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依法治理經驗材料
Ⅰ 結合本人實際,如何提高依法治理和依法辦事能力我是社區文書
這個問題你需要協助就可以了,有很多現實問題是你的領導也不好解決的,你還年輕經驗不足,注意多觀察吧!
Ⅱ 關於社區治理工作的經驗分析
一、 當前社區治安存在的主要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七大以來,我縣經濟社會各項事業蓬勃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從宏觀上看,當前我縣的社會治安狀況總體來說情況良好。但是,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當前社會治安仍然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從微觀上看,我鎮的社區治安還存在著一些嚴峻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在社會治安工作上,全鎮刑事發案居高不下,以盜竊為主的各類刑事案件頻發,治安形勢喜憂參半。據統計,到9月底,全鎮共發各類刑事案件20起,比去年同期發案35起下降了15起,下降幅度為42%;破獲刑事案件18起,比去年同期破案上升幅度為33%;盜竊案件15起,比去年同期發案25起下降了40%,但盜竊案件占今年刑事案件總發案的75%。
2、在基層基礎工作上,社區基層治保、調解工作管理不規范,十戶聯防工作沒有正常開展,治調、十戶聯防等基層群防組織發揮作用不充分。專群結合、群防群治機制不夠健全,經費保障不力,作用發揮不夠。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在個別社區和單位沒有得到很好堅持。
3、在安全生產工作上,基礎設施比較薄弱,部分火災隱患、安全生產隱患、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還沒有得到徹底整治。尤其是對出租房屋、流動人口的管理,對網吧、舞廳、棋牌室等娛樂場所的管理需要進一步嚴格。對非公有制企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還沒有形成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
4、在平安創建工作上,鄉鎮之間、單位之間、社區之間、企業之間嚴重的不平衡,主要是對平安創建工作思想認識不足,組織領導不力,結合實際不緊,安排部署不實,措施落實不到位。
5、居民上訪現象仍然比較突出。因評定低保、社會救助、醫療救助、民事調解不利、房屋拆遷、征地補償、企事業改制遺留問題等引發的人民內部矛盾及信訪問題仍較突出,居民上訪事件時有發生,信訪突出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很好解決,個體上訪、越級上訪、纏訪鬧訪還比較多。需要十分重視的是個別社區、單位領導,對信訪穩控工作缺乏足夠認識,存在畏難情緒,導致居民越級上訪,不僅造成惡劣影響,而且不穩定因素客觀上增多。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認識問題。無論社區、企事業單位領導、幹部,還是群眾,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存在片面認識。認為,本地不發生重大突發事件就行了,大有安於現狀,沒有居安思危的意識。許多同志在思維上、觀念上和工作方法上限於過去經驗,思想認識不清,觀念轉化不快,方法策略不靈,工作準備不足,應對措施不到位。個別社區和單位的主要領導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思想認識出現滑坡;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存在畏難情緒;還有的單位部門業績、經濟效益至上,忽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從而領導、人員、財力、物質投入不足,物防、技防和值班等內部防範措施不落實,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管理不嚴格,綜治辦規范化建設不到位,組織機構和規章制度不健全,檔案資料不規范。
2、責任主體問題。全鎮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的根本原因就是個別單位和部門沒有明確責任、沒有履行責任、沒有盡到責任。一部分人從目標責任制和領導責任制的角度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簡單地誤解成是政府、社區綜治委或綜治辦的工作,更有甚者對社區安排的各項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加以抵制,突出其業務工作,特別是垂管單位,更是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不支持、不配合。有些單位在年底考評、文明單位創建等方面不注重徵求和採納社區意見,忽視社區的作用。
3、經費保障機制建設滯後。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各級黨委、政府都不同程度地在經費上加大投入力度。群防群治經費在依規自籌的同時,由政府給予適當補貼卻自籌無門、補貼無望。但就我所在的縣,由於受自然條件和資源條件的限制,經濟發展緩慢,雖然每年都拿出一定的資金投入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但依然解決不了工作的需求,從某種方面上影響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開展。
4、機制缺陷問題。我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從機制上看有四大缺陷。一是責任追究制不完善,違責追究叫在口上,寫在紙上,流於形式。二是雖然建立起以簽訂責任狀、檢查考評、兌現獎懲三個環節連續配套的責任制考評措施,但在實際工作中沒有真正執行。有考慮和照顧的情緒。三是齊抓共管機制基本沒有形成,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成員單位囊括不全,現有的成員單位盡力不夠。四是考評體系存在缺陷,表現年度考評的嚴格,平時考評的寬松;對鄉鎮考評的嚴格,而對縣直單位和部門的考評責由社區考核,使社區在考核中有畏難情緒。對企業和非公經濟組織還沒有建立和形成有效的考核和評價機制。
5、基層基礎問題。以平安鄉鎮創建為主體,推進平安鄉鎮、平安社區、平安單位(校園)、平安家庭等基層創建活動不扎實、不經常;作為維護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的基層社區治保、民調、治安聯防、幫教、法律援助、社區安保等群眾自治組織建設缺位,發揮作用不強,工作機制不規范;以創建為載體的集中整治、治安防範、糾紛排查、信訪穩控、安全生產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日常工作在基層落實不到位;以公安機關為主導、以鄉鎮為主體、以社區治保組織為骨幹、以院落「十戶聯防」為基礎、以治安巡邏和單位內保為補充的城鄉四級治安防控網路,在我縣基層基礎工作中亟需大力推廣、提高和鞏固;還有警務制度的改革,中心戶長責任和待遇,重點地段、重要時段、重點社會面的治安防控工作都迫切要求我們認真解決好這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工作中的有人管事、有錢辦事和辦的好事等具體問題
三、加強社區治安綜合治理的對策
1、樹立維護社會穩定的強烈責任意識。沒有社會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無從談起。這就要求我們必須站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推進和諧社會建設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樹立維護社會穩定的強烈的責任意識。因此,各級黨委和政府都應該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調動全社會各方面的力量,通過堅持不懈的努力和扎扎實實的工作,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不斷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要充分發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的作用。強化和落實包括領導責任制、目標管理責任制、單位和法人責任制及一票否決權制等內容在內的多重責任制。落實責任制,必須嚴格兌現獎懲,該表彰獎勵的表彰獎勵,該追究責任的嚴格追究責任。要進一步完善簽訂責任狀、檢查考評、兌現獎懲三個環節相配套的責任制考評措施,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2、大力構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要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社會治安防範機制,努力探索治安防範工作市場化、社會化、群眾化的新途徑。我們所要建立的治安防控體系應該是:黨委、政府領導,綜治機構組織協調,以公安為骨幹,以群防群治力量為依託,以社會面治安防範為重點,以科技手段為支撐,多警種聯動,專群結合,點線面結合,人防物防技防配套。通過建立這樣的治安防控體系,提高社會治安整體防範水平。
3、構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台。堅持以爭創「平安社區」活動作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平台,深入發動群眾、科學、合理整合群防群治隊伍,不斷提升創安質量,維護治安安定。堅持從完善制度入手,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研究制定 「一項計劃、一支隊伍、一個喇叭、一面旗子、一種檢查」的五個一制度。即:一項計劃,就是各社區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爭創「無刑事案件社區」、「平安社區」的工作計劃;一支隊伍,各社區都加強以治安志願者、離退休黨員為主的巡邏力量;一個喇叭,各社區在巡邏中堅持用小喇叭喊話,提醒居民加強防範意識,這就是說我們熱河南路街道在治安巡邏中的一個特色;一面旗子,就是鎮綜治辦每季度在各社區開展流動紅旗評比,「無刑事案件社區」作為評比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形成競賽氛圍;一種檢查,即綜治辦同志每周都下到各社區檢查,督促各社區的巡邏防範工作,以保證各項措施及人員的落實,發現情況及時向社區進行通報。
4、著力抓好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工作。要抓好社區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必須著力抓好基層基礎工作,重在防患於未然,夯實社區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基礎。一是要積極開展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應該根據不同情況,調整充實中小學法制副校長,進一步規范法制副校長職責。堅持定期由法制副校長上法制公開課的辦法,對在校學生進行法制教育。二是要加強流動人口管理。要採取「以房管人」、「聯合管理」的方式,加強對暫住人口經常性的登記,積極協助公安部門辦證驗證,堅持做到治安聯防、四防檢查、調解糾紛、收集信息四位一體,加強與公安部門的聯系,一旦發現違法犯罪,能夠做到在第一時間向公安部門通報,強化警民聯防的機制和功能,增強社區治安的自防能力,盡量減少案件事故的發生。三是要加強對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和幫教工作。做到安置、幫教、普法同步進行,使大多數刑釋解教人員的生活得到妥善安置,思想得到改造。
5、嚴格執行領導責任制度,責任追究制度,檢查考核獎懲制度,黃牌警告和一票否決制度。各社區、單位、部門、企業主要領導要定期聽取匯報,定期研究工作,解決突出問題,做到捨得花精力謀平安,捨得用時間抓平安,捨得組織人力保平安,捨得安排財力買平安。在實際工作中,既要遵循照屬地管理原則,更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目標責任制的內容層層建立領導責任制、部門責任制、單位責任制,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任務落實到每個部門、每個單位、每個責任人。黨委、政府要加強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報,限期整改。要著重發揮綜治委職能作用,加大對發生重大治安問題的部門和企業進行督查和領導責任查究的力度。對盡職不夠、盡責不力、目標責任沒有達到的各種違責的人和事一定要一追到底。
6、堅決長期的「集中整治」制度。要健全和完善「集中整治」斗爭長效機制,每月定期分析研判治安形勢,提高「嚴打」斗爭的針對性和時效性,依法重點打擊各類刑事犯罪、經濟犯罪和「兩搶一盜」等多發性侵財犯罪,始終保持對各類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牢牢把握社會治安主動權。堅持組織開展「集中整治」專項斗爭,重拳打擊區域性、季節性、時段性的多發犯罪,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各執法部門要善於運用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7、加大經費保障機制。由政府承擔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經費要足額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並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步增加。要按照有關要求,劃撥或籌集相應的經費。要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群防群治經費保障機制,通過充足的經費保障,支持諸如檔案建設、宣傳標語、物防手段的建設,以應對變化中的形勢,提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水平。
8、搞好社區建設,優質高效服務居民群眾。應本著「服務居民、凝聚人心、強基固本、加快發展」的宗旨,按照「休閑有去處、活動有場所、愁事能解、難事能幫」的原則,以便民、為民、富民、安民為目標,大膽改革城鎮治理體制,配齊配強居民委員會,並廣辟籌資渠道,建立健全功能齊全的標准化社區活動中心。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自治組織和群眾組織的作用,上為黨委、政府分憂,下為百姓解難,使社區成為黨和政府聯系群眾、教育群眾、服務群眾的新型社區。在政府職能向社區延伸上,本著「小社區,大服務」的思路,組織民政、勞動、公安、計生等職能部門進駐社區,開展扶貧濟困、就業安置、民事調解、醫療保健、政策咨詢等便民利民活動,使部門工作重心下移,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和作風轉變。黨組織覆蓋社區,政府職能延伸社區,群眾自我治理、自我服務體系配套社區,使黨和政府與群眾的距離拉近,群眾的一些困難和問題解決的速度快,從而解決黨群干群關系,形成「不進大院進小院,不找政府找社區」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逐步使社區成為教育群眾的前沿陣地。一方面,依託中小學校的場地和人員優勢,採取寓教於樂的方式教育居民、服務居民,提高居民的科學文化素質和思想道德素質。另一方面,發揮社區文化陣地作用,組建晨練隊、秧歌隊、合唱隊、舞蹈協會等文體團體,這樣既豐富群眾的業余文化生活,又促進社區精神文明建設。三是成立扶危濟困的基礎平台。在完善社區文教、便民、治安、救助、就業、衛生、環境、法律八大服務體系基礎上,廣辟門路開展以黨員幹部就業指導「一助一」、在職黨員扶貧解困「一幫一」、先進分子志願助殘「一聯一」、居民百姓善待老人「一贈一」、單位便民利民「一對一」為主要內容的「五個一」活動,使群眾在生活中感受黨的暖和和關懷。
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需要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人民群眾希望我們的社會更加穩定更加和諧。實踐證明,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綜合治理工作方針,加強和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機制,是解決我國社會治安問題、維護社會穩定的有效途徑,是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和執政地位、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
Ⅲ 淺談如何積極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
《決定》規定: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基礎在基層,工作重點在基層。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戰斗堡壘作用,增強基層幹部法治觀念、法治為民的意識,提高依法辦事能力。加強基層法治機構建設,強化基層法治隊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機制,改善基層基礎設施和裝備條件,推進法治幹部下基層活動。
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是《決定》首次提出的法治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它是《決定》提出的「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要求的具體化。《決定》指出: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開展多層次多形式法治創建活動,深化基層組織和部門、行業依法治理,支持各類社會主體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發揮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范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
從我國目前政權結構組織形式來看,我國基層社會主要依靠的是城市居民委員會和農村村民委員會這兩種組織形式。現行憲法第111條對此也有明確的規定。該條規定:城市和農村按居民居住地區設立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居民選舉。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基層政權的相互關系由法律規定。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設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等委員會,辦理本居住地區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並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眾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與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並行的還有各種基層社團組織、各種形式的自治組織以及行業協會、社區組織等等。
這些基層組織擔負著維護基層社會正常生產和生活秩序的重任,除了依靠基層組織所制定的自治章程、鄉規民約、行業規范等實行自我管理、自我監督、自我發展之外,也需要加大國家法律治理的力度,特別是涉及到公民的基本權利保障等領域,國家法律更是不可缺位。
要防止在基層治理的過程中,因為部分群眾或少數人的利益侵犯了社會公眾的利益,或者是為了實現少數人的特權而侵犯了大多數人的基本權利。因此,基層人民政府必須依法對基層社會進行嚴格的法律管理,要建立必要的執法渠道,注重基層政府與基層組織之間的溝通協同,要盡量使基層政權的執法力量下沉,要使法律進社區、進課堂、進居民家中,真正讓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各項法治工作落地實處,不留死角,通過基層依法治理,夯實依法治國的社會基礎,維護基層繁榮和穩定。
Ⅳ 運用政治生活的知識,我們應如何借鑒南山區社區治理工作經驗搞好社區治理
堅持完善,創新發展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不斷擴大基層民主,讓基層群眾切實版享有管理基層公共權事務和公益事業的民主權利。社區治理,擴大群眾政治參與,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堅持黨的領導這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本質特徵,堅持依法治國、人民當家作主的統一。
發展各種協商民主實現形式,讓社會主義民主最真實,最管用。
Ⅳ 社區如何有效加強社區治安綜合治理 提高居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是一項事關社會經濟發展與保持社會穩定的基礎性工作。社區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緊緊圍繞平安和諧社區建設為目標,以深入開展「法律進社區」活動、"全民治安「活動為載體,全面提升維護轄區政治穩定、治安穩定、化解矛盾糾紛和服務居民群眾的綜合能力,著力抓好維護穩定、治安防範和普法宣傳等重點工作,推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為轄區安全穩定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 一、齊抓共管把社區治安作為社區建設的保證。 社區應嚴格執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和目標管理責任制,堅持領導班子定期研究部署綜治工作,堅持「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工作機制,緊密結合工作實際,認真開展日常抽查、定期督查、半年檢查和年終考核,堅持把綜合治理工作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確保綜合治理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認真開展普法教育和安全防範教育,提高居民群眾法律素質和防範意識。 社區以講座、宣傳欄、法制宣傳車等形式,組織轄區居民全面開展「法律進社區」宣傳活動,積極開展各項普法宣傳工作,營造轄區濃厚的法制輿論氛圍,落實社區《內部治安隊員職能考核制度》、開展「全民治安」活動等。通過開展「法律進社區」活動,增強了轄區居民的法律知識;通過開展「全民治安」活動, 以警務區警民聯防聯動,調動轄區小區樓宇物業、商場、廠企保衛部門互動,針對性做好群防群治人防技防相結合工作,在節假日利用法制宣傳車在轄區內公共場所、治安黑點進行法制、治安防範知識宣傳,並向居民群眾派發治安防範、法制知識等宣傳單張,做好宣傳發動、全民參與、共同維護轄區的社會穩定。三、進一步建立完善維護穩定工作的制度和機制。 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建立了健全制度與機制,才能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做到長治久安。因此社區應制定《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並定期召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例會制度,社區結合實際情意制定了處置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成立了應急分隊,保證各類矛盾糾紛早發現、早解決。 四、開展創建「平安社區」活動是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的重要載體。 創建「平安社區」活動要在社區黨委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做到「五個結合」,即創建活動與社區建設相結合,與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相結合,與派出所、司法所等政法基礎建設相結合,與社區管理、社區服務相結合,與創建「文明社區」活動相結合,使創建活動真正成為各部門、各支部的共同任務和廣大人民群眾的自覺行動。 五、著力抓好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工作。 抓好社區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必須著力抓好基層基礎工作,重在防患於未然,夯實社區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基礎。 要加強流動人口管理。要把流動人口管理好,必須依靠廣大居民群眾,健全綜治信息員隊伍,針對各個地區的不同特點和暫住人口的不同類型,充實調整管理隊伍,以提高應對社區治安的突發性事件。要加強對暫住人口經常性的登記,積極協助公安部門辦證驗證,堅持做到治安聯防、四防檢查、調解糾紛、收集信息四位一體,加強與公安部門的聯系,一旦發現違法犯罪,能夠做到在第一時間向公安部門通報,強化警民聯防的機制和功能,增強社區治安的自防能力,盡量減少案件事故的發生。 六、加強對社區治安綜合治理矛盾糾紛及不穩定因素的排查。 積極排查和化解人民內部矛盾,按照「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各類矛盾激化」的原則,重點排查梳理轄區內的各種不穩定因素和問題,要注意及時發現、及時解決。加大信息收集和匯總、建立健全預警機制,做到及時發現,正確疏導,將矛盾糾紛控制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集體性事件的發生。 實踐證明,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綜合治理工作方針,加強和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機制,是解決社區社會治安問題、維護社會穩定的有效途徑,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
Ⅵ 結合材料,運用政治生活知識分析,該社區的做法是如何促進社區治理能力現代化的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提出,到新中國成立一百年時,全面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社會治理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城鄉社區又是社會治理的基本單元。記者特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就實現社區治理現代化的路徑、方法作出探討。
記者:
在《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意見》和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目標指引下,各地在社區治理創新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但也面臨一些困境。請問目前在社區治理方面面對的主要挑戰是什麼?
張雷:
總體上來看,我國城鄉社區治理還存在著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社區治理過程中居民參與的能力和熱情還有待提升,社區服務有效供給能力不足,社區文化特別是先進文化的引領能力還需要進一步提高,社區工作者依法辦事的能力還有待提升,社區工作者的矛盾預防化解能力和信息化應用能力也需要不斷提高。經過幾十年的不懈努力,社區人居環境(特別是城市社區)總體上得到了較大幅度的改善,但是環境質量和舒適度還有很大提升空間;很多地方政府推進社區減負增效的力度不夠等,這些問題都需要各級黨委和政府下更大的力氣、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來加以解決,但是更主要的還是要發揮廣大居民的內生動力,著力提高居民自治的能力和水平。
孫炳耀:
多年來,社區建設的工作重點主要在改善服務設施,開展居民服務,專業社會工作在社區則重點關注對困難人群的服務。貫徹《決定》精神,應更加關注社區生活秩序。專業社會工作在其中可以有所作為,例如運用心理輔導專業技能參與居民糾紛調解,開展司法社會工作服務;對困難人群的服務,也要注意心理干預甚至行為干預。要實現這個目標,關鍵在於要進一步促進居民參與,例如近年來一些地方探索發展居民「信息員」,對涉及社區治理的事件進行監督。《決定》提出城鄉社區治理要「實行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這也是進一步強調居民參與社區治理,強調對擾亂秩序的行為進行監督。
記者:
《決定》強調黨的領導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重要地位,社區治理也要進一步發揮黨的領導作用。請談談如何在城市社區這一平台上更好地以黨的領導凝聚治理合力,發揮統領作用?
張雷:
要引導基層黨組織強化政治功能,聚焦主責主業,做好「社區黨建+」,也就是進一步拓展「三社聯動」的內涵和外延,以黨建引領城鄉社區治理的高質量發展,城鄉社區居(村)委會與轄區單位要實現資源共開展自治活動,及時幫助解決基層群眾自治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也需要向城鄉社區延伸,切實解決居民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提高居民群眾的獲得感。
孫炳耀:
社區黨建要有新的突破,不僅要做好黨員的工作,更重要的是發揮黨的作用,與社區居民自治結合起來,與社區社會工作結合起來。這要求有觀念創新,拓展社區黨建的思路。群眾路線是黨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法寶之一,社區黨組織應將這一理念引申應用於社區,將視野和工作對象擴展到社區居民,與居民自治組織共同做好社區治理。在城市,專業社會工作進入社區開展服務已很普遍,許多地方在基層建立了社區工作站以及其他形式的專業社工機構,發揮了很好的作用,並與居民自治相結合。社區黨組織應當利用這個工作基礎,像社區居委會那樣,與社區社會工作結合起來。
記者:
《決定》提出「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完善黨的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為社區治理注入了新的內容,請談談有哪些實現路徑、方法?
孫炳耀:
完善法治保障要求社區治理不僅要按照法律法規開展工作,還應總結多年來的實踐創新經驗,推進社區治理法治建設,這其中規范化是基礎。近幾年來民政部門推進的社區治理和創新服務實驗區所強調的標准化,就推進了社區服務的規范化。完善科技支撐意味著社區治理的科技建設特別是信息化建設將更進一步。我國社區信息化建設已取得很大進步,城市街道普遍建有管理服務信息系統,網格化管理更是將信息化應用與社區實體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社區信息化應用還在不斷創新,例如前面所提到的「信息員」。了解和掌握社區信息化應用,也是社會工作者進入社區所必需的基本技能,應當加強這方面的培訓。
張雷:
《決定》中提出要「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在社會治理的新格局中,進一步突出強調了要通過拓展居民群眾民主表達渠道的「民主協商」機制來實現共建共治共享的目標,只有通過民主協商提升廣大居民群眾的參與熱情,並將熱情轉化為實際的參與行動,才能真正實現社會治理共同體「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這是實現「有效治理」的重要基礎條件。當前全國各地在智慧城市框架內開展的「智慧社區」建設是通過「科技支撐」加強社會治理的重要途徑。通過社區「智慧黨建」,流動黨員的管理和黨員活動這個困擾多年的問題得到了很好解決,這正是科學技術這個「第一生產力」發揮神奇作用的結果。
記者:
如何將全國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實驗區的探索成果、經驗更好地推廣運用到不同地區、不同發展情況的社區治理實踐中去?
孫炳耀:
總結創新經驗容易出現兩個誤區:一是傾向於拔高以至於要做成「模式」;二是強調工作成果,忽視分析所需的條件及工作方法和機制,讓學習者能看到其中的成績,但不知如何作出這樣的成績。因此,加強全國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實驗區經驗推廣工作,首先應做好經驗研究。可借鑒項目管理的思路,將實驗區所開展的工作分解為各個事項,選擇其中效果好的,分析其中的投入,還應借鑒社會學特別是人類學的方法,分析事項運作的機理和方法。這樣就可以從中選擇效果好、成效比高、在一定條件下能實現的事項作為推廣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