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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工作機構

發布時間: 2020-12-25 12:47:48

⑴ 海南省教育廳的內設機構

部門名稱: 廳辦公室(信訪處)
相關職能: 綜合協調廳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資產、信訪、安全、保密、督辦、印鑒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教育信息、電子政務、提案議案、社團管理、教育史志與教育年鑒編印、廳機關接待、廳機關後勤和節能減排等工作;協調學校安全工作。
部門名稱: 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老幹部工作處)
相關職能: 承擔廳機關幹部人事工作;指導和管理直屬單位、直屬學校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抓好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廳機關黨務、老乾、老齡、計生等工作;協調教育人才工作。
部門名稱: 政策法規
相關職能: 負責對教育改革與發展重大問題的政策調研;負責規劃並牽頭組織起草本省地方性教育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對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進行研究和對試點工作進行政策指導;負責廳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受理廳本級教育行政復議;參與本廳有關的行政訴訟;承擔廳機關普法工作,協調和指導全省教育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指導全省依法治校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教育法律法規實施情況和教育執法情況的檢查。
部門名稱: 財務審計處(省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
相關職能: 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的政策法規;負責全省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統計及相關工作;負責省屬高校、廳直屬學校、廳直屬單位國有資產、預決算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負責基本建設的資金協調、經費籌措和監督管理;參與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和有關教育專項經費管理,指導協調學生資助和助學貸款工作;參與利用與管理各種外資和捐贈款;參與制定各類學校教育收費標准;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政府采購;聯系老區建設工作。
部門名稱: 基礎教育處(民族教育處)
相關職能: 承擔普通義務教育、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家庭教育和掃盲教育的管理指導工作;負責公布基礎教育國家課程教科書目錄,組織審定省編教材,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指導中小學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指導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加強農村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負責執行義務教育辦學標准,規范義務教育學校的辦學行為;管理普通高中學籍,指導義務教育學校學籍管理;指導中小學校校外教育、中小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指導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和基地建設;指導、協調少數民族教育工作;指導科普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學校及教育機構工作;聯系省人大婦兒工委工作。
部門名稱: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
相關職能: 統籌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工作;制訂教學指導文件及評估標准;負責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設置、教材建設、學歷學籍管理及指導畢業生就業工作;參與和協調指導教師培訓和學生技能鑒定、資格證書考試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德育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中等職業學校;承擔成人教育的宏觀指導工作;聯系扶貧工作。
部門名稱: 高等教育處(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相關職能: 統籌管理各類高等教育,負責高等學校設置和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承擔高等教育教學宏觀管理,指導高等教育教學基本建設和改革,組織並實施各類高等教育評估工作,指導高等繼續教育和遠程教育工作;指導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和科學技術工作,指導高校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等科技創新平台的發展建設,組織高校各類科研項目的申報和實施,指導高校信息化建設和產學研工作;指導與管理全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指導高等學校重點學科的建設和管理,承辦省學位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高校圖書館及教材建設工作;負責高等學校學籍學歷管理工作;負責高等學校師資培訓工作;指導協調高校人才工作。
部門名稱: 師資管理處(語言文字應用管理處)
相關職能: 規劃並指導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教師資格政策的研究制定;組織和指導教師聘任、教師職稱職務制度的實施;負責教育系統教師、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其他管理人員業務培訓工作;指導師范教育教學改革和師資培訓工作;參與師范院校發展規劃的制定、師范院校和師范專業的設置和調整;負責特級教師和特聘教授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人才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制定語言文字工作的中長期規劃;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指導語言文字改革;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文字規范化建設以及師資培訓工作。
部門名稱: 國際合作交流處(港澳台辦公室、漢語國際推廣中心)
相關職能: 負責教育國際合作與交流的有關工作;統籌管理出國(境)留學、國(境)外來瓊留學工作;管理教育援外、教育外援項目;承辦外籍教師聘任資格學校的審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監督管理自費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規劃和協調教育對外宣傳有關工作;開展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協調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負責本廳的涉外接待工作。
部門名稱: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
相關職能: 宏觀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健康和藝術教育工作,制定相關的指導性文件;協調大中學校及學生參加國家和國際體育競賽、藝術教育交流等活動;指導並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配合有關處室做好有關的專業教材建設、專業師資培訓工作;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協會工作。
部門名稱: 發展規劃處
相關職能: 擬訂全省教育事業發展及各類學校的結構布局調整規劃;承擔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管理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負責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口的教育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工作;承擔大中專學校和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設置、撤消、調整、更名等事項;擬訂高等學校和高中階段學校的年度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學校建設標准;承擔省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學校的基建管理工作;指導高等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負責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和監測;參與教育信息化建設;擬定招生考試的政策、規定,協調處理招生考試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省高等學校招生協調聯席會議的具體工作;負責全省教育系統節能減排工作;負責救災減災、生態學校建設、教師工資統計管理工作。
部門名稱: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相關職能: 負責全省教育督導的指導性文件和評估指標體系的制定或起草;負責對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負責組織對市縣人民政府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負責組織對全省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鞏固提高工作情況進行年檢和復查;負責組織對全省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教育機構辦學水平、教育質量和實施素質教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負責開展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的有關工作;組織對教育工作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專項督導;指導市縣教育督導機構開展工作。
部門名稱: 思想政治教育處(學生工作處)
相關職能: 負責高等學校師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導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和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宏觀指導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宣傳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學習型社會建設;指導高等學校網路文化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高等學校學生的宏觀管理工作;指導大學生勤工儉學、社會實踐工作;指導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和就業計劃;負責大、中、小學生的評優工作;負責高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指導中小學的德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部門名稱: 省委教育工委辦公室(省教育紀工委辦公室)
相關職能: 綜合協調教育工委的政務、事務工作;指導省屬高校及教育廳直屬學校的黨建工作及統戰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省屬高校及教育廳直屬高校領導幹部的管理工作;指導大中專學校維護穩定工作,及時反映和處理高等學校有關重大問題;協調指導全省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調指導全省教育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省屬高校、教育廳直屬學校黨風廉政建設的教育、監督、檢查工作;受省紀委委託,領導和指導省屬高校的紀律檢查工作;領導教育廳直屬學校的紀律檢查工作;協調指導省屬高校處級幹部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檢查和處理教育廳機關和廳直屬學校的黨員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
部門名稱: 行政審批辦公室
相關職能: 負責依法受理並按承諾時限辦結省教育廳納入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的政務服務事項;經廳長授權,首席代錶行使許可審批職權,對授權委託的事項,在授權范圍內辦理審批、審簽和發證工作;遵守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各項管理規定,接受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的監督協調;配合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或相關部門完成有關聯審、聯辦事項,按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的規定填報各種統計報表和反饋有關信息;負責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與省教育廳有關工作的銜接;負責受理行政許可和審批、有關政策法規及辦事的咨詢,實行首辦責任、一次性告知、服務承諾等制度。
部門名稱: 中國教育工會海南省委員會
相關職能: 負責指導全省教育工會(教育廳機關工會)、教育系統女職工委員會工作;負責指導省屬高校和廳直屬單位(學校)的工會領導班子建設、民主政治建設、教代會制度和校務公開工作;維護各級各類學校教職工合法權益;負責工會幹部的培訓和教育系統勞動模範的評選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和慈善工作。

⑵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的組成機構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組成機構有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政策研究與法制工作處、發展規劃處(功能疏解工作處)、基本建設處、學前教育處、基礎教育一處、基礎教育二處、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高等教育處、民辦教育處、科學技術與研究生工作處(北京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督政處、督學處、評估與監測處、教育信息化處、扶貧協作與支援合作處、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港澳台事務及僑務工作辦公室)、學校後勤處、語言文字工作處、審計處、財務處、人事處(師資管理辦公室)。

(2)依法治校工作機構擴展閱讀

1、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建議議案提案辦理、電子政務、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管理機關行政服務大廳和機關保衛、保密工作。負責協調「首都教育熱線」相關工作。

2、政策研究與法制工作處。協調推進本市教育改革政策研究和任務落實。協調推進機關調查研究工作,負責重要文稿起草。協調推進教育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和普法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協調和監督指導,承擔行政復議、申訴和應訴的有關工作。

3、發展規劃處(功能疏解工作處)。研究本市教育發展戰略等重大問題。編制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市屬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各類招生指導計劃。協調各類考試、招生改革和管理工作。協調各類教育布局結構調整和功能優化。研究制定城市副中心教育改革發展重大政策。

4、基本建設處。負責擬訂市本級學校和教育單位基本建設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本級學校和教育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協調本市高教園區建設和在京中央部委院校基本建設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基本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教育設施專項規劃及各級各類學校校舍建設標准。

5、學前教育處。貫徹落實國家及本市有關學前教育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擬訂本市學前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各類幼兒園的宏觀管理。負責擬訂幼兒園辦園標准。具體負責公辦幼兒園德育有關工作。指導民辦幼兒園管理工作。指導各類幼兒園教育教學工作,協助衛生部門做好保育工作。

6、基礎教育一處。負責本市中小學德育工作。負責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教學管理工作。負責擬訂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政策,統籌義務教育優質資源。會同有關單位擬訂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標准。負責中小學生實踐活動和社會大課堂管理工作。負責中小學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勞動教育等專項工作。

7、基礎教育二處。負責本市普通高中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擬訂普通高中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和普通高中基本教學文件。負責中小學課程教材建設和管理工作,推進課程改革。指導教學信息化工作。會同有關單位制定普通高中辦學標准。指導學制和學校建制改革。

8、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負責本市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導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負責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專業設置管理、實驗實訓基地建設、課程建設和信息化建設。負責編制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專項規劃和擬訂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教學指導性文件。負責教材建設工作。

9、高等教育處。負責本市普通高等教育的管理工作,統籌推進高等教育改革,提升高校人才培養質量。負責開展普通高校專業建設、結構調整、課程和教材體系建設管理。負責普通高校實踐教育和創新創業教育管理。負責推動普通高校教師教育教學水平提升,促進人才培養機制創新。

10、民辦教育處。擬訂本市民辦教育有關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民辦高校及其他民辦高等教育機構日常管理。負責實施民辦教育發展促進項目。承擔教育機構落實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的備案工作。負責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工作。指導區民辦教育工作。統籌民辦教育信息的發布和對外聯絡工作。

11、高校學生處。負責北京地區高等教育學生的學籍學歷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北京地區高等教育學生就業、創業、徵兵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北京地區高等教育在校學生就業創業工作。負責大學生徵兵工作。

12、科學技術與研究生工作處(北京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北京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學位、學科建設和研究生培養工作。組織和指導高等學校實施科研平台建設和科研計劃項目。協調與央屬高校共建項目的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北京高等學校「雙一流」建設工作。承擔北京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13、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統籌本市學校體育、衛生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及校外教育工作。擬訂相關總體規劃,指導有關專業教材建設。指導大中小學體育競賽、藝術交流、校外科技活動和學生軍訓。

14、督政處。負責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區政府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落實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履行發展教育職責的督導工作。負責對區教育發展水平綜合督導評價。負責對區政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情況的督導檢查。組織開展本市教育改革和發展中熱點難點重點問題的專項督導。

15、督學處。負責對本市各級各類學校規范辦學行為的督導檢查工作。負責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進行督導。指導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負責開展校外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社區教育、成人教育和民辦教育等專項督導檢查工作。負責制定北京市教育督導隊伍建設規劃。

16、評估與監測處。負責制定對北京高等學校教育教學評估評價的政策、標准、工具和規程。制定對學前教育、義務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的質量監測政策、標准、工具和規程。組織開展對普通高等學校教育教學的評估和研究生論文抽檢工作。

17、教育信息化處。統籌推進本市教育系統信息化工作。組織編制教育信息化發展規劃、規章制度和標准規范。協調推進教育系統大數據建設、應用及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融合。負責教育系統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教育信息化建設、管理與網路信息安全技術保障工作。

18、扶貧協作與支援合作處。負責研究擬訂本市教育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的相關配套措施。負責研究制定教育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的項目計劃,協調推進本市與各省區市教育重大合作事項、重大項目和重大活動。負責對教育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評估與監測。

19、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港澳台事務及僑務工作辦公室)。負責統籌管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外事工作。負責本市國際、港澳台教育合作與交流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以及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與國外、港澳台地區教育合作與交流項目的實施。負責統籌管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機關和直屬單位因公出國、赴港澳出訪、培訓。

20、學校後勤處。統籌指導本市教育系統安全生產、食品安全、防火、校車等工作。負責指導各區做好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協調校園及周邊環境整治和綜合治理工作,統籌教育系統「掃黃打非」工作,具體負責基礎教育「掃黃打非」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21、語言文字工作處。負責本市語言文字工作。擬訂語言文字工作規劃。推廣普通話和監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使用。指導普通話水平、漢字應用水平的測試工作。推動語言文字工作的信息化建設。承擔北京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22、審計處。指導與監督本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擬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規章制度。負責對機關、市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進行審計及審計調查,按照有關規定對上述單位相關的領導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對區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市撥教育專項經費審計和審計調查。協助查處有關人員違法違規的行為和案件。

23、財務處。負責提出本市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制度。監測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負責教育政策、經費的績效管理與評審。負責全市教育經費統計工作、本部門預決算。擬訂教育系統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擬訂各級各類學校學生培養綜合成本核算辦法和學校公用經費標准。

24、人事處(師資管理辦公室)。負責市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和分工,負責北京地區教師資格認定、專業技術職務管理和本市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與培訓、接收高等學校畢業生、教育類社會團體管理工作。

⑶ 培訓機構的教務是做什麼的

教務長是協助校抄長領導全校教學工作的參謀與助手,是督促、檢查、指導教學處、教務處、各系等部門協調一致,並與他們一起抓好教學、教務的主力。
職責
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
貫徹黨的基本路線、教育方針及各項政策。做到以德育為首、教學為中心指導教學教務工作。根據上級要求和校情況,制定、修改、調整教學計劃與課程設置,並組織實施。狠抓學生的素質教育,確保培養出適應現代化建設需要的、合格的「四有人才」。
堅持「三個面向」
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全面貫徹《高教法》。嚴格執行教學教務的各項規章制度。檢查並推動各系的工作,指導各系認真抓好對教師「為人師表」、「教書育人」的嚴格要求,加強對學生學習目的、學習態度、學習紀律、學習方法的教育。審定教師的聘任與講課酬金。作好考勤考籍和綜合統計工作。
嚴把教學質量關
優化教師隊伍,組織青年教師進修,選配講課效果好的教師上講台,教具教學設備逐步現代化,保證教材資料的供應,嚴格考試制度。

⑷ 深圳市教育局的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的綜合協調,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負責文秘、信息、檔案、保密、信訪、外事、督辦和機關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市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協助管理外籍教師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辦理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的申辦工作以及(教育)社會團體的設立登記;指導市教育系統的社團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法制工作,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草擬並組織實施教育政策法規和規章;負責教育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二)黨委辦公室
指導本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和高校及直屬單位黨的組織、宣傳、思想作風、制度建設和工、青、婦工作;負責本市教育系統紀檢、監察工作以及糾正教育行風不正的工作;指導本市教育系統統戰、僑務工作;管理直屬單位計劃生育工作。
(三)人事處
按管理許可權管理直屬單位領導班子,並對局機關幹部及直屬單位領導人員進行考察任免;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教職工的調配工作;負責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聘和學校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協調本市教育系統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評選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檔案管理工作。
(四)計財審計處
編制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編制市屬高等、中等學校的年度招生計劃;管理市本級教育經費;檢查區級市教育撥款情況;負責本市教育經費的統計、分析;負責指導、檢查全市教育收費管理;指導協調學校教育教學設備、設施配置及招標工作;組織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實施;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指導監督教育系統的內部審計,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監督工作。
(五)高等教育處
管理本市高等學歷、非學歷教育;協調、指導市屬高等學校的教育、教學業務和改革工作;組織相關的教學質量、辦學水平的檢查、評估;協助市屬高校市級重點課程、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重點教學基地的建立;組織落實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師資培訓計劃並協調指導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培訓業務工作。
(六)基礎教育處
綜合管理中等普通教育、初等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機構的教育教學工作;組織指導九年義務教育的鞏固、提高;組織指導國家課程的實施、地方課程的建設和校本課程的開發。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學校及教育機構工作;負責全市高中階段招生考試及普通高中畢業考試工作;指導中小學、幼兒園的安全、治安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
(七)職業與成人教育處
指導各類中等職業學校、成人文化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指導和管理各類成人培訓工作、社區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城市、農村教育綜合改革。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各類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和社會文化教育工作。
(八)德育工作處(政策法規處)
指導高校師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中等專業學校、中小學德育工作;指導學校的精神文明建設、校園文化建設和師德建設工作,組織教育系統文明單位、文明學校的評選工作;規劃、指導學校德育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科研、教研工作。
(九)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
指導協調學校的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規劃、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科研教研工作;指導和組織學校開展體育、藝術競賽和交流活動。

⑸ 黃岡市教育局的機關科室

辦公室
【機構名稱】: 辦公室
【科室職能】: 承擔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的綜合協調與督辦工作,負責局機關公文運轉、管理和審核工作;負責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督辦和文件材料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所屬事業單位政務公開、提案建議、新聞宣傳、信息及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信訪、計劃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後勤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教育改革研究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承擔教育行政審批事項的有關工作。
主任:瞿建新(由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督學兼任辦公室主任)
人事科
【機構名稱】: 人事部
【科室職能】: 指導全市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和實施校長、教師聘任制;指導全市中小學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全市教育系統表彰獎勵和市直教育系統(含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下同)享受政府津貼人員等的推薦(審批)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考核任免市直教育系統幹部;根據有關部門下達的年度增人計劃,組織市直教育系統人員招聘錄用工作;負責市直教育系統人員考核、工人技術等級考試、工資福利、機構編制、人事檔案管理、幹部培養培訓、軍隊轉業幹部和復退伍軍人安置等工作。負責來黃留學生、外國文教專家、教師的有關管理工作和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出國(出境)考察人員及具有大專以上學歷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的審核工作。參與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科長:丁意輝
發展規劃科
【機構名稱】: 發展規劃科(掛市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牌子)
【科室職能】: 制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規劃指導全市教育體制改革、中小學布局結構調整工作;擬定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年度招生計劃;承辦普通高中、中職以上學校及高等教育機構的設置、合並、撤消和更名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全市教育事業的統計、分析、信息發布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學校後勤、校辦產業、勤工儉學管理工作。承擔全市社會力量舉辦學校的申報、審批(備案)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全市對外合作辦學、市外以黃岡品牌辦學的審批、管理和協調工作。
科長:姚豐焱
副科長:龔丹勝
財務科
【機構名稱】: 財務科
【科室職能】: 制訂全市教育經費籌措、管理的有關政策;管理、監督全市教育項目建設和義務教育保障新機制工作;承擔局屬單位基建管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編制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收費標准;統計並監督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市級財政教育事業費的預決算,負責市級教育專項事業費(城市教育附加費和地方教育發展費)的分配及日常管理工作;承擔市直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國有資產及非稅收入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各縣市區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學生資助工作方針和政策,統籌管理全市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工作。
科長:朱正國
副科長:方傑
基礎教育科
【機構名稱】: 基礎教育科
【科室職能】: 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貫徹執行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發展的政策和措施,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實施素質教育;指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規范基礎教育學校辦學行為;負責教材管理工作,選定中小學教科書,組織課程改革實驗教材培訓;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電化教育、信息化建設以及教學儀器設備和圖書資料裝備工作;指導有關的教育學會、協會工作;指導中小學德育工作、勞技教育和教科研工作;負責組織全市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及學籍管理工作;指導管理全市中小學生活動中心和中小學生校外教育工作;指導全市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各類學校的業務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黃州城區小學初中劃片入學工作;負責市直中小學、幼兒園業務管理與協調工作。
科長:劉立志(由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副主任督學兼任基礎教育科科長)
副科長:湯艷
高職成教科
【機構名稱】: 高等教育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簡稱「高職成教科」,掛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牌子)
【科室職能】: 統籌協調管理全市各類高等教育;制訂全市高等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及各學科發展規劃;參與新建學校的論證與申報工作,對高等教育聯合辦學進行指導和協調管理;指導全市高等教育教學改革;參與高校辦學水平及相關教學業務工作的評估,協調指導高校的科技管理與產業工作;指導高校學生工作及綜合治理工作;協調教育系統有關版權和專利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科技工作;指導全市社會力量舉辦高等學校的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民教育系列在職高等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學歷認定工作。統籌管理全市普通及成人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編制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專業目錄及教學指導文件;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評估、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和德育工作;參與全市中等職業學校的結構布局調整工作;指導全市農村初中實施短期職業技術培訓和「綠色證書」教育;負責組織全市職業高中、職業中專和綜合高中招生錄取及中等職業學校、成人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和教學管理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和成人文化學校的技能競賽和師資培訓工作以及實驗室實習基地的建設;指導和協調全市開展農民實用技術培訓及教育興農工作;指導全市社會力量舉辦各類中等職業技術教育教學各項管理及職業證書考試。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是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承擔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參與擬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大中專學校開展畢業生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協調和指導大中專學校畢業生派遣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急需畢業生的專項就業計劃。
科長:孫兵
副科長:毛冰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
【機構名稱】: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
【科室職能】: 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及國防教育工作,擬訂學校有關體育、衛生、藝術及國防教育的指導性文件,負責全市性並組團參加全省性學生體育、藝術比賽和交流活動;組織開展學生體質健康的調查研究和動態分析;指導全市學校食品衛生安全、衛生防疫管理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控;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生理和心理健康教育、國防教育和學生的軍事訓練工作。
科長:吳保德
法制與學校安全科
【機構名稱】: 法制與學校安全科
【科室職能】: 擬訂有關教育的地方性教育規章草案及規范性文件;承辦教育法制建設、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的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協調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綜合治理、安全教育、維護穩定、校內安全保衛和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各種安全工作應急預案和檢查督辦活動方案;定期研究分析和預測學校不穩定因素,指導市直各學校妥善處理突發事件;負責黃岡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市直學校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學校校舍、實驗器材安全的監控工作;宣傳和貫徹上級關於防範和處理邪教組織等工作方針和政策,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全市教育系統有關防範和處理邪教組織等工作;負責市直教育系統反邪教工作。
科長:徐利民
教師管理科
【機構名稱】: 教師管理科
【科室職能】: 承擔全市教師隊伍建設的指導管理責任。組織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工作;負責全市教師系列和教學實驗技術系列專業技術職務推薦和評審工作;指導、協調中小學師德師風建設工作;負責省特級教師、省級骨幹教師和湖北名師的管理及推薦申報工作;負責市級骨幹教師和黃岡名師的評審工作;統籌規劃與指導組織全市普通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及中小學校長、園長的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參與研究並指導全市高、中等師范院校及有關師資培訓基地的建設、改革發展和教育教學管理;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市「三支一扶」支教計劃組織實施工作。
科長:帥國英
副主任科員:汪國民、陳福紅
離退休人員管理科
【機構名稱】: 離退休人員管理科
【科室職能】: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承擔市教育局關工委秘書處的工作。
副科長:何為東
市教育督導辦公室
【機構名稱】: 市教育督導辦公室(簡稱「市督導辦」)
【科室職能】: 市督導辦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辦事機構,承擔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根據國家有關教育督導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擬訂全市教育督導的有關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對有關市級行政部門和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領導、管理教育工作的情況進行檢查、督導、評估,推進素質教育的實施和教育目標的實現;組織開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組織對中等及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評估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組織對教育工作熱點、難點問題開展專項督導檢查。
主任:李全儀
副主任:劉睿菱
市語委辦
【機構名稱】: 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市語委辦」)
【科室職能】: 市語委辦是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規和各項規范、標准;編制全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監督檢查全市語言文字應用情況;組織培訓普通話師資和地方語言文字工作人員,指導和推動地方語言文字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和管理工作。
副主任:雷中懷
市招辦
【機構名稱】: 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市招辦」)
【科室職能】: 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是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承擔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全市有關教育招生、考試的政策和措施並監督檢查;協調指導全市各類大中專學校、成人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試及錄取工作。
市黨辦
【機構名稱】: 市直教育系統黨建工作辦公室(簡稱「黨辦」,加掛市教育局機關黨委辦公室牌子)
【科室職能】: 職責:負責局機關和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發展、教育、管理工作,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典型經驗;負責優秀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和先進基層黨組織的評選、推薦(審批)工作;督促檢查市直教育系統黨的各項制度建設、執行情況;負責市直教育系統黨員統計和黨費收繳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市直教育系統民主黨派和群團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政治理論學習、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主任:屈銀安(由市教育工會主席兼任黨辦主任)
常務副主任:何為東(兼)
市教育工會委員會
【機構名稱】: 市教育工會委員會
【科室職能】: 主席:屈銀安
副主席:吳元香
監察室
【機構名稱】: 監察室
【科室職能】: 主任:方學琪
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
【機構名稱】: 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
【科室職能】: 常務副主任:袁學福
副主任:陳文俊

⑹ 成華區教育局的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教育局設1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及外事管理;承擔信息、保密、政務公開、後勤和機關的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管理機關的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教育的宣傳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內的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女等群團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二)督導室(掛區政府教育督導團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區教育督導工作;擬訂全區教育督導與評估制度、評估方案和指導性文件;負責對全區中等及以下學校(含幼兒園)的辦學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對區級有關部門、派出機構的教育工作進行指導;發布教育督導報告;承辦區政府督導團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紀檢監察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
擬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全區教育事業發展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擬定區城鄉教育統籌綜合改革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調查研究教育發展、教育體制的重大問題;指導教育理論研究、教育科研和重點課題研究;牽頭推進城鄉教育統籌發展的重大改革項目;參與全區中小學校布局結構調整;承擔城鄉教育綜合改革的日常工作。
(四)教育一科(掛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負責管理全區小學教育;負責全區各類小學及「小升初」的招生工作;負責管理小學階段學生用書、電子音像製品和學具;統籌管理和指導小學的教學工作、教育科研工作和教改實驗工作;統籌管理全區中小學的科技教育、特殊教育;承擔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
(五)教育二科。
負責管理全區初、高中教育,指導全區初、高中教學質量管理,指導全區普通中學、職業中學的課程改革,參與教學業務管理部門組織開展學科建設及教育科研工作,參與擬訂全區中學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協助完成中職、普教類相關資助工作,指導全區中學改革與發展。
(六)教育三科。
擬訂學前教育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學前教育教學的管理、指導;負責全區民辦校(中小學、幼兒園、教育培訓機構)規范辦學及年審工作;規劃和指導全區成人教育、社區教育工作;指導開展掃盲後鞏固提高及中小學校教育資源向社區開放工作。
(七)德育教育科。
負責全區中小學德育教育工作;管理和指導全區中、小學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健康教育和環境保護教育工作;管理和指導全區中小學體育、衛生工作;組織開展學生體育競賽、藝術演出比賽活動;指導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指導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區中小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指導全區中小學班主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中小學食品衛生、傳染病防控工作。
(八)計劃財務審計科。
擬訂招生計劃;負責教育系統的財務管理和財務核算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經費預、決算編制及教育經費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教育基礎信息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區教育收費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
(九) 基建設備科。
擬訂報審區直屬單位的校舍建設計劃、維修計劃、設施設備裝配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區內學校的規劃,校點布局及調整;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區校舍查危、排危及防汛工作;參與管理直屬各單位所使用的土地;指導管理直屬各單位房屋建築、設施設備;指導學校國土證、產權證的辦理。
(十)安全監督科。
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監督、管理、社會穩定、信訪、消防及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擬訂教育安全穩定工作計劃、管理制度和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方案;組織、指導區教育系統的安全、穩定和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法制建設、依法治校工作;組織協調教育系統內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處置;指導督促教育系統內一般事故處理,參與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十一)組織人事科。
負責教育系統的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機構編制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規劃、指導全區教師隊伍的繼續教育、培訓和表彰獎勵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負責校級幹部的培訓和考核工作;統籌組織安排「支教、扶薄」工作。
(十二)行政審批科。
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負責相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依法行政工作。
機關黨的組織按照黨章和區委有關規定設置。

⑺ 廈門市思明區教育局的思明區教育局領導及下屬學校、單位:

一、廈門市思明區教育局領導:

中共思明區委教育工委副書記、思明區教育局局長:林燕莉(正處級)

中共思明區委教育工委常務副書記: 陸曉紅(正處級)

中共思明區委教育工委委員、思明區教育局副局長:張 越(副處級)

中共思明區委教育工委委員、思明區教育局副局長:游懷忠(副處級)

思明區教育局副調研員:馬曉毅(副處級)

二、思明區教育局屬下屬單位

1、廈門市思明區教育局公辦中學

廈門市松柏中學 黨總支書記、校長:郭順敏(副處級)

廈門市第九中學 黨總支書記、校長:洪秋和(副處級)

廈門市第十一中學 黨總支書記、校長:陳國華(副處級)

廈門市湖濱中學 黨總支書記、校長:鄭務廣(副處級)

廈門市華僑中學 黨總支書記、校長:鄭珠恩(副處級)

廈門市大同中學 校 長:胡育安(副處級) 黨總支書記、副校長:經麗紅(副處級)

廈門市檳榔中學 黨支部書記、校長:庄 健(副處級)

廈門市蓮花中學 黨支部書記、校長:李子朔(副處級)

廈門市金雞亭中學 校 長:鄭訓龍(副處級) 黨支部書記:吳金忠(副處級)

思明區觀音山音樂學校 黨支部書記、校長:梁建東(副處級)

廈門市逸夫中學 黨支部書記、校長:田 剛(副處級)

廈門市思明區教育局其他單位

廈門市思明區青少年宮、思明區特殊教育學校、思明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思明區教師進修學校、思明區社區教育中心、思明區青少年業余體育學校。

2、廈門市思明區教育局公辦小學

廈門市演武小學、廈門市演武第二小學、廈門市濱海小學、廈門市群惠小學、廈門市民立小學、廈門市文安小學、廈門市定安小學、廈門市人民小學、廈門市人民小學分校、廈門市開禾小學、廈門市大同小學、廈門市故宮小學、廈門市思北小學、廈門市思明小學、廈門市園南小學;

廈門市公園小學、廈門外國語學校附屬小學、廈門市濱北小學 、廈門市仙岳小學、廈門市湖濱小學、廈門市思明第二實驗小學、廈門市梧村小學 、廈門市濱東小學、廈門市松柏小學、廈門市松柏第二小學 、廈門市湖明小學、廈門市西郭小學 ;

廈門市檳榔小學 、廈門第二實驗小學 、廈門市嘉濱小學、廈門市蓮花小學、廈門市蓮龍小學、廈門市鷺江新城小學 、廈門市金雞亭小學、廈門市思明區蓮前小學、廈門市瑞景小學 、廈門市前埔北區小學、廈門市前埔南區小學、廈門市前埔小學、廈門市何厝小學。

3、廈門市思明區教育局公幼兒園

廈門市日光幼兒園、廈門市鼓浪嶼藝術幼兒園、廈門市第四幼兒園、廈門市民立幼兒園、廈門市第六幼兒園、廈門思明實驗幼兒園、廈門市東浦幼兒園、廈門市第一幼兒園、廈門市實驗幼兒園、廈門市華僑幼兒園、廈門市科技幼兒園、廈門市篔簹幼兒園、廈門市第八幼兒園;

廈門市第九幼兒園、廈門市第十幼兒園、廈門仙閣幼兒園、廈門市蓮花幼兒園、廈門市仙岳幼兒園、廈門市思明區藝術幼兒園、廈門市蓮龍幼兒園、廈門市海城幼兒園、廈門市西林幼兒園、廈門市金雞亭幼兒園、廈門市松柏第二幼兒園、廈門市思明聯合幼兒園石亭園;

廈門市思明聯合幼兒園嘉華分園、廈門市思明聯合幼兒園湖明分園、廈門市思明聯合幼兒園松柏分園、廈門市思明聯合幼兒園瑞景分園、廈門市第九幼兒園前埔分園、廈門市第一幼兒園分園、廈門市思明實驗幼兒園嶺兜分園、廈門市日光幼兒園瑞麗園區、廈門市第四幼兒園塔埔分園;

廈門市思明區廈港幼兒園、廈門市思明區思明幼兒園、廈門市思明區南喬幼兒園、廈門市黃厝幼兒園、廈門市思明區鷺江幼兒園、廈門市思明區廈禾幼兒園、廈門市文灶中心幼兒園;

廈門市文灶中心幼兒園梧村分園、廈門大學幼兒園、92674部隊海燕幼兒園、廈門市華僑托兒所、廈門警備區幼兒園、廈門市振興幼兒園、中國人民解放軍73111部隊機關幼兒園。

(7)依法治校工作機構擴展閱讀

思明區教育局工作職責:

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執行教育政策法規,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進全區教育工作和學校辦學逐步走向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研究制定本區教育規章,並監督執行。

二、研究制定本區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任期工作計劃和年度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落實和總結。

三、綜合管理本區的初等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高質量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協調管理和發展社區教育。

四、具體負責學校工作的督導,開展執法情況和辦學水準的監督、檢查、評估、指導工作。對整個教育帶有方向性、全局性的問題進行調研,向區政府、上級教育部門提出建議意見,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五、根據社會發展需求,合理設置學校和辦學規模,辦好各級各類學校,負責統籌指導招生工作、學籍管理、課程設置、教學實踐、質量把關、畢業生升學等工作,規范學校管理。

六、抓好教育教學改革,辦好各類學校,不斷提高辦學效益。全力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學質量,為學生的健康成長打下良好的基礎。

七、指導、管理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勞動教育、科技教育和國防教育。綜合管理少先隊工作、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關工委工作。

八、加強教育教學研究,完善教研製度,健全教研網路,指導教研活動,提高教研水平,發展教育科研。

九、統籌抓好各類學校教師隊伍的建設。負責本區教育系統的人事調配,勞動、工資工作,負責教師資格、教師職務職稱的評審、聘任工作。組織、指導師資培訓進修工作。

十、提出區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方案的建議,積極籌措教育經費,管好用好教育經費。負責全區校園整體規劃,校舍的基建、維修,教學設備的添置和管理。

十一、負責管理國有教育資產,指導學校後勤財務工作,規范局、校兩級的財務管理。負責校園安全保衛工作,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十二、負責統籌、協調和指導本區范圍內語言文字規范工作,組織開展語言文字的宣傳教育和指導檢查工作。

十三、負責本區高等教育升學考試的組織工作。

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⑻ 教育培訓機構的教務長是干什麼的

教務復長是協助校制長領導全校教學工作的參謀與助手,是督促、檢查、指導教學處、教務處、各系等部門協調一致,並與他們一起抓好教學、教務的主力。
職責
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
貫徹黨的基本路線、教育方針及各項政策。做到以德育為首、教學為中心指導教學教務工作。根據上級要求和校情況,制定、修改、調整教學計劃與課程設置,並組織實施。狠抓學生的素質教育,確保培養出適應現代化建設需要的、合格的「四有人才」。
堅持「三個面向」
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全面貫徹《高教法》。嚴格執行教學教務的各項規章制度。檢查並推動各系的工作,指導各系認真抓好對教師「為人師表」、「教書育人」的嚴格要求,加強對學生學習目的、學習態度、學習紀律、學習方法的教育。審定教師的聘任與講課酬金。作好考勤考籍和綜合統計工作。
嚴把教學質量關
優化教師隊伍,組織青年教師進修,選配講課效果好的教師上講台,教具教學設備逐步現代化,保證教材資料的供應,嚴格考試制度。

⑼ 遼寧師范大學在哪

遼寧師范大學是一所省屬重點大學,坐落在中國北方美麗的海濱城市——大連,是遼寧省基礎教育師資培養與繼續教育基地、教育科學研究咨詢基地、高校師資培訓基地、適應地區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需要的科研基地,現已成為遼寧省最大的、起示範帶頭作用的教師教育中心。
學校始建於1951年8月,初建時為旅大師范專科學校,是新中國誕生後首批建立的高等師范院校之一。1953年,東北地區7所師專調整歸並為3所時,我校更名為大連師范專科學校。1958年7月,擴建為大連師范學院。1960年更名為遼寧師范學院。1983年12月,更名為遼寧師范大學。57年來,學校與祖國共奮進,與時代同發展,砥礪耕耘,自強不息,先後為國家和社會培養了8萬多名合格人才。幾代師大人秉承「厚德博學、為人師表」的校訓,牢固堅持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為遼寧省基礎教育培養合格師資、為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培養合格人才這一基本方向不動搖,解放思想,搶抓機遇,深化改革,不斷凝聚發展力量,增強發展動力,積累了豐富的辦學經驗,形成了優良的辦學傳統,學校辦學實力顯著增強,各項事業持續、健康、協調發展。
學校有校本部(黃河路校區)和西山校區兩個辦學區,佔地面積982203平方米。有全日制在校生14969人,其中博士、碩士研究生3018人,外國留學生140人。設有22個學院,51個本科專業。擁有1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13個博士學位授權點,13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99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是全國教育碩士、公共管理碩士、高校教師專業學位和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培養單位,形成了層次完備的人才培養體系。
學校現有專任教師1000人,其中具有正高級職稱教師205人,副高級職稱教師338人;具有博士學位教師217人,碩士學位教師435人。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評議組成員1人,雙聘院士2人。另聘任幾十位國內外著名學者、專家為名譽教授和客座教授。
學校擁有13個省級重點學科、1個省級重點培育學科、7個省級哲學社會科學重點建設學科、3個省級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設有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研究遼寧師范大學中心、教育部省屬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遼寧師范大學海洋經濟與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教育部遼寧師范大學可持續發展教育中心以及遼寧省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中心、遼寧省中小學骨幹教師培訓基地等多家研究和培訓機構。主辦3種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分別為全國教育類核心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和全國綜合性科學技術類核心期刊。
2005年以來,教師主持完成及在研科研項目450項。其中,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33項、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10項、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項目3項、國家「863」計劃項目1項、國家「973」計劃項目子課題2項、遼寧省規劃基金等省部級科研項目325項。我校教師出版專著208部,發表論文4101篇,其中被SCI收錄290篇,被EI、ISTP、SSCI等收錄100餘篇,受理專利47項,獲得各項科研成果獎勵300項。
學校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與14個國家和地區的51所大學、科研機構建立了交流合作關系,進行教師互換、學者互訪、合作研究與聯合辦學等。成立了生物制葯技術研發中心、義大利利馬竇衛匡國研究中心、大森日本學習研究中心、國際商學院、國際職業學院,在美國邁阿密大學設立了孔子學院等。
學校被評為全國黨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青少年教育工作、社會實踐活動、教育部青少年犯罪研究工作先進單位。獲得首批國家語言文字規范化示範校、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先進集體、全國普通話水平測試先進測試站等榮譽稱號。被評為遼寧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學籍管理工作、大學生就業工作、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共青團工作、依法治校工作先進單位。連續多年被評為省、市先進黨委、文明單位。

⑽ 自貢市教育局的單位情況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規范性文件並監督實施。
(二)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教育體制改革政策,提出教育事業的發展重點、結構和發展速度的建議。
(三)負責管理市級教育經費,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提出有關教育經費收費標準的建議,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管理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牽頭落實各項教育惠民政策、中小學標准化建設的有關工作,管理全市教育系統服務業,指導全市中小學校校舍安全工程的實施。
(四)負責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廣播電視及網路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歷教育等,負責全市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計劃的組織實施,聯系地方高等教育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校布局結構調整工作,審批社會力量舉辦的市級學校和教育機構,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全市初級中學以上學校(普通中學、職業中學、特教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核准普通中小學、特教學校、幼兒園的教學和專題教育用書、學具、電子音像製品;指導全市中小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示範學校、學科建設。
(五)負責全市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直屬學校教師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市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的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指導區縣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和資格認定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參與師范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直屬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工作。
(六)負責直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程序,考核任免直屬事業單位領導幹部。
(七)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安全和穩定工作。
(八)負責全市學歷教育及考試工作,指導成人自學考試工作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制定全市中小學、中職學校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安排師范類學生教育實習。
(九)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教育、教學、教研工作,指導教育學會、協會、研究會、基金會等教育社團組織開展工作,牽頭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十)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建工作。
(十一)負責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教育系統信息的統計、分析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十三)負責管理全市勤工儉學工作,制定全市勤工儉學計劃和相關政策,指導學校開展勤工儉學活動。
(十四)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自貢市教育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信息、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訪、接待以及後勤保障、政務協調、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等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政務信息、績效管理工作;牽頭編纂教育年鑒;負責教育宣傳工作和記載教育大事;負責機關網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工作。
(二)計劃基建財務科
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提出年度教育基建計劃建議;負責編制直屬事業單位基建投資計劃,指導學校教學、實驗用房和師生生活用房建設;提出中小學校布局結構調整建議;提出教育經費收費標準的建議,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投資和有關經費管理的政策和措施;負責管理各項教育經費,監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並協助有關部門審計教育經費收支情況;負責全市基本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和信息系統開發建設及全市教育經費投入統計;指導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合作項目的執行;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並指導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工作;負責直屬事業單位財務預、決算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統籌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直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牽頭落實各項教育惠民政策、中小學標准化建設的有關工作;負責管理全市教育系統服務業;指導全市中小學校校舍安全工程的實施;負責直屬事業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及采購限額標准以上的教學儀器設備、學生生活設備設施、師生桌椅等采購工作;負責管理全市勤工儉學工作,制定全市勤工儉學計劃和相關政策,指導學校開展勤工儉學活動;承擔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三)組織人事科(行政審批服務科)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統籌規劃並指導全市教師、教育行政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與分配製度改革工作;負責全市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的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指導區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承辦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有關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專家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市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核定與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中職學校教師獎懲考核工作;負責直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直屬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工作;指導全市中小學校長培訓工作;承擔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組織、思想、作風和制度建設工作;承辦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四)基礎教育科
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重點推動義務教育質量提高與均衡發展及掃除青壯年文盲教育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結構調整及教學改革工作;指導全市幼兒教育、殘疾少年兒童特殊教育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業務工作;擬訂全市基礎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制定基礎教育年度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學校教育思想、辦學方向、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和全市中小學勞動技術教育、人口教育、科技活動等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教育、教學、教研工作;指導教育學會、協會、研究會等教育社團組織開展工作;牽頭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有關工作;指導學校教學工作;核准全市普通中小學、特教學校、幼兒園的教學用書、學具、電子音像製品;承擔市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自貢市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自貢市「9+3」免費中等職業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
統籌管理全市普通及成人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擬訂中等職業教育發展規劃、評估標准和指導性教學文件;制定職教年度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實施中等職業教育的布局結構調整;牽頭組織全市農村教育、企業教育、職業技術教育綜合改革;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及實驗實習基地建設、職教師資的培養培訓工作;指導成人教育、職業教育學校學生和教師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辦學的管理和指導;會同有關科室開展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審轉、評估、驗收等工作;負責管理進入我市辦學的高校、高校函授站(班、點);負責組織、協調和督促全市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計劃實施工作;承擔市「9+3」免費中等職業教育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六)高教師訓科
負責聯系地方高等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高校師范生教育實習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教師培訓工作;負責市教師教育培訓中心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區縣教師教育培訓機構的發展、布局及結構調整;組織擬定全市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政策;制定全市中小學教師學歷達標的規劃、計劃並指導實施;負責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指導開展各類教師教學技能活動;負責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學歷學位確認工作。
(七)政教體衛藝術科
負責全市中小學德育規劃工作;負責指導學校政治課教學與改革工作;負責學校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全市中小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學生社會實踐、學生普法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學校少先隊和共青團工作。
(八)安全法制科
負責管理全市中小學校安全、保衛、依法治校等工作;貫徹執行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擬訂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和措施;檢查、督促學校安全工作;組織、協調學校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牽頭擬訂教育工作的規范性文件和政策並監督實施;牽頭研究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及教育體制、辦學體制等綜合改革;負責教育系統行政復議、學校法制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普法工作;負責直屬事業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工作,領導本機關和直屬單位群團組織工作。
人員編制
自貢市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3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機關黨委專職書記1名(副縣級),督學2名(副縣級);正科級領導職數8名,副科級領導職數7名(含自貢市「9+3」免費中等職業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1名)。機關工勤崗位人員控制數4名。
單列管理行政編制1名。
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人員編制2名,其中:紀檢組長1名(副縣級),監察室主任1名(正科級)。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 蒲定波:主持市教育局黨政全面工作。分管幹部人事科、計劃基建財務科,聯系四川自貢市教育基金會。
黨組成員、副局長 徐曉春:負責基礎教育、勞動技術教育、教育科研、語言文字、中小學教師培訓,協調教育督導、地方高等教育工作。分管基礎教育科、高教師訓科,聯系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市教育科學研究所(市勞技中心)、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自貢廣播電視大學。
黨組成員、副局長 馮 灝:負責學校安全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教育政策法規、教育宣傳、教育信訪、文書檔案管理、信息技術教育、技術物資裝備、學校後勤產業工作。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科、學校安全管理辦公室),聯系市電教館(市信息技術教育中心)、市教育基金會辦公室、市學校後勤與產業管理處,協助聯系計劃基建財務科、四川自貢市教育基金會。
黨組成員、副局長 郭成鋼:負責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民辦教育、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大中專招生與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分管局政教體衛藝術科、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市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市9+3免費中等職業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市大中專招生辦公室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李小培: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學校)並指導全市教育局系統的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斗爭、行風建設、治理中小學亂收費工作。協助聯系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學校)黨的建設、統一戰線、民族宗教、維護政治穩定、工青婦、組織人事、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分管監察室,協助聯系機關黨委辦公室、幹部人事科。
調研員 曹和平:從事教育調研工作,協管政教體衛藝術科,負責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協助聯系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局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其他事項
(一)設置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負責對下級政府的教育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及其舉辦者的工作進行督導、評估、檢查和驗收。根據市政府授權,也可對其他教育工作、對同級政府有關職能部門依法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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