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公民
❶ 作為公民,我們應當怎樣依法行使權力和履行法定義務
1、法律要求你做的積極去做,法律禁止你做的,堅決不做。
2、學法知法用法:公民沒有積極行使自己的權利,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不懂法律,所以,要想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利,最好的辦法是學法或知法;義務也是一樣。
3、因此,只有知道了法律規定了哪些義務、法律不允許哪些行為,自己才能充分的積極的去履行去遵守,最後,正如法律的關鍵在於實施,每個公民也不例外,如果不懂得用法,學的再好也沒用。
(1)依法公民擴展閱讀:
我國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特點:
1、公民權利和自由的廣泛性
第一,享受權利的主體十分廣泛;第二,憲法確認並保障的公民權利和自由的范圍十分廣泛。
2、權利和義務的現實性
現實性主要是指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切實可行性,有兩方面的表現:
第一,實事求是,以我國現階段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的實際水平為基礎,確定公民權利和義務的范圍、內容。
第二,規定法律和物質保障。憲法在確認公民的權利和義務的同時,也規定了一些具體措施來保障它們的實現。
在法律保障方面,如在宗教信仰自由、人格尊嚴、人身自由、申訴控告權等方面的權利上,規定了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或其他個人均不得侵犯,國家對侵犯公民權利的國家機關行為有賠償的義務。
在物質保障方面,規定了公民在年老、疾病等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同時憲法又規定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權利所必需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3、權利和義務的平等性。
法律權利的享有和法律義務的履行,在本質上應當是平等的。這在各國憲法權利義務的規定上,都是一個不變的原則。而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和義務的平等,是在實質上的平等
❷ 公民應怎樣依法行使權力
(1)公民在行使自己權利的時候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不得超越法律許可的范圍;
(2)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益;
(3)要尊重他人的權利;
(4)不能在合法權利之外謀取非法利益;
(5)公民的合法權益受到非法侵害,有權運用法律保護自己所擁有的權利,但必須用合法的方式,按照法定程序進行,不能採取非法手段。
(2)依法公民擴展閱讀:
從理論上講,我們每個人都是自由的,我們行使權利的自由是受法律保護的,法律沒有限制的,我們都可以做。
但是,實際情況是,我們每個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社會關系中,我們無法從周圍的社會環境脫離開來,我們的自由是相對的,法律賦予我們權利的同時,也使我們承擔起相應的義務,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因此,我們與他人、與社會、與國家等才能在相互作用和相互影響中健康和諧地生存與發展。
為了保護處於千絲萬縷的社會關系中的我們每一個人應有的權利,在當今世界,包括我國政府在內的各國政府都制定和頒布了相關的法律,建立了比較完善的公民權利法律保護體系,而和網路密切相關的公民表達自由是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有學者認為,表達自由指的是公民在法律規定或認可的情況下,使用各種媒介或方式表明、顯示或公開傳遞思想、意見、觀點、主張、情感、或信息、知識等內容而不受他人干涉、約束或懲罰的自主狀態。
我們的表達自由就是我國憲法和法律賦予我們的一項公民基本權利。它包括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新聞自由和藝術表現自由等具體表現形式。
❸ 公民為什麼要依法服兵役
因為保家衛國,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聖職責。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公民的光榮義務。
為了保家衛國,我們要自覺履行這項義務。
❹ 建設法治國家對公民的要求是什麼
先說必要性:
第一,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體現社會主義法治內在要求的一系列觀念、信念、理想和價值的集合體,是指導和調整社會主義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監督的方針和原則。
第二,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核心和精髓。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這是黨在總結社會主義國家興衰成敗的經驗,特別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建設、法制建設的經驗,也是借鑒現代法治理論合理成份的基礎上形成的基本理念。
第三,這也是現實的迫切需要。一方面我國有兩千多年的封建歷史,「人治」思想嚴重;另一方面,現實中拋棄法制觀念、違法亂紀容易導致超越現實可能性的空想或思想混亂。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建立在馬克思主義理論基礎上的、反映和指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實踐的現代法治理念。它既有包容一切先進的法治理念的進步性,又有立足現實、強調歷史發展階段的具體性。
再說如何做:
加強公民社會主義法制觀念教育,涉及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首先應當加強民主政治方面的公民意識教育,從法制、道德、核心價值體系三個環節入手,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理念。
一是加強公民的法制教育。公民依照憲法和法律,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公民的法制教育,核心是培養正確的權利義務觀念,在法制軌道上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
二是加強公民的道德教育。通過加強公民政治道德教育,提高公民政治道德素質,引導人們在遵守基本政治行為准則的基礎上,追求更高的政治道德目標,更為理性地對待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的訴求,做有政治責任感的公民。
三是加強公民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任何社會都要有自己的核心價值體系,以此來引領人們的思想和行為,形成強有力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力量。
採納吧
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應當依法履行什麼
我國現行憲法規定了公民應履行的義務。主要有:
1、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的團結,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2、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3、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4、依法納稅。依法納稅是公民應盡的一項基本義務。
5、計劃生育。
6、參加勞動和接受教育。勞動和受教育既是公民享有的權利,也是公民應盡的義務。
(5)依法公民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
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
第四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第四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國家對於從事教育、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事業的公民的有益於人民的創造性工作,給以鼓勵和幫助。
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和選拔婦女幹部。
❻ 依法治國對公民提出了怎樣的要求
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個人意志而改變。
內容:
①依法治國的主體是黨領導下的人民群眾;
②依法治國的本質是崇尚憲法和法律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權威,徹底否定人治,確立法大於人、法高於權的原則,使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和法律不受個人意志的影響;
③依法治國的根本目的是保證人民充分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維護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依法治國是一切國家機關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
④立法機關要嚴格按照立法法制定法律,逐步建立起完備的法律體系,使國家各項事業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實現依法治國的前提條件。
⑤行政機關要嚴格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嚴格依法行使其權力,依法處理國家各種事務。它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環節。
⑥司法機關要公正司法、嚴格執法。總之,依法治國要求各國家機關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❼ 依法治國對公民的要求
您好,依法治國對公民個人的要求:
學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維護國家利益,依法規范自身行為。
千萬不要做法盲,
望採納,謝謝
❽ 我國公民依法享有哪些基本權利
憲法規定的基本權利有: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國家對於從事教育、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事業的公民的有益於人民的創造性工作,給以鼓勵和幫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和選拔婦女幹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
第四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並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國有企業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都應當以國家主人翁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勞動。國家提倡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國家提倡公民從事義務勞動。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訓練。
第四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四條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
第四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
第四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第四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國家對於從事教育、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事業的公民的有益於人民的創造性工作,給以鼓勵和幫助。
第四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和選拔婦女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