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衛生培訓
❶ 「369人才工程」是什麼
河南省特招醫學院畢業生(簡稱「369」人才工程),是河南省衛生人才發展建設的重大舉措,現已經納入健康扶貧脫貧計劃,特招醫學生試用期為1年,服役期為6年,本科及研究生確定錄用後即可辦理入編手續,用人單位有空編的,要優先解決特招生入編制問題,不受服役期限制。
用人單位沒有空編的可在市縣事業編制總量內按照「特需特辦、人編對號、人留編留、人去編銷」的原則,將取得醫學本科的特招專科生納入人才編制管理,對於福利待遇,對於服務期間暫未入編的特招生納入單位正式人員崗位管理,實行同工同酬,辦理社會保險,享受單位同等條件下正式職工待遇。
(1)基層衛生培訓擴展閱讀
「369人才工程」的建立背景:
為深入推進縣級公立醫院改革,河南省自2015年8月正式啟動「369人才工程」,即通過引進、培養、培訓3種途徑,用6年時間,實施醫學院校畢業生特招計劃、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培養計劃、基層骨幹醫師培訓計劃。
全科醫生轉崗培訓計劃、基層衛生人才在職學歷提升計劃、住院(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計劃、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幫扶計劃、「紅會送醫」計劃等9項行動計劃,著力破解基層醫療衛生人才短缺困境。
❷ 全科醫生培訓三年後還需要在基層服務6年嗎
全科醫生是指一般在提供基本醫療衛生保健服務的機構執業,提供給老百姓的是基本醫療、公共衛生服務,即幫助老百姓看好大多數小病、常見病,並做好防病的服務,是老百姓身邊的「醫學服務者」。
一、充分認識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建立全科醫生制度是保障和改善城鄉居民健康的迫切需要。我國是一個有13億多人口的發展中國家,隨著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鄉居民對提高健康水平的要求越來越高;同時,工業化、城鎮化和生態環境變化帶來的影響健康因素越來越多,人口老齡化和疾病譜變化也對醫療衛生服務提出新要求。全科醫生是綜合程度較高的醫學人才,主要在基層承擔預防保健、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和轉診、病人康復和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一體化服務,被稱為居民健康的「守門人」。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發揮好全科醫生的作用,有利於充分落實預防為主方針,使醫療衛生更好地服務人民健康。
(二)建立全科醫生制度是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水平的客觀要求。加強基層醫療衛生工作是醫葯衛生事業改革發展的重點,是提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可及性的基本途徑;醫療衛生人才是決定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水平的關鍵。多年來,我國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相對滯後,合格的全科醫生數量嚴重不足,制約了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水平提高。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為基層培養大批「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的合格全科醫生,是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水平的客觀要求和必由之路。
(三)建立全科醫生制度是促進醫療衛生服務模式轉變的重要舉措。建立分級診療模式,實行全科醫生簽約服務,將醫療衛生服務責任落實到醫生個人,是我國醫療衛生服務的發展方向,也是許多國家的通行做法和成功經驗。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全科醫生制度,有利於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形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城市醫院合理分工的診療模式,有利於為群眾提供連續協調、方便可及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緩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狀況。
二、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四)指導思想。按照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思路,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和居民健康需求變化趨勢,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基本路徑,遵循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和全科醫生培養規律,強化政府在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中的主導作用,注重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立足基本國情,借鑒國際經驗,堅持制度創新,試點先行,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全科醫生培養、使用和激勵制度,全面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水平。
(五)基本原則。堅持突出實踐、注重質量,以提高臨床實踐能力為重點,規范培養模式,統一培養標准,嚴格准入條件和資格考試,切實提高全科醫生培養質量。堅持創新機制、服務健康,改革全科醫生執業方式,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引導全科醫生到基層執業,逐步形成以全科醫生為主體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堅持整體設計、分步實施,既著眼長遠,加強總體設計,逐步建立統一規范的全科醫生制度;又立足當前,多渠道培養全科醫生,滿足現階段基層對全科醫生的需要。
(六)總體目標。到2020年,在我國初步建立起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全科醫生制度,基本形成統一規范的全科醫生培養模式和「首診在基層」的服務模式,全科醫生與城鄉居民基本建立比較穩定的服務關系,基本實現城鄉每萬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醫生,全科醫生服務水平全面提高,基本適應人民群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三、逐步建立統一規范的全科醫生培養制度
(七)規范全科醫生培養模式。將全科醫生培養逐步規范為「5+3」模式,即先接受5年的臨床醫學(含中醫學)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在過渡期內,3年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可以實行「畢業後規范化培訓」和「臨床醫學研究生教育」兩種方式,具體方式由各省(區、市)確定。
參加畢業後規范化培訓的人員主要從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臨床醫學專業畢業生中招收,培訓期間由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基地在衛生部門(含中醫葯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共同指導下進行管理。全科方向的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按照統一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要求進行培養,培養結束考核合格者可獲得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合格證書;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以教育部門為主管理。
(八)統一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方法和內容。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以提高臨床和公共衛生實踐能力為主,在國家認定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基地進行,實行導師制和學分制管理。參加培養人員在培養基地臨床各科及公共衛生、社區實踐平台逐科(平台)輪轉。在臨床培養基地規定的科室輪轉培訓時間原則上不少於2年,並另外安排一定時間在基層實踐基地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進行服務鍛煉。經培養基地按照國家標准組織考核,達到病種、病例數和臨床基本能力、基本公共衛生實踐能力及職業素質要求並取得規定學分者,可取得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合格證書。規范化培養的具體內容和標准由衛生部、教育部、國家中醫葯管理局制定。
(九)規范參加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人員管理。參加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人員是培養基地住院醫師的一部分,培養期間享受培養基地住院醫師待遇,財政根據不同情況給予補助,其中,具有研究生身份的,執行國家現行研究生教育有關規定;由工作單位選派的,人事工資關系不變。規范化培養期間不收取培訓(學)費,多於標准學分和超過規定時間的培養費用由個人承擔。具體管理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教育部、財政部制定。
(十)統一全科醫生的執業准入條件。在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階段,參加培養人員在導師指導下可從事醫學診查、疾病調查、醫學處置等臨床工作和參加醫院值班,並可按規定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注冊全科醫師必須經過3年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取得合格證書,並通過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醫師資格。
(十一)統一全科醫學專業學位授予標准。具有5年制臨床醫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者參加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合格後,符合國家學位要求的授予臨床醫學(全科方向)相應專業學位。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衛生部制定。
(十二)完善臨床醫學基礎教育。臨床醫學本科教育要以醫學基礎理論和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基本知識及基本能力培養為主,同時加強全科醫學理論和實踐教學,著重強化醫患溝通、基本葯物使用、醫葯費用管理等方面能力的培養。
(十三)改革臨床醫學(全科方向)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從2012年起,新招收的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全科方向)要按照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的要求進行培養。要適應全科醫生崗位需求,進一步加強臨床醫學研究生培養能力建設,逐步擴大全科方向的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規模。
(十四)加強全科醫生的繼續教育。以現代醫學技術發展中的新知識和新技能為主要內容,加強全科醫生經常性和針對性、實用性強的繼續醫學教育。加強對全科醫生繼續醫學教育的考核,將參加繼續醫學教育情況作為全科醫生崗位聘用、技術職務晉升和執業資格再注冊的重要因素。
四、近期多渠道培養合格的全科醫生
為解決當前基層急需全科醫生與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周期較長之間的矛盾,近期要採取多種措施加強全科醫生培養,力爭到2012年每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農村鄉鎮衛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醫生。
(十五)大力開展基層在崗醫生轉崗培訓。對符合條件的基層在崗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按需進行1-2年的轉崗培訓。轉崗培訓以提升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能力為主,在國家認定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基地進行,培訓結束通過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統一考試,獲得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合格證書,可注冊為全科醫師或助理全科醫師。
(十六)強化定向培養全科醫生的技能培訓。適當增加為基層定向培養5年制臨床醫學專業學生的臨床技能和公共衛生實習時間。對到經濟欠發達的農村地區工作的3年制醫學專科畢業生,可在國家認定的培養基地經2年臨床技能和公共衛生培訓合格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後,注冊為助理全科醫師,但各省(區、市)衛生行政部門要嚴格控制比例。
(十七)提升基層在崗醫生的學歷層次。鼓勵基層在崗醫生通過參加成人高等教育提升學歷層次,符合條件後參加相應執業醫師考試,考試合格可按程序注冊為全科醫師或助理全科醫師。
(十八)鼓勵醫院醫生到基層服務。嚴格執行城市醫院醫生在晉升主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職稱前到基層累計服務1年的規定,衛生部門要做好組織、管理和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城市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對口支援制度和雙向交流機制,縣級以上醫院要通過遠程醫療、遠程教學等方式加強對基層的技術指導和培訓。要制定管理辦法,支持醫院醫生(包括退休醫生)採取多種方式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含私人診所等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提供服務,並可獲得合理報酬。
五、改革全科醫生執業方式
(十九)引導全科醫生以多種方式執業。取得執業資格的全科醫生一般注冊1個執業地點,也可以根據需要多點注冊執業。全科醫生可以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醫院)全職或兼職工作,也可以獨立開辦個體診所或與他人聯合開辦合夥制診所。鼓勵組建由全科醫生和社區護士、公共衛生醫生或鄉村醫生等人員組成的全科醫生團隊,劃片為居民提供服務。要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全科醫生的人力資源管理辦法,規范私人診所雇傭人員的勞動關系管理。
(二十)政府為全科醫生提供服務平台。對到基層工作的全科醫生(包括大醫院專科醫生),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為其提供服務平台。要充分依託現有資源組建區域性醫學檢查、檢驗中心,鼓勵和規范社會零售葯店發展,為全科醫生執業提供條件。
(二十一)推行全科醫生與居民建立契約服務關系。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全科醫生要與居民簽訂一定期限的服務協議,建立相對穩定的契約服務關系,服務責任落實到全科醫生個人。參保人員可在本縣(市、區)醫保定點服務機構或全科醫生范圍內自主選擇簽約醫生,期滿後可續約或另選簽約醫生。衛生行政部門和醫保經辦機構要根據參保人員的自主選擇與定點服務機構或醫生簽訂協議,確保全科醫生與居民服務協議的落實。隨著全科醫生制度的完善,逐步將每名全科醫生的簽約服務人數控制在2000人左右,其中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等特殊人群要有一定比例。
(二十二)積極探索建立分級醫療和雙向轉診機制。逐步建立基層首診和分級醫療管理制度,明確各級醫院出入院標准和雙向轉診機制。在有條件的地區先行開展全科醫生首診試點並逐步推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要制定鼓勵雙向轉診的政策措施,將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執行雙向轉診和分級醫療情況列為考核指標,並將考核結果與醫保支付掛鉤。
(二十三)加強全科醫生服務質量監管。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全科醫生執業注冊管理和服務質量監管。衛生部門和醫保經辦機構要建立以服務數量、服務質量、居民滿意度等為主要指標的考核體系,對全科醫生進行嚴格考核,考核結果定期公布並與醫保支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撥付掛鉤。
六、建立全科醫生的激勵機制
(二十四)按簽約服務人數收取服務費。全科醫生為簽約居民提供約定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按年收取服務費。服務費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個人分擔,具體標准和保障范圍由各地根據當地醫療衛生服務水平、簽約人群結構以及基本醫保基金和公共衛生經費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在充分考慮居民接受程度的基礎上,可對不同人群實行不同的服務費標准。各地確定全科醫生簽約服務內容和服務費標准要與醫保門診統籌和付費方式改革相結合。
(二十五)規范全科醫生其他診療收費。全科醫生向簽約居民提供約定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除按規定收取簽約服務費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費用。全科醫生可根據簽約居民申請提供非約定的醫療衛生服務,並按規定收取費用;也可向非簽約居民提供門診服務,按規定收取一般診療費等服務費用。參保人員政策范圍內的門診費用可按醫保規定支付。逐步調整診療服務收費標准,合理體現全科醫生技術勞務價值。
(二十六)合理確定全科醫生的勞動報酬。全科醫生及其團隊成員屬於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正式工作人員的,執行國家規定的工資待遇;其他在基層工作的全科醫生按照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簽訂的服務合同和與居民簽訂的服務協議獲得報酬,也可通過向非簽約居民提供門診服務獲得報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內部績效工資分配可採取設立全科醫生津貼等方式,向全科醫生等承擔臨床一線任務的人員傾斜。績效考核要充分考慮全科醫生的簽約居民數量和構成、門診工作量、服務質量、居民滿意度以及居民醫葯費用控制情況等因素。
(二十七)完善鼓勵全科醫生到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津補貼政策。對到艱苦邊遠地區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全科醫生,按國家規定發放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對在人口稀少、艱苦邊遠地區獨立執業的全科醫生,地方政府要制定優惠政策或給予必要補助,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在安排轉移支付時要予以適當傾斜。
(二十八)拓寬全科醫生的職業發展路徑。鼓勵地方按照有關規定設置特設崗位,招聘優秀的專業技術人才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經過規范化培養的全科醫生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可提前一年申請職稱晉升,並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到全科主治醫師崗位。要將簽約居民數量、接診量、服務質量、群眾滿意度等作為全科醫生職稱晉升的重要因素,基層單位全科醫生職稱晉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放寬外語要求,不對論文作硬性規定。建立基層醫療衛生人才流動機制,鼓勵全科醫生在縣級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雙向流動。專科醫生培養基地招收學員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具有基層執業經驗的全科醫生。
七、相關保障措施
(二十九)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推動修訂執業醫師法和相關法規,提高醫生執業資格准入條件,明確全科醫生的執業范圍和權利責任,保障全科醫生合法權益。研究制定醫生多點執業的管理辦法,明確自由執業者的職業發展政策,引導醫院醫生到基層提供服務,鼓勵退休醫生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執業。
(三十)加強全科醫生培養基地建設。在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基礎上,按照「填平補齊」原則,建設以三級綜合醫院和有條件的二級醫院為臨床培養基地,以有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為實踐基地的全科醫生培養實訓網路。政府對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基地建設和教學實踐活動給予必要支持;中央財政對財政困難地區給予補助。衛生部會同教育部等有關部門制定臨床培養基地、實踐基地的建設標准和管理辦法。加強全科醫學師資隊伍建設,制定全科醫學師資標准,依託有條件的高等醫學院校建設區域性全科醫學師資培訓基地,重點支持基層實踐基地師資的培訓。
(三十一)合理規劃全科醫生的培養使用。國家統一規劃全科醫生培養工作,每年公布全科醫生培養基地名單及招生名額,招生向中西部地區傾斜。各省(區、市)衛生行政部門要統籌本省(區、市)全科醫生需求數量,以縣(區)為單位公布全科醫生崗位。以醫生崗位需求為導向,科學調控臨床醫學專業招生規模。衛生部要制定全國醫生崗位需求計劃,教育部在制定臨床醫學本科生和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計劃時要與醫生崗位需求計劃做好銜接。
(三十二)充分發揮相關行業協(學)會作用。加強相關行業協(學)會能力建設,在行業自律和制訂全科醫生培養內容、標准、流程及全科醫師資格考試等方面充分依託行業協(學)會,發揮其優勢和積極作用。
八、積極穩妥地推進全科醫生制度建設
(三十三)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指導意見精神,盡快制定本省(區、市)的實施方案。衛生、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中醫葯、法制等部門要盡快組織修訂完善現行法規政策,制定出台相關實施細則。
(三十四)認真開展試點推廣。建立全科醫生制度是對現行醫生培養制度、醫生執業方式、醫療衛生服務模式的重要改革,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影響深遠。對改革中的難點問題,鼓勵地方先行試點,積極探索。有關部門要及時總結實踐經驗,逐步推廣。要強化政策措施的銜接,及時研究新情況、新問題,確保全科醫生制度穩步實施。
(三十五)做好輿論宣傳引導。通過健康教育、輿論宣傳等方式培養居民的預防保健觀念,引導居民轉變傳統就醫觀念和習慣,增強全社會的契約意識,為實施改革營造良好環境。
❸ 怎樣才能更好地發揮基層衛生人才的作用
關於加大力度培養和充實基層衛生人才隊伍的實施意見
市衛生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市公務員局市委編辦
(二○一二年四月)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衛生廳等部門關於加大力度培養和充實基層衛生人才隊伍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11〕111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衛生廳等部門關於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11〕160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通過培養人才充實基層衛生人才隊伍、通過優惠政策穩定基層衛生人才隊伍、通過崗位培訓提升基層衛生人才服務能力、通過加強管理發揮基層衛生人才作用,解決我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才匱乏問題,五年內實現「一般衛生院的醫葯護技崗位不低於總崗位數的90%,中心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醫葯護技崗位不低於總崗位數的85%」的目標,滿足城鄉居民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需求。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進一步充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衛技人員隊伍
2011年3月,我市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共核定編制6365人,但在編人員僅有3990人,占編制數的62.7%,空編率高達37.3%。基層衛生技術人才嚴重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和可及性。要通過實施「五個一批」措施,切實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一)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特招一批執業醫師
為全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招聘一批特崗執業醫師。招聘對象為臨床醫學、中醫學、中西醫結合、預防醫學、醫學影像、醫學檢驗和臨床葯學等緊缺專業大學本科畢業並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符合上述條件的「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可直接聘用為特崗執業醫師。市人事、衛生行政部門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和職責分工,制定並組織實施特崗執業醫師招聘方案,採取專項公開招聘方式,通過面試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等簡捷有效方式確定擬聘人選。特崗執業醫師與所對應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簽訂服務期限為三年的聘用合同,工資收入按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執行。三年聘用期滿後,鄉鎮衛生院的特崗執業醫師優先聘用到縣級醫療機構工作。
省基本財力保障的永泰縣、閩清縣所轄鄉鎮衛生院聘用的特崗執業醫師,除工資等原有待遇外,再給予每人每年1萬元的特別補助費,連續補助三年,由縣級衛生部門直接發放給個人。臨床專業所需經費除省財政補助80%外,市、縣財政各配套補助10%,預防醫學、醫學影像、醫學檢驗和臨床葯學等專業所需經費由市財政補助。領取特別補助費的特崗執業醫師不再享受省、市醫學畢業生學費代償政策。已享受學費代償政策的特崗執業醫師不再重復領取特別補助費。
(二)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委培一批本科畢業生
1、定向培養適宜人才。全市計劃三年內為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定向招收臨床醫學本科生240人,委培一批適宜人才。由縣(市)區衛生部門會同人事、編制部門根據基層空編缺崗情況審核上報委培計劃,市衛生部門會同人事、編制部門審核確定具體名額分配。經審定的委培崗位編制予以預留,學生畢業後取得畢業文憑和學校就業推薦函,由縣(市)區人事、衛生部門直接考核錄用,在委培崗位上至少應連續工作五年。委培的高等醫學院校由市衛生部門組織聯系,委培生招收前與學校和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簽訂定崗服務協議,定向委培學費根據委培學校收費標准由市財政統一給予補助。
加強對定向委培生管理力度,不能正常畢業的定向醫學生,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補助費用;畢業後未按協議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補助費用並繳納五倍違約金,委培畢業生到非指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執業10年內不予注冊。賠償金納入市級預算外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由所在縣(市)區衛生局代收後通過財政非稅收入收繳系統繳入市級財政專戶。委託培養的定向本科生不再享受醫學畢業生學費代償政策。
2、落實學費代償政策。到永泰縣、閩清縣鄉鎮衛生院連續工作五年的非定向普通高等醫學院校臨床醫學(中醫學)本科應屆畢業生、尚未就業的往屆畢業生,繼續享受省財政連續五年每人每年0.5萬元補助。
2011年6月1日起,到其他縣(市)區鄉鎮衛生院連續工作五年的非定向普通高等醫學院校有關醫學專業應往屆本科畢業生,享受市財政連續五年每人每年0.5萬元補助;到全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連續工作五年的非定向普通高等醫學院校有關醫學專業應往屆本科畢業生、到全市邊遠鄉鎮衛生院(見附件1)連續工作三年的非定向普通高等醫學院校有關醫學專業應往屆專科畢業生,市財政分別連續五年和三年給予每人每年0.36萬元補助。
學費補助專業為臨床醫學本科、預防醫學本科、臨床醫學專科、醫學影像專科、醫學檢驗專科。學費補助規模由縣(市)區衛生部門會同人事部門根據鄉鎮衛生院編制情況和崗位需求審核公布。
學費代償生未按協議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期滿的,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補助費用,並且10年內不得報考福州市級以及各縣(市)區行政和事業單位。
學費代償生和定向委培生參加全脫產半年以上的學習不計入服務時間。
(三)提升一批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職人員學歷
1、繼續實施「招聘本專科畢業生經規范培訓後充實到鄉鎮衛生院工作」項目。在招聘醫學專業本科生的同時,依託福建醫科大學和福建中醫葯大學等高校,擴大委託培養臨床醫學專業「專升本」招生規模。
2、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職人員經所在單位批准,參加在職學歷教育,畢業後由所在單位報銷50%學費。
(四)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返聘一批退休醫生
發揮高年資醫生的「傳、幫、帶」作用,鼓勵返聘身體健康的中高級退休醫師(年齡不超過65周歲,主任醫師可適當放寬到68周歲)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繼續工作。聘用人選和返聘待遇由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後報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審定,並將名單和返聘待遇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返聘勞務報酬可參照在崗同類人員工資待遇,並實行衛技人員津貼,給予適當交通補貼。返聘人員的勞務報酬由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月發放。各縣(市)區財政部門在開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支核定工作時,要將所聘用退休醫師產生的收支納入人員費用總額中安排。
各縣(市)區應加強返聘人才的服務與管理,積極做好返聘人員的生活安排、執業變更等事宜,協助落實有關人才引進優惠政策,為返聘人員安居樂業提供便利,確保返聘人員發揮示範、引導的作用。市、縣衛生行政部門對返聘人才進行考評,對表現突出、成效顯著的予以表彰。
(五)縣級以上醫院對口下派一批中高級衛生技術人才
繼續開展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對口幫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每家市級醫院和縣級醫院對口幫扶1~4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3年一個周期。每所支援醫院每年派出2~3名醫生,醫生派出時限一年。優先選派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需要的醫生,同時免費接收基層衛生技術人員進修培訓。市、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搭建需要下鄉服務和進城進修人員信息平台,引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選擇幫扶人員,保證下派人員能發揮特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派出進修人員後崗位不空缺。市、縣衛生行政部門對幫扶情況進行考評,對表現突出、成效顯著的支援醫院、個人予以表彰。
二、進一步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管理
(一)理順管理體制
各縣(市)區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鄉鎮衛生院改革與發展的意見》(閩政〔2009〕1號)規定,理順鄉鎮衛生院管理體制,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鄉鎮衛生院人員、業務和經費的管理,在核定的編制內對鄉鎮衛生院人員進行調配和交流。鄉鎮衛生院在編人員人事關系收歸縣衛生行政部門管理。實行鄉鎮衛生院院長聘任制,院長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參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要求提出人選,在徵求當地黨委、政府意見後聘任,並報縣(市)區主管的組織部門備案。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管理體制按此方式一並執行。
(二)發揮編製作用
1、考核錄用臨聘人員。實施葯品零差率改革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2008年12月26日前已聘用在醫療衛生專業技術崗位滿1年、全日制醫學類大專及以上學歷並具有相應執業資格的編外人員,由縣(市)區衛生部門根據崗位設置需要,經縣(市)區人事行政部門批准,可在核定的編制內直接採取考核的方式予以公示後錄用,以上人員在首聘單位服務期原則上不得少於5年。對2008年12月26日前已聘用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療衛生專業技術崗位滿一年,同時具備中專學歷、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或執業護士、臨床葯學等執業資格)、初級(含士級)及以上技術職務職稱的編外人員,參照上述方式予以考核錄用。
2、合理使用人員編制。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現有空餘編制和工作需要提出用人計劃,由人事、編制部門共同把關。除了預留定向委培生編制外,其餘空餘編制每年至少拿出50%用於招聘人員。
(三)改進招聘方式
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原則上實行公開招聘。同一縣(市)區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招考人員可實行同類崗位不定單位統一報名、統一考試,按照得分高低依序選擇就業崗位,提高開考崗位錄取率。
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招考衛生技術人員在公開報名的前提下,如遇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未達3:1的,由衛生部門商人事行政部門並報市人事部門審核同意,可不受報考比例限制。
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招考醫師、技師可放寬至大專學歷或取得助理以上資格衛生技術人員,護士可放寬至中專學歷。甲類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招聘全日制醫學類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乙類和丙類鄉鎮衛生院(鄉鎮衛生院分類名單見附件2)招聘全日制醫學類大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可由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和人事行政部門審核並報市級人事行政部門批准,採取專項公開招聘方式,通過面試或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等簡捷有效的方式確定擬聘人選。
在各地自行組織基層衛生技術人員招聘考試基礎上,經各縣(市)區政府同意,福州市衛生局、公務員局可為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統一組織招聘考試。
(四)加強崗位管理
嚴禁新聘用的非衛生技術人員佔用衛生技術崗位。已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技術崗位上的非衛生技術人員和不具備相應執業資格的超配人員,由縣(市)區政府協調統籌安排,逐步分流,清空後的編制及時增補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五)提高人員待遇
1、實施績效工資。在當地人事部門指導下制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辦法,建立以服務數量、質量、效果為核心的績效考核機制,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工資待遇。
到鄉衛生院工作的各類大、中專學校畢業生,轉正定級時薪級工資高定1級;獲得士級及其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向上浮動1級薪級工資,享受浮動工資滿八年的可予以固定1級薪級,調離者浮動工資即予取消。
2、實行衛技人員獎勵制度,設立基層衛生技術人員獎勵資金,鼓勵基層衛生技術人員安心基層工作。對年度考核合格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崗人員給予獎勵,獎勵標准按原衛技人員補助標准發放,每人每年0.36萬元,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醫療專業衛生技術人員在邊遠鄉鎮衛生院(見附件1)工作的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於1.2萬元,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非邊遠鄉鎮衛生院工作的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於0.6萬元。基層衛技人員獎勵制度應結合績效考核執行,考核不合格及不在基層崗位的不予發放。
基層衛生技術人員獎勵資金除省財政補助外,市、縣財政統籌安排,永泰、閩清兩個一般轉移支付縣由市財政補助50%,其他縣(市)區由各縣(市)區財政足額安排。
3、職稱評聘予以傾斜。鄉鎮衛生院衛生技術人員高中初級崗位結構比例設置上給予傾斜。對規模小、人員少、較分散的鄉鎮衛生院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集中設崗、統一管理。從事衛生專業技術工作20年以上,取得中級職稱後,在鄉鎮衛生院受聘滿8年的,申報副高級任職資格的學歷條件可放寬到具有相應專業中專學歷。
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滿2年的全科醫師和社區護師,經區(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定後,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
4、提供住房保障。基層衛生技術人員在鄉鎮工作無個人住房的,由用人單位在所在地統籌安排臨時住房。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基層衛生技術人員申請保障房時,比照福州市緊缺急需人才待遇,不受戶籍和收入限制。
有條件的縣(市)區可探索每年推出的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劃出一定的比例安排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門用於解決基層醫務人員住房,或劃撥國有土地給鄉鎮衛生院建設周轉房。
(六)建立經費保障
實施葯品零差率改革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照「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財政補助」的原則,加強經費保障。對核定的經常性收入不足以彌補核定的經常性支出差額部分,通過政府預算等渠道予以足額安排,年終時結合績效考核結果予以結算。
其中鄉鎮衛生院人員經費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鄉鎮衛生院改革與發展的意見》(閩政〔2009〕1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葯物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閩政文〔2010〕14號)規定予以保障。
三、進一步加強基層衛技人員的醫學教育培訓
1、加強新聘人員培訓。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新聘用的有關醫學專業畢業生須參加全科醫師和社區護理培訓。外出培訓期間,培訓人員工資按本人檔案工資發放。培訓單位應增強責任意識,加強自身建設,提高培訓能力,並為培訓對象支付一定的勞務報酬。
2、選派業務骨幹進修。每年選派100名以上鄉鎮衛生院業務骨幹到二級、三級醫院進修深造,選派人員要結合福建省衛生廳《關於城市醫生晉升前到農村服務和農村衛生技術人員晉升前進修學習的意見》實行,優先選派近期需要晉升中高級職稱的人員。
3、開展適用技術培訓。市、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要深入基層調研,掌握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醫療需求,有針對性地安排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技、葯劑、護理、公共衛生等人員進行短期培訓。
4、繼續落實《福建省2010~2012年全科醫師能力提升計劃》,將基層衛技人員教育納入繼續教育的重要內容,通過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骨幹培訓、轉崗培訓、崗位培訓和本專科層次成人醫學(全科醫學方向)學歷教育等方式,實現為城市社區每萬服務人口培訓3名全科醫師、每個鄉鎮衛生院培養4名全科醫師的工作目標。
5、建立統一規范的全科醫生培養制度,採取多種措施培養合格的全科醫生。改革全科醫生執業方式,允許全科醫生根據需要多點注冊執業。推行全科醫生與居民建立契約服務關系,建立以按簽約居民數獲得服務費為基礎的新激勵機制,並與醫保支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撥付掛鉤,創新全科醫生激勵政策和方式。到2012年每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農村鄉鎮衛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醫生;再經過幾年努力,基本形成統一規范的全科醫生培養模式和首診在基層的服務模式,更好地為群眾提供連續協調、方便可及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四、進一步提升鄉村醫生整體素質
(一)提高鄉村醫生隊伍學歷水平
1、組織鄉村醫生參加農村醫學專業中專學歷教育。按照衛生部《關於中等職業學校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參加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注冊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0〕115號)規定,2011年起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招生計劃內,由福清衛生學校面向本市戶籍初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人員舉辦農村醫學專業。學生畢業後可報名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後,按規定到我市村衛生室執業。
2、組織鄉村醫生參加大專學歷教育試點工作。推行鄉村醫生大專學歷培養,提高鄉村醫生隊伍的整體素質。
3、在崗鄉村醫生學歷教育。在對在崗鄉村醫生實行中專醫學學歷教育工作的基礎上,2011年起委託省內醫學高等院校面向在崗具有執業資格的鄉村醫生開展「中專升大專」成人學歷教育,以提高在崗鄉村醫生的專業素質。
(二)加強在崗鄉村醫生規范培訓
繼續對依法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執業助理醫師或執業醫師資格,並經縣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注冊後在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進行為期10天的理論及臨床技能培訓。根據我市村衛生室建設需求,重點加強急診急救技術、傳染病防治、公共衛生服務等內容培訓。
五、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才隊伍建設提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各部門要加強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才隊伍建設,縣(市)區政府要定期研究衛生改革與發展工作,做好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將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作為各部門主要領導幹部政績考核的重要指標予以考核,可以在上述優惠政策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力度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加快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步伐;縣(市)區編制部門要加強基層醫療機構衛生技術人才的編制管理和保障工作,對符合入編條件的人員,及時辦理相關手續;縣(市)區人事部門要配合做好各項人才招考工作;縣(市)區財政部門要保證各項工作經費和補助津貼及時撥補;縣(市)區衛生部門要充分發揮業務主管部門職能作用,主導各項工作開展。
(二)加強協調合作
各縣(市)區政府要建立監督機制,建立健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才隊伍建設管理制度,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定期對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才隊伍建設進行專項督查,及時掌握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才隊伍建設存在的不足和發展的需求,採取有效措施解決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才隊伍建設面臨的各項問題,確保基層衛生各項工作的完成。市衛生行政部門要定期會同財政、編制、人事等部門開展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才隊伍建設情況檢查,指導各縣(市)區加強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才隊伍建設,跟蹤調研政策落實情況和實施效果,提出進一步完善措施。對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才隊伍建設不力的縣(市)區及時予以通報,督促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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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基層培訓計劃的保障措施有那些
、經費保障:各鄉鎮衛生院要確保參訓人員培訓期間正常福利待遇;不能以任何理由剋扣參訓人員培訓期間正常工資,福利待遇;專項資金培訓時,免費為參訓人員提供教材、場地和安排食宿;對上級轉移支付的基層衛生技術人員培訓經費做到應撥盡撥。
2、嚴格考核:縣衛生局將把基層衛生技術人員培訓工作作為一個重點內容納入對各單位年終綜合目標考核,培訓中心對培訓對象要加強管理和考核,嚴格考勤制度,對參訓對象做好考勤記錄,未達到培訓時間的必須補訓;嚴格工作紀律,培訓期間要著裝整潔、舉止端莊,尊重培訓教師;嚴格目標考核,所有參加培訓的人員必須如期完成規定的培訓內容,達到預期的目標,培訓結束後由培訓中心組織考試及考核,並將結果上報縣衛生局,合格者發給培訓合格證書。
3、獎懲措施
獎勵:培訓期結束,縣衛生局對組織得力,效果顯著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表揚和獎勵;
懲處:對於拒不參加培訓的單位和個人將根據《執業醫師法》.《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注銷其執業注冊、收回執業證書或其他處罰;沒有達到規定學時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員,應在6個月內自費進行補訓和再考核。
4、工作要求:農村衛生技術人員是我縣一支重要的衛生隊伍,是捍衛全縣農民身心健康的第一道屏障,在農村醫療、預防、保健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加強培訓是提高農村衛生技術人員業務技術水平的必然要求,是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重要手段,更是提高農村初級衛生保健的具體措施。各單位一定要站在忠實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高度,按照縣衛生局的統一安排部署,把基層衛生技術人員培訓工作抓好、抓實、抓出特色。
信息來源:
❺ 基層衛生人員教育培訓平台網址是什麼呀
您好,請輸入jcpx.cmechina.net進入導航頁面選擇地圖中相應的地區直接進入平台。有問題隨時撥打4008105790
❻ 我是基層衛生人員能力培訓完成骨幹全科醫師 能增加註冊全科醫師嗎
您好,你的問題,我之前好像也遇到過,以下是我原來的解決思路和方法,希望能幫助到版你,若有錯誤,還權望見諒!可以注冊全科醫師。
但是所在的醫療機構必須有全科,比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如果是診所,只有內科的情況下,注冊不了全科,只能注冊內科。非常感謝您的耐心觀看,如有幫助請採納,祝生活愉快!謝謝!
❼ 基層衛生人員包括哪些人員基層衛生人員培訓包括什麼培訓詳細一點的。謝謝!很急知道。
包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服務站的醫生護士及公共衛生人員,培訓應包括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相關知識等
❽ 基層衛生人員教育培訓平台用什麼登陸呀
您是哪個地區的呀?不知道地區的話輸入jcpx.cmechina.net,從導航頁地圖中選擇自己所在區域就可以直接進入相應培訓平台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