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戶籍卡
1. 戶籍卡的用途是什麼
戶籍卡的用途:
1、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2、申領、換領、補領護回照和港澳出入境通行證答;
3、 辦理旅遊、留學等出國簽證;
4、 結婚、離婚登記;
5、 辦理社會保險、醫療保險;
6、貸款購買商品房手續;
(1)公共戶籍卡擴展閱讀:
戶籍卡是公民戶口是集體戶口的戶籍證明文件,每個人都有一個記載個人相關信息的一頁,叫「常住人口登記卡」。
由工作單位或者或戶口掛靠的人才市場中心保管,一般在辦理以下社會活動,需要戶籍證明時使用。
2. 如何辦理「個人戶口卡」
單位集體戶口、部隊集體戶口、社區公共戶口人員自2018年5月1日起,可以前往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
3. 戶籍卡是什麼怎麼辦理
戶籍卡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戶口本,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戶口本。一般遷戶口的時候拿的那內個紙也叫容戶籍卡。
下面步驟是辦理的手續:
第一步,應分清不同類型分別准備所列不同材料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戶口准遷手續。
第二步,當事人可持《戶口准遷證》(第二聯)和被遷移人《戶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
第三步,當事人持戶口准遷證(第三聯)和《戶口遷移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3)公共戶籍卡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一、居民戶口簿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狀況以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系的法律效力,是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籍調查、核對的主要依據。戶口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戶籍調查、核對時,戶主或本戶成員應主動交驗居民戶口簿。
二、戶主對居民戶口簿應妥善保管,嚴禁私自塗改、轉讓、出借。如有遺失,須立即報告戶口登記機關。
三、居民戶口簿登記權屬於戶口登記機關,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記載。
四、本戶如有人員增減或者登記事項發生變動,應持居民戶口簿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
五、全戶遷出戶口管轄區的,應向戶口登記機關繳銷居民戶口簿。
4. 戶口卡是什麼,應該怎麼辦理
根據個人的經驗,你的戶口應該是屬於集體戶口。這樣你就有一張戶口卡放在戶口的管回理中心。這個卡答原則上個人只能借用不能長期留在自己手上。
以南方人才市場這個管理中心來說,你需要拿著你的最高學歷證書作為抵押,可以借出戶口卡來辦事,同時還會給你一個首頁復印件。辦完事再還回去。
當然,不同的管理中心不同,建議你詳細咨詢。
另外,我聽說廣州現在不給開戶籍證明了。
5. 集體戶口多久能拿到戶籍卡
1、戶籍卡代表沒有落戶的戶口本。
2、單位沒有集體戶口,可以憑卡辦理家庭戶口本內。
3、如果戶籍卡在手容中,永遠是你的沒有落戶的戶口本,永遠是你的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任何時候都可以憑此卡辦理戶口本或戶籍證明,一旦此卡丟失,要辦理戶口本戶籍證明身份證明就非常麻煩了。
只要此卡不丟失,不存在過期的問題。
6. 戶口卡就是自己的戶口嗎戶口是由派出所管理的嗎
戶口卡實際上就是《常住戶口登記表》的俗稱,這個東西就是自己的戶口。戶口的登記都是在派出所進行,戶口的最基層管理機構是派出所,派出所往上的各級公安部門都可對戶口進行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
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二天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
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
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6)公共戶籍卡擴展閱讀:
第四條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條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七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第八條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第九條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一條被徵集服現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戶主持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注銷戶口,不發遷移證件。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7. 集體戶口如何借出戶籍卡
對於辦理人事代理、擇業代理的畢業生,其戶口都是集體戶口,如若因辦理結婚、版簽證等相關手續權需使用本人戶籍卡的可向戶口所在地借出,規定如下:1、借卡條件:凡按有關規定辦理個人有關證明、證件時,必須出具個人戶口卡的人員。
8. 戶籍卡是什麼
常住人口戶籍卡是公安機關依法登記公民戶口信息後,所保留的底簿。 該底簿是公安內部做為存根保存的,不能作為個人戶口簿。
9. 集體戶籍登記卡是什麼意思
家庭戶,全家一本戶口本。
集體戶,每個人一張表格紙,這個就是戶籍登記卡。
10. 社區公共戶人員戶口遷移,如何處理個人戶口卡
持有個人戶口卡的社區公共戶人員,戶口遷移的,由遷入地派出所收繳原個人戶口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