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族衛生協會
A. 中國民族衛生協會的組織機構
部門簡介:中國民族衛生協會自成立以來,不斷的加強內部組織建設,促使協會得到快速發展。目前,協會下設:綜合辦公室、扶貧項目辦公室、內參編輯部、培訓部、對外聯絡部、市場調研部、會員管理與服務部、民族醫葯發展專項基金、回族衛生專業委員會、健康飲水專業委員會。
綜合辦公室
綜合辦公室是協會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協會領導交辦的事務;負責協會的財務工作;負責協會的後勤工作;參與協會年度工作報告和工作計劃的制定;負責協會的宣傳教育工作;參與協會各項工作的實施;協調、督促協會各分支機構和辦事部門正常、有序的開展各項工作;負責協會公文的收、發處理和管理工作;起草和制定協會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協會的對外聯系工作和重要的接待安排工作;對地方的來電、來信、來訪進行記錄和答復。
扶貧項目辦公室
扶貧項目辦公室是開展民族醫葯衛生扶持工作的部門。負責接受國內、外及社會各界的慈善捐贈;按捐贈方的意願組織調研,進行捐贈;組織社會資源支助民族醫葯企業、院校及科研單位發展;開展「縣,鄉醫院援助」、「特困救助」、「危難救助」等活動,為社會特困群體提供各種形式的幫助;協助政府發展衛生事業,促進社會文明與進步。
編輯部
《中國民族衛生動態》是協會主辦的行業內部動態期刊。負責報道協會有關工作和會議信息;負責組織對民族地區的醫療衛生狀況進行調研,並將調研報告及時匯總上報有關部門和領導;在做好調研工作的基礎上,及時報道、反映我國民族地區衛生事業取得的新成就、新經驗,並探討存在的問題以及解決的辦法,為協會開展對民族地區醫療衛生事業的扶持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培訓部
培訓部是開展我國衛生人才培訓的部門。負責申請和實施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組織國內知名專家、學者對基層衛生人員進行素質及專業技能的綜合培訓,不斷提高基層醫護人員的專業水平;對培訓合格學員授予國家繼續教育學分;承接衛生部門的有關會議、培訓及專題調研工作。
對外聯絡部
對外聯絡部是開展協會與外界聯絡工作的部門。負責協會與國內、外專家、學者、企業及事業單位的聯絡工作;協調醫療機構、生產企業和民族醫葯科研、教育機構與民族地區衛生部門之間的關系;促進國內、外同行業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市場調研部
市場調研部是協會關於醫葯市場綜合調研的部門。負責研究醫葯市場環境、市場形勢;反饋市場情況,提供關於當前醫葯市場的有效信息;探索醫葯市場潛力和發展趨勢;優化與調整信息結構,識別投資決策可行性,為會員單位提供真實的行業信息,幫助他們尋找市場機會,為會員提供有效的營銷策略方案。
會員管理與服務部
會員管理與服務部組織有志於民族地區醫療衛生事業的單位和個人為民族地區進行醫療衛生援助;幫助各會員單位和個人與被援助地區建立起廣泛的聯系與溝通;促進各會員單位和個人之間進行廣泛的業務交流和合作,以便更好地為民族地區醫療衛生事業服務。
民族醫葯發展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
民族醫葯發展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是協會的分支機構,主要負責挖掘、整理和保護民族醫葯文化,開發民族醫葯資源,進行民族醫葯理論基礎和臨床應用研究以及對鄉村骨幹民族醫葯工作者進行培訓。扶持民族醫葯科研研究及生產工作。
回族衛生專業委員會
回族衛生專業委員會是協會的分支機構,組織著名回族醫葯專家、學者開展對回醫葯的挖掘、整理、研究和開發工作,加強回醫葯與其他民族醫葯的交流與合作。進行回醫葯的博覽與高峰論壇。
風濕疑難病專業委員會
風濕疑難病專業委員會是協會的分支機構,主要從事風濕病的民族醫葯研究,加強各民族間在風濕病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宣傳有關風濕病的醫葯文化知識,整理國內、外風濕病行業信息,開展風濕病的教育、出版工作,扶持民族醫葯事業發展。
健康飲水專業委員會
健康飲水專業委員會是協會的分支機構,主要從事飲水安全與健康知識的宣傳教育,對民族地區的飲水狀況進行調研,開展飲水領域的信息交流、書刊編輯、專業博覽和咨詢服務等工作。
B. 中國民族衛生協會的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的名稱
中文全稱:中國民族衛生協會
英譯名:China National Health Association
英文縮寫:CNHA
第二條 本協會的性質
本協會是由熱心於促進民族地區衛生事業發展,弘揚中華民族傳統醫葯,振興民族醫葯產業的各方面人士,以及民族醫葯衛生企、事業單位及其有關單位自願組成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全國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
本協會的宗旨是: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民族衛生政策,團結組織社會各方面力量,加強國內、國際交流與合作,促進民族地區衛生事業發展,弘揚中華民族傳統醫葯,振興民族醫葯產業,為各民族地區人民健康服務,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衛生部、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和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的地址:
北京市東城區東中街22號。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范圍
(一)、遵守和宣傳國家衛生法律、法規和民族衛生政策,宣傳民族醫葯文化,促進各民族間的衛生交流和合作,加強民族團結;
(二)、調查研究民族地區衛生事業的發展,向黨和政府反映民族地區對衛生事業發展的需求並提出建議;
(三)、執行黨和國家的民族醫葯政策,發掘、整理、總結、提高民族醫葯,並組織推廣。為各族人民健康服務;
(四)、收集整理國內外民族醫葯衛生行業信息,促進行業管理和行業發展;
(五)、在民族地區開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動,提高人民群眾的衛生知識水平,增強自我保健能力;
(六)、組織民族地區和國內、國際間的衛生交流與合作;
(七)、組織對民族地區的基層醫療、預防、保健和衛生管理的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專業技術水平;
(八)、編輯出版與民族衛生有關的刊物和資料;
(九)、對在民族衛生工作方面做出成績的會員和社會各界進行評比表彰;
(十)、承辦政府委託的工作和任務。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協會會員包括:個人會員、團體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在本協會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影響;
(四)、團體會員應是與民族衛生事業有關的企、事業單位。凡願意參加本協會活動,支持本協會工作的,均可申請成為本協會團體會員。
第九條 入會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授權辦公室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有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活動,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未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視為退會。理事如一年無故不參加本協會會議和活動,常務理事如半年無故不參加本協會活動或連續兩次無故不參加會議的,應視為自動退出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過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名譽會長、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常務理事會成員;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和專業委員會;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理事人數較多時,可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5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法定代表人是會長,也可由會長委託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定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議程,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四)、提名副會長、秘書長人選,經會長辦公會審定,提交理事會決定;
(五)、處理本協會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秘書長在會長領導下工作,並對會長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和專業委員會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和專業委員會的主要負責人,經會長辦公會審議後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和專業委員會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人選,提請會長辦公會批准;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包括本協會辦事機構幹部的獎懲、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和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2005年 5 月 18 日討論。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C. 牛留栓在中國民族衛生協會是什麼職務
牛留栓。河南雙優醫療健康技術,研究院院長。應該是土生土長的河南人。
D. 中國民族衛生協會的證書。衛生局認可嗎
不認可。這些證都是培訓機構自己印的。培訓機構往往掛靠在一些協會下面,有些協會是合法機構,為了創收賣二級機構的授權給下面斂財,有些協會乾脆就是虛假機構,...
E. 請問哪位知道"中國民族衛生協會"
我國民族衛生事業雖然取得一定成績,但仍有諸多困難和問題,一些民族地區缺醫少葯,地方病多發等狀況還沒有得到根本改善。為更好地發展民族衛生事業,弘揚民族醫葯文化,中國民族衛生協會18日在京成立。
中國民族衛生協會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也於同時召開,大會通過了《中國民族衛生協會章程》,選舉張文康為會長。
衛生部副部長馬曉偉在會上指出,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
民族衛生事業得到較大發展,據最近一次的統計,截至2003年底,民族自治地區共有衛生機構1.5萬多所,床位38萬張,衛生技術人員46萬人,分別比1952年增長了12倍、66倍和25倍,但這些仍不能很好地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需求。中國民族衛生協會的成立將發揮橋梁作用,聯系各界社會力量,推動民族地區衛生事業的發展,促進民族間的衛生交流與合作。
據新當選的中國民族衛生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郁德水介紹,中國民族衛生協會旨在開展民族醫葯衛生狀況的調查研究,反映民族地區對衛生事業發展的需求並提出建議;開發、整理、總結、提高民族醫葯,並將其向社會推廣;在民族地區開展健康教育活動,培訓民族地區基層衛生技術和管理人員等。
同時協會還將多渠道、多形式地向民族地區推廣醫學衛生科普知識,引導衛生資源合理流向民族地區,為民族地區送上方便、適宜、及時、就近的醫療服務
F. 中國民族衛生協會的會標說明
中國民族衛生協會標志說明:1、長城是中華民族的的代表,56個齒輪以長城為基專點,凌空架起,意寓56個民族秉承屬中華精神,團結奮斗,自強不息。圖形上,齒輪又是長城的延續,但並未與長城圖形死板相連,使圖形內外的氣脈相連,融會貫通。結構上,長城採用以點概全的手法,左上的部分磚形強化傳達出團結、堅韌的民族精神。
2、蛇杖為世界醫葯的通用標志。
3、橄欖枝象徵和平與發展。
4、民族衛生事業與世界衛生事業息息相關,是世界衛生事業重要的組成部分。以形意概括的地球良好地體現出這一點。
G. 中國民族衛生協會能辦美容師證嗎
中國民族衛生協會作為國家一級社團,
旨在團結各民族熱愛健康衛生事業的工作者,
積極發掘、整理和推廣衛生知識,
不斷促進各民族繁榮發展,充分發揮其維護各族人民健康的作用。
綜上所述,這個協會的業務范圍並不包含美容方面的培訓和證件發放。
H. 中國民族衛生協會 國家人事人才培訓網心理咨詢師證靠譜嗎
靠譜,現在這個工種人社部已經不出了,你說的這個官網帶gov,政,府機關的,所以沒有問題
一般一個月左右可以出來,每個月都有批次報
I. 中國民族衛生協會的理事成員
以下僅以2010年在任領導為主。
會長
張文康全國政協常委、全國政協教科文衛體委員會副主任、原衛生部部長
名譽會長
彭沖(漢族) 原中央政治局委員、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程思遠(漢族) 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阿沛·阿旺晉美 (藏族) 原全國政協副主席
洪學智(漢族) 原全國政協副主席
白立忱(回族) 全國政協副主席
鐵木爾·達瓦買提(維吾爾族) 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吳階平(漢族) 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黑伯理(回族) 原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主席
李德洙(朝鮮族) 全國政協常委、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原國家民委主任
鈕茂生 十屆全國政協常委、全國政協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主任
顧 問
江家福 十屆全國政協常委、全國政協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副主任
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
郁德水原中紀委、監察部駐衛生醫葯部門紀檢組 副組長、監察局局長
副會長
雲秀梅(女、蒙古族) 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自治區工會主席
祁國明 原衛生部科教司司長、中華醫學會副會長
王環增(回族) 原衛生部人事司司長
金星華(女、朝鮮族) 國家民委文宣司司長
許志仁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醫政司司長
常務副秘書長
張力涓(女) 東方開元教育投資公司董事長副秘書長
副秘書長
李明義 (滿族) 韓 雷 陳笑楠 林 哲 許應林杜星朋
理事名單
於連雲 內蒙古自治區中蒙醫葯管理局副局長 馬錦亞 中國民族衛生協會健康飲水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北京飲水在線信息科技發展中心【法人代表】
王環增 原衛生部人事司司長 雲秀梅 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副主任 、自治區工會主席 毛保峰 中國民族衛生協會培訓部主任 烏 蘭 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廳副廳長 韋 波 廣西醫科大學黨委書記 甘 霖 廣西衛生廳副廳長 白志勤 海南省衛生廳廳長 伊麗蘇婭 全國政協委員 祁國明 原衛生部科教司司長、中華醫學會副會長 許應林 中國民族衛生協會副秘書長 劉紹卿 河南省平頂山市財政局局長 李國軍 河南藍霸汽車配件倉儲有限公司總經理 李德洙 全國政協常委、原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國家民委主任 杜星朋 中國民族衛生協會副秘書長 楊克勤 貴州省衛生廳副廳長 楊銀學 寧夏醫科大學附屬醫院院長 張樂琴 寧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 張力涓 中國民族衛生協會副會長 吳英萍 長春英平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吳相君 河北以嶺醫葯集團總經理 宋梅玉 原浙江省紹興市衛生局長、現任紹興市紅十字會副會長 陳 靜 中國民族衛生協會黨支部書記、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陳笑楠 鑫海礦業進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長 陳資全 青海省政協副主席 阿 登 西藏自治區人大副主任 洪香梅 寧夏自治區銀川市政協主席 郁德水 原中紀委、監察部駐衛生醫葯部門紀檢組副組長、 監察局局長 郝 富 內蒙古自治區葯品食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南俊華 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主任 柯 麗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協副主席 彭祖意 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原廣西自治區黨委常委、 政法委書記 黃慶文 廣東逸舒制葯有限公司董事長 竇熙照 衛生部機關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魏 紅 中(馬)生物科技保健事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J. 中國民族衛生協會的介紹
中國民族衛生協會於2004年10月18日在京成立。中國民族衛生協會旨在開展民族醫葯衛生狀況的調查研究,反映民族地區對衛生事業發展的需求並提出建議;開發、整理、總結、提高民族醫葯,並將其向社會推廣;在民族地區開展健康教育活動,培訓民族地區基層衛生技術和管理人員等。同時協會還推廣醫學衛生科普知識,引導衛生資源合理流向民族地區,為民族地區送上方便、適宜、及時、就近的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