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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依法治國的利弊

發布時間: 2020-12-24 23:06:08

㈠ 秦始皇實施的是法制以法治國嗎

秦始皇實施的是法制以法治國嗎
答:秦自商鞅變直家理論作治指導思想秦始皇統家治皇帝九主要精力用建立央專制政權劃定全疆域統文字度量衡修築城等文化思想面少注意 西周奴隸制社運轉依靠兩項權利原則

㈡ 秦始皇實施的是法制以法治國嗎

秦國自商鞅變法以來,一直是以法家理論作為治國的指導思想。秦始皇統一天下之後,也是以法家治國的。在他當皇帝的九年中,主要精力是用在建立中央專制政權,劃定全國疆域,統一文字度量衡,修築長城等,對文化思想方面很少注意。 西周奴隸制社會的運轉,依靠的是兩項權利原則:禮和刑。「禮」針對貴族,「刑」針對普通百姓。在西周奴隸制社會禮里,各種社會關系主要依靠個人接觸和個人關系來維持。天子、諸侯都生活在社會金字塔的頂尖,與普通百姓沒有直接關系,而與百姓打交道的人,則是一些下級諸侯和小貴族。諸侯國之間的交往稱為「禮」,而貴族依靠「刑」迫使庶民服從。到了東周時期,社會各階層原有的僵硬界限逐漸被打破,大國之間侵略,兼並;這在春秋五霸、戰國七雄之中可以得到印證。各國領導人都想在弱肉強食的殘酷競爭中保存自己的國家,強大國家軍事、政治、經濟實力,強化國家的統治,就需要中央集權。面對這樣的形勢,儒家、道家、墨家等各派都力圖解決君王的各種問題,可是都過於理想化,不切合實際。各國君王愛聽的不是怎樣謀求民眾的安居樂業,而是如何解決當前的嚴峻的國際形勢。就這樣,一班「方術之士」登上了歷史的舞台。有一些人為他們鼓吹的統治方略提供理論依據,這就構成了法家的思想主張。有一種對法家的誤解,認為他們主張法學,其實,法家主張組織領導極權主義的理論和方法。 可以說,法家的歷史哲學觀相對於其他哲學流派完全是一種全新、革命的觀點。儒家、墨家、道家三家雖然思想主張各有不同,但是具有一種共同點:人類社會的黃金時代在過去,而不在將來。自古代的「黃金時代」以來,歷史在逐漸退化,因此,人的拯救不在於創新,而在於回到古代。這就是三家的「歷史退化觀」。三家的這種觀念,來源於中國依循過去經驗的傳統思維方式。中國人大多是農民,農民通常被耕種的土地所束縛,很少外出旅行。農民種地,按時令變化耕耘種地,只需憑借過去經驗,遇到新事,就想過去有什麼經驗可以依循。孔子喜歡援引古代權威周文王和周公來支持自己的學說,這對後世韓愈等許多哲學家有較大的影響。墨子與儒家爭辯,援引比周文王、周公更古老的夏禹;孟子為能凌駕墨家之上,往往援引堯舜,傳說中比夏禹更古老的聖王。道家為能勝過儒家和墨家,請出伏曦、神農等三皇五帝比堯舜更早幾百年。法家是先秦各哲學流派中最後出現的一派,他們認為,每個時代的變化都有其不得不變化的原因,因此只能現實地對待當今世界。古代地人民比較淳樸,只是當時物質條件的低下所造成的,古代人民的品德未必普遍高於當代人民。古者,「人民少而財有餘,故民不爭。……今人有五子不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孫。是以人民眾而貨財寡,事力勞而供養薄,故民爭。」韓非子曾對守株待兔的故事做了評價:今欲以先王之政,治當世之民,皆守株之類也。「是以聖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論世之事,因為之備。」商鞅也提過:「世事變而行道異也。」 春秋戰國時期 「 百家爭鳴 」 中主張 「 法治 」 的一個學派。儒家學派的最後一位大師荀子(荀卿)是其先驅者,他的弟子韓非子(韓非)則是法家學派的集大成者。作為儒學大師的荀子在政治主張上對孟子的學說又有所發展。在尊王道、舉賢能的基礎上,荀子主張兼稱霸力,法後王;不迷信天道鬼神而強調人的能動性,具有唯物主義的思想成分。韓非子與老師的政治思想也不盡相同,他尖銳攻擊儒墨之道,提出了以法治為中心的法、術、勢相結合的思想,形成了較完整的封建專制主義理論。從文風來看,荀子的散文詞彙豐富,句法規整,層次清晰,論點鮮明;而韓非的散文則善用寓言、比喻,鋒芒銳利,議論透闢。師徒二人的散文對後世影響很大,尤其是對漢初許多政論家的政論文有著直接的影響。 法家的治國之道 1、制定法律:「法者,編著之圖籍,設之於官府,而布之於百姓者也。」法的作用是約束百姓的行為。而君王擁有權勢可以懲罰違法之人,可以獎賞順服王法的人。通過賞罰來督促百姓的理論依據是人性趨利避害。同時韓非子還補充道:「夫聖人之治國,不恃人之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為非也。恃人之為吾善也,境內不什數;用人不得為非,一國可使齊。為治者用眾而舍寡,故不務德而務法。」聖人治國,不是要人人為善,而使人人不作惡,國家便能太平。君王治國,應著眼於大多數,而少數人無關宏旨。所以著力於執法,非立德。據此推論,君王只需掌握法律和威勢,不需要特殊德才能和品德,以法治民,非以德感化民眾,這是徒勞的。韓非子 2、循名而責實:這是法家對「正名」的解釋。君王需要有一套駕馭臣子的權術。而擔任一定職務的官吏有責任去完成其職務所要求的各項工作。君王的職責是把某項名義的職務授給某人,這項職務所要求的工作已經在相關法律中明確規定,君王只關心某個官吏是否恪盡職守,至於怎樣完成工作要求,是臣子本身的事,不需要君王指導。君王要做的只是:完成任務有賞,完不成任務受罰。關鍵是君王如何選擇合適人去擔任某項職務。「為人臣者陳而言,君以其言授之事,專以其事責其功。功當其事,事當其言,則賞;功不當其事,事不當其言,則罰。」這樣,能者居上位,無能者淘汰。 3、因此,總的說來,法家並不寄希望於通過教育將大眾改造成新人。而是通過從實際出發,制定法律,配以君王的權術與威勢,統治臣民。那為何韓非子對「立德」的文化教育如此不屑呢?其根源在於韓非子深信人性惡。因為他是荀子的學生。 反對禮製法家重視法律,而反對儒家的「禮」。他們認為,當時的新興地主階級反對貴族壟斷經濟和政治利益的世襲特權,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勞與才幹授予官職,這是很公平的,正確的主張。而維護貴族特權的禮制則是落後的,不公平的。當代學者劉木魚(劉鐸)評價法家思想「禮下小人,刑上大夫,刑禮不偏,謂之法家,謂之聖道」。 法律的作用第一個作用就是「定分止爭」,也就是明確物的所有權。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淺顯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積兔於市,過而不顧。非不欲兔,分定不可爭也。」意思是說,一個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對於集市上的那麼多的兔子,卻看也不看。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權已經確定,不能再爭奪了,否則就是違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第二個作用是「興功懼暴」,即鼓勵人們立戰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懼。興功的最終目的還是為了富國強兵,取得兼並戰爭的勝利。 「好利惡害」的人性論 法家認為人都有「好利惡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說過,商人日夜兼程,趕千里路也不覺得遠,是因為利益在前邊吸引他。打漁的人不怕危險,逆流而航行,百里之遠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漁的利益。有了這種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結論:「人生有好惡,故民可治也。」 「不法古,不循今」的歷史觀 法家反對保守的復古思想,主張銳意改革。他們認為歷史是向前發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隨歷史的發展而發展,既不能復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舊。商鞅明確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張。韓非則更進一步發展了商鞅的主張,提出「時移而治不易者亂」,他把守舊的儒家諷刺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法」「術」「勢」結合的治國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別提倡重法、重勢、重術,各有特點。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韓非時,韓非提出了將三者緊密結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勢指的是君主的權勢,要獨掌軍政大權,術是指的駕御群臣、掌握政權、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覺、防止犯上作亂,維護君主地位。 法家思想和我們現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沒有根本的區別,最大的就是法家極力主張君主集權,而且是絕對的。這點應該注意。法家其他的思想我們可以有選擇地加以借鑒、利用。

㈢ 秦始皇是一個怎麼樣的皇帝

在我看來,秦始皇的功遠遠大於他的過:
從前230年滅韓開始,到前221年滅齊,統一六國,結束了長期以來諸侯據混戰的局面;
他結束了奴隸制社會,創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多民族的統一的封建帝國,使中國進入了封建社會,這是歷史的巨大進步,僅此一項,他就功德無量;
他推行郡縣制度,永遠避免了華夏大地無休止的軍閥混戰——唐柳宗元在其《封建論》中指出:「然而封建之始,郡邑居半,時則有叛國而無叛郡」——郡縣制優於封建制由此可見;
統一法令,統一度量衡,統一文字,為中國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迅速發展提供了有利的保證;特別是統一文字,使中華民族的文化得以源源傳承、發揚光大。中華文明之所以沒有像其他文明古國那樣被中斷,秦始皇功德第一!

秦朝建立不久就滅亡了,秦始皇也因為他的「暴政」而屢被後人非議,這其中我以為原因有三:
第一,一些所謂「暴政」只是我們今天的看法,放在當時恐怕也有不得已而為之的原因。
比如修建長城。如果沒有長城,中國的邊界就會不斷遭到外族的襲擾。外族鐵騎就會隨時長驅直入,劫掠中國百姓財產、對那裡的人民任意姦淫燒殺,漫長的邊界對此將防不勝防,百姓所遭受的劫難會比修建長城更少嗎?國家還要年復一年無休止的長期在那裡駐扎大量的軍隊,因此而耗費的人力物力財力會比修建長城少嗎?
再以焚書坑儒為例:這一條是秦始皇暴政的首要一條,但看《史記》就應明白,那「儒」並非人們習慣上認為的知識分子,而是「方士」。他們說要給秦始皇求長生不老葯,拿了銀子卻交不出葯,人也跑了。被「坑」的四百多基本上是這樣一些人。讀歷史,我們可以發現一個奇怪的現象:如漢武帝為「巫蠱」案殺了五萬多人,坐盜鑄金錢案誅十萬人,因淮南王謀反案株連數萬人死,沒見誰說是「暴政」;項羽動輒屠城,居然被後世尊為英雄,為什麼?因為秦始皇「坑」的是「儒」,也就是文化人,而歷史是由文化人來記載的,兔死狐悲,所以無論誰,只要得罪了知識分子,他就不會在歷史上留下好的印記。至於漢武、項羽等,殺的是普通百姓,普通百姓是什麼?是「下愚」、是「制於人」的,「唯上智與下愚不移也」、「勞心者制人、勞力者制於人」,所以,殺了也沒什麼大關系——對不起,有點扯遠了;
第二,是歷史的局限性;
第三,剛剛建立一個新型社會,缺乏經驗,所以在政策、策略方面難免有失誤。
總之,「秦皇掃六合,虎視何雄哉」,比起他建立的歷史功績,他的過失實在太輕微了。

㈣ 秦始皇運用了諸子百家中法家的思想以法治國,其代表人物()

法家 代表人物韓非子
不過秦國法家商鞅也算吧 。。可是不是秦始皇那時候 。

㈤ 秦始皇採用了哪些措施鞏固國家,有何作用

·正面
秦始皇在位之時,吞並六國,並發兵南征北討,史載「百越之地,盡皆俯首」,「北擴千里」「秦王掃六合」,按戰國地圖看,領土幾乎比戰國七雄控制范圍擴大了一倍。而且秦始皇「設置郡縣」,對征服後的土地注重統治和制度建設,不似其它同時代的征服者如馬其頓的亞力山大,或羅馬只重征服,不重製度建設;因此使統一的土地統治穩固,這才為中國現在的版圖奠定了基礎。後人認為,「功莫大過秦皇漢武」。意指秦始皇在武功方面,排在漢武帝之前,歷史上無出其右。至今,英語中對中國的稱呼China,也是從羅馬語Chin(秦)演變過來的,這在一個側面上表現了秦帝國的影響力。
秦國自商鞅變法以來重視以法治國,秦始皇繼承了這個傳統,十分推崇法家人物韓非,曾自嘆「若與其同游,則無恨矣」。對將領賞功罰罪,皆依法。秦始皇雖專制,認為「朕即天下」,但有秦一代,仍是依法治國。陳勝、吳廣起義,其理由也是「秦法嚴苛」,其罪當死,不得不反,乃是法逼民反。而並非如後世「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那般因嚴重腐敗,而官逼民反。後世儒家倡導人治,治國不依法,由君主一言而決,而至今日人治之風,馬屁之風猶在。
秦始皇首創驛站制度,並修驛道。為龐大帝國的政令通達以及由此而來的郡縣制皇權國家奠定了技術基礎。「修驛道,設郡縣」,這是中國能夠採用郡縣制這種先進制度,而非類似西方的分封制的一個必要條件。同時期的羅馬不能有效控制佔領區,只能設權利極大的總督(總督總攬一地的軍政大權,都是貴族,基層組織都依靠當地的原有組織),仍舊類似於分封制,這是羅馬帝國後來分裂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郡縣制是一種平民制度,其軍政首腦都由皇帝任命,依政績軍功可上可下,可平職調動,這就導致了職業官僚和職業軍人的出現。職業官僚和職業軍人都可以來自平民,郡縣官僚制有效的保證了平民(布衣)參政議政的權利(如李斯,蒙敖等等都是布衣,依軍功政績才出將入相),相比分封制這種貴族政治,無疑是一大歷史進步。現代國家的文官制度和軍隊制度就是起源於此。
秦始皇建立的秦帝國為之後近一千七百年的時間,中國在政治制度上先進於西方,從而比西方發達奠定了基礎。所謂「漢承秦制」,「自秦以來,其制未變」,「百代猶行秦法政」。兩千年的皇權時代的中國,在政治制度上基本上沿襲了秦朝的制度。
李白的詩《古風》:「秦王掃六合,虎視何雄哉!」 桑弘羊的論著中肯定秦始皇統一中國的功績。 清代的章太炎在1913年撰寫的秦政記也贊揚秦始皇。

·負面
因為秦始皇推行「以法治國」的法家學說,而其後中國歷代統治者都推行以仁愛,中庸為核心的儒家學說。因此,秦始皇常作為負面典型出現在各種散文、史籍中。如賈誼的《過秦論》等。
《史記·秦始皇本紀》秦王懷貪鄙之心,行自奮之智,不信功臣,不親士民,廢王道,立私權,禁文書而酷法,先詐力而後仁義,以暴虐為天下始。
賈誼《過秦論》:一夫作難而七廟墮,身死人手,為天下笑者,何也?仁心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
秦始皇被很多史學家看作是一個暴君,為了權力可以不擇手段。
萬里長城、秦馳道、靈渠、阿房宮及秦始皇陵等的規模均極為龐大,勞動舉國的人口興修,不少文獻均斥責在工程進行時造成不少人命死傷,但另一方面卻使各地的交通進一步發展,有助日後交通、經貿、以及各民族之融合。故此,一直成為史學家對於秦始皇功大還是過大的爭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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