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哲學
❶ 依憲治國是依法治國的首要有什麼哲學依據
憲法是一國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從哲學角度看,唯物辯證法認為,復內雜事物包含著主次容矛盾,主次矛盾是辯證統一的,主要矛盾決定著事物的發展,要求我們善於抓住主要矛盾,集中力量解決主要矛盾。堅持兩點論與重點論的統一。所以,依法治國首要的就是要依憲治國。
❷ 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是黨的治國方略,這體現了什麼哲學思想
思想`~?~?~什麼是思想 ``~?
說下你心裡的黨````
❸ ;1.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曾指出: 「邦國雖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法治。」「法
這種命題很好寫吧,又沒什麼沖突,而且只要1500個字。
無非又是當年德治法治的討論,回最終還是兩手抓兩答手都要硬。
1。說明法制建設健全的必要性,使有法可依。
2。說明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性,使人有畏懼和底線。
3。結合我國現階段社會現實,說明「全民守法」對國家和社會的好處和利益。
4。為實現這個目標,需要在一手抓經濟建設的同時,不遺餘力的完善法制體系建設(外因)和精神文明建設(內因)。
總之,湊1500字還是妥妥噠。
❹ 法治和德治的區別和聯系
1、概念來不一樣:
德治,自要求統治者集團以身作則,注意修身和勤政,充分發揮道德感化作用;重視對民眾的道德教化,「為政以德」,德主刑輔。
法治指一種治國的方略、社會調控方式,法治是與人治相對立的一種治國方略。
法治強調以法治國、法律至上,法律具有最高的地位。
2、歷史背景不一樣:
德治是中國古代的治國理論,是儒家學說倡導的一種道德規范,被封建統治者長期奉為正統思想。
儒家學說是由春秋時期魯國人孔子創立,最初指的是司儀,後來逐步發展為以尊卑等級的仁為核心的思想體系。
法治,先秦時期法家的政治哲學思想,強調法律制度在國家治理中的權威地位。
3、與人治聯系不一樣:
德治是人治的理想模式。
要想充分發揮人治的優點,政府官員應該勤奮、敬業和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
法治相對於人治更穩定;法治強調的是權力制衡、法律救濟。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德治
網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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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從人類社會發展普遍規矩的角度,指出我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哲學依據
國家機器包括國家體制、政府機構、立法與司法、國家職能等。中國有著五千年的有記內錄的歷史,從原始社會容.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到如今的人民民主共和的社會主義社會,制度的優越性就體現在能否實現國家戰略.體現在社會的公正.人民的安定.國家的富強.人民的幸福!
依法治國,立法先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獨立不受左右。歷史的教訓和經驗以鐵打的事實證明:國無法不立。在歷史的長河中,春秋.戰國時期的549年(前770-前221),不僅創造了燦爛的中國文化,而且涌現了很多依法治國的君臣將相,春秋五霸.戰國七雄,思想家.教育家.改革家明星薈萃,成為中華民族的瑰寶。
道路決定成敗,人心向背使然。今天的中國,今非昔比。國家機器已經高速運轉,設計師的宏偉藍圖正有條不紊的實施,法制的中國成為負責任的有擔當的大國,和平崛起為了和平,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快馬揚鞭!頂層設計高超,法律制度完備,核心價值明確,人民信心充盈!學法懂法守法成為全民共識,隨著社會的進步,財富的獲得,一個全新的有創造力的有較高素質的中華民族將會自豪的活躍在世界大舞台!
❻ 政治哲學主觀題用唯物論分析依法治國的依據
1,物質決定意識,我國國情的需要
2,主觀能動性和客觀規律相結合,(主觀能動性就是指定法律,客觀規律還是社會現實和國情)
3,一切從實際出發
好久沒做了,希望能幫到你^_^
❼ 求法治中國建設中的哲學使命論文1500字
如何推進依法執政?依法執政的內涵非常廣泛,它首先是一種新的執政思想和觀念,其次它意味著新的執政體制和機制,還有新的執政方式與方法和新的執政素質與能力,以及新的執政效果與水平,這一切都與依法執政的原則與制度息息相關,與黨的領導制度、執政制度的建設和完善密切關聯。推進依法執政,必須實現執政理念的更新和轉變,踐行民主執政、科學執政和依法執政這一根本的執政觀。實踐依法執政的執政觀,需要建立和完善新的執政體制機制,變革和發展新的執政方式方法,需要塑造和提升新的執政素質和能力,改善和提高執政效果和水平,而這一切都需要依法執政原則與制度的駕馭和保障,需要黨內黨外相應的制度創新予以保障和促進,需要加強黨內法規體系的構建和國家法律體系的完善並保持兩者協調統一,由此為依法執政奠定堅實的制度基礎。如前所述,依法執政不是一個新概念,但它已經具備了豐富的內涵,在一段時期里將是一個恆定的命題,依法執政的實踐是這一命題的根本所在。實踐依法執政理念與原則,需要在「加強黨內法治建設、促進黨內依法治理」、「有效推進依法執政、重點推進依憲執政」與「立足於國家根本政治制度,切實通過人大執政」三個層面上探求依法執政的實踐途徑。加強黨內治理和黨內法治建設,為依法執政奠定製度基礎和積蓄法治定勢,將依法執政提升到依憲執政的高度並具體到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執政,是實現依法執政的必由之路。
1.通過加強黨內法治建設,促進黨內依法治理來推進依法執政。對當代中國而言、對中國共產黨面言,黨內無規則國家無矩,黨內法治與國家法治、依法治黨與依法執政息息相關。黨內政治生活沒有依規辦事的習慣,在國家政治生活中就很難做到依法辦事。從一定意義上講,依法治黨,建設法治政黨,構成了依法執政的前提和基礎。促進依法執政,必須推進依法治黨,這就需要加強黨內法治建設,尤其需要加快構建完整的黨內法規體系。中共十八大之後,黨內法治建設全面啟動,2013年可以視為黨內法治建設元年。2013年5月,中共中央發布《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這部黨內「立法法」為黨內法治建設尤其是黨內法規建設確立了基本規范;2013年8月,中共中央發布《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一批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300件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通過黨內法規清理程序被廢止或宣布失效,為黨內法治建設夯實了制度基礎①;2013年11月,第一個黨內法規建設規劃綱要———《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 2017)》發布,為黨內法規建設規定了近期目標和長遠方向②。無論是黨內法規制定條例、黨內法規清理工作,還是中央黨內法規規劃綱要,都充分體現了「憲法為上、黨章為本」這一重大觀念和原則,尤其是中央黨內法規五年規劃綱要從黨的領導和黨的工作、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民主集中制建設等六大領域共37個方面布局黨內法規體系建設,包括制定《中共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中共黨組工作條例》、《中共統戰工作條例》、《軍隊政治工作條例》、《中
共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共巡視工作條例》、《中共紀檢機關案件辦理工作條例》等系列黨內法規,這無疑將為黨內依法治理奠定更加寬厚的制度基礎,也為依法執政提供更為豐富的制度資源。 依法治黨僅有黨內法規是不夠的,必須強調國家法律對於依法治黨的重要意義。黨內法規建設不可能孤立進行,在長期倡導以黨內民主帶動社會民主、以黨內民主促動國家民主的基礎上,近些年來已經出現了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協調、黨內法治與國家法治聯動建設的跡象,黨內法治建設與國家法治建設關系的重要意義得到深化③。國家法治與黨內法治聯動必然要求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的銜接與協同,就如同僅有國家法律難以充分實現依法執政一樣,僅有黨內法規也無法充分實現依法治黨。依法治黨需要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協調統一或者說一體建設,依法執政需要國家法治與黨內法
治相互聯動,只講黨內法規和黨內法治或者只講國家法律和國家法治,都無法充分實現全面加強依法治黨和全面推進依法執政④。加強黨內法治建設,一方面,要健全和完善黨內立法體系和黨內法規體系,不斷提升黨內制度建設民主化、科學化、規范化程度,確保黨內制度建設質量,使黨內政治生活有規可依、有章可循。同時要強化和協調黨內法規體系與國家法律體系的關系,逐步形成由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相銜接和相統一的制度體系,形成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的合力,為依法治黨奠定堅實的制度基礎;另一方面,建立黨內法治與國家法治的有機聯動,將黨內治理與國家治理統一起來,尤其要從內在規律和外在需求上有效促進黨的領導方式的轉變和黨政關系的轉型,促進黨政關系規范化和執政活動制度化。從某種意義上講,加強黨內法治建設,促進黨內依法治理,旨在推進執政黨現代化轉型、政黨治理模式轉變和依法執政。
2.加快法治政黨建設,有效推進依法執政,重在實現依憲執政。國家政治生活主要立基於憲法規范基礎上,這是法治國家的基本特徵,也是法治政黨的基本特徵。依法執政需要政黨具有民主法治品性,根本在於塑造政黨的法治品格。概言之,依法執政首先是依憲執政,依法執政主要是依憲執政。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也是法治中國建設的必由之路。執政為民、依法執政是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與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要求。實施依法治國戰略,必須堅持黨對法治國家建設的領導,這就必然要求執政黨依法執政。依法執政最關鍵的一條是將黨政關系建立在法律基礎上,在政治生活最關鍵的部分實現政與法的統一。這就需要執政黨支持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照憲法和法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不替代立法,不包辦行政,不幹涉司法。
在政與法的關繫上,尤其需要處理好黨的領導與立法和政法的關系,需要正確處理黨的決策與國家立法的關系,正確處理黨的領導與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司法職權的關系,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領導立法工作和政法工作。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必須加強黨的各級組織與同級人大的關系,改進黨領導立法工作的方式,正確認識和全面把握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的關系,通過建立健全體制機制促進黨的各級組織支持同級人大依法履職,善於將黨的政策經由法定程序轉化為國家意志,善於通過人大作用於政府工作和政法工作;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必須改革政法體制,改善黨領導政法工作的方式,正確認識和全面把握黨的政策對政法工作的意義,善於將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與人大相關工作結合起來,善於用制度確保司法機關獨立行使司法職權,通過制度防止黨的各級組織干涉政法機關依法辦案。依法治國首先要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首先要依憲執政①。黨的十五大確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際上就包含了依憲治國的根本要求,也意味著對依法執政、依憲執政的根本需求。「無論如何理解依法治國,如果沒有執政黨的依憲執政,任何意義上的法治都可能不復存在。在『依法治國,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一治國方略的實施中,執政黨依憲執政具有特別的意義」②。依憲執政是指執政黨以憲法為執政的根本依據,遵守憲法規范、原則和精神,實踐憲法確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民主集中制、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以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等憲法原則,貫徹落實憲法規定的國家基本制度、基本國策和公民基本權利保障,運用憲法思維和方式解決改革、發展、穩定等方面的重大問題。依法執政首先是依憲執政,依法執政主要是依憲執政,這是由憲法在國家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所決定的,反映了「黨的領導———依法執政———依憲執政」的政治邏輯,體現了執政黨新的政治思維和對新的執政規律的認識和把握。
加強和推進依法執政,應當將黨的領導和執政活動上升到憲法的高度加以認識,將依法執政與國家治理統一起來,將執政活動規范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將執政的合法性、權威性、有效性建立在與憲法的關聯上,在憲法確立的根本原則與根本制度上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根本是依憲執政,依憲執政就是要依據憲法確立的政治原則和政治制度執政。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是憲法確立的第一原則,是國家根本政治原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憲法確立的第一制度,是國家根本政治制度。依憲執政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要確保執政活動遵循人民主權原則,保證執政黨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確立的政治框架內和政治舞台上執掌政權。依法行政、依法治國尤其是依法執政需要樹立起憲法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極大權威,依照憲法監督和規范黨的各級組織的政治活動,使憲法真正成為中國共產黨治國理政的最高准則。這里需要特別提及的是,推進依法執政,必須加強憲法與憲法相關法制建設,完善有關政黨的組織、行為和責任法律制度,規定執政黨和參政黨的性質地位、職能權責、組織原則、決策與立法(黨內法規制定)准則、違法違憲責任等。確保依法執政首先是依憲執政、依法執政主要是依憲執政,必須完善與政黨執政、參政相關的憲法相關法制建設,為執政黨的執政活動提供更加完備的憲法性規范,為規范依法執政形成憲法規范基礎,將黨的執政活動納入憲法規范框架內。同時,完善憲法實施監督制度,逐步形成中國特色的違憲審查機制和程序,加強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憲法監督職責,特別是要完善對憲法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
糾正違反憲法的行為。與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憲法監督制度或者違憲審查制度相適應,也應當完善黨內法規審查機制,通過一定的制度構建,比如設立黨內法規監督委員會或者稱為黨內司法事務委員會,依章履行處理黨內事務爭議職能,並擔當黨內法規審查責任,以此形成依法執政的監督和保障機制,以確保黨內法規的合法性、合憲性,保持黨規國法的協調性,確保黨內法規建設貫徹「憲法至上、黨章為本」的黨內法治原則①。
3.切實推進依憲執政,必須立基於國家根本政治制度,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執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黨的領導、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推進依法治國戰略實施的制度保障,是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②。依憲執政就是要求執政黨立基於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遵循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原理和內在邏輯,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執掌政權。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確立了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基本方式和人民當家作主的有效組織形式,是關於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同時也是關於民主執政、科學執政、依法執政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實現黨政適度結合、黨和國家關系科學化與規范化的制度依託,是關於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組織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戰略實施、建設法治中國的制度保障。概括地講,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③。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推進依憲執政實踐,提升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能力,不斷提高黨的領導水平,這直接關系著人民當家作主的水平和法治國家建設進程與國家法治化的程度。一般來說,政黨是人民與國家之間的橋梁,由此產生的人民———執政黨———國家的邏輯結構,其關鍵要素就是民主、法治及其相互關系,人民代表大會是民主與法治的基本載體和展示民主法治關系的制度機制。如果說依法執政就是將執政活動上升到法治的高度加以認識並納入法治框架和軌道,那麼,這個框架就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條軌道就是由憲法鋪設的「執政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一府兩院」的法治軌道。換言之,人民代表大會是執政黨作用於國家政權的主要通道,是實現依法執政的有效途徑。
不僅依法執政(根本是依憲執政)內在地需要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執掌政權,民主執政、科學執政與通過人大執政也存在邏輯關系。民主執政包括兩個層面,一是應當強調黨內民主建設,建立民主執政的堅實基礎,堅持以黨內民主帶動國家民主,尤其是要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規范黨內權力,保障黨員權利;二是執政黨應與人民代表大會結合起來實現黨對國家政權的領導。人民代表大會是最容易將黨的意志與人民意志、國家意志統一起來的政治場合,也是唯一實現黨的政策轉化為國家法律的政治機制。民主執政要求執政黨的各級組織與同級人民代表大會適度結合,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執政是民主執政的具體表現。拋開人民代表大會,黨的各級組織就會與政府組織高度關聯,不僅容易降低執政
的民主性,也不利於國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科學執政也有兩個側面,一是執政必須遵循經濟社會發展規律,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要反映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文明建設規律,統攬全局、協調各方必須貫徹科學發展觀;二是執政必須遵循政治規律,尤其是政黨執政規律。既有適用於世界各國的一般執政規律,也有各國不同的特殊執政邏輯。在當今社會,執政黨與民意機關的結合是政黨執政的一個普遍現象。在當代中國,健全和完善科學合理的政治結構,構建符合民主法制規律的政治機制,保證執政黨依據執政規律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執掌政權,這是政治上貫徹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實踐科學執政原則的必然要求。
❽ 儒家思想的哲學觀、世界觀是什麼
儒學世界觀基本上以對天的理解以及天人關系的各種型態的可能性之優劣比較與選擇等兩個問題為出發點,作為其建立世界觀的主要脈絡。而人的存在意義與價值,更可因而由其自身之努力與創造,得與天地的存在意義同其偉大。
儒家哲學最重視社會哲學,因為成就一個現世的人類理想社會是儒家最原始的關懷,為了設計與建立一個理想的人類社會,孔、孟、荀等人都可說是不斷提出各項有關社會的、政治的、經濟的或倫理的觀點的思想家。
同時這正可以說明何以社會哲學才是儒家思想起步的主要重心,亦即,就儒學傳統的整體來說,儒家哲學的進路是社會哲學的。儒家的社會哲學內容條理清晰,《大學》八條目是最具體的代表,《禮記》的《禮運大同篇》也是重要的社會哲學著作;
此外,周公制禮作樂與孔、孟、荀三人所提出的許多政治制度與施政原則如行仁政不重斂賦禮樂化民等,都是儒家思想傳統中極具代表性的觀點。另外,表現在漢代經學思想中的儒家思想就是以儒家經典為根據而設計出來的社會體制之學。
(8)依法治國哲學擴展閱讀:
代表人物
1、孔子
孔子透過對夏、商典籍的整理與對周文化的反省,開啟了儒家哲學的廣大思想內涵,其與弟子們的討論,被整理成《論語》、《易傳》等原始儒家最重要的經典之作。
孔子創造出"仁"的哲學,在政治、教育、倫理等日常生活作息與言行舉止中,發揮人類的德性本能,建立人與人間適當的人際關系的觀念;對於天人關系的思考與應對,基本上是接受鬼神的存在,尊重天命的指示。
但是全然以一理性化的意義認定天與鬼神的作用,天自身彰顯的只能是道德理性,而鬼神亦只在提供資訊上對聖人有所幫助,而不能幹涉聖人的德性事業。也擺脫掉時人以現世得失與情緒為主而有的對天的贊頌與咒怨的態度,而以理性的認知建立適當的天人關系,既重視其崇高性,更強調其道德性。
2、孟子
孟子及其弟子所編的《孟子》一書,是在《論語》之後最生動的原始儒家作品之一。書中發揮"仁義禮知"的價值精神,強調國君"行仁政"的理想事業,他對人們自發的心性修養理論也有獨到的見解,認為人可以透過自己的覺悟,而找回內在本具的善性,即性善論。
因此為善為惡全在於人們自己的一心之中,即求放心的主體性自覺功夫。這樣的理論傳統一直在後來的儒學思想家中不斷地受到發揮與擴充,中華民族成仁取義的精神即由孟子建立,而性善論的傳統則影響中國大乘佛學准確地建立眾生皆有佛性的命題。
❾ 法治中國建設中的哲學使命
法治中國建設視域下依法執政的基本內涵與實現途徑新探
肖金明
如何推進依法執政?依法執政的內涵非常廣泛,它首先是一種新的執政思想和觀念,其次它意味著新的執政體制和機制,還有新的執政方式與方法和新的執政素質與能力,以及新的執政效果與水平,這一切都與依法執政的原則與制度息息相關,與黨的領導制度、執政制度的建設和完善密切關聯。推進依法執政,必須實現執政理念的更新和轉變,踐行民主執政、科學執政和依法執政這一根本的執政觀。實踐依法執政的執政觀,需要建立和完善新的執政體制機制,變革和發展新的執政方式方法,需要塑造和提升新的執政素質和能力,改善和提高執政效果和水平,而這一切都需要依法執政原則與制度的駕馭和保障,需要黨內黨外相應的制度創新予以保障和促進,需要加強黨內法規體系的構建和國家法律體系的完善並保持兩者協調統一,由此為依法執政奠定堅實的制度基礎。如前所述,依法執政不是一個新概念,但它已經具備了豐富的內涵,在一段時期里將是一個恆定的命題,依法執政的實踐是這一命題的根本所在。實踐依法執政理念與原則,需要在「加強黨內法治建設、促進黨內依法治理」、「有效推進依法執政、重點推進依憲執政」與「立足於國家根本政治制度,切實通過人大執政」三個層面上探求依法執政的實踐途徑。加強黨內治理和黨內法治建設,為依法執政奠定製度基礎和積蓄法治定勢,將依法執政提升到依憲執政的高度並具體到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執政,是實現依法執政的必由之路。
1.通過加強黨內法治建設,促進黨內依法治理來推進依法執政。對當代中國而言、對中國共產黨面言,黨內無規則國家無矩,黨內法治與國家法治、依法治黨與依法執政息息相關。黨內政治生活沒有依規辦事的習慣,在國家政治生活中就很難做到依法辦事。從一定意義上講,依法治黨,建設法治政黨,構成了依法執政的前提和基礎。促進依法執政,必須推進依法治黨,這就需要加強黨內法治建設,尤其需要加快構建完整的黨內法規體系。中共十八大之後,黨內法治建設全面啟動,2013年可以視為黨內法治建設元年。2013年5月,中共中央發布《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這部黨內「立法法」為黨內法治建設尤其是黨內法規建設確立了基本規范;2013年8月,中共中央發布《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一批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300件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通過黨內法規清理程序被廢止或宣布失效,為黨內法治建設夯實了制度基礎①;2013年11月,第一個黨內法規建設規劃綱要———《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 2017)》發布,為黨內法規建設規定了近期目標和長遠方向②。無論是黨內法規制定條例、黨內法規清理工作,還是中央黨內法規規劃綱要,都充分體現了「憲法為上、黨章為本」這一重大觀念和原則,尤其是中央黨內法規五年規劃綱要從黨的領導和黨的工作、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民主集中制建設等六大領域共37個方面布局黨內法規體系建設,包括制定《中共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中共黨組工作條例》、《中共統戰工作條例》、《軍隊政治工作條例》、《中
共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共巡視工作條例》、《中共紀檢機關案件辦理工作條例》等系列黨內法規,這無疑將為黨內依法治理奠定更加寬厚的制度基礎,也為依法執政提供更為豐富的制度資源。 依法治黨僅有黨內法規是不夠的,必須強調國家法律對於依法治黨的重要意義。黨內法規建設不可能孤立進行,在長期倡導以黨內民主帶動社會民主、以黨內民主促動國家民主的基礎上,近些年來已經出現了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協調、黨內法治與國家法治聯動建設的跡象,黨內法治建設與國家法治建設關系的重要意義得到深化③。國家法治與黨內法治聯動必然要求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的銜接與協同,就如同僅有國家法律難以充分實現依法執政一樣,僅有黨內法規也無法充分實現依法治黨。依法治黨需要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協調統一或者說一體建設,依法執政需要國家法治與黨內法
治相互聯動,只講黨內法規和黨內法治或者只講國家法律和國家法治,都無法充分實現全面加強依法治黨和全面推進依法執政④。加強黨內法治建設,一方面,要健全和完善黨內立法體系和黨內法規體系,不斷提升黨內制度建設民主化、科學化、規范化程度,確保黨內制度建設質量,使黨內政治生活有規可依、有章可循。同時要強化和協調黨內法規體系與國家法律體系的關系,逐步形成由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相銜接和相統一的制度體系,形成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的合力,為依法治黨奠定堅實的制度基礎;另一方面,建立黨內法治與國家法治的有機聯動,將黨內治理與國家治理統一起來,尤其要從內在規律和外在需求上有效促進黨的領導方式的轉變和黨政關系的轉型,促進黨政關系規范化和執政活動制度化。從某種意義上講,加強黨內法治建設,促進黨內依法治理,旨在推進執政黨現代化轉型、政黨治理模式轉變和依法執政。
2.加快法治政黨建設,有效推進依法執政,重在實現依憲執政。國家政治生活主要立基於憲法規范基礎上,這是法治國家的基本特徵,也是法治政黨的基本特徵。依法執政需要政黨具有民主法治品性,根本在於塑造政黨的法治品格。概言之,依法執政首先是依憲執政,依法執政主要是依憲執政。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也是法治中國建設的必由之路。執政為民、依法執政是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與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要求。實施依法治國戰略,必須堅持黨對法治國家建設的領導,這就必然要求執政黨依法執政。依法執政最關鍵的一條是將黨政關系建立在法律基礎上,在政治生活最關鍵的部分實現政與法的統一。這就需要執政黨支持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照憲法和法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不替代立法,不包辦行政,不幹涉司法。
在政與法的關繫上,尤其需要處理好黨的領導與立法和政法的關系,需要正確處理黨的決策與國家立法的關系,正確處理黨的領導與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司法職權的關系,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領導立法工作和政法工作。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必須加強黨的各級組織與同級人大的關系,改進黨領導立法工作的方式,正確認識和全面把握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的關系,通過建立健全體制機制促進黨的各級組織支持同級人大依法履職,善於將黨的政策經由法定程序轉化為國家意志,善於通過人大作用於政府工作和政法工作;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必須改革政法體制,改善黨領導政法工作的方式,正確認識和全面把握黨的政策對政法工作的意義,善於將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與人大相關工作結合起來,善於用制度確保司法機關獨立行使司法職權,通過制度防止黨的各級組織干涉政法機關依法辦案。依法治國首先要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首先要依憲執政①。黨的十五大確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際上就包含了依憲治國的根本要求,也意味著對依法執政、依憲執政的根本需求。「無論如何理解依法治國,如果沒有執政黨的依憲執政,任何意義上的法治都可能不復存在。在『依法治國,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一治國方略的實施中,執政黨依憲執政具有特別的意義」②。依憲執政是指執政黨以憲法為執政的根本依據,遵守憲法規范、原則和精神,實踐憲法確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民主集中制、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以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等憲法原則,貫徹落實憲法規定的國家基本制度、基本國策和公民基本權利保障,運用憲法思維和方式解決改革、發展、穩定等方面的重大問題。依法執政首先是依憲執政,依法執政主要是依憲執政,這是由憲法在國家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所決定的,反映了「黨的領導———依法執政———依憲執政」的政治邏輯,體現了執政黨新的政治思維和對新的執政規律的認識和把握。
加強和推進依法執政,應當將黨的領導和執政活動上升到憲法的高度加以認識,將依法執政與國家治理統一起來,將執政活動規范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將執政的合法性、權威性、有效性建立在與憲法的關聯上,在憲法確立的根本原則與根本制度上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根本是依憲執政,依憲執政就是要依據憲法確立的政治原則和政治制度執政。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是憲法確立的第一原則,是國家根本政治原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憲法確立的第一制度,是國家根本政治制度。依憲執政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要確保執政活動遵循人民主權原則,保證執政黨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確立的政治框架內和政治舞台上執掌政權。依法行政、依法治國尤其是依法執政需要樹立起憲法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極大權威,依照憲法監督和規范黨的各級組織的政治活動,使憲法真正成為中國共產黨治國理政的最高准則。這里需要特別提及的是,推進依法執政,必須加強憲法與憲法相關法制建設,完善有關政黨的組織、行為和責任法律制度,規定執政黨和參政黨的性質地位、職能權責、組織原則、決策與立法(黨內法規制定)准則、違法違憲責任等。確保依法執政首先是依憲執政、依法執政主要是依憲執政,必須完善與政黨執政、參政相關的憲法相關法制建設,為執政黨的執政活動提供更加完備的憲法性規范,為規范依法執政形成憲法規范基礎,將黨的執政活動納入憲法規范框架內。同時,完善憲法實施監督制度,逐步形成中國特色的違憲審查機制和程序,加強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憲法監督職責,特別是要完善對憲法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
糾正違反憲法的行為。與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憲法監督制度或者違憲審查制度相適應,也應當完善黨內法規審查機制,通過一定的制度構建,比如設立黨內法規監督委員會或者稱為黨內司法事務委員會,依章履行處理黨內事務爭議職能,並擔當黨內法規審查責任,以此形成依法執政的監督和保障機制,以確保黨內法規的合法性、合憲性,保持黨規國法的協調性,確保黨內法規建設貫徹「憲法至上、黨章為本」的黨內法治原則①。
3.切實推進依憲執政,必須立基於國家根本政治制度,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執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黨的領導、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推進依法治國戰略實施的制度保障,是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②。依憲執政就是要求執政黨立基於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遵循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原理和內在邏輯,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執掌政權。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確立了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基本方式和人民當家作主的有效組織形式,是關於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同時也是關於民主執政、科學執政、依法執政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實現黨政適度結合、黨和國家關系科學化與規范化的制度依託,是關於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組織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戰略實施、建設法治中國的制度保障。概括地講,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③。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推進依憲執政實踐,提升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能力,不斷提高黨的領導水平,這直接關系著人民當家作主的水平和法治國家建設進程與國家法治化的程度。一般來說,政黨是人民與國家之間的橋梁,由此產生的人民———執政黨———國家的邏輯結構,其關鍵要素就是民主、法治及其相互關系,人民代表大會是民主與法治的基本載體和展示民主法治關系的制度機制。如果說依法執政就是將執政活動上升到法治的高度加以認識並納入法治框架和軌道,那麼,這個框架就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條軌道就是由憲法鋪設的「執政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一府兩院」的法治軌道。換言之,人民代表大會是執政黨作用於國家政權的主要通道,是實現依法執政的有效途徑。
不僅依法執政(根本是依憲執政)內在地需要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執掌政權,民主執政、科學執政與通過人大執政也存在邏輯關系。民主執政包括兩個層面,一是應當強調黨內民主建設,建立民主執政的堅實基礎,堅持以黨內民主帶動國家民主,尤其是要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規范黨內權力,保障黨員權利;二是執政黨應與人民代表大會結合起來實現黨對國家政權的領導。人民代表大會是最容易將黨的意志與人民意志、國家意志統一起來的政治場合,也是唯一實現黨的政策轉化為國家法律的政治機制。民主執政要求執政黨的各級組織與同級人民代表大會適度結合,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執政是民主執政的具體表現。拋開人民代表大會,黨的各級組織就會與政府組織高度關聯,不僅容易降低執政
的民主性,也不利於國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科學執政也有兩個側面,一是執政必須遵循經濟社會發展規律,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要反映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文明建設規律,統攬全局、協調各方必須貫徹科學發展觀;二是執政必須遵循政治規律,尤其是政黨執政規律。既有適用於世界各國的一般執政規律,也有各國不同的特殊執政邏輯。在當今社會,執政黨與民意機關的結合是政黨執政的一個普遍現象。在當代中國,健全和完善科學合理的政治結構,構建符合民主法制規律的政治機制,保證執政黨依據執政規律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執掌政權,這是政治上貫徹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實踐科學執政原則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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