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衛生
Ⅰ 成都市衛生應急指揮辦公室發文哪裡能查到或者說政府發文公眾哪裡可以查到
政府公文你可以在當地的圖書館圖書閱覽室都有政府公文的合集可以查詢,政府信息公開一般國務院是每個月都有月刊,地方的有的是按季度有的是按月印刷,是由政府辦公廳直接印刷發放到各單位的。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 行政機關應當將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
第十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設置政府信息查閱場所,並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行政機關可以根據需要設立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信息公告欄、電子信息屏等場所、設施,公開政府信息。
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向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提供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條例第十三條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行政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Ⅱ 成都市衛生局官網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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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成都市衛生局的其他事項
(一)與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1.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局(市中醫管理局)負責對食品安全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理,並對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因素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以及餐飲業、食堂等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市農業委員會(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督管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督管理。市水務局負責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市商務局負責生豬屠宰監督管理。
2.職業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局(市中醫管理局)負責監督管理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工作,組織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和專項調查,開展職業健康風險評估,負責職業病的檢查和救治,負責醫療機構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監督管理,負責職業病報告的管理和發布,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科學研究。市安監局(市政府安辦)負責起草全市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擬訂用人單位職業危害因素工程式控制制、職業防護設施、個體職業防護等相關標准,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及監督檢查,負責職業衛生檢測、評價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認定和監督管理,負責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等信息的匯總、分析,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負責依據職業病診斷結果,做好職業病人的社會保障工作。市總工會依法參與職業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反映勞動者職業健康方面的訴求,提出意見和建議,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二)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衛生局(市中醫管理局),配備行政編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主要職責是:起草愛國衛生工作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開展愛國衛生活動;制定全市「除四害」工作規劃和農村改水改廁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成都市衛生執法監督支隊為市衛生局(市中醫管理局)直屬正處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行政執法機構,配備行政執法類事業編制98名,其中:支隊長1名,副支隊長4名。
(四)市衛生局(市中醫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Ⅳ 成都衛生局在哪裡
成都衛生局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號 石牆村-公交車站 途徑公交:6區, 84, 102, 115, 118, 118高峰快線, 501, 504, 601, 806 金融城站-地鐵站 途徑地鐵:地鐵1號線 補充: 青羊 衛生局 地址:正通順街43號 成華區 衛生局 地址:一環路東三段148號 錦江區 衛生局 地址:均隆街69號 武侯區 衛生局 地址: 高升橋東 路16號 金牛區衛生局 地址: 沙灣路 65號
Ⅳ 成都市衛生局的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一)市衛生局(市中醫管理局)機關配備行政編制5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機關黨委書記按市委規定配備;正處級領導職數14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8名。
(二)單列管理軍隊轉業幹部行政編制4名。
(三)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統一按成委發〔2010〕17號文的相關規定聘用和管理。
Ⅵ 成都市衛生局的主要職責
成都市衛生局已更名為成都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衛生計生工作和中醫葯(含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葯,下同)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市衛生計生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定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根據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制定全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劃,組織和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三)按照職責分工監督管理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監督管理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及傳染病防治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對食源性疾病及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因素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四)組織擬訂基層衛生和婦幼衛生、計劃生育服務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和婦幼衛生、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推進基本公共衛生計生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五)負責全市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的行業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醫療機構執行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范、標准;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准入、資格標准,組織實施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范,建立健全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監督管理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負責無償獻血日常管理工作。
(六)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提出醫療服務和葯品價格政策的建議;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促進非公立醫療機構健康發展;推進和諧醫患關系建設,維護良好醫療秩序。
(七)貫徹實施國家葯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葯物制度,執行國家葯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葯物目錄;貫徹落實基本葯物、醫用耗材采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以及基本葯物目錄內葯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
(八)組織實施促進全市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監測計劃生育發展動態;負責全市計劃生育相關數據採集和分析研究,提出發布計劃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制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制定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劃,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組織建立計劃生育利益導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劃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群眾團體履行計劃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機制,提出穩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計生信息共享與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一)組織擬訂全市衛生計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計生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貫徹落實國家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
(十二)組織擬訂全市衛生計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計生相關科研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協同指導院校醫學教育和計劃生育教育,組織指導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十三)完善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范衛生計生行政執法行為,監督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落實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
(十四)負責衛生計生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組織衛生計生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工作。
(十五)負責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來蓉期間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址: 成都市高新區錦城大道366號9樓、10樓、23樓
Ⅶ 成都市衛生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衛生局(市中醫管理局)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二)規劃財務處。擬定全市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規劃和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編制衛生事業經費預、決算,負責管理衛生事業經費,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全市衛生基本建設,制定局直屬單位衛生基本建設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大型醫用裝備和設備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衛生信息統計工作;研究提出衛生經濟、醫療衛生服務價格政策建議。
(三)衛生法制與監督處(掛行政審批處牌子)。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衛生法規普法宣傳工作;負責衛生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按照職責分工監督管理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監督醫療機構依法執業工作,督促辦理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承辦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四)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處。制定基層衛生和婦幼衛生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農村基本衛生保健和婦幼保健;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與先天殘疾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牽頭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參與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管理工作;指導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管理工作;指導、監督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
(五)醫政與醫療服務監管處(掛成都市獻血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監督醫療機構執行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的政策、規范、標准,監督醫療機構執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范、標准;擬訂醫務人員執業標准和服務規范,建立健全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指導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牽頭組織城市醫療支援農村衛生工作,協助對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的緊急醫療救援;協調處理醫療爭議;承擔市獻血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中醫處。貫徹執行有關中醫葯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中醫事業發展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擬訂運用中醫葯防治重大疾病的規劃;組織實施中醫管理規范和技術標准;指導各類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的中醫工作。
(七)疾病控制處(掛成都市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擬訂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地方病及其他公共衛生相關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疾病預防控制工作;負責嚴重疾病、重大疾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地方病、寄生蟲病防治工作;負責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的報送工作;承擔市防治人類重大疾病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市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和市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科技處。組織制定全市衛生科技發展規劃,指導衛生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重點醫葯衛生科研攻關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負責省級醫學重點學科、臨床重點專科建設以及重點實驗室的管理工作;負責衛生科技信息管理與醫學科技普及工作;負責衛生信息化規劃和建設。
(九)衛生應急辦公室。牽頭組織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擬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應急預案培訓和演練;牽頭組織對重大災害、恐怖事件、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實施緊急醫學救援;指導區(市)縣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以及其他經常性突發事件的傷病員救治工作。
(十)幹部保健處。負責市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醫療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來蓉期間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承擔市幹部保健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基本葯物制度與葯事指導處。貫徹實施國家葯品法典、國家基本葯物制度和國家基本葯物目錄及國家葯物政策;貫徹落實省基本葯物采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貫徹落實省基本葯物目錄內葯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依法管理醫療機構內部臨床葯事管理工作。
(十二)人事處(掛國際合作處牌子)。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組織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准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衛生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衛生交流與合作。
(十三)紀檢監察處(掛審計處牌子)。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和審計工作。
機關黨的組織按照黨章和市委有關規定設置。
Ⅷ 成都市衛生副高評定通過名單
還沒有公示。
Ⅸ 2016成都市衛生副高名單
2016年中小學教育及衛生類副高任職資格評審通過名單公示
Ⅹ 成都市衛生學校
說明是一個黑戶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