法隊伍建設問題。教育整頓活動以確保廣大人民群眾滿意為目標,以「整作風、樹形象、做表率」為主題,以著力解決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為抓手,牢固樹立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核心價值觀,切實增強幹警的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法紀意識和服務意識,充分發揮司法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中的職能作用,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以上內容是對法治理念貼切的詮釋,同時也是法治理念與時俱進的結果。
4、強化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是我縣法治建設的重要載體
有51%的調查對象認為要推進我縣法治建設進程,強化法治建設成效,就必須從我縣基層的106個村(12個社區)的民主法治建設抓起。從我縣推行的「兩種模式」中不難看出,法治建設的觸角已經無限延伸,法治與民主也正在有機結合,「以人為本」的理念貫穿工作始終。「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活動應以憲法、法律和法規為依據,圍繞全面推進村級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目標,廣泛深入開展民主與法制的宣傳教育,保障村(居)民充分行使民主權利,實行村(居)民自治,逐步實現農村基層民主的規范化、法治化,促進農村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基層是社會的細胞,各種社會現象都通過基層反映出來,各種社會問題都在基層最先表現出來,各種思潮在此激盪,各種信息在此交流,各種矛盾在此匯集,只有有效地推進我縣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更好的發揮好治安調解員的作用,才有可能實現全縣法治效果的提升。通過調查得知,在「大調解」機制的影響下,我縣成立了縣、鄉、村「三級調解組織」,鄉級調解員由鄉鎮主要領導和主管領導擔任,村級調解員由村屯幹部擔任。按常理理解村級調解員做為一線工作人員,應該更容易接近矛盾雙方面的當事人,更清楚矛盾的結節點,從而更好的解決矛盾糾紛,但是實事上往往是事與願違。問題不但沒有解決,反而被當事人誤解,以至於產生不信任。由此看來我們應該多多注重對一線工作人員的培養,基層法治建設雖然不是只靠村屯幹部就能完成的,但是如果村屯幹部自身素質都不過關,那法治建設就更無從談起了。
5、強化司法公正是我縣法治建設的重要保障
司法是保證權利得以合法救濟的最後一道屏障,是實現、維護和爭取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公正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內在要求,只有保證司法公正,嚴格依法辦事,充分體現人民的意志,才能不斷地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只有保證司法公正,公民才會相信法律是限制、約束權力,保護權利和自由的,才會將糾紛訴諸法律,法治建設才能擁有廣泛的社會基礎。有76%的領導幹部認為要推進我縣法治建設,司法機關在處理案件時,必須全面履行司法職能,嚴格遵循法律規定的程序、嚴格地適用法律,真正做到實事求是、依法辦事、正確、合理、及時,真正做到既合法,又公正,從而達到司法的最佳效果。
6、強化法律服務是我縣法治建設的重要手段
法律服務是一個既屬於商業服務的范疇,又包括法律咨詢和出庭以及有關行使司法權力的行為的概念。有85%的調查對象認為法律服務在推進我縣法治建設過程中扮演了舉足輕重的角色。從立法層面看,法律服務的強化,能夠為加強地方立法提供智力支持,促進立法質量的提高;從司法層面看,法律服務的強化,能夠在司法活動中起到制衡作用,促進規范司法行為,實現司法公平正義;從執法層面看,法律服務的強化,能夠更好地為黨委、政府當好參謀助手,促進依法執政和依法行政;從守法層面看,法律服務的強化,能夠教育群眾知法、守法,有效地引導群眾依法提出利益訴求,解決利益矛盾。
因此,要推進我縣法治建設,就要強化法律服務,就是要加強律師隊伍建設,完善律師監管機制,規范律師執業活動;要規范公證管理和公證服務,提高公證的公信力;要規范商事仲裁,提高仲裁水平;要完善司法鑒定管理制度,建立面向社會的統一的司法鑒定機制;要進一步規范城鄉基層法律服務,促進其健康發展。
加強我縣法治建設是一個不斷實踐、不斷探索的過程,只要上下齊心協力、不懈奮斗,我縣法治建設必將為我縣的和諧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⑵ 如何全面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實現依法治國
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深入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法治中國,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一、堅持科學立法,構建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構建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依法治國方略實施的必要前提。迄至今天,一個立足中國國情和實際、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集中體現黨和人民意志的,以憲法為統帥,以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等多個法律部門的法律為主幹,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多個層次的法律規范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國家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的各個方面實現了有法可依。在新的歷史條件下,要根據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出現的新領域、新情況、新特點,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質量,及時制定、修改、完善各項法律制度,使立法更加充分地反映廣大人民的意志,更加適合我國的具體國情。
二、堅持嚴格執法,切實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行政機關是實施法律法規的重要主體,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一個關鍵環節,是法治國家對政府行政活動的基本要求。深入貫徹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要求必須堅持嚴格執法,切實做到依法行政。
一是要求合法行政。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沒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行政機關不得作出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的決定。
二是要求合理行政。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平等對待行政管理相對人,恰當行使自由裁量權,正確使用相關行政措施和手段,避免損害當事人的正當權益。
三是要求程序正當。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盡可能公開,注意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應嚴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利害關系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救濟權。
四是要求高效便民。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遵守法定時限,積極履行法定職責,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五是要求誠實守信。行政機關公布的信息應當全面、准確、真實;非因法定事由並經法定程序,行政機關不得撤銷、變更已經生效的行政決定。
六是要求權責統一。通過科學的法律和其他制度,合理規定和配置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權力和責任,保持責任與權力的對應;行政機關違法或者不當行使職權,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切實做到執法有保障、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須賠償。
三、堅持公正司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發揮著保證法律的正確實施,保障社會成員合法權益,建立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等重要作用。實現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對於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
要堅持司法公正。嚴格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同時理性地權衡案件所關涉的各種社會利益,妥善把握和處理好案件所關涉的各種關系,對各類案件作出正確處理,對各種糾紛予以有效化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要實現司法高效。合理配置司法資源,不斷完善司法程序,切實改進司法作風,充分利用科學技術,全面提升司法活動的效率,有效應對社會生活中不斷增長的司法需求。
要樹立司法權威。司法機關和司法人員要切實做到公正、高效、廉潔司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全社會要依照憲法的規定,尊重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尊重司法機關作出的生效裁決。
四、堅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榮的良好氛圍。社會成員知法、信法、守法、用法,是依法治國方略實施的社會基礎: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每一個黨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要模範帶頭遵守法律;每一個社會成員在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的同時,必須自覺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尤其是在享受自由和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以及其他社會主體的合法權利與自由,必須依照法定的程序、運用法律規定或法律允許的方式與手段表達利益訴求,維護自身權益。要廣泛深入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使全體社會成員掌握和熟悉法律法規的基本原則和主要內容,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增強全社會學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識,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
五、強化監督制約,構建權力制約監督體系與機制。社會主義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權之治」。要從法律上構建起「以權力制約權力、以權利制約權力、以道德制約權力」的權力制約監督體系與機制,以保證執政黨的權力和立法、執法、司法等各種權力的設置和行使始終不偏離我國民主政治的正確軌道。要圍繞權力運行的總體目標,進一步完善各種權力的配置,統籌發揮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人民法院對於行政機關行政行為的監督、專門監督機關的監督以及行政機關自我約束與監督的作用,擴大公民對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的有序參與,強化人民群眾對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廣泛監督,同時重視和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要從法律上規范各種監督行為,不斷提升監督的科學性、合理性,建設性和實效性。
⑶ 依法治國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1996年,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制定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明確指出,到下世紀初要初步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國共產黨的十四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若乾重要問題的決議》又再一次肯定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社會理想。1999年3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又對1982年憲法進行了修改,將法治與法治國家予以了憲法確認。法治的目標意義更加突出,而且成為了憲法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1997年召開的中共十五大。十五大的政治報告首次明確提出了「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不久後,這一目標又被寫進我國的憲法,從中國共產黨的政治目標轉變為國家的政治目標。
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一個根本任務和原則,也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的一個基本目標。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第一,實行依法治國是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的重要措施。中國共產黨的主張是代表和體現人民的意志與利益的。依法治國把堅持黨的領導、發揚人民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統一起來,從制度和法律上保證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的貫徹實施,保證黨始終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第二,實行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須有完備的法制來規范和保障。一個比較成熟的市場經濟,必然要求並具有比較完備的法制。因此,只有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才能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優勢,最大限度的調動億萬人民創造財富的積極性,推動生產力不斷發展,從根本上解決生產力落後的狀況。第三,實行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是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重要標志。第四,實行依法治國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社會穩定、國家長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社會穩定,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保證。
⑷ 依法治國與以法治國的區別與聯系
「以法治國」與「依法治國」雖然只有一字之差,其內涵卻有著本質的區別。「以法治國」是說用法律去治國,法律是一種用來治國的工具。這是傳統的管理主義的法律觀念。這種「法治」,主體是國家機關,是手中掌握權力的人,治理的對象是人民群眾。而且「以法治國」有法律工具主義的嫌疑。國家的管理者如果把法律當作手中的工具,則有可能任意改變這一工具,或者濫用這一工具。因此,這種觀念的實質是法制而不是真正的法治,甚至是人治的另外一種表現形式。「依法治國」是說治國必須依法,即治理國家的方式方法必須依照法律的規定。這是現代的控權主義的法律觀念。在依法治國的觀念下,國家的管理者必須依照人民按自己的利益和意志制定出來的法律來行事,並且不得違反這樣的法律。這種「法治」,主體是人民,治理的對象是有可能濫用國家權力的當權者。可見,「以法治國」的實質是「以法治民」,而「依法治國」的實質是「依法治吏」。
⑸ 依法治國與以法治國的區別
依法治國其實強調的是人依照法律治理國家。
以法治國強調的是法,用法律來衡量一切事物的對錯是非
⑹ 依法治國和以法治國的區別
1、概念不抄一樣:
依法治國就是依照體現人民意志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治理國家,而不是依照個人意志、主張治理國家。
以法治國是用法律治理國家,法律就是一部真理。
2、歷史背景不同:
依法治國是對新中國歷史經驗進行深刻總結的結果:建國以後,中國民主和法制建設一度有過長足的發展,但由於「左」的指導思想,而使民主法制建設的良好勢頭急轉直下,最終釀成十年「文革」的歷史性悲劇。
以法為本是韓非法律思想用語,是秦朝法制的重要思想。
3、意義影響不一樣:
國家的政治、經濟運作、社會各方面的活動通通依照法律進行,而不受任何個人意志的干預、阻礙或破壞。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還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必要保障。
以法作為治國的根本。法家主張「法治」的重要觀點,對中國封建法制的確立、鞏固和發展起過重要作用,對秦朝法制的發展有重大影響,對後世封建法制的重視也有深遠影響。
⑺ 依法治國與法治的概念分析
依法治國:就是依照體現人民意志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治理國家,而不是依照個人意志、主張治理國家;要求國家的政治、經濟運作、社會各方面的活動統統依照法律進行,而不受任何個人意志的干預、阻礙或破壞。簡而言之,依法治國就是依照法律來治理國家。
法治是指以民主為前提和基礎,以嚴格依法辦事為核心,以制約權力為關鍵的社會管理機制、社會活動方式和社會秩序狀態。
可見,法治是一種精神理念,側重理論層面,而依法治國則是以法治的這種精神理念來治理國家,側重實際應用。
⑻ 依法治國的主要任務是什麼
主要有六大任務:
1、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版法實施。
2、深入推進依法行權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3、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4、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
5、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
6、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
(8)依法治國縣域法治擴展閱讀:
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國家民主法治進步的重要標志,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條件,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並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
依法治國把堅持黨的領導、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統一起來,從制度和法律上保證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的貫徹實施,保證中國共產黨始終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
⑼ 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在()
應當選 D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1994年《中共中央關於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決定》,法制建設首次作為獨立主要問題提出,包括理發、執法、司法、法律監督等。
(2)199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方略的提出;
(3)黨的十五大,明確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治國的基本方略。
(4)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13條修正案在憲法第5條增加一款,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就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依法治國的治國方略上升為一項基本的法律原則。這預示著:中國將依靠政府的推進,輔之以社會(民間)的力量,走向法制現代化(法治化)的道路。
⑽ 依法治國與法治的區別與聯系
一、依法治國與法治的聯系
法制又稱為以法而治,即法律是政府管理國家、管理社會的工具,法制和法治不是同一個概念。它們的聯系在於,實行法治需要有完備的法律制度。
二、依法治國與法治的區別
1、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簡稱,法律制度是相對於一個國家的經濟、政治、文化、軍事等制度來說的,法制相對於政治制度、經濟制度。法制內涵是指法律及相關制度。
而法治從來都是相對於人治來說的,沒有人治就無所謂法治,相反亦然。法治則相對於人治,法治內涵則相對於人治的治國理論、原則和方法。
2、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刑法等一套法律規則以及這些規則怎麼指定、怎樣執行和遵守等制度;法治與人治則是兩種對立的治國理念和原則,即國家的長治久安不應寄希望於一兩個聖主賢君,而關鍵在是否有一個良好的法律和制度,這些良好的法律還應得到切實的遵守。
3、與法治相比,法制側重在法律的使用上,是法律工具主義。任何一個國家的任何一個時期,都有自己的法律制度,但不一定是實行法治。
(10)依法治國縣域法治擴展閱讀:
法制是指當權者按照法律治理國家,但這些法律不一定是由普通公民組成的立法部門制訂的。法治下,行政部門的職責只是執行該等法律,並且受該等法律拘束。
因此法治和法制最大的區別,並不在於法律是否拘束人民,而是在於行政、立法、司法這些政府權力是否也和人民一樣,受到法律的拘束和控制。
法治的內涵,與其說是要求所有人民守法,毋寧更側重於法律對政府權權的控制和拘束,否則法治即與法制難以區分。
對於社會上常見的違法或脫序現象,尤其是以激烈、遊走於法律邊緣的手段向政府爭取權利的行為,某些政府官員常常會呼籲和要求人民「守法」以尊重「法治」,這其實是將法治的意義誤解和窄化為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