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馬干河污染
發布時間: 2020-12-29 06:08:30
㈠ 最高法發環保典型案例:企業致水污染被判賠1.6億是怎麼回事
最高法7日發布的一起環境公益訴訟典型案例中,六家企業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交給無資質的相關公司,偷排進河流中,導致水體嚴重污染,最終被告企業被判賠償環境修復費1.6億余元、鑒定評估費用10萬元及訴訟費。
最終,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六家被告企業賠償環境修復費用共計1.6億余元,並承擔鑒定評估費用10萬元及訴訟費用,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一審判決,並對義務的履行方式進行了調整。
最高法認為,該案由社會組織作為被告、檢察機關支持起訴,參與主體特殊、涉案被告多、判賠金額大、探索創新多、借鑒價值高,對水污染案件的處理具有一定的示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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