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污染監測
1. 河流污染檢測的頻率多少為宜
河流污染一般檢測至少兩個斷面,也可以增加幾個敏感斷面,一個斷面采兩個平行樣,一天監測4次,連續監測2天。
2. 黑臭水體一般檢測什麼指標
黑臭水體,目前的主流定義是以溶解氧、臭閾值、透明度和色度四個指標進行水體質量考量,其中有一項不達標就可稱為黑臭水體。
一般選擇與水體黑臭生化過程有關的一些參數,進行了現場和模擬試驗測定研究,結果證明DO、BOD_5、硫酸還原菌數等,與水體黑臭具有較好的相關性。
水體黑臭與不黑臭的臨界指標。黑臭狀態是水體的一個極端狀態,其本身的特點也與其他狀態有很大不同。
其理化環境表現為強還原性質,有機無機污染極其嚴重,水有一種異味產生,水生生物不能再生存,水生植被退化甚至滅絕,浮游植物、浮游動物、底棲動物只有少量耐污種存在。這樣就影響食物鏈,生物開始退化甚至消失。整個環境遭受破壞。
(2)河道污染監測擴展閱讀
城市黑臭水體問題主要有四大原因:
1、點源污染:排放口直排污廢水 、合流制管道雨季溢流、 ·分流制雨水管道初期雨水或旱流水、 非常規水源補水等。
2、面源污染:降水所攜帶的污染負荷、城鄉結合部地區分散式畜禽養殖廢水的污染等。
3、內源污染:底泥污染 ·生物體污染、漂浮物 、懸浮物、岸邊垃圾 、未清理的水生植物 、水華藻類等。
4、其他污染:城鎮污水廠尾水超標 、工業企業事故排放 、秋季落葉等。
3. 河流突發性污染事物怎麼設置監測斷面
1采樣斷面布設應符合以下原則:
(1)充分考慮本河段(地區)取水口、排污(退水)口數量和分布及污染物排放狀況、水文及河道地形、支流匯入及水工程情況、植被與水土流失情況、其它影響水質及其均勻程度的因素等。
(2)力求以較少的監測斷面和測點獲取最具代表性的樣品,全面、真實、客觀地反映該區域水環境質量及污染物的時空分布狀況與特徵。
(3)避開死水及回水區,選擇河段順直、河岸穩定、水流平緩、無急流湍灘且交通方便處。
(4)盡量與水文斷面相結合。
(5)斷面位置確定後,應設置固定標志,不得任意變更;需變動時應報原批准單位同意。
2河流采樣斷面按下列方法與要求布設:
(1)城市或工業區河段,應布設對照斷面、控制斷面和消減斷面。
(2)污染嚴重的河段可根據排污口分布及排污狀況,設置若干控制斷面,控制的排污量不得小於本河段總量的80%。
(3)本河段內有較大支流匯人時,應在匯合點支流上游處,及充分混合後的幹流下游處布設斷面。
(4)出入境國際河流、重要省際河流等水環境敏感水域,在出入本行政區界處應布設斷面。
(5)水質穩定或污染源對水體無明顯影響的河段,可只布設一個控制斷面。
(6)河流或水系背景斷面可設置在上游接近河流源頭處,或未受人類活動明顯影響的河段。
(7)水文地質或地球化學異常河段,應在上、下游分別設置斷面。
(8)供水水源地、水生生物保護區以及水源型地方病發病區、水土流失嚴重區應設置斷面。
(9)城市主要供水水源地上游1000m處應布設斷面。
(10) 重要河流的人海口應布設斷面。
(11) 水網地區應按常年主導流向設置斷面;有多個叉路時應設置在較大幹流上,控制徑流量不得少於總徑流量的80%。
3潮汐河流采樣斷面布設另應遵守下列要求:
(1)設有防潮閘的河流,在閘的上、下游分別布設斷面。
(2)未設防潮閘的潮汐河流,在潮流界以上布設對照斷面;潮流界超出本河段范圍時,在本河段上游布設對照斷面。
(3)在靠近人海口處布設消減斷面;人海口在本河段之外時,設在本河段下游處。
(4)控制斷面的布設應充分考慮漲、落潮水流變化。
4湖泊(水庫)采樣斷面按以下要求設置:
(1)在湖泊(水庫)主要出入口、中心區、滯流區、飲用水源地、魚類產卵區和游覽區等應設置斷面。
(2)主要排污口匯入處,視其污染物擴散情況在下游100~1000m處設置1~5條斷面或半斷面。
(3)峽谷型水庫,應在水庫上游、中游、近壩區及庫層與主要庫灣回水區布設采樣斷面。
(4)湖泊(水庫)無明顯功能分區,可採用網格法均勻布設,網格大小依湖、庫面積而定。
(5)湖泊(水庫)的采樣斷面應與斷面附近水流方向垂直。
4. 河水污染檢測需要檢測哪些項目
1、懸浮抄物。是水中呈固體狀不溶的物質,常單位體積污水所含懸浮物的量(mg/L)表示。
2、廢水中有機濃度:1)生物化學需氧量,簡稱生化需氧量,用BOD表示,表示污水中的有機污染物經微生物分解所需的氧量,以mg/L或百萬分率(ppm)表示,BOD越高表示水中需氧有機物越多,水質污染程度越大。2)化學需氧量COD,表示用化學氧化劑氧化水中還原性污染物時所需的氧量,以mg/L或百萬分率(ppm)表示,COD越高表示有機物越多,目前常用的氧化劑有重鉻酸鉀或高錳酸鉀。3)總有機碳(TOC)和總需氧量(TOD)。
3、PH值是檢驗水的重要指標,生活污水PH值為7.2—7.6,工業污水較為復雜,變化較大。
4、污水細菌污染指標,在水處理過程中,用兩種指標表示水體被細菌污染的程度:1)1毫升水中細菌(雜菌)的總數;2)水中大腸桿菌的多少。水腫含有大腸桿菌,說明水已被污染了。
5、污水中有毒指標。我國已制定過「地面水中有毒物質的最高容許濃度」的標准。此外,還有溫度、顏色、放射性物質濃度等。
5. 河水污染情況應從哪些方面檢測
樓上回答的都是微污染的情況,如果是重污染那就按照污水監測指標進行檢測就行,主要包括COD、BOD、pH、TN、TP、SS等。
6. 河流的水體監測方法
水質監測方案的制訂
監測任務的總體構思和設計(制訂流程) 1、明確監測目的 2、進行調查研究 3、確定監測對象 4、設計監測網點 5、安排采樣時間和頻率 6、選定采樣和保存方法 7、選定分析測定技術 8、提出監測報告要求 9、制訂質量保證程序、措施和方案的實施計劃
[編輯本段]水質監測的方法
化學法、電化學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離子色譜法、氣相色譜法、等離子體發射光譜(ICP—AES)法等。其中,化學法(重量法、容量滴定法和分光光度法)在國內外水質常規監測中還普遍被採用。
[編輯本段]測定項目
按全球環境監測系統規定水質的測定項目分成三類:①基本測定項目,屬於水的一般性質的項目,全部采樣點都要測定;②可選擇的測定項目,可按地點、水的用途和測定目的選用;③有全球意義的測定項目,在已選地點根據分析能力進行測定。中國長江(武漢)、黃河(濟南)、珠江和太湖(無錫)參加了全球水質監測系統。測定項目有瞬時流量,溫度,pH,電導率,溶解氧,BOD,總鹼度,氯化物,懸浮固體,NO3+NO2,氨氮,磷酸鹽,汞,鉛,鎘,PP'-DDD,PP'-DDE,PP'-DDT,OP'-DDT, α-六六六,總六六六,糞大腸菌等22項(太湖未測瞬時流量、BOD、懸浮固體和PP'-DDD)。中國其他水系的測定項目,根據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和管理的需要,確定了36項必測項目和10項選測項目。必測項目有:水溫,pH,懸浮物,氧化還原電位,電導率,游離二氧化碳,侵蝕性二氧化碳,溶解氧,化學耗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磷,鐵,總鹼度,碳酸根離子,碳酸氫根離子,氯離子,硫酸根離子,鈣離子,鎂離子,總硬度,鉀離子,鈉離子,離子總量,礦化度,揮發酚,氰化物,砷化物,六價鉻,汞,鎘,鉛,銅,大腸菌群數和細菌總數。選測項目有硅,硒,硫化物,鋅,氟化物,滴滴涕,六六六,有機磷,油類和陰離子洗滌劑。
[編輯本段]監測斷面
為掌握河流水質時空變化規律,設置監測斷面,污染影響較輕的河流,監測斷面設在水質混合比較均勻的河段,盡可能與水文站的測流斷面重合;為了解河段污染情況,在河段的上、中、下游,分別設置對照斷面、控制斷面和削減斷面。並視水質在斷面上的分布情況,布設采樣垂線(如在河流中泓或左、中、右等)和采樣點(如在水面下0.5米處,或分層采樣等)。
[編輯本段]采樣頻率
取決於監測的目的要求和水質的時間變化規律。一般常規監測,如美國地表水流量水質觀測網,按不同項目規定有連續測定、每天一次、每月一次和一年四次的四種測次。中國水利部門要求基本站每月采樣一次,為進一步了解污染狀況的輔助站,根據需要每年采樣 6~12次。科研監測的采樣頻率則視研究目的而定。
[編輯本段]監測手段
①人工采樣分析。采樣方式有間斷瞬時和積時式兩種,是中國常用的方法。一般多利用船隻、纜道或橋梁,在監測斷面的采樣點,用采樣設備(如瓶式、橫式、抽氣式采樣器等)采樣,除pH、水溫等易變項目需要在現場測定外,其他測定項目的水樣,均在現場加入保存劑後,在規定時間內送實驗室及時測定。這種方法可對水樣作全分析,獲得水質資料較齊全,工作效率決定於人員技術水平和儀器設備條件。 ②自動監測。是連續測定和記錄現場實時的水質參數,及時掌握水質變化動態的監測方法。共有兩種形式:一是把測量探頭如離子選擇性電極直接浸入河流、湖泊、海洋,測得的水質信息通過線路輸送到設置在岸上的記錄系統;另一種是用水樣泵把水抽入岸上的測量池,再測定和記錄。這兩種形式的自動監測都要求有安裝儀器設備的自動監測站房。用此法能監測項目較少,僅pH、水溫、電導率、溶解氧、氧化還原電位、濁度、化學耗氧量、氟化物、氯化物和紫外吸收光度等。投資較大、探頭的壽命、抗干擾和污染清洗問題是發展自動監測的關鍵。 ③遙測遙感。系根據水體的光波特性和輻射溫度狀況,利用飛行器進行航空或航天攝影,獲得黑白或彩色相片和紅外掃描圖象,再行色調判讀測知水質參數。其優點是覆蓋面積寬廣,有利於大面積的油污染、熱污染和污染帶的監測,缺點是成本高、能監測的項目較少和尚難准確定量。 水質監測污物
[編輯本段]分析方法
水質分析的主要手段有化學的、物理學的和生物學的三種。前兩種應用較普遍。化學方法有化學分析方法和儀器分析法兩種,前者以物質的化學特性為基礎,適用於常量分析,設備簡單,准確度高,但操作比較費時;後者以物質的物理或物理化學特性為基礎,使用特定儀器分析,常用的有比色分析、分光光度分析、原子吸收光譜分析、色譜分析、電位分析、極譜分析和質諳分析等。這種方法適用於快速分析和微量分析,但設備較復雜。物理學方法(如遙感技術)一般只能作定性描述,必須與化學方法相配合,方能揭示水體污染的性質。生物學方法:是根據生物與環境相適應的原理,通過測定水生生物的變化,間接判斷水質。
[編輯本段]比較常用的方法
①指示生物法。指示生物指在一定的水環境中生活、當水環境質量發生變化時便敏感地呈現出受害症狀甚至消亡的生物。觀察和測定指示生物個體和種群的變化,可以比較准確地判斷出環境質量狀況。 ②群落結構法。群落結構指存在於自然界一定范圍(或地域)內互相依存的一定種類的動物、植物和微生物的組成。監測水生生物的這種群落結構的變化可判斷水質狀況。 ③生物測試法。即利用水生生物受到污染物的毒害後,產生生理機能變化的症狀來判斷水體污染狀況。 ④殘毒測定法。生物從環境中吸收各種污染物質,經過體內遷移、轉化和再分配,以殘毒形式蓄積在生物體內。生物體內的殘毒含量往往比周圍環境中的相應含量高好多倍。測定生物體內的殘毒含量,可判斷水受污染的狀況。
[編輯本段]地面水質監測方案制訂
(一)基礎資料收集水質監測1、水體的水文、氣候、地質和地貌資料。如水位、水量、流速及流向的變化;降雨量、蒸發量及歷史上的水情;河寬、河深、河床結構及地質狀況等。 2、水體沿岸城市分布、工業布局、污染源及其排污情況、城市給排水情況等。 3、水體沿岸水資源現狀及用途。如飲用水源分布和重點水源保護區,水體流域土地功能及近期使用計劃等。 4、歷年水質監測資料、水文實測資料、水環境研究成果等。 (二)監測斷面和采樣點的設置 1、監測斷面的布設原則 2、監測斷面設置 (1)河流監測斷面設置 (2)湖泊(水庫)監測斷面設置 3、采樣位置的確定 (1)在對調查研究結果和有關資料進行綜合分析的基礎上,監測斷面的布設應有代表性,即能較真實、全面地反映水質及污染物的空間分布和變化規律;根據監測目的和監測項目,並考慮人力、物力等因素確定監測斷面和采樣點。 (2)有大量廢水排入河流的主要居民區、工業區的上游和下游。較大支流匯合口上游和匯合後與幹流充分混合處,入海河流的河口處,受潮汐影響的河段和嚴重水土流失區。湖泊、水庫、河口的主要入口和出口。國際河流出入國境線的出入口處。 (3)飲用水源區、水資源集中的水域、主要風景游覽區、水上娛樂區及重大水力設施所在地等功能區。 (4)斷面位置應避開死水區及回水區,盡量選擇河段順直、河床穩定、水流平穩、無急流淺灘處。 (5)應盡可能與水文測量斷面重合;並要求交通方便,有明顯岸邊標志。 (三)采樣時間與采樣頻率的確定 (1)飲用水源地:全年采樣不少於12次,采樣時間根據具體情況選定。 (2)河流:較大水系幹流和中、小河流全年采樣不少於6次,采樣時間為豐水期、枯水期和平水期,每期采樣兩次。流經城市或工業區,污染較重的河流、游覽水域,全年采樣不少於12次。采樣時間為每月一次或視具體情況選定。 (3)排污渠:全年采樣不少於3次。 (4)底泥:每年在枯水期采樣一次。 (5)背景斷面:每年采樣一次。在污染可能較重的季節進行。 (6)潮汐河流:全年按豐、枯、平三期,每期采樣2天,分別在大潮期和小潮期進行,每次應當在當天漲潮、退潮時采樣,並分別加以測定。漲潮水樣應當在各斷面漲平時采樣,退潮時也應當在各斷面退平時采樣,若無條件,小潮期可不採樣。 (7)湖泊、水庫:設有專門監測站的湖、庫,每月采樣不少於1次,全年不少於12次,其他湖、庫每年采樣2次,枯、豐水期各一次。有廢水排入、污染較重的湖、庫,應酌情增加采樣次數。 (四)采樣及監測技術的選擇 要根據監測對象的性質、含量范圍及測定要求等因素選擇適宜的采樣、監測方法和技術。 (五)結果表達、質量保證及實施進度計劃 對監測中獲得的眾多數據,應進行科學地計算和處理,並按照要求的形式在監測報告中表達出來。質量保證概括了保證水質監測數據正確可靠的全部活動和措施。質量保證貫穿監測工作的全過程。實施進度計劃是實施監測方案的具體安排,要切實可行,使各環節工作有序、協調地進行。
7. 監測一段河流要檢測哪些項目
做環境項目么?要先確定河流的布點位置,要在河流沿岸污染源的上下游,河流回分流處,匯流處上答下游等地方設點。主要測量的就是能判斷河水污染情況的一些物理指標和化學指標,如色度,濁度,PH,COD,BOD,SS,溶解氧,氮磷比等等。
8. 檢測什麼項目能判定氨水污染河流
判定氨水是否污染河流的話,其實的話測定方法還是蠻簡單的,氨水的主要成分就專是氨氮,還屬有總氮,這些東西的話在河裡面也是可以測出來的,也是常規的因子的,可以通過就是用實驗法測定氨氮,就可以判斷是否受到氨水的污染。
9. 河道水質監測點隔多少米布置
1采樣斷面布設應符合以下原則:
(1)充分考慮本河段(地區)取水口、排污(退水)口數量和分布及污染物排放狀況、水文及河道地形、支流匯入及水工程情況、植被與水土流失情況、其它影響水質及其均勻程度的因素等。
(2)力求以較少的監測斷面和測點獲取最具代表性的樣品,全面、真實、客觀地反映該區域水環境質量及污染物的時空分布狀況與特徵。
(3)避開死水及回水區,選擇河段順直、河岸穩定、水流平緩、無急流湍灘且交通方便處。
(4)盡量與水文斷面相結合。
(5)斷面位置確定後,應設置固定標志,不得任意變更;需變動時應報原批准單位同意。
2河流采樣斷面按下列方法與要求布設:
(1)城市或工業區河段,應布設對照斷面、控制斷面和消減斷面。
(2)污染嚴重的河段可根據排污口分布及排污狀況,設置若干控制斷面,控制的排污量不得小於本河段總量的80%。
(3)本河段內有較大支流匯人時,應在匯合點支流上游處,及充分混合後的幹流下游處布設斷面。
(4)出入境國際河流、重要省際河流等水環境敏感水域,在出入本行政區界處應布設斷面。
(5)水質穩定或污染源對水體無明顯影響的河段,可只布設一個控制斷面。
(6)河流或水系背景斷面可設置在上游接近河流源頭處,或未受人類活動明顯影響的河段。
(7)水文地質或地球化學異常河段,應在上、下游分別設置斷面。
(8)供水水源地、水生生物保護區以及水源型地方病發病區、水土流失嚴重區應設置斷面。
(9)城市主要供水水源地上游1000m處應布設斷面。
(10) 重要河流的人海口應布設斷面。
(11) 水網地區應按常年主導流向設置斷面;有多個叉路時應設置在較大幹流上,控制徑流量不得少於總徑流量的80%。
3潮汐河流采樣斷面布設另應遵守下列要求:
(1)設有防潮閘的河流,在閘的上、下游分別布設斷面。
(2)未設防潮閘的潮汐河流,在潮流界以上布設對照斷面;潮流界超出本河段范圍時,在本河段上游布設對照斷面。
(3)在靠近人海口處布設消減斷面;人海口在本河段之外時,設在本河段下游處。
(4)控制斷面的布設應充分考慮漲、落潮水流變化。
4湖泊(水庫)采樣斷面按以下要求設置:
(1)在湖泊(水庫)主要出入口、中心區、滯流區、飲用水源地、魚類產卵區和游覽區等應設置斷面。
(2)主要排污口匯入處,視其污染物擴散情況在下游100~1000m處設置1~5條斷面或半斷面。
(3)峽谷型水庫,應在水庫上游、中游、近壩區及庫層與主要庫灣回水區布設采樣斷面。
(4)湖泊(水庫)無明顯功能分區,可採用網格法均勻布設,網格大小依湖、庫面積而定。
(5)湖泊(水庫)的采樣斷面應與斷面附近水流方向垂直。
10. 河流水質各項指標國家標準是多少
1、我國的水質分類為:I,II,III,IV,V和劣V,共五類。
2、河流水質各項指標國家標準是Ⅲ類。
3、本標准將標准項目分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基本項目、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補充項目和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項目。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基本項目適用於全國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
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補充項目和特定項目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
4、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地表水水質特點和環境管理的需要進行選擇,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補充項目和選擇確定的特定項目作為基本項目的補充指標。
5、本標准項目共計109項,其中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基本項目24項,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補充項目5項,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項目80項。
6、與GHZB1-1999相比,本標准在環境質量標准基本項目中增加總氮一項指標,刪除了基本要求和亞硝酸鹽、非離子氨和凱氏氮三項指標,將硫酸鹽、氯化物、硝酸鹽、鐵、錳調整為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補充項目;
修訂了p H、溶解氧、氨氮、總磷、高錳酸鹽指數、鉛、糞大腸菌群7個項目的標准值,增加了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項目40項。本標准刪除了湖泊水庫特定項目標准值。
7、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按本標准對地表水各類水域進行監督管理。
(10)河道污染監測擴展閱讀:
基本歸類
飲用水類:
飲用水I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水質未受污染。
飲用水II類:較清潔,過濾後可成為飲用水。
飲用水III類:過濾清潔後可用作普通工業用水
污水類
IV類:普通農業用水,灌溉用。
V類:普通景觀用水。
劣V類:無用臟水。
評價指標
天然水評價指標一般為色、嗅、味、透明度、水溫、礦化度、總硬度、氧化-還原電位、pH值、生化需氧量和化學需氧量等。天然水中的大氣降水水質與當地的氣象條件和降水淋溶的大氣顆粒物的化學成分有關;地表水水質與徑流流程中的岩石、土壤和植被有關;地下水水質主要與含水層岩石的化學成分和補給區的地質條件有關。
水質監測
各地區應對地下水水質進行定期檢測。檢驗方法,按國家標准GB 5750《生活飲用水標准檢驗方法》執行。
各地地下水監測部門,應在不同質量類別的地下水域設立監測點進行水質監測,監測頻率不得少於每年二次(豐、枯水期)。
監測項目為:pH、COD、BOD、SS、氨氮、硝酸鹽、亞硝酸鹽、揮發性酚類、氰化物、砷、汞、鉻(六價)、總硬度、鉛、氟、鎘、鐵、錳、溶解性總固體、高錳酸鹽指數、硫酸鹽、氯化物、大腸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區主要水質問題的其它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