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依法繼承
❶ 繼承,現房屋拆遷,該房屋怎樣繼承
在拆遷活動中,拆遷人須與被拆遷人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約定房屋拆遷與補償相關事宜,該協議當事人雙方只能為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其他有權簽字的人,如代理人或代表人等。房屋所有權人去世後,該房屋即應當依照遺囑或法定繼承,但繼承後繼承人應當進行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以確定所有權人,變更登記之前,各繼承人享有的繼承權不是享有房屋所有權的證明。未變更登記的,即屬於房屋所有權狀態不明。《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可見,拆遷人拆遷產權不明確的房屋,不需要被拆遷房屋的繼承人的同意,但要依照法定程序履行。實施拆遷並給付補償款後,各繼承人可依據其對房屋的繼承情況要求其應當分配的財產份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❷ 企業產房屋的繼承問題
1、「企業產房屋的繼承問題」:公有房:你父親只有承租權、沒有所有權,這房不是你父親的個人財產,所以,不存在「繼承」的問題,無論是你還是你姐,都無權爭這房的繼承。
2、但你和你母親、孩子與父親共同居住的:在你父親百年後,你或你母親因為與你父親同住此房,可以變更你或你母親為此房的繼續承租人:具體變更誰為繼續承租人,由房子所企業決定、但你父親生前的意見可以參考,一般情況下,是要求與原承租人在同一戶口上、在此房居住達到一定時間才有繼續承租權的,因此,你姐姐想成為承租人有些難。
3、你父親的遺囑:
(1)先解決是否效力或證明力的問題:你父親是間歇性精神病人,他在正常、不發病情況下所立的遺囑,是有效力的。
(2)但你父親的遺囑:只能決定由誰繼續承租此房的問題,如果寫為「繼承」,則是無效遺囑,因為這遺囑處分了企業的財產。
4、建議:
(1)在你父親有醫生證明沒有發病的情況下,讓你父親寫下遺囑、寫明希望在他去世後,這房的承租權歸你;
(2)如果還可行、你父親的身體情況允許的情況下,可以讓你父親給企業領導寫封信說明自己的意願,也可以和你一起到企業領導、房產主管人員那裡說明自己的想法。
(3)誰可以繼續承租人的問題,決定權在企業手裡,建議你和企業領導事先溝通好。
❸ 子女共同繼承房產方法是怎樣的
房產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當繼承發生時,則應按遺囑及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折產,持原產權證、遺囑等資料到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法律咨詢:繼承房產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法寶問答律師解答:
繼承房產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根據繼承人的不同要繳納其他稅費,例如契稅,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契稅;而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稅。除此之外還有繼承權公證費用、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等。
相關法律參考:
《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中規定: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相關法律知識:
房產贈予辦理免個稅手續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個人所得稅問題通知》規定,贈與雙方辦理免稅手續時,應向稅務機關提交以下資料:
(一)《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44號)第一條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二)贈與雙方當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三)屬於本通知第一條第(一)項規定情形的,還須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贈與人和受贈人親屬關系的公證書(原件)。
(四)屬於本通知第一條第(二)項規定情形的,還須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撫養關系或者贍養關系公證書(原件),或者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撫養關系或者贍養關系證明。
稅務機關應當認真審核贈與雙方提供的上述資料,資料齊全並且填寫正確的,在提交的《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上簽字蓋章後復印留存,原件退還提交人,同時辦理個人所得稅不征稅手續。
❹ 房屋遺產繼承有哪些注意事項
(1)繼承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後開始。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死亡,繼承關系就不會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以後,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遺囑繼承權的實現,必須存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遺囑和被繼承人已死亡,否則遺囑繼承關系也不會發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產子女就不能繼承。父母意願將自己的房產贈與子女是可以的,但這種行為叫生前贈與,不叫繼承。
(2)繼承遺產的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即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我國繼承法確定的法定繼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其它合法財產權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財產、夫妻共有財產以及合夥財產不加分割作為遺產來繼承。像這樣的財產必須分割以後屬於死者個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遺產。一切非法所得的財產不屬於遺產,不得繼承。
(4)不能依法繼承的房產包括只有使用權而沒有產權的房屋、違章搭建的房屋、超過最長保護時效的房產、權利人生前已經贈與且去世前未撤銷的房產。
(5)房產繼承可以登記為按份共有也可以進行析產,房產析產的房屋歸屬應該結合被繼承人在房產中的份額大小、他處住房情況、房屋實際居住情況、履行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支付相應價值的補償款。
❺ 房屋繼承能走法院怎麼辦理
辦理繼承,如果繼承人對於繼承有異議,可以在繼承發生兩年內,在本地法院依法起訴維權。
是起訴其他繼承人。
需要身份證,戶口本,和死者親屬關系證明,在本地法院起訴。
❻ 房屋所有權和繼承問題
1、雖然你與父母住一起,但房子的產權是父母的,在父母相繼過世後,房子將作為他們的遺產,按照《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由有繼承權的繼承人共同繼承。
2、你和姐姐同為法定繼承人,每人各得遺產的1/2。
3、按照《繼承法》第二十五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的規定,你姐姐並沒有表示放棄繼承,就意味著她已經擁有父母遺產的1/2,只不過沒有析產罷了。
3、由於你和姐姐各自擁有房子的1/2產權,你要想在該房子內長久住下去,就需要向你姐姐支付房子價值1/2的房款。
4、你是單身且沒有工作,長期身體不好,不是你可以不給姐姐房款的理由,當然姐姐體恤你的困難時則另當別論。
5、只要在《繼承法》第八條「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的時效內,你姐姐隨時可以要求對該房子析產並依法繼承,訴訟的結果還是你需要付出1/2的房款,當然也可以是姐姐住房,給你1/2房款。也可以是出售該房,每人各得1/2房款。
綜上,你應該明白,姐姐擁有繼承權和法定的1/2房子的所有權,並不等於現在不跟你明說,繼承權和所有就會消失。所以,你需要對繼承房產一事慎重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