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中的法治
1. 依法治國與以法治國的區別
依法治國其實強調的是人依照法律治理國家。
以法治國強調的是法,用法律來衡量一切事物的對錯是非
2. 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什麼
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體現社會主義法治內在要求的一系列觀念、信念、理想和價值的集合體,是指導和調整社會主義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監督的方針和原則。把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必須從中國社會主義國體和政體出發,立足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發展的時代要求,以科學發展觀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思想為指導,深刻地認識社會主義法治的內在要求、精神實質和基本規律,系統地反映符合中國國情和人類法治文明發展方向的核心觀念、基本信念和價值取向。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馬克思列寧主義關於國家與法的理論同中國國情和現代化建設實際相結合的產物,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與法治實踐經驗的總結。其內容可以概括為五個方面。
依法治國:
這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要求政法機關和政法幹警必須不斷提高法律素養,切實增強法制觀念,堅持嚴格執法,模範遵守法律,自覺接受監督,時時處處注意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
依法治國的基本內涵:
①人民民主。這是依法治國的基礎。
②法制完備。這是依法治國的重要標志。
③樹立憲法法律權威。這是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
④依法執政。這是依法治國的關鍵。
執法為民:
這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特徵。執法為民的內涵:以人為本;保障人權;文明執法。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在各項政法工作中真正做到以人為本、執法為民,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公平正義:
這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價值追求。其內涵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公平正義的首要內涵;合法合理,這是公平正義的內在品質;程序正當是實現公平正義的方式和載體;及時高效是衡量公平正義的重要尺度。公平正義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線,是和諧社會的首要任務,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首要目標。要求政法幹警必須秉公執法、維護公益、摒棄邪惡、弘揚正氣、克服己欲、排除私利,堅持合法合理原則、平等對待原則、及時高效原則、程序公正原則,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
服務大局:
這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把握大局,圍繞大局,立足本職。要求各級政法機關和政法幹警,必須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大局開展工作,立足本職,全面正確履行職責,致力於推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努力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
黨的領導:
這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包括政治領導、思想領導、組織領導。要自覺地把堅持黨的領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維護社會主義法治統一起來,把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嚴格執法統一起來,把加強和改進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與保障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統一起來,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立場,忠實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神聖使命。
3. 從依法治國的過程中怎樣理解法治思維
法治思維就是將法治的抄諸種要求運用於認識、分析、處理問題的思維方式,是一種以法律規范為基準的邏輯化的理性思考方式。法治思維是一個文化范疇。廣義的法治文化包含了精神、制度乃至物質等不同方面,而法治思維則屬於精神方面的文化要素。法治
依法治國\思維
法治思維就是將法治的諸種要求運用於認識、分析、處理問題的思維方式,是一種以法律規范為基準的邏輯化的理性思考方式。法治思維是一個文化范疇。廣義的法治文化包含了精神、制度乃至物質等不同方面,而法治思維則屬於精神方面的文化要素。法治
4. 什麼是法治,法治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法治,顧名思義,法治就是"法的統治"。法治是一種貫徹法律至上、 嚴格依法辦事的治國原則和方式。它要求作為反映社會主體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法律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 並在全社會得到有效的實施、普遍的遵守和有力的貫徹。
法治作為一種先進的治國方式, 要求整個國家以及社會生活均依法而治, 即管理國家、治理社會, 是憑靠法律這種公共權威, 這種普遍、穩定、明確的社會規范;而不是靠任何人格權威, 不是靠掌權者的威嚴甚至特權, 不依個人意志為轉移。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當代中國,"法治"和"依法治國"這兩個概念是根本一致的,依法治國實際就是法治的另一種表述,二者之間是一體兩面的關系。 要全面認識法治的內涵,必須對法治與法制、法治與人治、法治與德治的概念做一下辨析,搞清楚它們之間的關系。
法治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一、法治在民主政治建設中的必要性
(一)法治與民主相互依存,密不可分。
法治與民主具有十分密切的聯系,民主促進法治,法治保障民主。法治強調用法律治理國家,而法律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超然於政治體系之外的法律是不存在的,法律需要民主以保證其合理性和有效性;
與此同時,法治通過規范政治行為、協調政治關系、解決政治問題等方式,保障民主在政治中的參與性以及民主權利的實現,促進民主政治生活的良性運行。
(二)法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必由之路。
法治,對於限制政府公權力,保障公民私權利具有重要意義。
二、建設法治中國是我們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法治在中國的推行具有重要意義
(一)法治是保障公民權利奠基石
(二)法治是市場經濟的護航員
(三)法治是社會和諧穩定的「安全閥」
(四)法治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守護神
(五)法治是實現中國夢的助推器
(4)依法治國中的法治擴展閱讀
法治與人治是根本相對立的,是不同的治國理念。人治強調個人權力在法律之上,而法治理念正好與其相反。要法治就不要人治,要人治就沒有法治。
但要強調,國家依靠法治並不是不要依靠人的力量和人的作用,因為再好的法律與制度都需要人來實現與執行。但是,不可以將「人的作用」與「人治」相等同,兩者是根本不同的概念。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法治包含兩個部分,即形式意義的法治和實質意義的法治,是兩者的統一體。形式意義的法治,強調「以法治國」、「依法辦事」的治國方式、制度及其運行機制。
實質意義的法治,強調「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約權力」、「保障權利」的價值、原則和精神。形式意義的法治應當體現法治的價值、原則和精神,實質意義的法治也必須通過法律的形式化制度和運行機制予以實現,兩者均不可或缺。
法治是以民主自由為基礎,需要民主的力量,而我們的法治卻看上去好像是官方在發動和推進,民眾似乎處在旁觀者的地位而表現出「被動」和「冷漠」。在理論上如何印證現行法治推行方式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在現實的法治實踐中確實存在缺少政府和民眾的有效「互動」。
冷靜地思考分析和對「依法治理」現狀的觀察,我們不難發現缺少這種「互動」的現實表現,主要原因在於:民眾對於自身的權利不知道,知道不執行,執行不徹底,導致了21世紀初的這個結果。民眾們在經歷義務教育之後,依舊對於介紹法治的課程並不重視,法治觀念、理念很難進入民眾內心。
使得法治推動成為看似官方在發動和推進,民眾似乎處在旁觀者的地位而表現出「被動」和「冷漠」。
法治是依據法律的治理。
法治實際上包含了許多層面的含義,它是指一種治國的方略、社會調控方式,法治是與人治相對立的一種治國方略。法治強調以法治國、法律至上,法律具有最高的地位。亞里士多德就明確提出「法治應當優於一人之治」。
法治還是指一種法律價值、法律精神,一種社會理想,指通過這種治國的方式、原則和制度的實現而形成的一種社會狀態。
總的來說就是法治包括實質意義上的法治和形式意義上的法治,也就是強調兩者的統一,形式意義上的法治強調「依法治國」、「依法辦事」的治國方式、制度及其運行機制。實質意義的法治強調「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約權力」、「保障權利」的價值、原則和精神。
5. 依法治國與以法治國的區別與聯系
「以法治國」與「依法治國」雖然只有一字之差,其內涵卻有著本質的區別。「以法治國」是說用法律去治國,法律是一種用來治國的工具。這是傳統的管理主義的法律觀念。這種「法治」,主體是國家機關,是手中掌握權力的人,治理的對象是人民群眾。而且「以法治國」有法律工具主義的嫌疑。國家的管理者如果把法律當作手中的工具,則有可能任意改變這一工具,或者濫用這一工具。因此,這種觀念的實質是法制而不是真正的法治,甚至是人治的另外一種表現形式。「依法治國」是說治國必須依法,即治理國家的方式方法必須依照法律的規定。這是現代的控權主義的法律觀念。在依法治國的觀念下,國家的管理者必須依照人民按自己的利益和意志制定出來的法律來行事,並且不得違反這樣的法律。這種「法治」,主體是人民,治理的對象是有可能濫用國家權力的當權者。可見,「以法治國」的實質是「以法治民」,而「依法治國」的實質是「依法治吏」。
6. 依法治國的內涵是什麼
依法治國的含義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也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群眾治理國家、管理社會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方略寫入憲法,賦予依法治國方略以憲法地位,將加速推進法治,使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獲得憲法性的根本保障。
依法治國,是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內容,其本質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體現人民意志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治理國家,而不是依照個人意志、主張治理國家;要求國家的政治、經濟運作、社會各方面的活動統統依照法律進行,而不受任何個人意志的干預、阻礙或破壞。簡而言之,依法治國就是依照法律來治理國家。
7. 依法治國和以法治國的區別
1、概念不抄一樣:
依法治國就是依照體現人民意志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治理國家,而不是依照個人意志、主張治理國家。
以法治國是用法律治理國家,法律就是一部真理。
2、歷史背景不同:
依法治國是對新中國歷史經驗進行深刻總結的結果:建國以後,中國民主和法制建設一度有過長足的發展,但由於「左」的指導思想,而使民主法制建設的良好勢頭急轉直下,最終釀成十年「文革」的歷史性悲劇。
以法為本是韓非法律思想用語,是秦朝法制的重要思想。
3、意義影響不一樣:
國家的政治、經濟運作、社會各方面的活動通通依照法律進行,而不受任何個人意志的干預、阻礙或破壞。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還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必要保障。
以法作為治國的根本。法家主張「法治」的重要觀點,對中國封建法制的確立、鞏固和發展起過重要作用,對秦朝法制的發展有重大影響,對後世封建法制的重視也有深遠影響。
8. 為什麼說依法治國,依法治國是什麼意思
2014年12月4日,13億多中國人迎來了第一個國家憲法日。這一天,從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到各有關部門和地方,從各大媒體到各個校園,都開展了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使人們加深了對憲法的認識,普遍增強了憲法意識。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明確指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這個重要論斷,明確了憲法在法治中國建設中的核心地位,闡明了依法治國和依憲治國、依法執政和依憲執政之間的辯證關系,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意義深遠。
一 依法治國與依憲治國是什麼關系
憲者,法也,憲法就是法上之法、法中之法。為什麼依法治國首先要依憲治國?這是由憲法的獨特地位和作用決定的。對一個國家的治理來說,憲法是根本法、是總章程。1982年12月4日通過的我國現行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發展成果,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為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則、重大方針、重要政策在國家法制上的最高體現。堅持依法治國首先是堅持依憲治國,最重要的也是堅持依憲治國。
依憲治國體現了依法治國的核心內容。從內涵來看,憲法確立了國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務、思想基礎和活動准則,也就是說,國家政治社會生活中最重要最核心的內容,都在憲法中得到確認和體現。依法治國的過程,首先就是貫徹落實憲法中所確立的制度和原則的過程。
依憲治國是依法治國的法律基礎。從效力上看,憲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中居於統帥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憲法是其他法律的根據和基礎,所有法律都是依據憲法制定的,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否則無效。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講憲法是母法,普通法律是子法。依法治國所依之法,首先就是憲法。
依憲治國為依法治國確定了最高准則。從權威上看,憲法是一切組織和個人的根本活動准則,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憲法,不得超越憲法,並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可以說,法治的權威,首先體現為憲法的權威;對法律的遵守,首先是對憲法的遵守。
因此,強調依法治國首先要依憲治國,表明了我們黨堅持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確立了憲法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中的核心地位。要按照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的要求,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現行憲法於1982年12月4日通過,它繼承和發展了1954年憲法的基本原則,它的制定和實施,標志著我國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邁上了一個新的台階,也標志著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基礎得到了進一步的鞏固和完善,是新時期我國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的根本指南和保障。
二 依憲治國和「憲政」是一回事嗎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在社會上引起了積極反響。同時,也存在一些誤解誤讀。比如,有人認為講依憲治國,實質上講的就是「憲政」;還有人認為我們搞法治,最終就是要走西方「憲政」道路;等等。要保證依法治國、依憲治國沿著正確方向前進,必須弄清依憲治國和「憲政」的關系,劃清兩者之間的界限。
的確,「憲政」這個詞,單從字面意義上看,好像就是依據憲法來施政,與依憲治國差別不大。有人提出社會主義憲政,初衷也是想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要搞清這些觀點的是非對錯,首先要搞清楚「憲政」的來龍去脈,認清有些人宣揚「憲政」的本質所在。
其實,「憲政」這個概念,有其特定的含義。「憲政」是西方資產階級革命否定封建專制的產物,是對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政治發展模式的概括,是西方法學理論對自身經驗的理論總結。「憲政」在經過西方學者的反復闡釋和演繹後,現在已經成為一個具有鮮明指向和特定內涵的范疇,主要包括三權分立、多黨制等基本內容。因此,西方宣揚的所謂「憲政」,是特指西方的法治發展模式,不能僅從字面上去理解。
「百里不同風,千里不同俗。」一個國家怎麼搞法治,選擇什麼樣的法治道路,歸根結底是由這個國家的歷史傳承、文化傳統、經濟發展水平決定的。經過長期探索,中國已走出了一條自己的法治道路,在實踐中已見成效。究其原因,就是因為根植於我們獨特的文化傳統,符合我們的基本國情。我國憲法以根本法的形式,確立了中國共產黨在國家中的領導地位,規定我國的政體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這些都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是歷史選擇和歷史形成的,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基本原則和制度安排。我們講依法治國、依憲治國,就是要堅持好、落實好這些基本原則和制度安排,使它們更好地發揮作用。如果丟掉了這些根本,盲目地跟著西方所謂「憲政」跑,就無異於削足適履,自毀長城。
反觀一些西方國家法治發展歷程,它們的所謂「憲政」模式也各不相同,而且也問題多多。特別是近年來,西方憲政民主日益暴露出其弊端和局限性。一些西方學者也承認,西式民主正面臨深刻危機,民主制衡演變為權力掣肘,黨派博弈綁架國家利益。就連「歷史終結論」的提出者弗朗西斯·福山,也不得不修正自己的觀點,發出美國「政治衰敗」的哀嘆。
近些年來,一些西方國家在世界上大打「憲政」牌,極力推行它們的「憲政」模式。但我們從歷史和現實都看得很清楚,它們並非真是為其他國家好,而是以此為手段來搞亂別國、控制別國,最終維護其霸權地位。有些發展中國家沒有看清西方國家兜售所謂「憲政」的本質,盲目照搬照抄,結果適得其反,不僅沒有實現國家繁榮發展,反而陷入無休止的政權更迭和社會動盪,教訓十分慘痛。比如,菲律賓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曾是僅次於日本的亞洲第二大經濟體,而且條件優越、資源豐富,特別是完全克隆了「美式民主」模式,被當時的西方輿論一致看好。但時過境遷,菲律賓已落到亞洲很多國家後面,甚至一度被英國《泰晤士報》稱為「東南亞的一個失敗國家」。
由此可見,對有些人宣揚的所謂「憲政」,我們必須頭腦清醒,決不能被其「美麗的外衣」所迷惑。要珍惜好、呵護好我們自己成功走出的法治道路,並堅定不移地走下去,使之越走越寬廣。
固國安邦之磐石——怎樣理解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理論-人民網
9. 依法治國中法治與德治的關系
法治與德治:相輔相成 相互促進 法道德的作用不同 法律和道德都是社會上層建築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是規范人們行為的重要手段,但二者又有各自不同的特點和作用。 法律體現著統治階級的意志,體現著國家對其成員在政治、經濟、社會等各個領域的行為的要求,體現著維護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國家安全的要求。國家靠法院、警察機關等帶有強制性的國家機器來保證法律的實施。強調用法律制度來治理國家,用強制的手段來約束人們的行為,是「法治」的主要內涵。從維護社會的秩序、保障社會的穩定來說,法律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改革開放以來,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我們十分重視運用法律的手段來規范人們的行為,並把依法治國確立為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因為,沒有完備的法律體系,就不可能保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順利發展。 盡管道德也是上層建築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它和法律不同,道德的實施不是依靠強制性手段,而是通過道德教育的手段,以其說服力和勸導力來影響和提高社會成員的道德覺悟,使人們自覺地遵守這些行為規范。道德訴諸人們的「良心」,訴諸人們內心的「道德信念」。所謂「說服力」,主要是指通過啟迪人們的道德覺悟、激勵人們的道德情感、強化人們的道德意志、增強人們的榮辱觀念,培養和形成古人所說的「羞恥之心」,從而使人們在內心深處形成道德行為的內在動因,培養和形成人的道德行為的最重要的基礎和前提。所謂「勸導力」,就是指通過形成廣泛的道德輿論,培育良好的道德環境,增強人們的道德責任感,使人們認識到,如果一個人不能履行自己應盡的道德義務或者違反了社會的道德要求,就必定要受到輿論的譴責和公眾的批評,甚至招致事業的挫折和失敗。社會輿論的力量是無形的,卻是不可忽視的。強大的社會輿論,能夠對社會的一些重大問題發生重要影響。它能夠在潛移默化中,改變人的性情和氣質,改變社會的風氣,形成某種道德的氛圍。這種社會輿論,一旦同內心信念相結合,就能發揮更大的作用。 總之,從維護和保障社會的穩定來說,法律和道德有著同樣重要的作用。它們相互聯系、相互補充。 正確對待中國古代的「德治」思想 在中國歷史上,法治和德治一直是治理國家的兩種根本手段,如同車之兩輪、鳥之雙翼,對調整社會關系、維護社會秩序發揮了重要作用。 「德治」思想,是中國古代儒家政治思想和倫理思想的一項重要內容。我們必須正確對待古代儒家的「德治」思想,既汲取它的合理的、正確的方面,又拋棄其不適應現代社會要求的錯誤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