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與公共管理學院
1. 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屬公共管理學院,拿的是法學碩士學位嗎華政相對錄取率較高的
拿的是法學碩士學位,但是是在松江新校區。這個專業的導師是董保華,參加過勞動法的立法,在上海乃至華東是勞動法的權威,全國勞動法學會的副會長。這個學院的研究生錄取率都相對較高,接近二比一吧。
2. 雲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的院系專業
公共管理系
成立於1999年的公共管理系,緊緊圍繞學院「德高志遠、厚學強術」的辦學理念,在教學、科研、學科學位點建設和社會服務等四個方面,努力將教學與科研有機結合,以學科發展引領專業建設,以專業建設支撐學科發展,將校內外的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與社會服務相結合,成績斐然。其中公共管理系行政管理專業設立於1984年,招收行政管理民族幹部班,為雲南省培養了大批少數民族幹部,1998年該專業開始招收全日制本科。1999年作為教育部試點的兩所高校之一開始招收公共事業管理專業本科。
公共管理系現有行政管理專業博士學位授權點1個;公共管理一級學科碩士授權點,其中在本系招生的科學學位碩士點4個(行政管理、教育經濟與教育管理、社會保障、社會醫學與醫療衛生事業管理),專業學位碩士點1個(MPA公共管理碩士)。現有2個本科專業招生,即行政管理和公共事業管理,其中的公共事業管理專業為教育部首批試辦專業,是國家級一類特色重點建設專業、雲南省省重點專業;行政管理專業是省級和校級重點專業。全系已形成了本——碩——博相銜接的人才培養體系。目前有在校本科生292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05人,在校MPA學員467人。已畢業各類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近500人。
公共管理系的第一任系主任為崔運武教授(博士、行政管理專業博士生導師)。現為公共管理學院院長,國家級教學名師(2006),教育部公共管理類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全國電子政務委員會常務理事、雲南省學位委員會管理學學科評議組成員、雲南省優秀教師(2007),曾獲教育部第三屆優秀青年教師獎(2002)、寶鋼優秀教師獎(2003)、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學成果二等獎(2005)、國家優秀教材一等獎、寶鋼教育基金優秀教師特等獎(2009),享受雲南省政府特殊津貼。
公共管理系第二任系主任為方盛舉教授(法學博士、政治與公共管理出站博士後)。現任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中國政治學會理事,雲南大學首屆十大教學名師,伍達觀傑出教師獎(2008)。
現任系主任鄧崧教授(管理學博士、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出站博士後),知名電子政務專家,全國電子政務委員會理事,雲南省政府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
政治學系
政治學系成立於1924年,是雲南大學建校之初最早的系之一,為目前公共管理學院的前身,迄今為止已走過80餘年的辦學歷程。政治學系於1925年開始正式招收本科學生。20世紀三十年代與四十年代著名學者林同濟、朱馭歐、李德家曾先後擔任政治學系系主任,著名教授張溪若、錢瑞升、王贛愚、潘大逵、龔祥瑞、陳復光等都曾執教於該系。20世紀五十年代經高校院系調整,政治學系並入西南政法學院。1961年雲南政治學院並入雲南大學,恢復設立政治學系,並開設哲學、政治學、政治經濟學3個本科專業,共培養了11屆本科生和4屆工農兵學員。1977年中國高考制度恢復,政治學系開設哲學、政治經濟學2個本科專業並於同年開始招生。雲南大學分別於1979年和1980年先後設立了經濟系和法律系,部分教師從政治學系分離出去,政治學系僅存哲學1個本科專業。1984年,政治學系設立行政管理專業,開始招收行政管理民族幹部專科班,這為雲南省培養了大批優秀少數民族幹部,1998年該專業由專科升為本科。1989年政治學系更名為政治學與行政管理學系,下設公共關系、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房地產經營管理等專業。1998年根據教育部專業調整計劃設立政治學與行政學、國際政治2個本科專業。
回顧政治學系過去80餘年的歷史,那是歷屆師生的共同成長史、發展史和奮斗史,尤其是進入改革開放以來,政治學系更是取得了長足發展與巨大進步,政治學學科綜合實力在全國高校中排名為全國第13位,無可爭議地成為了國內政治學研究的重鎮之一,確立了民族政治學、邊疆治理等研究的鮮明特色,可謂成績斐然。
政治學系系主任周平教授、博士生導師是教育部政治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政治學學科組評審專家,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2004),第四屆國家級教學名師,政治學國家級教學團隊的帶頭人。
社會學與社會工作系
社會學系始創於1939年,吳文藻為首任系主任,費孝通等一批著名社會學家曾執教於本系。1941年費孝通接任系主任,第三任系主任為楊堃。50年代院系調整後於1954年停辦,在這15年內,先輩們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推動了雲南民族問題的研究,開拓了中國社會學、民族學的學科建設。社會學系於1995年恢復,設立社會學本科專業。社會工作系建於1992年,1993年開始招生。2003年社會學系並入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2005年12月,雲南大學作為省級改革試點單位進行校內機構調整,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所設社會學專業、社會工作專業並入公共管理學院社會學系成立了新的社會學與社會工作系。現系主任為錢寧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
社會學與社會工作系教學建設和科學研究成績斐然。以錢寧博士、教授為首的社會福利理論研究處於全國先進水平。社會學與社會工作系的科研項目歷年來成績不菲。
情報與檔案學系
雲南大學情報與檔案學系檔案學專業(本科)始創辦於1984年,當時屬雲南大學歷史系。在此基礎上,於1987年開設圖書館學本科專業,1988年單獨建成雲南大學檔案學系。1993年檔案學系增設情報學本科專業(後更名為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 1997年雲南大學檔案學系並入雲南大學人文學院,2000年由檔案學系更名為信息管理學系,下轄檔案學、圖書館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三個本科專業。2004年雲南大學人文學院信息管理學系從人文學院析出,獨立建制為雲南大學情報與檔案學院,下設文秘與檔案學系(設檔案學本科專業)、信息管理學系(設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本科專業)、文獻信息管理系(設圖書館學本科專業)。2006年,情報與檔案學院與原公共管理學院、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國際關系學院合並,組成新的公共管理學院,情報與檔案學系為其下屬四個系之一,目前該本科專業只設檔案學專業和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同時招收檔案學、圖書館學、情報學碩士研究生以及檔案學博士研究生。 公共事業管理專業
培養掌握現代管理知識和管理方法,具備較強社會適應能力和創新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學制四年,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
主要課程:公共事業管理概論、公共政策學、公共經濟學、公共事業管理法律法規、公共部門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宏觀經濟學、微觀經濟學、社會保障與社會保障事業管理、教育事業管理概論、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管理、城市公用事業管理等。
就業方向:畢業生可到各類企事業單位、黨政機關、非政府組織等從事行政、機關事務、公共事務、人事、黨務等管理工作。
行政管理專業(電子政務方向)
培養具有現代電子政務系統開發和運用能力,具備較強社會適應能力和創新能力的高級行政管理專門人才。學制四年,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
主要課程:公共管理學、公共政策學、政府經濟學、領導學、比較公共行政、行政法學、政府部門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管理信息系統、電子政務理論與實驗、電子政務系統設計、電子政務系統的安全管理等。
就業方向:畢業生可到企事業單位、黨政機關、非政府組織等從事行政、人事、公共事務、黨務等管理工作或教學和研究工作。
政治學與行政學專業
培養具有良好的政治學與行政學知識素養、能力素養和全面素質的復合型人才。學制四年,授予法學學士學位。
主要課程:政治學理論、公共管理學、社會學、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地方政府、行政管理、國際政治、信息技術基礎等。
就業方向:畢業生可到黨委、政府部門、社會團體、非政府組織、金融管理機構、企事業單位,從事黨政管理、行政管理、政策分析、電子政務、教學科研、內外宣傳、辦公文秘、公共關系等工作。
國際政治專業
培養具有堅實的專業基礎、較強的創新能力和廣泛的適應能力,並熟練掌握一門外語的復合型人才。學制四年,授予法學學士學位。
主要課程:政治學導論、政治學基礎理論、西方政治思想史、國際關系史、中國外交史、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比較政治理論和研究方法、比較政治制度、國際政治理論和研究方法、比較外交政策、國際政治經濟、國際公法、信息技術基礎、基礎英語和專業英語等。
就業方向:畢業生可到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學校和企事業單位工作。
社會學專業
培養具有較全面的社會學理論知識和較熟練的社會調查技能的復合型人才。學制四年,授予法學學士學位。
主要課程:社會學概論、社會調查研究方法、社會文化人類學、西方社會學理論、社會統計學、社會心理學、社會分層與流動、發展社會學、組織社會學、社會問題、中國社會學史、經濟社會學等。
就業方向:畢業生可到民政、勞動、社會保障和衛生部門、工會、青年、婦女等社會組織及其他社會福利、服務和公益團體機構從事社會研究、社會保障、政策研究、行政管理、社區發展與管理、社會服務、評估與操作等工作。
社會工作專業
培養具有較全面的社會科學基礎知識和扎實的社會工作理論知識,並能運用社會工作專業技巧與方法解決各種社會問題的專門人才。學制四年,授予法學學士學位。
主要課程:社會工作導論、社會學概論、社會調查研究方法、社會心理學、社會福利思想、個案工作、小組工作、社區工作、社會行政、社會政策等。
就業方向:畢業生可到高校或行政相關部門、非政府組織從事專業教學及學生工作或社區發展、管理和服務工作。
檔案學專業
培養具有現代管理學理論基礎和系統的檔案學基礎知識與文化知識,掌握信息技術基本技能的復合型專門人才。學制四年,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
主要課程:檔案管理學、檔案文獻編纂學、檔案保護技術學、檔案計算機管理、信息技術基礎、秘書工作實務、政務信息管理、檔案管理系統設計與開發、電子政務與電子檔案管理、人事檔案與人力資源管理、檔案信息網路建設、縮微影像與數字技術等。
就業方向:畢業生可到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檔案部門(資料信息中心)、辦公廳(室)、圖書館、情報機構、史志部門從事檔案管理與信息服務、文獻信息資源管理、行政管理、電子政務、人力資源管理、文秘、辦公自動化、編史修志等工作。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
本專業下設信息管理學和圖書館學兩個方向,學制四年,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
信息管理學方向:培養具有現代管理學理論基礎和信息管理學、經濟學基礎知識、計算機和網路知識及應用能力的復合型人才。
主要課程:信息管理學、信息資源建設、信息組織、信息檢索、信息服務與用戶、數字圖書館、資料庫原理、資料庫系統開發設計、管理信息系統、計算機網路技術、網頁製作與網站建設、信息分析與研究、信息安全等。
就業方向:畢業生可到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信息機構及IT行業從事信息管理、信息咨詢、情報服務、信息系統構建及網站建設、資料庫建設、辦公自動化等工作。
圖書館學方向:培養具備現代管理學理論基礎和系統的圖書館學基礎知識,能熟練運用現代化技術手段收集、整理和開發利用文獻信息的復合型專門人才。
主要課程:圖書館學基礎、信息管理學、信息服務與用戶、信息組織、信息檢索、數字圖書館、信息資源建設、資料庫原理、數字資源加工處理系統、計算機網路技術、文獻研究基礎、目錄學出版編輯學等。
就業方向:畢業生可到國家各級各類圖書情報機構及企事業單位的信息機構從事圖書館管理與技術、情報服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決策咨詢、檔案管理、辦公室管理、文秘和相關教學、科研工作。
3. 安徽工業大學文法學院和公共管理與法學院是同一個學院嗎
公共管理與法學院(簡稱公法)以前是文法學院,而且現在的外國語學院,商回學院的答一些專業都是文法學院的,幾年前學校組織改革的時候給分出去只剩現在的行政管理,公共事業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這四個專業了,有一些老教師、前輩都還不習慣改口呢
4. 公共管理專業和法學哪個好學
本人是學法學的,法學自學一般很難,因為老師上課講的東西理論性極強,也回比較抽象,除非你有很答大的興趣以及這種類似天賦方面的,當然如果司考的話就無所謂了。會計的話,其實有人願意帶你的話也挺好學,自學應該比法學容易,因為會計師也有自考的嘛。公共管理據說需要學高數,我們同學院的有這門課,高數啊。
5. 我們學院是公共管理與法學學院,現在徵集一個卡通吉祥物的形象,什麼樣的形象可以體現公法院的特點動物
獨角獸
在中國神話中,獨角獸是一種吉祥之物。此外,其他亞洲國家也有關於獨角獸的傳說。在古代傳說中,當發生法律糾紛時,獨角獸常被請來作出裁斷,懲治罪犯。
6. 湖南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的歷史沿革
1960年3月,在原湖南師范學院馬列主義教研室(-1960年)的基礎上創建政治教育系。
1974年,與歷史系合並,更名為政史系。
1976年,與歷史系分家,復名為政治教育系。
1978年,與馬列主義教學部合並,仍稱為政治教育系。
1980年,馬列主義教學部分離出去,仍為政治教育系。
1982年,更名為政治系。
1994年,與馬列主義教學部合並,組成新政治系。
1996年,在政治系的基礎上成立法學院。
1996年11月,經濟學系從法學院分離出去另成立經濟管理學院,經濟管理學院後又分離出旅遊學院,2003年5月,經濟管理學院更名為商學院。
2000年4月,湖南省教育學院與湖南師大合並,教育學院政治系、馬列部與師大法學院合並組成新法學院,後又有湖南政法幹部管理學院、湖南醫學專科學校馬列教研室並入法學院,法學院包括政治學系、哲學系、社會學系、法律學系。
2002年6月,在政治學系、哲學系、社會學系基礎上建立公共管理學院, 並新成立行政管理學系 ,同時法律學系分離出去,成立純法學專業的法學院。
2004年,成立馬克思主義學院,歸屬在公共管理學院。
2010年9月23日,湖南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迎來了五十周年,歷屆院友前來共慶學院五十周年院慶。
(湖南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舉辦五十周年院慶相冊圖片來源: )
7. 問:中南大學的社會學屬於法學還是公共管理學 並求中南大學社會學考研歷年的分數線
他目前是在公共管理學院不在法學院 但我認為是法學
幫你查了一下 我就不復制了內 你自己看看吧 希望對容你有用.
http://..com/question/22922207.html
8. 公共管理學院中的「行政學」與法學院中的「行政法」的區別
公共管理學院中的行政學和法學院中的行政法差別很大,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
公共管理學院中的行政學又稱行政管理學,也稱公共行政學或公共管理學。它是一門研究政府對社會進行有效管理規律的科學,是國家公務員和其他公共部門工作人員必備的知識。行政管理學作為一門科學,在20世紀初成立以來,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在發達國家,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已成為一個獨立的,具有眾多理論流派,多學科交叉的,理論聯系實際的一門科學。
專業介紹:
1、土地資源管理專業介紹
該專業主要培養從事國土資源管理、土地政策與法規分析、土地利用規劃、地籍管理、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管理、房地產咨詢評估決策以及城市經營管理的復合型專門人才。
核心課程:管理學基礎、經濟學基礎、土地資源管理學、土地經濟學、土地法學、土地利用規劃、地籍管理、不動產估價、土地信息系統、城市經濟學、房地產開發與經營、城市規劃與管理等。
就業去向:各級政府土地和城市建設管理部門及政策研究機構、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房地產咨詢評估機構、各類銀行等投資金融機構、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以及房地產開發經營相關企事業單位等。
2、行政管理專業介紹
該專業主要培養掌握行政學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熟悉我國政府機構管理以及各類公共管理機構管理實踐的復合型專門人才。
核心課程: 管理學基礎、經濟學基礎、政治學基礎、公共組織與管理、中國政府與政治、行政學導論、行政法、公共財政學、公共政策、比較政府、公文寫作與處理、人事行政、非營利組織管理、領導學、地方政府管理、行政監察學、市政管理學等。
就業去向: 各級各類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
3、城市管理專業介紹
該專業主要培養從事城市規劃管理、城市資源管理、市政項目評估等城市公共管理的復合型專門人才。該專業是為了適應我國城市化和城市管理現代化的迫切需要而新設立的。
核心課程:管理學基礎、經濟學基礎、建築學、地理學、公共財政學、行政法、城市經濟學、地理信息系統、城市規劃與設計、城市交通管理、城市基礎設施與公共工程管理、城市社區管理等。
就業去向:中央和地方各級城市管理部門及政策研究機構、從事城市規劃與開發的企事業單位、中介咨詢公司、城市銀行等金融投資機構、高等院校以及科研機構等。法學院的行政法,是指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職權和接受行政法制監督過程中而與行政相對人、行政法制監督主體之間發生的各種關系,以及行政主體內部發生的各種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由規范行政主體和行政權設定的行政組織法、規范行政權行使的行政行為法、規范行政權運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規范行政權監督的行政監督法和行政救濟法等部分組成。
9. 吉首大學法學與公共管理學院有哪些專業
吉首大學法學與公共管理學院源自吉首大學政治系、政法學院。創建於1982年,曾先後內開辦思想政治教育、容歷史、法學、行政管理、公共事業管理和文化產業管理等專業。2004年7月成立獨立的法學院和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2011年6月,學校根據學科專業發展需要,將法學院與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中的公共事業管理專業、文化產業管理專業合並成立吉首大學法學與公共管理學院。
10. 中國政法大學可以轉系嗎/從公共管理學院到商學院
原本是不可以的,不過今年新政策除了四大法學院其他都可以互轉
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尊重學生個性發展,激發和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與創造性,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轉專業遵循以下原則
(一)尊重學生專業興趣原則。
(二)學生自願申請原則。
(三)同等條件下擇優選拔原則。
(四)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第三條 申請轉專業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一)大學一年級的普通本科生。正在休學的一年級學生和國防定向生除外。
(二)學生對轉入專業確有興趣且具備專業潛質潛能。
(三)在校期間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未受過任何處分。
(四)必修課成績全部合格且績點在3.0以上。
第四條 學校現有專業除法學和德語專業外,其他專業均可以接收學生轉專業。
各專業轉出和轉入學生人數均不得超過本年級本專業人數的10%。
第五條 每個學生只能申請轉入一個專業。
第六條 轉專業工作於第一學年的第二學期開始啟動。
第七條 轉專業工作程序
(一)學生申請。符合條件的學生自願向所在學院提出轉專業申請。
(二)所在學院審核。學生所在學院對申請轉專業學生進行綜合審查,如申請人數超過本專業學生人數的10%,則依據必修課成績進行擇優選拔並公示,公示期為三個工作日。
(三)接收學院考核。擬接收學院按專業成立5—7人的專家工作組,依據專業特點,對申請轉入學生進行面試考核,重點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專業潛能,並提出擬接收學生名單。
(四)公示及異議處理。教務處將接收學院擬接收學生名單統一公示七個工作日。學生如有異議,需在公示結束之前以書面形式向教務處提出,教務處應在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五)學籍變更。轉專業學生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後由教務處統一進行學籍變更。
第八條 經批准轉專業的學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轉專業手續,視為放棄轉專業。
第九條 接收學院要在學生轉入後安排好轉入學生的課程銜接和學習指導工作。
第十條 批准轉專業的學生適用入學當年轉入專業的本科培養方案。
第一學年已經取得的學分可以記入轉入專業相同課程學分,轉入專業沒有相同課程的,記為任選學分。學生畢業時按轉入專業學分要求進行畢業資格審定。
第十一條 轉專業的學生參加原專業第一學年優秀學生獎學金的評定。
第十二條 學生轉專業後應按照轉入專業收費標准繳納學費。
第十三條 對於本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外的,學習確有困難且不能順利完成學業申請轉專業的,由所在學院出具意見,報教務處審核並經主管校領導批准可轉入法學和德語以外其他專業學習。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11年6月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