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環境的案例
⑴ 環境污染的例子
環境污染是指由於對生態系統有害的物質進入環境後對生態系統造成的干擾和損害的現象,簡稱污染。具體來說就是,有害物質或有害因子進入環境並在環境中發生擴散、遷移、轉化,並跟生態體統的諸要素發生作用,使生態系統的結構與功能發生變化,對人類以及其它生物的生存和發展產生不利影響。例如,因化石燃料的燃燒,使大氣中的顆粒物和SO2濃度的增高,危及人和其他生物的身體健康,同時還會腐蝕材料,給人類社會造成損失;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使水體質量惡化,危及水生生物
的生存,使水體失去原有的生態功能和使用價值。
環境污染除了給生態系統造成直接的破壞和影響外,污染物的積累和遷移轉化還會引起多種衍生的環境效應,給生態系統和人類社會造成間接的危害,有時這種間接的環境效應的危害比當時造成的直接危害更大,也更難消
除。例如,溫室效應、酸雨、和臭氧層破壞就是由大氣污染衍生出的環境效應。這種由環境污染衍生的環境效應具有滯後性,往往在污染發生的當時不易被察覺或預料到,然而一旦發生就表示環境污染已經發展到相當嚴重的地步。當然,環境污染的最直接、最容易被人所感受的後果是使人類環境的質量下降,影響人類的生活質量、身體健康和生產活動。例如城市的空氣污染造成空氣污濁,人們的發病率上升等等;水污染使水環境質量惡化,飲用水源的質量普遍下降,威脅人的身體健康,引起胎兒早產或畸形等等。嚴重的
污染事件不僅帶來健康問題,也造成社會問題。隨著污染的加劇和人們環境意識的提高,由於污染引起的人群糾紛和沖突逐年增加。
目前在全球范圍內都不同程度地出現了環境污染問題,具有全球影響的方面有大氣環境污染、海洋污染、城市環境問題等。隨著經濟和貿易的全球化,環境污染也日益呈現國際化趨勢,近年來出現的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問題
就是這方面的突出表現。
② 環境污染的原因
總的來說,環境污染可以是人類活動的結果,也可以是自然活動的結果,或是這兩類活動共同作用的結果。如火山噴發,往大氣中排放大量的粉塵和二氧化硫等有害氣體,同樣也造成大氣環境的污染。但通常情況下,環境污染更多地是由人類活動,特別是社會經濟活動引起的。我們平常所指的就是這類源於人類活動的環境污染。人類活動之所以會造成環境污染,是因
為人類跟其他生物有一個根本差別:人類除了進行自身的生產外,還進行更大規模的物質生產,而後者是其他所有生物都沒有的。由於這一點,人類活動的強度遠遠大於其他生物。例如,對生態系統中水的利用,其他生物僅取用滿足其生存要求的量,而人類對水的利用則不知道要比其他生物多多少倍,多到有的局部生態系統所有的水都不夠用。污染物的排放源稱為污染
源。各種污染源的情況將在第四節講述。
對環境污染可以從不同角度進行分類。根據受污染的環境系統所屬類型或其中的主導要素,可分為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等;按污染源所處的社會領域,可分為工業污染、農業污染、交通污染等等;按照污染物的形態或性質,可分為廢氣污染,廢水污染、固體廢棄物污染、以及雜訊污
染、輻射污染等。
⑵ 環境污染有哪些事例
1丶北美死湖事件
美國東北部和加拿大東南部是西半球工業最發達的地區,每年向大氣中排放二氧化硫2500多萬噸。其中約有380萬噸由美國飄到加拿大,100多萬噸由加拿大飄到美國。七十年代開始,這些地區出現了大面積酸雨區,酸雨比番茄汁還要酸,多個湖泊池塘漂浮死魚,湖濱樹木枯萎。
2丶卡迪茲號油輪事件
1978年3月16日,美國22萬噸的超級油輪「卡迪茲號」,滿載伊朗原油向荷蘭鹿特丹駛去,航行至法國布列塔尼海岸觸礁沉沒,漏出原油22.4萬噸,污染了350公里長的海岸帶。僅牡蠣就死掉9000多噸,海鳥死亡2萬多噸。海事本身損失1億多美元,污染的損失及治理費用卻達5億多美元,而 給被污染區域的海洋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失更是難以估量。
3丶西德森林枯死病事件
原西德共有森林740萬公頃,到1983年為止有34%染上枯死病,每年枯死的蓄積量占同年森林生長量的21%多,先後有80多萬公頃森林被毀。這種枯死病來自酸雨之害。在巴伐利亞國家公園,由於酸雨的影響,幾乎每棵樹都得了病,景色全非。黑森州海拔500米以上的樅樹相繼枯死,全州57%的松樹病入膏荒。巴登-符騰堡州的「黑森林」,是因樅、松綠的發黑而得名,是歐洲著名的度假聖地,也有一半樹染上枯死病,樹葉黃褐脫落,其中46萬畝完全死亡。漢堡也有3/4的樹木面臨死亡。當時魯爾工業區的森林裡,到處可見禿樹、死鳥、死蜂,該區兒童每年有數萬人感染特殊的喉炎症。
4丶切爾諾貝利核漏事件
1986年4月27日早晨,前蘇聯,現烏克蘭切爾諾貝利核電站一組反應堆突然發生核漏事故,引起一系列嚴重後果。帶有放射性物質的雲團隨風飄到丹麥、挪威、瑞典和芬蘭等國,瑞典東部沿海地區的輻射劑量超過正常情況時的100倍。核事故使烏克蘭地區10%的小麥受到影響,此外由於水源污染,使前蘇聯和歐洲國家的畜牧業大受其害。當時預測,這場核災難,還可能導致日後十年中10萬居民患癌症而死亡。
5丶萊茵河污染事件
1986年11月1日,瑞士巴富爾市桑多斯化學公司倉庫起火,裝有1250噸劇毒農葯的鋼罐爆炸,硫、磷、汞等毒物隨著百餘噸滅火劑進入下水道,排入萊茵河。警報傳向下游瑞士、德國、法國、荷蘭四國835公里沿岸城市。劇毒物質構成70公里長的微紅色飄帶,以每小時4公里速度向下游流去,流經地區魚類死亡,沿河自來水廠全部關閉,全國與萊茵河相通的河閘全部關閉。這次污染使萊茵河的生態受到了嚴重破壞。
(2)污染環境的案例擴展閱讀
由於人們對工業高度發達的負面影響預料不夠,預防不利,導致了全球性的三大危機:資源短缺、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環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為的破壞,向環境中添加某種物質而超過環境的自凈能力而產生危害的行為。
由於人為因素使環境的構成或狀態發生變化,環境素質下降,從而擾亂和破壞了生態系統和人類的正常生產和生活條件的現象。
污染物質的濃度和毒性會自然降低,這種現象叫做環境自凈。如果排放的物質超過了環境的自凈能力,環境質量就會發生不良變化,危害人類健康和生存,這就發生了環境污染 。
⑶ 環境污染涉及的侵權案例
一、據以研究的案例被告郭某系位於北京市朝陽區某小區302號房屋產權人,原告張某居住於郭某樓上402號。2003年6、7月間,被告對302號房屋進行室內裝修,其間曾使用裝修塗料。同年7月28日至8月26日,原告以被被告裝修塗料揮發性氣體熏染,致頭痛頭暈無力為由,四次前往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就診,經該院診斷為「有機溶劑接觸反應」。審理中,原告向本院提交到該院就診的門診病歷手冊原件一份及醫療費收據復印件十一張,其中與門診病歷手冊記載的就診時間一致的醫療費共計2631.74元。另經法院核實確認,上述醫療費收據原件由原告交所在單位用於辦理醫保報銷手續。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公民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被告所有的房屋在室內裝修過程中使用了裝修塗料,其所述辯解事項不能證明該裝修塗料不存在對周圍環境的影響。現原告經醫院診斷為「有機溶劑接觸反應」,被告不能證明原告所受損害系其它原因所致,其應當向原告承擔賠償責任。故本院對原告主張的相關醫療費損失予以支持。該醫療費中,原告自認同意扣除的部分費用,不影響本案審理,本院予以確認。對於原告主張的精神損失費,因其所受損害尚不具備構成精神賠償的條件,本院對此不予支持。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19條之規定,作出如下判決:一、被告郭某於本判決生效後七日內賠償原告張某醫療費1940.74元。二、駁回原告張某其它訴訟請求。上訴人郭某上訴稱:原判事實認定不清,本案沒有證據證明上訴人在裝修過程中排放了大量有害氣體,對周圍環境造成了污染或損害。而上訴人使用的塗料立邦漆為綠色環保產品,符合國家的環境環保標准。一審判決以上訴人進行裝修使用了塗料,現不能證明被上訴人所受損害系其他原因所致為由,判令上訴人承擔責任,於法無據,要求撤銷原判、駁回張某的訴訟請求。張某答辯稱: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當,同意原判。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受害人的損害應當與侵害人的行為存在因果關系。張某身體不適就醫,但造成其身體不適存在多種因素的可能,雖然其被醫院診斷為「有機溶劑接觸反應」,因診斷來源於張某的主述,不是對其不適因素的判斷,故不能以此認定張某身體不適是因郭某家裝修造成的。張某主張郭某家裝修使用塗料的揮發性氣體對其身體造成損害,證據不足。張某亦未能就郭某實施了違反環保規定造成環境污染的行為舉證證明。因此,對於張某要求郭某對其所受損害承擔賠償責任的訴訟請求,本院不予支持。綜上所述,對於郭某的上訴請求,本院予以支持。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作出如下終審判決:一、撤銷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2004)朝民初字第14534號民事判決。二、駁回張某的訴訟請求。二、本案相關法律問題研究本案是一起室內裝修導致鄰居身體健康受損的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案。由於此類糾紛的代表性和法律適用的復雜性,法院審理時十分謹慎。由於環境污染侵權的高度危險性、復雜性、證明因果關系的困難性,為加強對被害人的保護,環境法在環境侵權方面制定了許多不同於普通民事法律的規定,而在本案中,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對於訴訟性質的准確界定,對環境侵權特殊規則的適用都值得我們進行深入的思考和分析。本案反映兩個問題:一是室內環境污染致使他人損害是否構成環境污染侵權案件;二是室內環境污染致使他人損害糾紛案件的舉證責任應該如何分配。(一)室內裝修致使他人損害案件的定性即此類案件應該歸為環境污染侵權訴訟?案件中是否存在環境污染侵權是適用環境法特殊規則保護被害人的前提。環境法視野中的環境是指人們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天然和人工改造過的自然因素的總和。按照功能的不同,可以將環境分為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按照環境范圍的大小,可以把環境分為室內環境、城市環境、區域環境、全球環境等。因此,環境法中所指的環境不僅指公共環境中的生態環境,理所當然的包括公民居所中由空氣、光線、聲音等要素所構成的室內生活環境。在本案中,由於原告張某認為被告郭某的居室裝修行為存在不環保因素導致空氣污染並進而造成對其生命健康權的損害。根據《環境保護法》第41條「造成環境污染危害的,有責任排除危害,並對直接受到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賠償損失」可以認定,原告主張被告在裝修過程中使用劣質材料導致室內空氣污染並由此造成原告損害的行為的訴訟可以構成環境污染侵權損害賠償訴訟。原告選擇了環境污染侵權訴訟的途徑來救濟自己的權利時,法院應當予以受理。(二)環境污染侵權訴訟中舉證責任倒置規定的適用舉證責任,是指當事人應就其主張的事實提供證據加以證明的責任。受理法院根據一定的規則將舉證責任在爭議當事人之間進行分配。我國民事訴訟法確立的舉證責任分配的一般規則是「誰主張,誰舉證」,即當事人在訴訟中誰主張待證案件事實成立,誰就對證明對象負有舉證責任。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法律則規定了舉證責任倒置原則,環境污染侵權損害賠償案件即屬此類。所謂舉證責任倒置,是指原告提出的主張不由其提供證據加以證明,而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舉證責任倒置包括實行過錯推定和因果關系推定。在現行的特殊侵權案件中,舉證責任倒置或適用過錯推定,或適用因果關系推走。在對環境污染侵權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根據案件性質,將要求加害人對環境污染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和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即環境污染侵權既要適用因果推定,也適用過錯推走。首先,關於環境污染侵權因果關系的舉證責任。在科學技術高度發達、生產工藝技術極其復雜的情況下,要讓無技術裝備條件的受害人舉出被告從事了何種侵權行為,其侵害行為與受害人所受損害之間有什麼樣的因果關系,以及侵害人主觀上有無故意和過失的證據,將是十分困難的。為了保證污染受害人的損害能夠得到法律的救濟,實現實質意義上的公正,我國與許多國家一樣在環境糾紛中規定了倒置的舉證規則。其中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74條第3項規定: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對原告提出的侵權事實,被告否認的,由被告負責舉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4條第1款第3項規定:「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由加害人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及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從這兩者規定的比較來看,兩者立法的價值取向是一致的,都是為了更好的保護環境污染受害人的權益。但前者之規定過於籠統,且不合於司法實踐,實際上連最激進的環境法學者也從未認為,只要原告提出被告侵權主張,被告就必須舉出證據來證明自己沒有侵權。實際上,環境侵權中的舉證責任倒置制度通常被論說為,「在環境民事訴訟中,舉證責任被轉移到被告身上。原告只需證明有損害結果,證明可能是由被告的污染行為造成的即可,而被告必須舉出充分的證據推翻這種可能性,才可免除賠償責任」。也就是說,這種舉證責任的倒置實質上只是將一部分本應由原告承擔的舉證責任轉移給被告,在原告提出表面證據,證明污染者已有污染行為或可能有污染行為時,如果被告舉不出可靠的證據來證明該污染、破壞結果不是其行為所致,法院則可認定環境污染損害與被告行為有因果關系。而並非顧名思義的全部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相比之下,後者的規定更加明確地規定了舉證責任倒置中加害人的舉證責任,更具有實際適用性。其次,關於加害人過錯的舉證。在環境污染致人損害的侵權案件中,一般而言,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即無需對加害人的過錯進行舉證。無過錯責任肇始於1838年德國頒布的《普魯士鐵路法》,亦稱為無過失責任、危險責任,其以特定危險的實現為歸責理由。換言之,即持有或經營某特定具有危險的物品、設施或活動之人,致侵害他人權益時,應就所生損害負賠償責任,賠償義務人對該事故的發生是否具有故意或過失在所不問。其基本思想,不是對不法行為的制裁,而在於「不幸損害」的合理分配。適用無過錯責任,可以減輕受害人的舉證責任,加重加害人的舉證責任,更有利於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從我國法律規定看,《民法通則》第124條、《環境保護法》第41條確認了環境污染侵權的無過錯責任原則。依無過錯責任原則,其構成要件有二:一是實施了環境污染行為並因此引起環境污染的危害後果。二是環境污染行為與危害後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即受害人只需提出自己的損害,不論加害人有無過錯,都應對其污染造成的損害後果承擔責任。從我國環境立法上看,在環境污染損害賠償中,只要污染環境造成危害的,不管行為人主觀上有無過錯,也不管行為人的行為在客觀上是否違法,都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三)加害人實施環境污染行為的舉證責任如前所述,對於環境污染致人損害賠償案件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僅僅在環境污染侵權的因果關繫上實行舉證責任倒置,並非原告不必承擔任何舉證責任。在此類案件中,作為環境污染受害人的原告,還是需要承擔必須的基本的舉證責任,即必須證明作為加害人的被告實施了環境污染行為。從侵權民事責任構成的四要件出發,一般侵權的成立應該具備:1、加害人的違法行為;2、損害事實(加害人的行為給受害人造成的不利後果);3、因果關系(違法行為和損害事實存在因果上的聯系);4、加害人的主觀過錯。因此,一般侵權案件中,原告應該舉證對上述四要件進行證明,但環境污染致人損害的侵權案件作為特殊侵權,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即無需原告對因果關系和主觀過錯進行舉證,但原告必須對前兩要件即加害人的違法行為和自己的損害事實予以舉證證明。從本案來看,原告張某認為被告郭某室內裝修存在污染行為,導致自己身體健康受損,這在定性上屬於環境污染侵權案件,由此,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即張某無需對郭某的侵權行為和自己的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張某有侵權的主觀過錯進行舉證證明。但是,作為環境污染侵權的受害人的張某也必須舉證證明如下兩方面:郭某的室內裝修是環境污染行為;張某身體健康受損的事實。從本案張某的一、二審的舉證情況看,張某僅僅提供醫院的診斷證明及其醫療費證據來證明了自己的損害事實,但並沒有提供證明證明郭某的室內裝修不符合環保要求,是環境污染的違法行為。一審法院對環境污染侵權的舉證責任倒置的理解存在理解上的偏差,沒有對原告張某的基本舉證責任進行審核,而不適當地加重了被告的舉證責任,強調「被告不能證明原告所受損害系其它原因所致」,導致判決的錯誤。二審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4條第1款第3項之規定,對環境污染侵權案件中的舉證責任分配尺度進行合理把握,確認原告張某沒有提供證明證明被告郭某存在環境污染行為,從而駁回張某的訴訟請求是正確的。近些年來,由於城市建設的發展,中國各種居室環境裝修每天都在進行,而由於環保、設計等因素,導致室內環境污染糾紛發生的數量和程度已經達到空前的程度,此類訴訟在法院也是屢見不鮮。但從中國的環境司法實踐來看,處理環境糾紛的法律規定卻沒有相應地得到加強。具體表現為有關環境糾紛處理的立法不健全,缺乏環境污染糾紛處理程序、證據規則、停止污染侵害的措施等明確清楚之規定,使得在眾多之環境侵權訴訟中,受害人之利益往往無法得到切實之維護。本案中法院把握了正確處理環境侵權案件的法律精神,適用環境污染侵權的特殊規則,實現了個案結果上之實質公平。但現實中,室內裝修污染問題確實比較嚴重,對裝修家庭以及相鄰的人群存在空氣污染、雜訊污染等損害,但是在訴訟中,由於空氣污染、雜訊污染等環境污染的舉證問題在現實中困難重重,尤其室內裝修造成居室以外人如鄰居等的身體健康損害,如何確認環境污染的成立?如何檢測等舉證的操作性幾乎為不可能。本案便反映了這方面的問題,郭某對其房屋進行裝修,有可能由於裝修不環保,氣體揮發導致其樓上鄰居受到身體傷害,張某不是裝修房屋的主人,如何有權及時委託環境監測中心等鑒定機構進行空氣檢測,從而確認環境污染的成立?而要等到訴訟中再申請法院委託鑒定機構進行檢測,由於氣體的揮發,又很可能時過境遷,污染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變化。因此,為了使更多的環境污染受害者的利益能得到有效的保護,思考如何建立專門的環境民事侵權訴訟機制,完善專門的證據規則,應該值得立法者以及司法者更加關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六庭·胡建勇
⑷ 人們污染環境的例子有哪些
1、公共場抄所:吸煙,排放香煙煙霧,污染空氣環境,還有二手煙的污染問題;
2、隨地大小便、隨地吐痰、隨意扔垃圾(包括塑料袋),污染環境;
3、公共場所:大聲喧嘩;高音音響,排放雜訊,存在雜訊污染;
4、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環境空氣,存在雜訊污染;
5、街頭露天燒烤,釋放油煙,烏煙瘴氣,污染空氣;
6、上墳燒紙及貢品,烏煙瘴氣,污染環境;
7、街頭焚燒垃圾、樹葉、塑料袋,煙火彌漫,污染環境
。
⑸ 污染環境的例子。
這樣的例子也是很多。
比如說汽車尾氣還有亂扔垃圾等等。
這些生活中的小事都是可以的。
所以說要保持環境衛生也是要需要從身邊的小事做起。
⑹ 人們污染環境的例子
人們污染環境的例子,是要梳理人的行為直接污染環境的事例:
1、公共場所:煙民吸煙,排回放香煙煙答霧(內含多種污染物)污染空氣環境,還有二手煙的污染問題,傷害人體健康;
2、隨地便溺、隨地吐痰、隨意扔垃圾(包括塑料袋),污染環境,影響人體健康;
3、公共場所:大聲喧嘩;高音音響,排放雜訊,存在雜訊污染,影響人體健康;
4、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環境空氣,存在雜訊污染,影響人體健康;
5、街頭露天燒烤,釋放油煙,烏煙瘴氣,污染環境空氣,影響人體健康;
6、上墳燒紙及貢品,烏煙瘴氣,污染環境空氣;
7、街頭焚燒垃圾、樹葉、塑料袋,煙火彌漫,污染環境空氣。
以上污染行為產生的原因是:行為人的環境倫理道德低下,環境健康意識不足,環境教育欠缺的緣故。呼籲:環境保護,從我做起、從身邊小時做起。
⑺ 世界上的最嚴重的十大環境污染事例有哪些
一、北美死湖事件
1、美國和加拿大是西半球工業最發達的地區,每年排放二氧化硫2500多萬噸。1970年開始,這些工業最發達的地區出現了大面積酸雨區,酸雨甚至比的上檸檬汁,許多湖泊的生物都死樂,森林樹木枯萎。
二、卡迪茲號油輪事件
1、1978年3月16日,美國2超級油輪「卡迪茲號」,載著伊朗原油向鹿特丹駛去,在航行到法國布列塔尼的海岸觸礁然後沉沒,22.4萬噸的原油漏出,污染了超過350公里長的海岸線。
2、光是牡蠣就死掉上千多噸,而海鳥也死亡接近2萬多噸。這次的事件損失1億多美元,污染和治理費用高達5億多美元,而被污海洋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失難以估量。
三、墨西哥灣井噴事件
1、1979年6月3日,墨西哥石油公司的平台鑽機打入水下3000多米深的海底油層時,突然發生嚴重井噴原油泄漏,污染了這一帶的海洋環境。
四、庫巴唐「死亡谷」事件
1、巴西聖保羅的庫巴唐市的企業主只顧賺錢,隨意排放廢工業氣體工業廢水,谷地濃煙彌漫、臭水不斷,有20%的人得了呼吸道過敏症,使2萬多貧民窟居民嚴重受害。
九、雅典「緊急狀態事件」
1、1989年11月2日上午9時,希臘雅典中心大氣質量監測站顯示,空氣中二氧化碳濃度318毫克/立方米,超過國家標准59%,發出了紅色危險訊號。11時濃度升至604毫克/立方米,超過500毫克/立方米緊急危險線。
2、中央政府當即宣布雅典進入「緊急狀態」,禁止所有私人汽車在市中心行駛,限制出租汽車和摩托車行駛,並令熄滅所有燃料鍋爐,主要工廠削減燃料消耗量50%,學校一律停課。
十、日本「四大公害事件」,水俁病
1、1956年發生在熊本縣水俁市,原因是氮肥公司將含有甲基汞的廢水排入海中,造成居民由於捕食海中魚類造成水銀中毒。
2、第二水俁病:昭和電工公司將含汞廢水排入海中所致。
3、四日市哮喘:工業排放硫氧化物到大氣中導致的大氣污染。
4、痛痛病:礦山企業排放大量鎘到河裡造成的水質污染。
⑻ 地球的污染環境的事例
1、陸地污染:每天千萬噸的垃圾中,很多是不能焚化或腐化的,如塑料、橡膠、玻璃等人類的第一號敵人。
2、空氣污染:主要來自工廠、汽車、發電廠等放出的一氧化碳和硫化氫等,每天都有人因接觸了這些污濁空氣而染上呼吸器官或視覺器官的疾病。
3、北美死湖事件:美國東北部和加拿大東南部是西半球工業最發達的地區,每年向大氣中排放二氧化硫2500多萬噸。
其中約有380萬噸由美國飄到加拿大,100多萬噸由加拿大飄到美國。七十年代開始,這些地區出現了大面積酸雨區,酸雨比番茄汁還要酸,多個湖泊池塘漂浮死魚,湖濱樹木枯萎。
(8)污染環境的案例擴展閱讀
防止方法
1、對於工廠的污水、廢氣、廢煙、廢渣等有毒氣體進行過濾後排放
2、外出盡量不用私家車,減少汽車尾氣的排放造成的環境污染
3、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節約紙張
4、多種植花草樹木、不亂砍濫伐
環境污染是各種污染因素本身及其相互作用的結果。同時,環境污染還受社會評價的影響而具有社會性。它的特點可歸納為:
1、公害性,環境污染不受地區,種族,經濟條件的影響,一律受害。
2、潛伏性,許多污染不易及時發現,一旦爆發後果嚴重。
3、永久性,許多污染長期連續不斷的影響,危害人們的健康和生命,並不易消除。
⑼ 環境污染的事例
倫敦
煙霧
事件
、洛杉磯煙霧事件、日本的米糠油、日本的水俁灣事件......
以及近期的荷蘭某工廠無恥的向非洲某國家傾倒有毒
垃圾
事件,導致
多人
死亡。
在一些國家,資本家或生產單位的經濟人為了追求高額利潤,任意向
自然界
排放各種
有害物質
,
嚴重污染環境
,特別是
大氣
和
水源
的污染,造成
社會
公害
,引起許多疾病,使廣大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受到嚴重威脅。對水源的污染有多種,其中「水俁病」就是舉世聞名的日本公害之一。「水俁病」於1953年首先
在日本
九州熊本縣水俁鎮發生,當時由於病因不明,故稱之為水俁病。(俁音玉)
1950年在水俁灣附近漁村中,發現一些貓步態不穩,抽筋麻痹,最後跳入水中溺死,當地人謂之「自殺貓」。1953年水俁鎮發現一個生怪病的人,開始只是口齒不清,步態不穩,面部痴呆,近而耳聾眼瞎,全身麻木,最後神經失常,一會酣睡,一會興奮異常,身體彎弓,高叫而死。1956年在這個
地區
又發現五十多人患有同樣症狀的病。經過對病的調查和研究,在1962年才確定水俁病的發生是由於汞的
環境污染
,特別是常期食用被污染的魚和
貝類
引起的
甲基汞
慢性中毒
。這是從水俁鎮的工廠排放的氯化甲基汞污染
海域
,使魚和貝類中毒造成的。繼水俁鎮之後1963年,日本新瀉縣又有大批自殺貓、自殺狗出現。1973年在
有明海
南部
沿岸的
有明町
等地
又發生了水俁病。據報導這三次發病人數共計900多人,實際上在日本受害人數遠遠超過這個數字,僅水俁鎮受害居民已有一萬人左右。
汞俗稱水銀,它廣泛應用於許多工業部門。汞及其
化合物
都是有害物質,尤其是汞的烷基化合物的
毒性
更大。汞及其化合物可以通過呼吸或消化系統進入人體。無機汞進入人身體後,含汞
濃度
最高的是腎臟和
肝臟
。有機汞在人腦中蓄積最為顯著,其次是肝和腎。
汞中毒
後的臨床症狀即如「水俁病」症狀。
造成
水污染
的
工業公害
除汞外,還有酚、氰類、鉻、砷及某些重金屬鹽等物質。這些物質從工廠及科研單位排放出來,造成了嚴重的水污染。從而對人類造成的危害在國內外都時有發生。因此在發展國民經濟,加快四個現代化的
進程
中,一定要注意
保護人類
賴以生存的環境
,防止污染,使人類在優美、舒適的
環境
中生存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