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昌邑康潔環衛
1. 康潔環衛是什麼公司為什麼那麼多負面新聞
康潔環衛集團成立於2010年,前身是昌邑市環衛局下屬一家僅有7名員工的民營非企,工資發不出,社會看不起,人心渙散,瀕臨倒閉。近年來,集團大膽改革創新,使企業起死回生,蓬勃發展成為一傢具備國家一級資質、第一家走出國門的的大型環衛服務企業。
目前集團擁有資產7.5億余元,員工8萬餘人。主營業務涵蓋了道路清掃保潔、垃圾收集處理、城鄉環衛服務咨詢設計、「智慧環衛」最優方案提供、垃圾分類回收、環境人才培訓教育、垃圾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新能源環衛裝備研製等,實現了環衛產業鏈全覆蓋。
起草制定的521項環衛服務標准通過國家標准委驗收,其中《城鄉環衛一體化服務規范》等四項規范被定為山東省地方標准,三項被國標委立項,在全省乃至全國推廣。
集團順應時代發展潮流,把「昌邑模式」和「昌邑標准」復制、推廣轉化為生產力,開拓市場化發展新路,相繼承接山東、安徽、河北、江蘇、河南、浙江、寧夏、內蒙古等20餘個省、自治區120多個市縣(區)城鄉保潔項目,成立了600餘個項目部。
同時,搶抓「一帶一路」建設機遇,大力開拓國際市場,成功運營巴基斯坦卡拉奇市環衛服務項目,託管合同額達46億元,與卡達、加彭、貝南、尼泊爾等國家簽訂了環衛服務戰略合作協議,與喀麥隆、迦納、墨西哥、泰國、埃塞爾比亞、坦尚尼亞、肯亞等國家的環衛服務業務也在洽談之中,海外業務成績斐然,將小環衛做成了國際化的大產業。
從以上的介紹來看,這家企業是順應時代發展需求產生的,未來還是很有希望的,雖然在具體運營過程中,有一些不足人意之處,但是這對於企業的成長來說,是必須要經歷的過程,相信企業會針對出現的問題進行改革創新,讓更多的人滿意。
2. 昌邑康潔環衛的工資發放為什麼不及時
《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發放上月的工資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