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法治的本質
㈠ 法治信仰的本質是什麼
法治信仰是社會主體對法律治理現象的一種主觀把握方式,是社會主體內依法管理國家容和治理社會的經驗凝結,是社會主體在對法治現象理性認識的基礎上自然產生的一種認同感、皈依感和神聖體驗,是調整社會關系進行社會秩序安排的主流意識形態。
首先,法治信仰是一種思想情感和精神寄託。信仰法治意味著法律不是與自己無關的外在強制力量,而是自己生活中的一部分,法律不僅是自己的生活方式和生存模式,而且是人們進行價值評價和思想情感交流的載體。
其次,法治信仰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和文化形式。在人類的精神生活中,信仰處於社會意識的最高層次,統攝其他意識形態。法律不僅是一套行為規則,而且還是自由、民主、正義、安全的制度化價值體系。法治信仰的本質是對法律價值和法治功能的一種堅定不移的信任,是對法律所確立的價值目標和法治所蘊涵的功用效能的始終不渝的追求。
再次,法治信仰是社會治理的經驗凝結和理性選擇。法治信仰建立在社會交往和社會組織方面的經驗基礎上,在人類法律制定和實施的歷史活動中逐漸地轉化成一種法治文化傳統。人們對法治的信服和尊重,是人類在社會交往和社會組織方面的經驗凝結和理性選擇。
㈡ 依法行政的本質在於什麼
答:依法行政的本質是依法規范、約束行政權力。具體來說,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權,不是依法治事;是依法治官,不是依法治民;是依法治自己,不是依法治別人。為什麼?
一是,行政權力在本質上是非平等的,是一種超越於個人之上的公共力量,具有巨大的規模效益。因此,行政權力是把雙刃劍,既可以成為維護公共利益最有效的工具,又可能成為侵害公民個人權利最嚴重的方式。
二是,行政權力同其他權力一樣,是一種非人格化的權力,其本意是對公共利益的集合、維護和分配,其主體在本質上應該是非人格化的(這一點與權利是不同的,權利的主體應該是而且必須是人格化的,這樣才能使支撐權利的利益在取得、分配和維護上落到實處)。但是,行政權力在運作過程中,又必須靠有意識、有個人利益取向的特定人來行使,因而又有一種本能的人格化傾向。這種人格化傾向使行政權力往往成為謀取私利的主要根源。
三是,歷史經驗證明,只有用反映多數人意志的制度才能從根本上避免行政權力在行使中出現人格化傾向。用法律來規范、約束行政權力,才能解決行政權力的雙刃劍、雙重性問題。
㈢ 依法治國的實質是什麼
黨的十五大報告對依法治國的含義作了科學界定:「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二.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
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和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基本要求是相一致的。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可以用四句話來概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一)有法可依
有法可依,是立法方面的要求。這是依法治國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國的首要環節。有法可依是指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需要法律調整的領域和方面都有良好的法律可資依據和遵循。有法可依已不僅要求立各種各樣的法,更重要的是要求所立的法是良好的法,即符合人民的利益、社會的需要和時代的精神的法。如果所立的法非常糟糕或者漏洞很多,不僅會給壞人提供為非作歹的機會,還會使好人無從依法行事。從內容上說,社會主義法至少要滿足下列幾個條件:(1)要做到真正反映和充分表達以工人階級為領導的廣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2)要做到以「三個有利於」為根本標准,反映社會生活與時代發展的客觀需要。(3)要做到尊重和保護公民的各項人格尊嚴、人生自由、民主權利、政治自由、經濟權利和其他社會權利。總之,社會主義法在實質上應當實現人民性、合理性、公正性、合規律性幾個方面的深刻統一,這也正是社會主義法的生命力與優越性之所在。從形式方面說,社會主義法至少要滿足下列幾個要求:(1)要具有穩定性與連續性,也就是說,為了保證社會秩序和社會關系的相對穩定,法律不能朝令夕改,頻繁變動,反復無常,而應保持一定的穩定性與連續性。(2)要具有內在的統一性與協調性,也就是說,整個法律體系應當是一個以憲法為總綱的、根本精神一致的、各級各類法律法規內在和諧的體系,這樣有助於促進統一的、穩定的法律秩序的形成。(3)要經由民主的、科學的立法程序制定,這是保障法律科學性、民主性的程序基礎。民主的、科學的立法程序有助於發動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力量參與立法,廣泛集中民意民智,避免立法工作單純受部門利益、地方利益的驅使,或者完全依領導人個人的意志而立法。(4)要講究立法技術,注意借鑒歷史上的和國外的立法經驗,更要注意總結自己的立法經驗,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
(二)有法必依
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公民都必須依法辦事。這是依法治國的中心環節。有法必依的具體要求包括:(1)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執政黨作為國家的領導核心,能否做到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能否依法決策和依法辦事,是依法治國能否實現的關鍵。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實行並堅持依法治國,要求執政黨不去隨意干預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更不能代替國家政權包辦一切,而是要時刻保持與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與廣大人民群眾一起嚴肅認真的監督國家機關和公職人員嚴格執法守法,保證其充分、正確、合理地行使職權。全體黨員,特別是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務必加強對法律和法學知識的學習,努力增強法治意識,掌握和提高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本領,以自身的實際行動帶動廣大幹部和群眾,在全社會形成學法、用法的良好風氣,為堅持依法治國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2)一切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必須嚴格依法辦事。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是代表國家制定、執行和實施法律的專門機關和人員。它們嚴格依法辦事,是實行並堅持依法治國的關鍵所在。這是因為,國家機關,特別是行政、司法機關,能否依法辦事直接決定法律能否正確、有效實現,直接影響政府的形象和法律的尊嚴。另一方面,國家機關嚴格依法辦事對社會成員的法律意識和法律行為有著重要的示範、導向和教化作用,有助於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帶動全社會形成遵紀守法的良好風氣。因此,國家權力機關、司法機關及其公職人員,都要嚴格依法辦事,這樣才能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同時又為人民群眾樹立守法的榜樣。(3)廣大社會成員要依法辦事。廣大社會成員不但要自覺以法律為行動指南,還要善於運用法律來爭取和捍衛自己的權力和自由,勇於同一切破壞法律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維護法律的威嚴。這是依法治國廣泛而深厚的社會基礎,是依法治國真正實現的重要標志。
(三)執法必嚴
依法治國的關鍵是執法,難點和重點也在執法。執法必嚴,是指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嚴格依照法律規定辦事,堅決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執法必嚴一是講執法要嚴肅,即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要本著對人民負責、忠實於法律的精神嚴肅認真地、一絲不苟地執行法律。二是講執法要嚴格,這又可具體化為五項基本要求,即正確、合法、合理、公正、及時。所謂正確,首先是指查清事實真象,事實認定正確,證據確實充分。這是正確適用法律的前提。其次是指正確理解法律,准確適用法律。這是執法的中心內容。再次是指實事求是,有錯必究。所謂合法,是指執法機關要依照法律規則、原則從事執法活動,不得以言代法、以權代法,更不得貪贓枉法;執法過程要符合程序法的規定和要求;執法結果要符合實體法的規則和精神。所謂合理,是指在正確、合法的前提下,執法要符合公共道德和社會公益的要求,符合人民的願望和實際的需要。所謂公正,是指要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各方當事人一視同仁,同樣的情況同樣對待,同樣的案件同樣處理。所謂及時,是指在保證執法正確、合法、公正的前提下,要加快執法工作速度,提高執法工作效率,從而早日解決社會糾紛,保證社會關系健康、穩定地發展。
(四)違法必究
違法必究,就是要嚴格追究違法犯罪行為人的法律責任。這是依法治國的必要保證,是法律威嚴的重要體現。違法不究,不但會使受到侵犯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法律保護和救濟,使被破壞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得不到恢復,而且還會損害法律的威嚴,使法律失信於民。在追究法律責任時,專門的國家機關應堅持下列基本原則:(1)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的原則,保證責任的認定客觀、正確、合法。(2)堅持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則。一切違法行為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得放縱任何人的違法行為,不得畸輕畸重。(3)堅持責任與違法行為相稱原則。法律責任的種類、輕重應與違法行為的性質、危害程度相適應,既不能輕犯重罰,也不能重犯輕罰。(4)堅持專門機關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原則,保證辦案工作正確、高效、合法進行。(5)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究的原則。對於因各種主客觀因素所造成的冤假錯案,要依法予以糾正,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當前,在違法必究這個問題上,我們要堅決反對幹部搞特權、有責不究、重犯輕罰。
㈣ 強調依法治國是法治的本質特徵之一嗎
是的。
新時期高度強調依法治國原因如下:
1、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內容。我國憲法規定,要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的現代化,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
2、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新形勢下發展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依法治國的要義是,通過反腐治權、依法治官和監督制約公權力,通過尊重保障人權和基本自由,實現人民民主。因此,發展人民民主,保障人民作為國家和社會主體的政治地位和主權權利,必然是依法治國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3、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和主要途徑。依法治國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和主要途徑。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就是要推進和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法治化、民主化、科學化和信息化,核心是推進國家治理的法治化。一方面,要推進國家治理制度體系的法治化。
4、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深化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內在需要。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市場經濟強調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通過社會分工、公平競爭和自由等價交換,實現市場資源的有效合理配置。
5、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加快法治中國建設的必然要求。建設法治中國,是中國人民對自由平等、人權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秩序、尊嚴幸福等法治價值的崇高追求,是堅持理論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實現國家工作法治化的實踐過程,是人民依照憲法和法律管理國家、治理社會、配置資源、保障人權、馴化權力的良法善治。
6、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實現公平正義的基本途徑。公平正義是當代中國社會的普遍價值追求,但卻見仁見智,沒有共識性的最大公約數。在這種社會背景下,我們不宜抽象地主張公平正義,而應當通過法律和法治來表達和實現可操作的公平正義。
7、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反腐治權的治本之道。權力腐敗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死敵,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成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最大障礙。應當更加重視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把權力放進法律制度的籠子里,完善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充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反腐治權,切實從體制、機制和法治上遏制並解決權力腐敗問題。
㈤ 什麼是依法治國。意義和實質是什麼。
實質:依法治國就是依照憲法和法律來治理國家,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還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人民當家作主根本保證。
意義:
一、依法治國是中國共產黨執政方式的重大轉變,有利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
二、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保證;
三、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擴大對外開放的客觀需要;
四、依法治國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五、依法治國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現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標志。
(5)依法法治的本質擴展閱讀
依法治國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國家民主法治進步的重要標志,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條件,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並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依法治國把堅持黨的領導、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統一起來,從制度和法律上保證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的貫徹實施,保證中國共產黨始終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
實行依法治國,必須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牢固樹立法制在國家和社會生活中的權威,堅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實現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等各個方面的民主化與法治化。
㈥ 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是
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是執法為民。
執法為民的內涵:以人為本;保障人權;迴文明執法。
要以鄧小答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在各項政法工作中真正做到以人為本、執法為民,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馬克思列寧主義關於國家與法的理論同中國國情和現代化建設實際相結合的產物,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與法治實踐經驗的總結。
(6)依法法治的本質擴展閱讀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從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現實和全局出發,借鑒世界法治經驗,對近現代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社會和法治發展的歷史經驗的總結。
它既是當代中國社會主義建設規劃的一部分,同時也是執政黨對中國法治經驗的理論追求和升華。
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五個方面相輔相成,體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
㈦ 依法治國的本質
依法治國本質:崇尚憲法和法律在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權威。
依法治國含義:就是廣大人民群眾(主體)在黨的領導(前提)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手段),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 管理社會事務(對象)。
依法治國根本目的:保證人民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維護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
依法治國就是依照體現人民意志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治理國家,而不是依照個人意志、主張治理國家;要求國家的政治、經濟運作、社會各方面的活動通通依照法律進行,而不受任何個人意志的干預、阻礙或破壞。
(7)依法法治的本質擴展閱讀:
依法治國發展需要
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國家民主法治進步的重要標志,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條件,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並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依法治國把堅持黨的領導、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統一起來,從制度和法律上保證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的貫徹實施,保證中國共產黨始終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
實行依法治國,必須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牢固樹立法制在國家和社會生活中的權威,堅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實現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等各個方面的民主化與法治化。
㈧ 什麼是實質法治,什麼是形式法治 回答內容全面 論述題
形式法治就是要求統治者以建立法律為法治內容的核心。
實質法治就是要求統治者在法治框架內必須允許人民對法律內容進行評價。
形式法治與實質法治的共同之處在於都是法治,都旨在建立一種理性的法律秩序。兩者都區別於依靠明君或先知才能的人治和藉助宗教的「神治」以及尊奉道德的德治等治略。但兩者在價值取向上有明顯不同。
(8)依法法治的本質擴展閱讀:
法治實際上包含了許多層面的含義,它是指一種治國的方略、社會調控方式,法治是與人治相對立的一種治國方略。法治強調以法治國、法律至上,法律具有最高的地位。
亞里士多德就明確提出「法治應當優於一人之治」。法治還是指一種法律價值、法律精神,一種社會理想,指通過這種治國的方式、原則和制度的實現而形成的一種社會狀態。
實質意義的法治強調「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約權力」、「保障權利」的價值、原則和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