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調查報告
❶ 關於青少年知法、守法、法律貫徹的調查報告。
學法 懂法 用法就在身邊
-----有關法在身邊的調查報告
調查小組人員:湖州市吳興高級中學
指導老師:
一,課題的提出:
隨著人類社會的不斷進步發展和社會主義法制制度的逐步建立及完善,社會對個人的要求越來越高,法也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依法辦事,已成為人們的共同信念。一個國家的法律體制完善與否也日益成為衡量這個國家現代化程度高低的標志。我國法律法規也日趨完善,只要留意不難發現我們身邊無處不存在法律的氣息。《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法》、《教師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現代社會是一個法制社會,作為一名青少年要學習法律知識,學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護法,只有全體人民的法制意識加強了,才能實行依法治國,我們的國家才能不斷強大。
本次調查主要由此出發,關注了解國家的法律法規,爭做一個義務法制宣傳員,在社會實踐活動中體驗,感悟法制社會遵紀守法的重要性,爭做一個守法的好公民,推動社會主義道德建設,為和諧社會創造良好氛圍。
這給社會進步帶來很大的影響.因此我們小組決定以開展一次"法在身邊"為主題的社會實踐活動,通過接觸社會,了解什麼是法等.通過發放問卷調查為社會提倡"法制"提供依據.我們知道,研究性學習是一種解決具體問題的學習方法,它能夠培養我們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而生活中的各種問題遍布身邊。所以在研究性學習開始只初,就決定要以解決實際問題為題。本案例問題的提出,對於我們高中學生已經具備了一定的社會理論基礎,從身邊的實際問題出發,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一個很好的例子。
在廣大中小學生中開展「法制」教育,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學校責無旁貸,更需要全社會的合力。只有全社會共同努力營造一個懲惡揚善、知理守法、明辨是非的良好氛圍,才能推進青少年學生的思想道德建設進入一個新境界,才能使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薪火相繼,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才會有希望。
二,研究方法的確定:
為了了解"法制"對周圍人們生活的影響以及人們對"法制"的認識,同時到農村,社區,親朋好友家,我們在探討的開始使用了走訪,觀察法,通過與社區居民,學習夥伴,家長的交談,基本掌握大概情況。
為了進一步對"法在身邊"的了解,我們在報社叔叔阿姨的指導下,通過新聞和社會人物的表現對"法制社會"有了更深的理解,並請其對我們中學生對學習"法制"提出了可行性建議方案.
調查方法:調查法,訪問法等.
三,調查與研究:
(一)調查過程:
為了全面了解"法律"影響你,我,他的情況.我們分三步調查,分別是發放調查卷,從新聞社了解,與社會人士交談.
1,發放調查卷和結果:
(1),發放調查卷:我們研究小組成員兵分兩路,順著人群最多的市中心和我們周圍的社區發放我們的調查卷,並統計了結果.
問卷:
姓名: 職業: 年齡: 單位:
1.你知道一些國家的法律嗎?
A.很清楚B.知道一些C.不知道
2.你能說出多少法律法規?
A.10以上B.10以下C.5以下
3.你經常關注法律法規嗎?
A.經常B.偶爾C.從不
4.你們學校或單位舉辦有關法律的講座嗎?
A.經常B.偶爾C.從不
5.你願意成為一名宣傳法律法規的志願者嗎?
A.願意B.沒想過C.不願意
答卷:
1.A.87.78% B.4.82% C. 7.40%
2.A.81.15% B.5.82% C.13.03%
3.A. 46.32% B. 42.78% C. 10.90%
4.A.70.84% B. 20.16% C. 8.99%
5.A.93.70% B.3.2% C.3.1%
(2),結果:可見大多數人都能認同了解"法制社會"的實踐.青少年學習法律知識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是四化建設的生力軍。青少年學法、知法、守法的狀況如何對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關系極大,青少年要通過學習法律知識,接受法制教育逐步把自己培養成四有新人。
青少年學習法律知識是自身健康成長的需要。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是社會主義事業的接班人,廣大青少年都想成為有用之才,而要成才首先必須健康的成長。由於青少年年齡小,閱歷淺,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易受不良風氣的影響,青少年容易沖動,特別是當自尊心受到傷害或自己的利益與他人利益發生沖突時,容易失去理智,導致違法犯罪。因此,為了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預防和減少犯罪,就需要對青少年進行正面的法制教育,正確引導、讓他們能懂法、守法、自覺約束自己的言行,養成守法習慣,培養守法意識,提高守法能力。
2,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
根據管家有關數據表明:我國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長趨勢,可見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制觀念對我們來說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青少年違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識淡薄、受社會不良習氣的影響。比如在社會不講社會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毆、偷竊敲詐。在學校不遵守中學生守則、違反校紀校規。這些青少年學生雖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為是違法違紀的,但他們無法真心地體會到事態的嚴重性。因此校園中違紀的現象屢見不鮮。有的同學認為違紀與違法是兩碼事,違反校規校紀大不了被老師批評,沒什麼大不了的,殊不知習慣成自然,違紀就會逐步成違法,以後到社會就有可能作為法的事。有的同學認為如今是追求個性化的社會,如果被學校這個規那個矩束縛,不利於自己發展,作了違紀的事才能體現自己的瀟灑,但是,設想一下,如果學校沒有了校規校紀,那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如何保障?一個從小沒有遵紀守法的意識與習慣的人,長大了很難說他能成為一個守法的公民。
有人說「掌握電子計算機應用技術是跨入21世紀的名片,而具備法律知識和法制觀念才是跨入21世紀的通行證」。我國社會主義法律是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共同意志的體現,是促進生產力發展,實現人民民主專政的工具,它的根本任務是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現。公民的生活離不開法律,學法才能明確哪些是可以做或必須做的,哪些是不該做或禁止做的,用法律來規范自己的行為,維護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3,新聞社報了解:
(1),"法在身邊"在湖州的實踐:
浙江湖州法院首次以故意殺人罪判「見死不救者」
一個小偷遭失主等三人毆打,掙脫後又被追逐,跳入河中逃走時溺亡。面對在水中掙扎的小偷,失主等三人「見死不救」。失主等人應該負法律責任嗎?是否觸犯刑法?日前,浙江湖州市南潯區法院做出一審判決,三名被告人以故意殺人罪分別獲刑。宣判後,三人沒有提出上訴。
這樣的判決結果在當地引發爭議,有的人認為這體現了對「生命價值」的尊重,有的人認為對被告人的處罰過重,而不少法學專業人士認為,判決未必完全合於法理,再一次凸顯我國法律對「先行行為」以及由此類責任行為引出的「不作為犯罪」界定上的模糊。
該案件的經過相對簡單。今年5月25日中午,在湖州市南潯區安達碼頭附近,17歲的周某在盜竊自行車時被失主顏某等三人抓住,並遭到三人毆打。周某掙脫後,逃上停靠在碼頭的大貨船。顏某等三人也跳上船對周某繼續圍追。周某眼看無處可逃,就跳入河中,並向河對岸游去。游出數米後,周某往回遊,最終因體力不支沉沒死亡。周某在水中劃水掙扎的整個過程中,顏某等人「袖手旁觀」,沒有採取搶救措施,直到確認周某沉入河中。顏某等三人後來被民警抓獲。
南潯區法院一審判決,顏某等三人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九個月、三年零三個月和三年緩刑四年。
判決引起的社會反響較大。顏某開始是失主,是盜竊的受害人,最後變成故意殺人犯罪的加害人,許多人覺得不能理解。
發表時間:2007-11-27 21:14:5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作者:顧 春
(2),其他的評論:
-- 網友「浙中小民」說:法律應該懲處壞人惡行,應該保護好人,約束人們不幹壞事。按照判決,失主都不能追小偷了,這不就倡導了另一種風氣嗎?
--也有網友提出小偷跳河是否有必要的問題。有網友說:毆打小偷固然不對,但小偷「跳」入河中是自主行為,小偷的「跳」與失主的「打」並無法律上的因果關系,即失主「打」並不必然帶來小偷「跳」,小偷還可以有其他選擇,比如請求失主原諒或跟失主一起找公安部門解決,因此小偷的「死」與失主的「打」並無因果關系。
--還有網友質疑:下水救人有難度,搞不好要把自己的命搭上,讓失主下水救人,要求是不是高了?
--同情周某的網友也不少:難道犯了一點小小的錯誤,就一定要付出性命的代價?
--有媒體評論說,追打小偷的「道理」在壞人落水掙扎時就失效了,眼睜睜看著別人絕望地死去,是殘忍的、不人道的。一個人生命的價值,不能因其做了壞事而有所貶損。
本案焦點在於「不作為犯罪」的認定——有法律義務而未救助,則構成不作為犯罪。法律義務有三類:一是法律規定義務,如夫妻之間;二是職務義務,如醫患之間;三是先行義務,即「先行行為」對行為後果具有法律責任和義務。本案中追打小偷導致其落水,是否產生了救助的法律義務?在采訪中,各方說法不一。法官認為,和一般旁觀者的不作為不同,追打小偷是「先行行為」,因而產生法律義務。專家認為,正是由於「先行行為」法律依據的不明晰,此類案件難免有爭議。
(3),爭論推動實踐:
法官:追打是跳河的先行行為
案件承辦人、浙江湖州南潯區人民法院法官 潘勤勤
抓小偷是正義行為,但實施毆打是非法的,從而導致了被害人慌不擇路地逃跑,無路可逃時就跳下了河,三名被告人目睹被害人因體力不支等原因沉下了河而不救助,最後發生了被害人溺水身亡的結果。可見,正是因為三被告人毆打、追趕的「先行行為」迫使被害人跳河,法律上的救助義務就此產生。先行行為人致使行為對象處於生命危險境地,具有救助義務,在明知應該實施救助,也有救助條件,仍不予實施任何救助行為,使行為對象發生死亡的結果,先行行為人對此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系,構成故意殺人罪。這里的故意,是對危害結果的放任,屬於間接故意。
專家:應該深入研究相關法理
浙江大學法學院教授 阮方民
「先行行為」在理論上是個籠統的概念,何為「造成結果的先行行為」,在何種場合、何種情形下才是先行行為,從而產生義務、必須採取救助,法律沒有明確說法。由先行行為——產生義務——不作為導致犯罪的案件認定非常少。在法律教材上,先行行為產生義務的例子是大人帶孩子去深山玩,孩子丟了,大人自己走了,這就構成犯罪。因為,孩子是無獨立行為能力者,大人是監護人,所以他有了先行義務。至於本案,小偷是成年人,自己選擇跳水行為,那追打者是否對此形成必然救護義務,就不一定了。小偷如果選擇了拿刀自殺這種更極端的做法呢?法律因果關系成立嗎?救助義務構成嗎?法律界定並不明晰。而且,小偷跳進河裡,他本人應該對自己是否會游泳有掂量,是他本身選擇了置自己於非常境地,跳下河並不是當時他唯一能選擇的途徑。
所以,引發司法界、理論界對「不作為犯罪」的構成要件深入研究,推動相關法律制定,才是討論本案的意義所在。
(4),總結:
根據案例我們知道現代社會是一個法制社會,作為一名青少年要學習法律知識,學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護法,只有全體人民的法制意識加強了,才能實行依法治國,我們的國家才能不斷強大。那麼前提就是要懂法,提倡法律和法規.
四,總結: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時刻不忘,法在身邊".錦州電視台的《法在身邊》、遼寧電視台的《法制時空》、中央電視台的《今日說法》等欄目以其喜聞樂見的形式、大量翔實的案例而深受廣大觀眾尤其是中學生的喜愛。它告訴我們,青少年更要學法、知法、守法、護法,在法制的陽光下健康成長。
五,研究體會:
通過這次調查活動,同學們都說收獲很大.首先使同學們進一步通過自身活動認識到探究性學習是一種過程學習.除了使同學們對課堂內的學科知識靈活利用外,還獲得一定關於"法制社會"的知識,同時也使我們以親身的經歷認識到"法制社會"的重要性,引導同學們關注自己的社會法律意識到關系國家,社會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其次通過這次活動增加了同學們各方面的能力:鍛煉同學們溝通與合作精神,增進了小組內成員之間的友誼,培養了學習的合作意識和合作能力。
「法在身邊」讓我清晰地認識了應有的法律和法規,我作為一名中學生,一個國家的青年,鄭重承諾始終堅持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知榮明恥,努力向上,堅持信仰和追求,我也想向所有同齡人呼籲遵紀守法,學法護法是一種被人們公認的美德。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校有校紀,遵紀是守法的基礎,青少年時代是處在長身體、長知識的黃金時代,我們青少年學生要認真學習《中學生守則》、遵守校紀校規,遵紀守法,嚴以律己,從小事做起,從自己做起,自強、自尊、自重、自愛,爭當一個文明的新時代青少年。!
❷ 關於在依法治國的環境下 如何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的調查報告
(1)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凡年滿18周歲的公民回都有選舉權和答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5)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法定程序、法定機關批准和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限制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體。
(6)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7)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住宅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8)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國家保護。
(9)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失職行為有申訴權、控告權及其檢舉權。
(10)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勞動者有休息權利,年老時有獲得生活保障、社會救濟的權利。
(11)國家保護婦女、家庭、婚姻、兒童、老人、華僑、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
❸ 如何加強法治文化建設,增強公民法治觀念調研報告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全社會范圍內開展了普及法律常識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與過去相比,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有了很大的提高,人民群眾掌握了一些法律知識,對如何依法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等有關的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開始有了依法辦事、依法治理的覺悟,人們的法制觀念初步形成。但是,這些成績與現代法治國家的要求仍有相當的差距,公民的法律意識仍然處在較低水平。因此,如何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仍是一個具有時代意義的課題。
一、我國現階段公民意識欠缺的原因
公民意識在建構法治社會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但在現實生活中我國公民的公民意識還不是很強,還存在一些影響公民意識形成的消極因素,究其根源主要有:
(一)臣民意識的影響。從歷史上看,古代中國的基本政體形態是君主專制,維護皇帝的權力、地位和尊嚴,樹立皇帝至高無上的獨尊地位,乃是中國古代社會一切法律制度的出發點。而且法律的至高無上性也被皇權的絕對神聖所代替,皇帝一言可以立法,一言也可以廢法,使古代中國形成了系統嚴密的官僚體制,這種封建專制制度培育出的是適應封建政治文化發展的臣民意識。近代以來,中國曾經有過幾次思想啟蒙運動,但由於各種原因,大都是曇花一現。新中國成立後,人民群眾翻身做了主人,然而一次又一次的政治運動造成了嚴重的後果。特別是在思想文化方面,人權觀念、自由與平等、個性解放等現代價值觀念統統被視為資產階級的東西而拋棄,而許多與現代文明格格不入的封建主義的東西,其中就包括臣民意識卻一直存在了下來。改革開放後,人們的思想得到了較大的解放,但由於缺乏系統的公民教育和法制教育,家長制、特權思想、臣民意識在一部分人的大腦中仍然根深蒂固。
(二)權利意識的淡薄。權利意識是公民意識的核心,但在古代中國,民眾的權利意識極其淡薄。這主要是由於:1.客觀上由於自然經濟、宗法家族和集權專制三位一體的社會存在形式,導致商品經濟的發展舉步維艱。與之相聯系的權利、自由、平等等觀念無法正常發育與成長。這是傳統社會民眾缺乏權利意識的客觀原因。2.主觀上由於儒家思想一向推崇重義輕利。受其影響,時至今日部分公民依然羞於言利,當他們的權利受到侵害時,居然會因打官司有貪利嫌而不願用法律來維護自身權益。這就不是現代公民應有的意識和行為。
(三)公民教育的滯後。市場經濟的發展證明,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現代化的市場經濟實踐要求有現代法治觀念和倫理精神的支撐,需要有與之相應的思想教育理念和運作體系。然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們的思想政治教育還是沿用計劃經濟時代的那一套教育模式,而沒有及時轉變思路。轉變到提高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公民的法治意識和道德水平上來。這也是導致公民意識缺失的重要原因。
(四)社會轉型期制度的不完善。當前我國正處於由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進程中,在制度建設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績,但仍然存在不完善的地方。這主要表現為:1.存在著制度空場和制度沖突。所謂制度空場,就是制度的供給滯後、不到位,人們有了新的活動卻無相應的活動規則。所謂制度沖突,就是不同制度之間存在著矛盾沖突。比如在法律、法規方面,有些人鑽法律的空子,干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勾當。2.現存制度的效率不高或無效。制度的效率是指制度對人們行為的約束作用的大小。如果制度對人們行為沒有約束力,則是無效。如制度對公款吃喝、公款消費等行為的規定,基本上是無效的。如果制度對人們行為有一定約束力,但沒有達到制定製度時的預期效果,則是效率不高。如制度對假冒偽劣、偷稅漏稅等行為的規定。現階段,社會制度失效或效率不高的現象大量存在,甚至出現了諸如打假者被打、索賠者索不到賠、納稅人競爭不過高逃稅等現象。制度的不完善影響了國家社會的正常運轉,對公民意識的形成起著抑製作用。
二、提高法律意識的途徑及方法
培養和提高我國公民社會主義法律意識,是時代的呼喚和歷史的責任,也是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的基礎性工作。認為主要做到以下幾方面:
(一)必須創造適宜於社會主義法律意識形成和發展的外部環境和內部環境。所謂外部環境,主要是經濟環境、政治環境和文化環境。經濟環境方面要大力發展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因為現代法律意識是商品經濟充分發展的產物。政治環境方面要大力推進政治體制民主體、政治活動程序和政治觀念的科學化。因為法制是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法律意識是在民主意識的基礎上產生的。文化環境方面要大力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作為精神文明組成部分的法律意識必然要受到精神文明整體發展水平的制約,公民法律意識的完善和提高也有賴於整個社會精神文明的完善和發展。所謂內部環境,主要是指法制自身狀況。包括兩方面,
一是建立和制定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基本理論和方針;二是努力形成知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
(二)深入持久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社會主義法是以工人階級為領導的廣大人民群眾的共同意識的體現。其創制和實施都有賴於廣大人民群眾的自覺參與。但是,廣大人民群眾法律知識的掌握、法制觀念的增強、正確法律觀點的確立,都需要通過廣泛的宣傳教育來完成。從1985年開始,經過幾次普及法律常識的活動,已經取得了巨大的成效,這對進一步提高公民法律意識將起到重要作用。
(三)堅定不移地實行依法治國、嚴格執法。認識來源於實踐。社會上日常的法制實踐活動對公民法律意識的形成和提高具有巨大的、現實的影響作用。如果國家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都能嚴格地依法行政,依法辦案,就能真正顯示出社會主義法制的權威和力量。顯示出法制的嚴肅性和強制性,使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遵守,並得到他們的信任。經過長期的重復實踐,就會形成固定的習慣和觀念,不斷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
(四)重視法學教育,開展法學研究。社會主義法律意識發達與否,與法學教育、法學研究是否繁榮有直接的關系。法學教育是培養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徑,而法律人才又是宣傳、傳播、深化法律意識的使者,法學研究是培養健全的法律意識的重要條件。社會在不斷發展,法律也需要發展,人們在運用法律來改造社會的過程中,仍有許多未知的領域。在法律實踐中,一些新經驗、新思想也需要及時總結、推廣,這些都離不開法學研究。而研究的成果,又通過法學教育使一部分人先行接受,然後又通過這些受教育者用各種方式向社會傳播、推廣並付諸實踐,從而推動整個社會法律意識的不斷更新和提高。
(五)充分利用大眾傳播媒介。利用大眾傳播媒介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識是一種涉及面最廣、運用最多、影響最大的途徑。所謂大眾傳播就是通過某種媒介(如廣播、電視、報刊等)向眾多對象傳遞思想和觀點的過程。大眾傳播具有信息來源的普遍性、強烈的時效性和敏感性、廣泛的普及性以及公眾教育機能等特徵。隨著社會的進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眾傳播工具的普及率已大大提高。只要充分利用大眾傳播媒介,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就能產生迅速廣泛的影響,同時極容易在社會上形成一種強大的輿論和氛圍,使社會主義法律意識深入人心。
(六)強化或樹立具體的法律觀念。1.權利觀念。樹立公民的權利觀念,是對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義務本質」反思的結果,也是發展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建立民主政治和法治社會的需要。強化權利觀念,可以使廣大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原則得以真正體現,在廣泛的經濟、社會活動中充分地適用權利,發揮其創造性,同時尊重維護他人的權利。樹立正確的權利觀,應當包括對權利概念、性質、來源的正確認識;行使權利的自主意識和自覺性;權利行使時的求實態度與自律觀念;建立和完善權利行使機制的使命感和創造精神等。這種權利觀首先是公民的,與以往只重視國家權力(利)是不同的,它是人民作為國家的主人在法律上的具體表現。2.契約觀念。商品經濟的交換活動是通過契約的形式連接起來的。而契約具有平等、自主、自願、互利、互相制約等特點。樹立契約觀念能夠減少交換過程中的不確定、不安全因素。其法律含義在於通過明確契約雙方的權利義務,使人們清楚地認識到自己所擔任的法律角色,從而有效地選擇自己的行為。契約觀念的普遍化,是指這種觀念延伸到更廣泛的政治社會領域,使整個社會活動既充滿活力,又有必要的約束,從而達到一種和諧的有序狀態。3.正確的訴訟觀念。程序法是對實體法的保護手段。訴訟是適用法律的必要方式,是解決矛盾和糾紛的正當途徑。由於傳統法律文化的影響,人們群眾對訴訟抱有一種深深的偏見。不管有理與否,都認為是很不光彩的事情。並往往把訴訟與受懲罰聯系在一起。這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人們不是通過正當的法律程序解決各種社會矛盾和糾紛,而是尋求法律以外的方式,這樣就不能運用法律對其權利和利益進行有力保護。社會秩序是一種法律秩序,社會矛盾和糾紛如果只通過非正當途徑解決,往往造成對正常法律秩序的破壞。因此,樹立正確的訴訟觀念,既是維護個人權益的需要,也是維護正常社會秩序的需要。
三、結語
人們的法律意識狀態是受其物質生活條件和其他社會意識制約和影響的。社會生活的變化必然引起法律意識的變化。當前,我國正處在一個大變革時代,人們的法律意識尤其顯得復雜。因此,從實踐需要出發,深入到社會生活中,調查、了解、把握不同階層、不同群體和個體法律意識的狀況,分析、總結帶有規律性的東西,提出各種有益的看法、主張,對於培養和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推進現階段我國民主與法制建設都有著重要的意義
❹ 大學社會實踐報告3000字主題推進依法治國,弘揚法治精神
大學社會實踐報告3000字主題推進依法治國,弘揚法治精神,高手解答!著急幫你做.
❺ 關於法律方面的一篇社會調查報告 3000字左右
關於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社會調查報告 本次調查是受學院兩課教師委託通過實驗室全體人員齊心協力,艱苦奮斗,歷時三周才圓滿完成,本次調查採用多階隨機抽樣,抽取的樣本單位專業結構齊全,融經濟、管理、人文藝術、外語等專業學生,因此避免了調查對象過於集中的弊端。發出問卷共300份,收回問卷270份,其中有效問卷266份,問卷如附錄所示:1、2、3、4、10、16、17為非固定答案的題目,5、6、7、9、11、12、13、14、15為考察題(考察同學對法律知識的了解程度)九道考察題的總分設為100分,其中最高分是100分,最低分是11.1分。 以下是非固定答案題的統計結果: 1、你認為法律在現實生活中的用處? a、非常有用45.11% b、一般35.71% c、基本沒用6.02% d、法律不如權力有用11.65% 2、你生活中的法律知識是從什麼地方來的? a、電視上48.12% b、報紙上16.54% c、學校的課本上35.34% d、家庭的影響4.51% e、其他 13.91% 3、你認為你在生活中平均每學期遇到法律問題的頻率為: a、20次以上 5.26% b、20次?10次 6.39% c、10次?5次 21.8% d、5次以下 50.75% e、0次 16.17% 4、當你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你首先想到的是? a、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50% b、用武力解決 6.02% c、通過關系解決. 15.79% d、感覺很委屈但是認為也是沒辦法的事 16.17% e、根本沒有在意過9.40% 8、當今雖然是法制社會,也存在著家庭暴力、婚姻財產糾紛等很多問題,你認為:a、清官難斷家務事 74.05% b、清官易斷家務事 25.95% (1)、如果你選擇了a,那麼你認為是什麼原因? a、法律法規不健全 30.70% b、群眾的法制意識不強 29.57% c、法官的職業素質不夠高 4.01% d、法律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35.21% (2)、如果你選擇了b,那麼你認為是什麼原因? a、法律法規健全 52.6% b、多年的普法工作取得了較大的成效 9.40% c、法官能夠正確地把握「一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的原則 15.41% d、一切問題在法律面前都能夠得到解決 3.38% 10、假如你在公交車上遇到騷擾時,你會如何去做? a、出聲制止,維護自己的權益 49.25% b、用適當的方法讓他得到懲罰 28.95% c、瞪他一眼,然後換個地方或下車 20.31% d、默默的離開,不敢出聲。3.38% 16、你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嗎? a、希望 92.11% b、不希望 7.89% 17、你希望法律基礎課要如何上? a、盡可能介紹能解決社會生活的法律法規 33.08% b、從案例中說明相關法律理論,類似於《今日說法》61.65% c、按照教材的內容和順序進行教學 5.26% d、最好取消這門課,與日常學習生活無關4.14% e、我覺得這樣比較好: 其中固定答案的答對率為: 5、對於學校不允許到達法定年齡的同學結婚的做法,你的觀點是?27.443% 6、某學生因為考試舞弊而被開除,你認為這種做法是否合法?51.879% 7、因為沒有過四級而不發放學位證,你認為這種做法是否合法?67.293% 9、某某商場公示:某某手機實行三包,七天包退,假一罰十,一女士買了一部,回家後發現手機的電板有問題,於是拿手機去檢驗,該公司說手機不是本公 司的產品,這部手機是假的。如你是該女士你該向誰要求賠償? 56.015% 11、某地有兩名同姓考生,其中甲考取而乙落榜,乙方家長為了自己兒子能上大 學,和某高校商量,將甲的檔案改成乙的檔案並仍以乙的名義投給錄取學校。 你認為他們違反了哪一些法律?16.54% 12、甲某和其12歲兒子共同搶劫,其子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39.473% 13、父母離婚,19歲的兒子考上大學,是否有權向父親要生活費?62.78% 14、王某有三個兒子,王某在病死之前當某個兒子的面做了口頭遺囑,這種遺囑是否有效?50% 15、我國選舉採取什麼樣的投票形式?90%多 可見他們還是很關心身邊的人和事的,一些法律常識大部分同學還是知道的,對於5、6、7題,由於問卷設計的不夠合理,可能誤導了同學們的思想,讓數據不夠真實, 此次調查的結果說明,同學們的法律意識比較弱,知識也比較缺乏,從數據上看,同學們都沒有太在意生活中的法律問題,也許他們覺得,在生活中遇到麻煩是必然的,並不是法律問題,也有可能受家庭、社會等各種因素影響,讓他們認為權利比法律有用,在次問題中雖然有50%的同學回答是「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次數據有很大的誤差,因為答案本身的誤導性非常強,很多同學自然而然就選擇了此答案,它並沒有代表性。 決大多數 同學認為學校的有關規定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有這種反映也是意料中的事,據分析有以下幾種可能性:①為了自己的權益②法律意識③答案本身的誤導,從我們學校來看,同學們的法律意識並不是很強,但是關乎到自己利益和前途,關乎到自己今後的發展,大家自然而然就會認為那是不合理也合法的,人都是自私的動物,誰不會為自己謀利益,誰不希望今後的路能夠更加順利,這也是人之常情。 此次問卷調查採取的是抽樣調查法,是分專業的調查,但在此過程中卻忽略了性別的界限,性別的不同致使他們的愛好也不同,所關心的也不一樣,男孩子可能要廣闊一些,看法要強烈一些,女孩子要緩和得多,因此,定量的數據就不夠精確。 我們的問卷中有一個問題是這樣的,當你在車上遇到騷擾時,你會如何去做,同學們的答案很多,有很大一部分人認為自己會默默離開,不與理會,一個大學生是如此,那麼我們國家各族人民呢?中國是一個法治國家,提倡依法治國,可是殺人放火、搶劫、拐賣婦女兒童等等犯罪行為比比皆是,甚至乎知法犯法,遇到這種情況時又有多少人會站出來說一句或者出來阻止呢?這也說明在同學們心中在人民心中法律的意識還非常的弱。 以上統計結果是令人很滿意的,因為有92.11%的同學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而且有45.11%的同學認為法律在現實生活中非常有用(即使仍有11.65%的同學認為法律不如權利有用)。從第二題的統計結果上看電視是同學們了解法律知識最重要的工具和渠道,其次是書本,從最後一道題上可以看出案例教學是最能讓同學們接受的一種教學方式,也有不少同學非常關心他們將要學習的「法律基礎」的實用性。 本次問卷調查的最高分100分,最低分11.1分,平均分48.79分。說明還是有很多同學關心身邊的人和事,同時也反映出同學們對法律知識的缺乏,總的來說,04級的同學們學習《法律基礎》的熱情還是很高的,我們在次建議學院採取大多數同學都樂於接受而又有效的教學方式,讓同學們增長見識,認識生活,關心身邊的人和事。 http://www.pubest.cn/html/1/2007/0618/19.html
❻ 依法治國在校園的實踐報告2000字
山中清流,潺潺不息,奔流而下,乃因山凹疏導之功也;石間野草,兀然向上,百折不撓,乃是石縫引導之勞也。
五千年悠久燦爛文明,法制如一朵奇葩,傲然挺立於中華文明的歷史長河中,走過漢唐風雨,走過宋韻之聲。在浩瀚的歷史煙雲中回盪。商鞅明法令而強秦國,太宗減刑罰乃成盛世。在中國這樣人治盛行的國家,法制如此瑰麗。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百年大計,教育為本。在全社會努力構建和諧社會的今天,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顯得如此重要。人生會面臨許多選擇,當你正處於十字路口不知道該何去何從時,你將做出如何決擇?在現實生活中,有許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選錯了道路使自己後悔一生,當然尤其是我們青少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未滿18歲的青少年進行保護。於是,就出現了這樣的事:年少輕狂人們拿著法律賦予的免死金牌,用來填補沖動的罪過。憑著法律的庀佑,他們無所顧忌,年輕的心被逐漸扭曲。法律或許會為你生命買單,但你的青春也將付出代價。
幾聲槍響總在不經意間打破校園的寧靜,美國,芬蘭等國校園內槍擊案不斷,而釀成悲劇的皆為一些在校生。因為一些口角,因為遭人歧視,因為無人關心,狂妄的心被激怒。最終,扣響罪惡的扳機,幾個如花的生命瞬間凋零。這血的教訓告訴我們:法制進校園,刻不容緩!你還可曾記得馬加爵,這個平日默默無聞的人,轉瞬成為了惡魔。生命有時可以是天使,也可以是魔鬼!
青春有悸動的夢,也有沖動的夢。我們的情緒喜怒無常,不加以正確引導,往往會後悔終生。我們對法律的認識,往往斷章取義,以篇蓋全,這是一種悲哀。
那一個個光影瞬間把一個個鮮活的生命送到我們面前。看著一個個案例,我被震驚了,多少生命的悲劇在反復上演,徒留一份悲涼。
學校重智育而輕德育,盲目追求升學率,於是,慘劇發生!那一個個血淚悲劇下,是對法的曲解與無知。多少美好而年輕的夢就此夭折。對法制的淡薄,使我們的思想缺乏應有的理性。試想一下,這樣的人長大後,危害的又何止一兩個人?因為沒有法律的束縛,再理智的人也會成為屠夫。
血一樣的教訓刺痛了我們的心,我們有必要反省一下,我們的社會,我們大家,該為他們承擔什麼呢?我們懂法而不知用法,不懂帶動同學學法,我們的社會有法而缺乏對大眾的灌輸。罪惡背後,每個冷漠法制的人都有一份不可推卸的責任!
法,是違反紀律的「五指山」,常言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們青少年必須自尊、自重、自強、自愛,必須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法制滿校園,和諧溢神州!構建和諧法制社會,指日可待!
❼ 如何作實法治宣傳工作 調研報告
法制宣傳教育是黨的宣傳工作的一部分,屬於思想意識形態領域,它是做人的工作,是培養人的意識和觀念。要把長期存在的傳統「人治」觀念,轉變為適應建設法治國家需要的「法治」觀念,需要時間和歷程,更需要與時俱進。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以「人民群眾對法制宣傳工作的需求就是我們工作的目標」為宗旨,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開展切實有效的法制宣傳工作。
(一)各級領導部門要切實從法制宣傳教育是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高度來重視普法工作
法律必須被信仰,司法必須被尊重,這是現代法治社會的共識。在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中,法制的力量越來越顯現,發揮著保證國家安寧、促進社會穩定、維護人民權益的重要作用。在現行體制下,各級領導部門,特別是主要領導和關鍵部門,對普法工作的重視要落在實際工作中,落實在群眾路線、為民執政上,聚焦關鍵,准確定位,帶頭學法尊法守法用法,依法決策,依法行政,深入基層,深入實際,認真研究解決制約普法工作發展中的瓶頸問題,力戒形式主義。
(二)轉變觀念,針對人民群眾的迫切需求有效地開展普法工作
一是要樹立以人民群眾為根本的思想,要從受眾者的角度出發考慮普法工作重點,既要圍繞黨和政府的工作部署,還要考慮「民生」這個工作大局,圍繞服務「民生」確定工作的目標、任務和措施。特別要加強權利與義務對等的宣傳,既不能對人民群眾進行重義務、輕權利宣傳,也要引導人民群眾不能只講權利,不盡義務。二是把主體需要做為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宣傳內容上,要把人民群眾希望知道、了解、掌握的法律內容及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作為宣傳的重點。要改變行政部門說了算,我宣傳什麼,你聽什麼;我採用什麼方式,你就按什麼方式接受的理念,變被動普法為主動求法,切不可讓人民群眾「被普法」、「被宣傳」。三是要堅決拋棄「向民施捨」的「救世主」觀念,真正站在受眾的角度,研究他們的心理,選擇最適合的載體和形式,不僅在內容上要貼近群眾的需求,在形式上也要生動活潑,易於公眾的理解和參與,不斷提高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實效性。
(三)充分利用現代傳媒提高普法工作的實效
近年來,較之於傳統的報紙、雜志、廣播、電視四大傳統媒體外,出現了諸如網路、手機、微博、微信、微電影等新興媒體,信息傳播呈現出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趨勢。普法工作也要適應這一變化,與時俱進,跟上時代的步伐,實現普法工作媒體全覆蓋。要認真分析研究各類受眾群體接受信息的特點,有目的、有重點開展普法工作,增強實效。如分析機關幹部、公務員主要通過黨報、政務平台、互聯網獲取信息;年輕人主要通過網路、手機、微博、微信獲取信息;老年人主要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獲取信息;進城務工人員主要通過廣播、書籍資料獲取信息等等。要深入調查了解各類群體最關注的法律熱點問題,有重點、針對性地利用各類媒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特別是要充分發揮各類媒資源優勢,放大傳播效應,最大限度地提高法制宣傳的實際效果。如與《現代快報》開展的「法律大講堂」欄目,就是把在有限課堂上所講授的法制內容通過《現代快報》在南京的近30萬發行量,傳播到廣大市民中,放大講堂效應;又如南京市中院通過邀請十萬群眾進法庭旁聽真實的庭審活動,力改傳統「模擬法庭」宣傳模式,讓人民群眾走進法院,了解法律,監督審判活動,不僅宣傳了法律,而且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對公平正義的需求,提升對司法公信的認同度。要利用電視專訪、網路直播等形式,針對社會上法制熱點問題,邀請法學專家、專業人士、各界代表等進行專題討論,會更加有效地提高普法工作的實際效果。
(四)充分發揮社會力量提高普法工作實效
法制宣傳教育是一項政府主導的、適應經濟、政治和社會發展需要的社會系統工程,是全社會共同參與,旨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質的公益性社會事業。法制宣傳教育社會性的特點,決定了參與人員的社會性。在日常普法工作中,除了部門聯動、協調推進、發揮普法聯絡員隊伍作用外,還要充分利用各種社會力量、特別是發揮普法志願者隊伍的特殊作用,有效推動全社會開展法制宣傳活動。在長期的普法實踐中,逐漸形成了一個熱愛普法公益事業、自願參與、只求奉獻、不圖回報的法制宣傳志願者群體,如我市的「法律人在行動」群體。他們長期紮根基層,利用自己的資源和優勢,義務為法制宣傳作貢獻。普法志願者的工作沒有條條框框,什麼形式受群眾歡迎,他們就採用什麼形式;什麼內容受群眾歡迎,他們就宣傳什麼;因而對於提高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實效性,具有很大的促進作用。要充分這只隊伍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斷完善普法志願者公益工作記錄機制,統一納入社會公益活動紀錄,向社會公示,鼓勵更多的普法志願者參與到普法工作中來,形成強有力的社會普法資源。
(五)制定科學有效的普法工作考評機制
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這種長期性、復雜性、潛移默化、投入高而短期內不易見到成效的特點,需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研究建立科學的評價機制。要堅決摒棄形而上學、不切實際、官僚主義的考評機制,不為考評而考評,特別是要取消那些全憑拍腦袋想像的根本無法確定、無法完成的考核指標,使考評機制更加趨於合理,更加趨於實際,更加有利於推進普法工作的深入開展,取得實效。如近期市委政法委委託省社情民意調查中心開展的法治建設滿意度調查,涉及法制宣傳工作的一個指標是:「表示近兩年有參加過普法活動的佔24%」。這個指標看似較低,仔細分析卻很有成效。這個指標特指親自參加普法活動的人群占總人群比例。南京有近1000萬人口,24%就是240萬,即近兩年來全市有240萬人親身參加了普法活動,這個數字不小啊,反映了兩年來普法的實際工作成效。這個指標遠比「普法知曉率」指標更有意義。
總之,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高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實效性,是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重要內容任務之一,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實現中國夢的具體舉措。提高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實效性,就是要追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預期目的與結果的統一,全方位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律需求,發揮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最大效能和社會效果,實現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價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