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替補
1. 請假半個月被別人替補怎麼辦
1、如果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
2、如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則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3、如果有關賠償事宜無法與單位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在被辭退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要求;
4、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八十七條【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 大家現在確定銀行的主力和替補陣容了么
銀行的主力和替補陣容,
沒法確定。
銀行,是依法成立的經營貨幣信貸業內務的金融機構,是商品容貨幣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
銀行是金融機構之一,銀行按類型分為:中央銀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世界銀行,它們的職責各不相同。
3. 采購法中標結果專家答疑改變評審結果替補下一個中標人可以嗎
這個招標文復件要求不合製法。《政府采購法》和《招標投標法》都要求中標通知發出後30日內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政府采購法》第四十六條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中標、成交通知書對采購人和中標、成交供應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後,采購人改變中標、成交結果的,或者中標、成交供應商放棄中標、成交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4. 交通事故撞死人不想賠償可以坐牢替補
不可以。交通肇事罪刑事責任的承擔不會免除交通肇事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即行為人依法構成交通肇事罪需要在監獄服刑的,不會免除其應承擔的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但是積極賠償的,法院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參見
(1)《刑法》
第六十一條【量刑的事實根據與法律依據】對於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2)《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九條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第一百零二條 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並審判,只有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後,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
5. 行車證丟了家人能替補嗎
行車證丟失補辦的方法:
當事人應向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申請補發,不支持異地補辦。
提交的資料有:填寫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申請表、提交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的復印件、駕駛證(行駛證)、遺失的書面聲明、兩張1寸白底照片(或駕駛證數字相片採集回執)、外地戶口需帶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44條
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身份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未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號牌、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補發、換發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補發、換發號牌,原機動車號牌號碼不變。補發、換發號牌期間應當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非本人去補辦行駛證不行。必須得機動車駕駛人本人申請補辦。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第五十四條明確規定:
第五十四條 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發。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書面聲明。
符合規定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一日內補發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補領機動車駕駛證後,原機動車駕駛證作廢,不得繼續使用。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暫扣期間,機動車駕駛人不得申請補發。
6. 交通法如果駕駛員開車碰死人,替補別人駕駛是什麼罪
如果駕駛員開車撞死人,替補別人駕駛屬於包庇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構成交通肇事罪;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幫助其逃匿構成包庇罪。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編 分則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二節 妨害司法罪
第三百一十條【窩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7. 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的關系如何
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的關系:
1、依法治國是最根本的治國方略,以德治國是在依法治國的基礎上,對人們的思想道德提出的更高的要求。
2、以德治國與依法治國二者本質上是一致的,但屬於不同范疇。前者屬於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後者屬於政治建設、政治文明。
3、以德治國與依法治國相互促進。依法治國方略的充分實現,有利於社會主義道德的推行,社會主義道德水平的普遍提高又必然促進社會主義法治的有效實現。
(7)依法替補擴展閱讀
堅持法治和德治相結合的原因:
1、堅持法治和德治相結合,是對古今中外治國經驗的深刻總結。
我國既有久遠的法制傳統,又有厚重的道德傳承。從孔子提出「寬猛相濟」,到孟子提出「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從荀子提出「隆禮重法」,到漢代董仲舒強調「陽為德,陰為刑」。
從唐代提出「制禮以崇敬,立刑以明威」,到宋元明清時期一直延續德法合治,都體現了德治與法治相結合的治國之道。從世界范圍看,凡是社會治理比較有效的國家,大都堅持把法治作為治國的基本原則,同時注重用道德調節人們的行為。
2、堅持法治和德治相結合,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一大優勢。
經過長期實踐探索,我們走出了一條自己的法治道路,法治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這條法治道路內涵十分豐富,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堅持法治、德治兩手抓、兩手硬。
立足當前、面向未來,要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行好,最關鍵的就要堅持走我們自己的法治道路,發揮好這條道路的鮮明特色和突出優勢。這就要求我們更好地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切實推進以德治為基礎的法治建設、以法治為保障的德治建設。
3、堅持法治和德治相結合,也是現實的迫切要求。
當前我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階段,要應對前所未有的矛盾風險挑戰,從根本上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應當清醒看到,我國法治建設還存在許多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要解決好這些問題單就法治論法治是不夠的,必須著眼全局、系統謀劃,特別要立足我國歷史傳統和現實國情,重視加強道德教育和思想引導,著力培植人們的法律信仰和法治觀念。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法安天下 德潤人心
8. 交通事故替補司機如何處理
對於在交通事故中,包庇肇事者的行為,情節嚴重,社會危害性大的,涉嫌包庇刑事犯罪,需要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具體情況,請當事人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
9. 排球比賽規則誰知道
排球比賽特性
比賽區域包括比賽球場和無障礙區,而且是對稱長方形。
1范圍
排球規則--2000
比賽球場是一個18公尺x9公尺的長方形場地,四周設有相互對稱且至少3公尺寬的長方形無障礙區域。場內自地面向上至少7公尺的空間必須無任何障礙。
FIVB世界性及正式比賽,場外無障礙區域,自邊線外至少須有5公尺;自端線外須有8公尺;自地面以上高度至少須有12.5公尺。
1.2場地表面
1.2.1表面必須平坦、水平並且一致,場地表面須使球員無受傷之虞。粗糙、濕滑的球場嚴禁使用。FIVB世界性及正式比賽,僅允許使用木質或人造橡膠的場地。任何球場必須先獲得FlVB的認可。
1.2.2室內球場的表面必須為淺色。
FlVB世界性及正式比賽,球場的界線皆為白色,場地與無障礙區域則須周不同顏色加以區別。
1.2.3室外球場可有每公尺0.5公分的傾斜度,以便於排水。界線禁止用固體材料做成。
1.3球場界線
1.3.1所有的球場界線皆為5公分寬,且必須為淺色,並與地面及其它線條顏色不同。
1.3.2界線:
比賽球場由兩條邊線及兩條端線所構成。邊線與端線均包含在比賽球場范圍內。
1.3.3中線:
中線把球場分割成每邊9公尺x9公尺,此線從網下延伸至二條邊線為止。
1.3.4攻擊線
攻擊線位於中線的中心點向後三公尺處。
1.4場區及區域
1.4.1前區
FlVB世界性及正式比賽,在攻擊線約兩側各劃五段長15公分寬5公分,間隔20公分的虛線,虛線總長為1.75公尺(含線寬)。前區延伸至邊線以外至無障礙區底為止。
1.4.2發球區
發球區為一位於端線之後(不含端線)、寬9公尺的區域。此區域兩側受到兩條位於端線之後20公分、長度15公分的短線,延伸至邊線。兩條線皆計入此區域的寬度范圍內。
深度方面,發球區可延伸至場外無障礙區域盡頭。
1.4.3替補區
替補區是由兩條攻擊線的假想延伸線至記錄台問的區域。
1.4.4熱身區
FlVB世界性及正式比賽中,面積3公尺x3公尺的熱身區位於無障礙區域外球隊席兩測的角落上
1.4.5懲罰區:
懲罰區位於兩隊球員席後方,面積約1公尺x1公尺見方以5公分寬紅色為界線,並放二張椅子。
1.5溫度
最低氣溫不得低於攝氏10度(華氏50度)FlVB世界性及正式比賽中,最高溫不得超過攝氏25(華氏77度),最低溫不得低於攝氏16度(華氏61度)度
1.6照明
FIVB世界性及正式比賽中,比賽場地的照明度,自場地表面上方一公尺高度處,須有1000至1500勒克斯(LUX)的亮度。
2·球網和網柱
2.1球網高度
2.1.1球網置於中線上方,男子網高2.43公尺,女於2.24公尺。
2.1.2球網高度的測量,以測量竿自比賽球場的中央量起。
球網兩端(邊線上方)距地面之高度必須相等,並且不得超過規定高度2公分以上。
2.2球網構造
球網寬1公尺,長9.50公尺,垂直張掛於中線軸的上方。
網面由10公分見方的黑色網孔組成。
網頂有5公分寬的水平帶子,系以自帆布對折,沿球網的全長縫住。帶子的兩端各有一個孔,孔中穿有繩索與網柱相系,使網頂呈拉緊狀態。
帶子的中間有一可彎曲的鋼索,以利於將球網緊系於網住上。
在網的下方(無水平帶),有一條繩子貫穿於網孔之中,以系緊兩網柱,使球網下半部呈拉緊狀態。
2.3標志帶
兩條寬5公分、長1公尺的白色帶子垂直緊系於兩邊線上方球網上。標志帶視為球網的一部份。
2.4標志竿
標志竿是一支具有彈性的竿子,長度為1.80公尺,直徑為10公釐。
標志竿由玻璃纖維或類似的物質製成。
兩支標志竿緊系於標志帶的外緣,兩邊各一支標志竿上部80公分的長度超出網頂,每10公分塗以對比鮮明的顏色,以紅白相間為佳。
標志竿應視為球網的一部分且作為有效穿越空間的兩側界限。規則11.1.1。
2.5網柱
2.5.1網柱為支撐球網,位於球場與邊線相距0.50至1.00公尺處,其高度為2.55公尺,且最好能夠調整。
2.5.2網柱為圓形且平滑,不使用金屬鐵索以固定網柱於場地上,其裝置必須無妨礙和危險。
2.6附屬設備
所有附屬設備須符合FIVB的規定。
3·球
3.1球的規格
球必須為圓形,以柔軟具有彈性的皮革製成,其中實以橡膠或類似質料製成的球膽。
顏色:一致且淺色,或是由FIVB核可之組合色綵排球。
圓周:65公分到67公分。
重量:260公克到280公克。
內部氣壓:294.3到318.82毫巴(每平方公分0.30到0.325公斤)
3.2球規格的一致性
一場球賽中所使用的球必須具有相同的特性,例如:球的圓周、重量、氣壓、式樣等。
FIVB世界性及正式比賽,必須使用FIVB認可的球。
3.3三球制
FIVB世界性及正式比賽中,可使用三個球。因此項設六名撿球員,即在無障礙區域的四個角落各站一人,兩名裁判員身後各站一人。
第二章參加人員
4·球隊
4.1球隊的組成
4.1.1每一球隊最多包含十二名球員、一名教練、一名助理教練,一名運動醫護人員(trainer)及一名醫師。球員之一是隊長且需在記錄表上註明。FlVB世界錦標賽中的醫師必須事先獲得FIVB的認可。
4.1.2每一球隊可從12名決定名單中選出一位登記為自由防守球員。(規則8.5)
4.1.3隻有登錄在記錄表上的球員,方可參加比賽,一經教練,隊長在記錄表上簽名後,既不得更換。
4.2球隊的位置
4.2.1球員必須坐在球員席或者熱身區(規則14.4),教練(規則5.2.3)及其它成員坐在球員席,但可以暫時離座。
球員席位於記錄台旁無障礙區以外。
4.2.2隻有球隊之成員可以坐在球員席,比賽中球員可參予熱身(規則4.1.1)
4.2.3比賽中,末上場比賽球員可在熱身區徒手熱身(規則1.4.4),暫停時可在他們球場後方無障礙區做熱身運動。
局間休息球員可在無障礙區用球熱身。
4.3裝備
球員的裝備包括運動衫、短褲及球鞋。
4.3.1運動衫、短褲及襪子必須全隊一致,且整潔及顏色相同。(自由防守球員除外規則8.5)
4.3.2球鞋必須輕便柔軟,由橡膠或皮革製成。
在FIVB世界性成人組錦標賽中,鞋子的顏色也必須全隊一致,但商標的顏色圖樣可以不同;比賽服必須符合FIVB認可的標准規格。
4.3.3球員運動衫的號碼必須使用1至18號。
4.3.3.1號碼位置須在胸前與背後的中央部分。號碼的顏色必須與運動衫成對比。
4.3.3.2球衣胸前號碼至少15公分高,背後號碼至少20公分高,號碼的筆劃應有至少2公分的寬。
FIVB世界性及正式比賽中,在右腿球褲上需綉上號碼至少4至6公分高,寬至少l公分。
4.3.4隊長的胸前號碼下方應配戴一條長8公分寬2公分的帶子以資識別。
4.3.5禁止穿著號碼不符規定(規則4.3.3)或與同隊球員不同顏色的運動衫。(規則4.3.1;自由防守球員除外,規則8.5)
4.4裝備的更換
第一裁判可允許一名或一名以上的球員:
4.4.1赤足比賽。
4.4.2局與局之間或替補以後,更換汗濕的運動衫。但新換的運動衫顏色、式樣及號碼須與原來的相同。
4.4.3天氣寒冷時,第一裁判可允許球隊穿著訓練服裝比賽,但全隊服裝顏色與樣式必須相同,(自由防守球員除)並佩有合法的號碼經允許後球隊球員都必須依照辦理(規則4.3.3.i)
4.5禁止的對象
4.5.1禁止佩戴可能致使球員受傷或為球員提供人為助力的對象。
4.5.2球員可以戴眼鏡,但危險須自行承擔。
5·球隊領導者:隊長與教練均須為隊中成員的行為與紀律負責。
5.1隊長自由球員不得擔任隊長
5.1.1比賽開始前,隊長應:在記錄表上簽字,代表球隊參與擲硬幣。
5.1.2在比賽時,球隊隊長若在場上,便成為比賽隊長。
當隊長未上場比賽須由教練或者隊長本人指定另一位選手代替隊長職務,直到隊長回到場上比賽或者一局結束為止。唯有當死球時,比賽隊長且唯有其本人,才有權向裁判要求:
5.1.2.1請求說明所引用規則的解釋。也可將隊友的要求或問題轉達給裁判員。
若無法接受裁判的解釋,隊長必須立即向裁判員提出異議,保留比賽後將異議記載於記錄表上以作為正式抗議的權利(規則23.2.4)
5.1.2.2請求認可
更換運動服裝或配備,
確認球員的位置,
檢查場地、球網、球等。
5.1.2.3依法請求比賽中止(規則16.2.1)
5.1.3比賽結束時,隊長應:
5.1.3.1向裁判員致謝,並於記錄表上簽字以承認比賽結果。
5.1.3.2若其曾向第一裁判提出異議,可在記錄表上確認抗議的記錄(規則5.1.2.1)
5.2教練
5.2.1比賽時教練坐在場邊指導其球隊打球,教練向第二裁判提出陣容單、暫停、替補等要求。
5.2.2教練在比賽前登記或核對己方球員記錄表上的姓名與號碼並簽字。
5.2.3比賽中
5.2.3.1每一局比賽前,教練應將填妥並已簽字之球員上場陣容單交給記錄員或第二裁判。
5.2.3.2在比賽進行中,他必須坐在最靠近記錄員的球員席上,但可暫時離席。
5.2.3.3要求暫停或替補球員。
5.2.3.4教練可以在球員席前的無障礙區至熱身區之間站立或走動進行指導,但不得干擾或延誤比賽。
5.3助理教練
5.3.1助理教練坐在球員席上,但無權調度比賽。
5.3.2若教練必須離隊時,助理教練可在比賽隊長的要求下,經第一裁判的認可執行教練的任務。
第三章比賽形式
6·得一分,勝一局,勝一場
6.1得一分
6.1.1當球隊犯規時,裁判鳴笛,並依據下列規則處罰
6.1.1.1如果有二次以上連續犯規發生,只算第一次犯規。
6.1.1.2如果雙方的犯規同時發生,稱雙方犯規,該球不計,重新比賽。
6.1.2犯規結果
犯規的結果,則失一分:
6.1.2.1若接發球隊犯規,則發球隊得一分且繼續擁有發球權。
6.1.2.2發球隊犯規,則對隊得一分且得到發球權。
6.2勝一局
第一周至第四局,先獲得25分並至少領先2分則勝一局(第五局除外)若比數為24:24時,則必須領先對隊2分為止,(例:26:24;27:25)
6.3勝一場
6.3.1獲勝三局之球隊為該場比賽的勝隊。
6.3.2若局數為2比2時,在決勝局(第五局)之比賽,先獲15分並領先對隊2分為勝。
6.4球隊未出場及陣容不完整
6.4.1若球隊經由裁判員警告後仍拒絕出場,則宣布取消資格。以每局0:25及該場0:3的比數由對隊獲勝。
6.4.2球隊無正當理由,於規定時間內不上場比賽,即予宣布缺席,其判決結果與規則6.4.1相同。
6.4.3若球隊陣容不完整以致該局或該場不能比賽時(規則7.3.1.1)則判該隊於該局或該場比賽失敗。對隊即獲贏得該局或該場所需的分數或分數與局數。未能完成比賽的球隊則維持其原得的分數與局數。
7.比賽程序
7.1擲硬幣:賽前第一裁判執行擲硬幣決定第一周發球權及場地權,若須進入決勝局,第一裁判須再次進行擲硬幣的選擇。
7.1.1在兩隊隊長面前進行擲硬幣事宜。
7.1.2擲硬幣獲勝者可任選下列之一:
7.1.2.1發球權或接發球權。
7.1.2.2選擇場地。
輸者只有另一選擇。
7.1.3若兩隊先後進行網前熱身,則由先發球的球隊先行開始。
7.2熱身時間
7.2.1如賽前已有場地練習,則每隊上場各有3分鍾的熱身時間;否則,可各有5分鍾時間。
7.2.2若兩隊隊長同意一起進行賽前熱身,則依據規則7.2.1的規定,兩隊可同時進行6分鍾或10分鍾的熱身活動。
7.3球隊上場陣容
7.3.1·各隊必須始終保持六名隊員在場比賽。
7.3.1.1每局開始時所決定的球員位置輪轉順序均須維持到該局結束。
7.3.1.2·若球隊選擇登記自由防守球員,則自由防守球員的球衣號碼必須在第一周時與6位先發球員的號碼一同標示在陣容軍士。
7.3.2在每局比賽開始前,教練必須將球隊上場的陣容寫在陣容單上,簽字後交給第二裁判或記錄員。
7.3.3凡末列在上場陣容單內的球員即為替補球員。
7.3.4上場陣容單一經提出,即不得更改。
7.3.5若球員的實際位置與上場陣容單上所填的位置不符時:
7.3.5.1球員須在該局比賽開始前,依上場陣容單上所示的位置作更正,不予判罰。
7.3.5.2同樣地若一名或多名上場球員未登於上場陣容單上,則必須依照陣容單中所列更換球員,不予判罰。
7.3.5.3然而,若教練希望保留陣容單上未登記的球員上場,則必須請求合法的替補,並登記於記錄表上。
7.4位置
當發球員擊球的瞬間,雙方球員均須在各自的場區內依照輪轉次序排列(發球員除外)
7.4.1球員位置如下:
7.4.i.1三名沿著球網排列的球員為前排球員,應站在4號位置(左)、3號位置(中)及2號位置(右)
7.4.1.2另三名為後排隊員,站在5號位置(左)、6號位置(中)及1號位置(右)
7.4.2球員之間關系位置
7.4.2.1每一名後排球員的位置均須比其所對應的前排球員離球網更遠。
7.4.2.2前後排球員必須依序排列(規則7.4.1)
7.4.3球員的位置是以他們足部接觸地面的位置來判定如下
7.4.3.1每一位前排球員均必須至少有一足的一部分,較具相對位置的後排球員之雙足更靠近中線,
7.4.3.2每一位右(左)側球員均必須至少有--足的一部分,較同排中間球員的雙足更靠近右(左)測的邊線。
7.4.4球一旦發出,球員即可在己方的場區及無障礙區域任意移動。
7.5位置錯誤
7.5.1當發球員擊球的瞬間,若有球員未按其規定位置站立,則判該球員犯規(規則7.3和7.4)
7.5.2若發球員擊球時犯規(規則13.4和13.7.1)先於位置錯誤之前,判發球犯規。
7.5.3若發球員是擊球後的犯規(規則13.7.2)輪轉錯誤犯規。
7.5.4位置錯誤之判罰如下:
7.5.4.1該隊失一球(規則6.1.2)
7.5.4.2球員應立即回到正確位置。
7.6輪轉
7.6.1整局比賽的輪轉順序,發球順序,球員位置都依陣容單來決定。
7.6.2當接發球隊取得發球權時,該隊球員必須依順時針方向輪轉一個位置(2號位置的球員輪轉到l號位置發球,1號球員則輪轉到6號位置,依此類推)
7.7輪轉錯誤
7.7.1當發球未按輪轉順序進行時,即為輪轉錯誤(規則7.6.1)。而產生下列結果:
7.7.1.1輪轉錯誤的球隊應判喪失發球權(規則6.1.2)並由對隊得一分(規則6.2)且擁有發球權。
7.7.1.2改正球員輪轉次序。
7.7.2除此之外,記錄員應即判定犯錯的正確時間。犯規隊在錯誤期間所得的分數均須取消,其對隊所得的分數則依然有效。
若無法確定錯誤時間則分數不取消,僅判犯規球隊失一球。
10. 我遞交了辭職信,可人事沒簽名,說等有人替補我位置才能走,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按我說的方法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和第三十八條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你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單位申請,並由用人單位批准。解除勞動合同是你的決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單位,並證明你書面通知到了,那麼你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就不會出現由你承擔《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的賠償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所述的情況之一,你不僅無需提前30天,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要求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侵犯你的合法權益,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只要沒有《勞動合同法》第25條的內容,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都是不合法的。
遞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後,批不批無所謂,關鍵是要有人簽收,做為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良單位會說你是自動離職,沒有交過辭職報告,把一切責任推到你身上,也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資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如果沒人簽收,你就到郵局寄特快專遞,並在「內件品名」欄中填寫「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單做為證據,外加勞動合同就夠了,如果用人單位不在工作的最後一天支付你的工資,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支付工資及相關經濟補償。
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內容最好明確以下內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該原因最好寫明,便於以後舉證),決定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最遲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請公司書面通知(該通知必須有公司印章,否則無效)本人於某年某月某日與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書面通知,本人將視為公司無需本人交接,由此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損失,本人不承擔責任;
3、請於工作交接之日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之規定與本人結清工資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並向本人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否則本人保留申請仲裁或訴訟的權利。如公司無需本人交接,則於某年某月某日(最後一個工作日)某時(下班時間)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勞動合同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規定加付補償金。
如果你認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書名號《》中所涉及的內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網上搜索這些內容都能找到全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