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律為准繩對嗎
① 以道德為約束 以法律為准繩這句話對嗎
這兩句話分開都是對的,但是放在一起就不對,在邏輯上是不通的。道德和法律是內兩個不同的范疇、不重合容的范疇。以法律為准繩的意思是按照法律規定辦事,法律是一種標准,其作用不僅僅是約束懲處作用,而且是對於不犯罪、不侵權的宣判被告無罪、勝訴。而以道德為約束僅僅是約束一個方面,與准繩的含義是不對等的。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的邏輯才是對的,兩者說的都是依據,是雙關語,實際就是以事實為依據和准繩,以法律為依據和准繩。而約束和准繩是不能雙關的,因為約束和准繩的含義不同,但是又有一定的重合。雙關語一定是要麼意思相同,要麼意思不重合。
② 以事實為依據 ,以法律為准繩什麼意思
以事實為根據,是指公安、司法機關決定提起刑事訴訟、採取具體的訴訟措施專以推進刑事訴訟的進屬程和最終定案處理時,必須以業已查明的案件客觀事實為基礎。而不允許把主觀想像、推測、懷疑作為處理案件的根據。為此,《刑事訴訟法》第 44 條進一步規定: " 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人民檢察院起訴書、人民法院判決書,必須忠於事實真相。故意隱瞞事實真相的,應當追究責任。 "
准繩:是古代測定物體平直的器具,引申為標准、准則。以法律為准繩,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以及在各個訴訟階段對案件做出最終的結論時,必須嚴格遵守程序法和組織法等,並根據實體法關於犯罪的構成要件、量刑標准、量刑原則等規定做出適當的處理。
准繩是器具,並不是單純一根繩子,因此不能理解成鐵絲。 繩之以法的「繩」也是標准、准則的意思,它同「以法律為准繩」的意思一樣, 指用法律來制裁。
希望能幫到你。
③ 請不要不懂法律法規的人來回答,你們回答要以法律法規為准繩。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這句話,大家都很熟悉,這是執法、司法機關應該堅持的一項基本原則。然而,說是這么說,究竟這句話的真正含義是什麼,卻不是每個人都能熟知的。 通俗地講,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的原則,就是執法、司法機關在辦案時,要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結合事實,正確適用法律,以保證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要求。這里有兩個問題:一是要查清事實;二是要結合事實正確適用法律。 首先是事實。這個事實是什麼事實?就是事情的本來面目,是事情的真實情況。那麼如何證明所認定的事實本來就是那個樣子?這就需要用證據來證實。不能用證據證明的事實,就不是法律上的事實。也就是說,沒有相關的證據證明,即使事情本來是那個樣子,在法律上也是不能夠認定的。因此,法律事實和真實事實是不一定完全一致的。我們通常說,什麼事情都得要講究證據,沒有證據,怎麼能讓人相信是真的?這也可以理解,比如打官司,你說真實情況就是怎麼樣怎麼樣的,但是法官不知道啊,又不可能把真實情況象放電影一樣地再現一遍給法官看,怎麼才能夠讓法官相信呢?那就得靠證據。你的證據能證明什麼程度,法官只能認定什麼程度。有些當事人對此就很不理解,那也沒有辦法。你不能光靠嘴說,誰信呢?事實要用證據來證明,不能舉證,就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因此,事實問題,其實就是一個證據的問題。說以事實為依據,其實就是以證據為依據。即我們通常說的打官司就是打證據。訴訟的學問、訴訟的精髓全就在於是否能夠搜集到能夠證明你所主張的事實的有力證據。 因此,「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證明事實是關鍵,正確適用法律是結果,二者不可偏廢。
④ 法院以事實為基礎以法律為准繩對嗎
准備好「法院判決沒有以事實為依據、法律
為准繩」的證據,到檢察院瀆偵局或者舉報
中心控告法院的違法行為。因為:「以事實
為依據、法律為准繩」是法院的法定義務
⑤ 以法律為准繩指的是
以法律為准繩,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程序法和組織法等,並根據實體法關於犯罪的構成要件、量刑標准、量刑原則等規定做出適當的處理。
延伸:
以事實為根據,是指公安、司法機關決定提起刑事訴訟、採取具體的訴訟措施以推進刑事訴訟的進程和最終定案處理時,必須以業已查明的案件客觀事實為基礎。而不允許把主觀想像、推測、懷疑作為處理案件的根據。為此,《刑事訴訟法》第 44 條進一步規定: " 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人民檢察院起訴書、人民法院判決書,必須忠於事實真相。故意隱瞞事實真相的,應當追究責任。 "
准繩:是古代測定物體平直的器具,引申為標准、准則。以法律為准繩,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以及在各個訴訟階段對案件做出最終的結論時,必須嚴格遵守程序法和組織法等,並根據實體法關於犯罪的構成要件、量刑標准、量刑原則等規定做出適當的處理。
准繩是器具,准,測平面的水準器;繩,量直度的墨線。准繩和規矩的道理一樣,規即圓規,矩即尺子,引申為制度、標准。准繩就像木匠用的墨盒。
當然,准繩並不是單純一根繩子,因此不能理解成鐵絲。 繩之以法的「繩」也是標准、准則的意思,它同「以法律為准繩」的意思一樣, 指用法律來制裁。
⑥ 以事實為依據 以法律為准繩 這句話通俗講怎麼理解
以事實為依據 以法律為准繩 這句話通俗講怎麼理解
理案件要以案件的實際情況為事實依據,對案件的裁判必須以法律為衡量標准.
⑦ 以可學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是什麼意思
你說抄的應該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吧。以事實為依據中的「事實」是法律事實,不是客觀事實。客觀事實轉變為法律事實需要證據來證明。假如沒有證據,即使事實客觀存在,但是也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因此,人們常說,打官司就是打證據。舉例來說,如果一個人借了你2000元,這是一個客觀事實,但是,在訴訟中如果你不能提供證據來證明,就意味著你不能把這個客觀事實轉化為法律事實,就難以贏得訴訟。
以法律為准繩中的法律就是廣義的,以國家依據法定程序制定並公布的規范性文件,法律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性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區單行條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司法解釋。
⑧ 是否構成犯罪必須以刑法的規定為依據和准繩這就是所謂的什麼原則
新《民事訴訟法》:第七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
【釋義】本條是關於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的原則的規定。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是司法公正的重要體現,只有堅持實事求是,以充分確鑿的事實作為判案的根據,用法律這個尺度來衡量,以法律作為定案的准繩,才能做到不枉不縱,公正無私,保證公正的審判。
本條的規定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來理解:
1.以事實為根據,就是要求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時,切忌主觀片面性,依照法定程序認定案件的事實。以事實為根據,一是要審查當事人提供的證據;二是對於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主動調查收集;三是對於作為認定事實根據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向當事人雙方出示,經過當事人雙方質證、辯論,由人民法院審查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2.以法律為准繩,就是要求人民法院在認定事實的基礎上,以法律為客觀尺度來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民事權利義務,不能以言代法、以權代法,也不能主觀臆斷,任意曲解法律為我所用。
總之,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是相互聯系的。以事實為根據是公正審理民事案件的基礎,以法律為准繩是正確解決民事糾紛的依據,二者缺一不可,只有把兩者有機結合起來,才能准確查明案情,正確作出裁決,公正地解決民事糾紛,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⑨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中的法律是指什麼
法律(Law)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以規定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范。
1、法律的具體定義
法律是一種公平的規則,即人類在社會層次的規則,社會上人與人之間關系的規范。它以正義為其存在的基礎,以國家的強制力的保證實施為手段。法律需要逐漸變得適當寬容以利於社會和諧。法律屬於上層建築范疇,由經濟基礎決定,並為經濟基礎服務。法律的目的在於維護有利於統治階級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是統治階級實現其統治的一項重要工具。所以,法律是階級社會特有的社會現象,隨著階級斗爭的產生、發展而演變,最終它也將隨著社會階級斗爭的消滅而自行消亡。法律的概念古時指律令或刑法。由立法機關制定,國家政權機關保證執行的行為准則。法律是人類社會發展的過程化產物,從人類社會早期的行為和社會關系的習慣法的產生,到國家的誕生,訴訟與審判的出現,再到權利和義務的區別開來,在不同的國家在不同的時代,法律被賦予了不同的含義,但一成不變的是:法律是被國家賦予的強制性社會規范。
2、法律的其他解釋
(1)基本的法律:一般指在一個國家或地區擁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它的實際作用與憲法實際上相同。基本法律所意味是不永久並權宜之針,在沒有實施憲法下達到有法維持憲政秩序之效果。這里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法律,內容涉及國家和社會生活某一方面的最基本的問題。
(2)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也叫「一般法律」,是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和修改的「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憲法》第67條)。此外,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出的決議和決定,如果其內容屬於規范性規定,而不是一般宣言或委任令之類的文件,也視為狹義的法律。它一般包括憲法,民事法,行政法,經濟法等。
(3)廣義的法律:是指法的整體,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釋及行政機關為執行法律而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如規章)。
(4)狹義的法律:專指擁有立法權的國家權力機關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在三權分立的國家,由行政機關為執行法律而制定的行政命令僅對該行政機關之公務員有拘束力,除法規命令外,原則上行政機關所制訂之行政規則對於人民均不發生拘束力。而限制人民自由權利之法律必須由人民所選舉之立法機關制定之(即後者,狹義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