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違法必究
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
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和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基本要求是相一致的。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可以用四句話來概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一)有法可依
有法可依,是立法方面的要求。這是依法治國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國的首要環節。有法可依是指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需要法律調整的領域和方面都有良好的法律可資依據和遵循。有法可依已不僅要求立各種各樣的法,更重要的是要求所立的法是良好的法,即符合人民的利益、社會的需要和時代的精神的法。如果所立的法非常糟糕或者漏洞很多,不僅會給壞人提供為非作歹的機會,還會使好人無從依法行事。從內容上說,社會主義法至少要滿足下列幾個條件:(1)要做到真正反映和充分表達以工人階級為領導的廣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2)要做到以「三個有利於」為根本標准,反映社會生活與時代發展的客觀需要。(3)要做到尊重和保護公民的各項人格尊嚴、人生自由、民主權利、政治自由、經濟權利和其他社會權利。總之,社會主義法在實質上應當實現人民性、合理性、公正性、合規律性幾個方面的深刻統一,這也正是社會主義法的生命力與優越性之所在。從形式方面說,社會主義法至少要滿足下列幾個要求:(1)要具有穩定性與連續性,也就是說,為了保證社會秩序和社會關系的相對穩定,法律不能朝令夕改,頻繁變動,反復無常,而應保持一定的穩定性與連續性。(2)要具有內在的統一性與協調性,也就是說,整個法律體系應當是一個以憲法為總綱的、根本精神一致的、各級各類法律法規內在和諧的體系,這樣有助於促進統一的、穩定的法律秩序的形成。(3)要經由民主的、科學的立法程序制定,這是保障法律科學性、民主性的程序基礎。民主的、科學的立法程序有助於發動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力量參與立法,廣泛集中民意民智,避免立法工作單純受部門利益、地方利益的驅使,或者完全依領導人個人的意志而立法。(4)要講究立法技術,注意借鑒歷史上的和國外的立法經驗,更要注意總結自己的立法經驗,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
(二)有法必依
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公民都必須依法辦事。這是依法治國的中心環節。有法必依的具體要求包括:(1)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執政黨作為國家的領導核心,能否做到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能否依法決策和依法辦事,是依法治國能否實現的關鍵。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實行並堅持依法治國,要求執政黨不去隨意干預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更不能代替國家政權包辦一切,而是要時刻保持與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與廣大人民群眾一起嚴肅認真的監督國家機關和公職人員嚴格執法守法,保證其充分、正確、合理地行使職權。全體黨員,特別是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務必加強對法律和法學知識的學習,努力增強法治意識,掌握和提高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本領,以自身的實際行動帶動廣大幹部和群眾,在全社會形成學法、用法的良好風氣,為堅持依法治國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2)一切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必須嚴格依法辦事。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是代表國家制定、執行和實施法律的專門機關和人員。它們嚴格依法辦事,是實行並堅持依法治國的關鍵所在。這是因為,國家機關,特別是行政、司法機關,能否依法辦事直接決定法律能否正確、有效實現,直接影響政府的形象和法律的尊嚴。另一方面,國家機關嚴格依法辦事對社會成員的法律意識和法律行為有著重要的示範、導向和教化作用,有助於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帶動全社會形成遵紀守法的良好風氣。因此,國家權力機關、司法機關及其公職人員,都要嚴格依法辦事,這樣才能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同時又為人民群眾樹立守法的榜樣。(3)廣大社會成員要依法辦事。廣大社會成員不但要自覺以法律為行動指南,還要善於運用法律來爭取和捍衛自己的權力和自由,勇於同一切破壞法律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維護法律的威嚴。這是依法治國廣泛而深厚的社會基礎,是依法治國真正實現的重要標志。
(三)執法必嚴
依法治國的關鍵是執法,難點和重點也在執法。執法必嚴,是指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嚴格依照法律規定辦事,堅決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執法必嚴一是講執法要嚴肅,即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要本著對人民負責、忠實於法律的精神嚴肅認真地、一絲不苟地執行法律。二是講執法要嚴格,這又可具體化為五項基本要求,即正確、合法、合理、公正、及時。所謂正確,首先是指查清事實真象,事實認定正確,證據確實充分。這是正確適用法律的前提。其次是指正確理解法律,准確適用法律。這是執法的中心內容。再次是指實事求是,有錯必究。所謂合法,是指執法機關要依照法律規則、原則從事執法活動,不得以言代法、以權代法,更不得貪贓枉法;執法過程要符合程序法的規定和要求;執法結果要符合實體法的規則和精神。所謂合理,是指在正確、合法的前提下,執法要符合公共道德和社會公益的要求,符合人民的願望和實際的需要。所謂公正,是指要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各方當事人一視同仁,同樣的情況同樣對待,同樣的案件同樣處理。所謂及時,是指在保證執法正確、合法、公正的前提下,要加快執法工作速度,提高執法工作效率,從而早日解決社會糾紛,保證社會關系健康、穩定地發展。
(四)違法必究
違法必究,就是要嚴格追究違法犯罪行為人的法律責任。這是依法治國的必要保證,是法律威嚴的重要體現。違法不究,不但會使受到侵犯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法律保護和救濟,使被破壞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得不到恢復,而且還會損害法律的威嚴,使法律失信於民。在追究法律責任時,專門的國家機關應堅持下列基本原則:(1)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的原則,保證責任的認定客觀、正確、合法。(2)堅持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則。一切違法行為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得放縱任何人的違法行為,不得畸輕畸重。(3)堅持責任與違法行為相稱原則。法律責任的種類、輕重應與違法行為的性質、危害程度相適應,既不能輕犯重罰,也不能重犯輕罰。(4)堅持專門機關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原則,保證辦案工作正確、高效、合法進行。(5)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究的原則。對於因各種主客觀因素所造成的冤假錯案,要依法予以糾正,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當前,在違法必究這個問題上,我們要堅決反對幹部搞特權、有責不究、重犯輕罰。
Ⅱ 什麼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有法可依是指法律法規要完善,做到解決問題能有法可循,是後三者的基本前提和基礎。
有法必依是社會主義法制的中心環節;即指一切國家機關,黨派團體、社會組織和任何個人,都必須遵守法律、依法辦事。
執法必嚴是社會主義法制的關鍵;即指執行的司法機關及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法律的規定實施法律,堅決維護法律權威和尊嚴。
違法必究是社會主義法制的保障。即指任何公民只要是違反了法律,必須受到追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四個方面層層遞進,環環緊扣,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2)依法治國違法必究擴展閱讀:
社會主義法治通常是指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和制度,或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制化。社會主義法治是在打破舊的國家機制、廢除舊的法制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它代表了社會主義國家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它包括立法、執法、守法三個方面,要求實現「有法必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其基本原則主要包括社會主義民主、國家統一立法和執法、法律面前平等等。在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框架內,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化、法制化,嚴格執行依法行使國家權力和實施國家行政的原則。它包括立法、執法和守法三個方面。
完善社會主義法治,不僅要確保人民在制度和法律上成為國家的主人,而且要確保黨的制度和法治地位,實施依法治國的基本戰略。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通過法定程序使黨的主張成為國家的意志,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制度和法律上的貫徹執行,促進黨的各項工作的發展。承認法治。
在黨的領導下,不斷完善社會主義法律,切實執行法律,鞏固和發展有利於無產階級和人民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
Ⅲ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方針中,核心是什麼
核心是有法必依。
有法可依是前提,有法必依是核心,執法必嚴是關鍵,違法必究是保障是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這與「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16字方針相比,主要的不同在於「有法可依」和「科學立法」,前者強調從無到有的法制建設過程,後者進一步強調從有到好,也就是說要從「有法可依」走向「法律可依」,實現從法制到法治的根本轉變。
(3)依法治國違法必究擴展閱讀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之後,有相當部分的人認為現在法治的主要問題不再是「無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法治工作的重心也應當從立法轉向執法和司法領域。其實,我國還有一些領域「無法可依」,尤其是無「法律」可依,而「法不可依」的現象更值得關注。
立法過於原則、概括,可操作性不強;法律法規規章之間矛盾沖突多,且長期得不到糾正,政府、市場主體、司法機關「各依各法」現象並不鮮見;有些法律過於嚴格,導致法律很難被嚴格貫徹執行;有些法律早已過時,但沒有及時修改或廢止;權力、權利、義務、責任配置不平衡,一些法律重權力、輕權利,重公民義務、輕公權力責任,個別法律甚至違反基本的法治原則、法治精神。
實踐中,政府不依法行政,司法機關不依法辦案,公民和企業不守法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他(它)們認為依法行不了政、依法辦不了案,依法會吃虧。也就是說,「法不可依」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進程中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
Ⅳ 實行依法治國,必須堅持()、()、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實行依法治國,必須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Ⅳ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地位各是什麼
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國的前提;有法必依是依法治國的中心環節;執法必嚴是依法治國的關鍵;違法必究是依法治國的必要保障。
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
有法可依(前提)、有法必依(中心環節)、執法必嚴(關鍵)、違法必究(有力保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相互聯系的。只有實現這四個方面的統一,社會主義法制的作用才能充分發揮,國家的長治久安才有保證。
依法治國目的:真正實現人民當家作主
依法治國主體:廣大人民
依法治國重要環節:依法行政
依法治國前提:有法可依
依法治國中心環節:有法必依
依法治國關鍵:執法必嚴
依法治國的意義: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長治久安的要求。
依法治國」,即依照體現人民意志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治理國家,而不是依照個人意志、主張治理國家。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開啟了中國法治建設的新時代。《決定》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關系我們黨執政興國、關系人民幸福安康、關系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戰略問題,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方面。
十八大以來,為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本質要求
★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
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我們要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必須更好發揮法治引領和規范作用。
★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保證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貫徹落實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重要內容,是順利完成各項目標任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保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也是解決我們在發展中面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發展人民民主必須堅持依法治國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發展人民民主必須堅持依法治國、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解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面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事關黨執政興國的全局性問題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我們黨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出發、為更好治國理政提出的重大戰略任務,也是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的一個全局性問題。落實好這項重大戰略任務,對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把握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出發,提出並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布局。這個戰略布局,既有戰略目標,也有戰略舉措,每一個「全面」都具有重大戰略意義。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我們的戰略目標,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是三大戰略舉措。要把全面依法治國放在「四個全面」的戰略布局中來把握,深刻認識全面依法治國同其他3個「全面」的關系,努力做到「四個全面」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核心在於黨的領導
改革和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我們要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加快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全面依法治國,核心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關鍵在於堅持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要在全社會牢固樹立憲法法律權威,弘揚憲法精神,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
★政治保證要堅強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方向要正確,政治保證要堅強。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我們要堅持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在法治領域的具體體現;我們要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在法治問題上的理論成果;我們要建設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法律表現形式。
★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高度統一
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處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地位。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法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願的統一體現,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黨領導人民實施憲法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這就是黨的領導力量的體現。黨和法、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是高度統一的。我們就是在不折不扣貫徹著以憲法為核心的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我們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使依法治國造福人民
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必須堅持法治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要保證人民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要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願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依法治國全過程,使法律及其實施充分體現人民意志。
★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
要正確處理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的關系。我們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質上是一致的。黨既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也領導人民執行憲法法律,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
法治與改革
★改革要於法有據
科學立法是處理改革和法治關系的重要環節。要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發展需要。在研究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時,要同步考慮改革涉及的立法問題,及時提出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議。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時上升為法律。實踐條件還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試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權。對不適應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規,要及時修改和廢止。
★堅持依憲治國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我國憲法是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好憲法,是我們國家和人民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的根本法制保證。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
★提高立法質量
人民群眾對立法的期盼,已經不是有沒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決實際問題;不是什麼法都能治國,不是什麼法都能治好國;越是強調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質量。
★推進科學立法
推進科學立法,關鍵是完善立法體制,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要優化立法職權配置,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健全立法起草、論證、協調、審議機制,完善法律草案表決程序,增強法律法規的及時性、系統性、針對性、有效性,提高法律法規的可執行性、可操作性。
★立法要從大局出發
各有關方面都要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出發看待立法工作,不要囿於自己那些所謂利益,更不要因此對立法工作形成干擾。要想明白,國家和人民整體利益再小也是大,部門、行業等局部利益再大也是小。
★依靠法治轉變政府職能
政府職能轉變到哪一步,法治建設就要跟進到哪一步。要發揮法治對轉變政府職能的引導和規范作用,既要重視通過制定新的法律法規來固定轉變政府職能已經取得的成果,引導和推動轉變政府職能的下一步工作,又要重視通過修改或廢止不合適的現行法律法規為轉變政府職能掃除障礙。
★領導幹部是「關鍵少數」
各級領導幹部在推進依法治國方面肩負著重要責任,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領導幹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帶動全黨全國一起努力,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上不斷見到新成效。
★要依法用權
我們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是為黨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來為黨分憂、為國幹事、為民謀利。要正確行使權力,依法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處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關系。要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按照程序進行決策,做到總攬不包攬、分工不分家、放手不撒手。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就是要依法設定權力、規范權力、制約權力、監督權力。全面依法治國,必須緊緊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來進行。公平正義是我們黨追求的一個非常崇高的價值,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決定了我們必須追求公平正義,保護人民權益、伸張正義。
★黨紀國法不可違
綱紀不彰,黨將不黨,國將不國。要在全黨同志特別是高級幹部中進一步重申,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任何人都不得違背黨中央的大政方針、搞「獨立王國」、自行其是,任何人都不得把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當兒戲、胡作非為,任何人都不得凌駕於國家法律之上、徇私枉法,任何人都不得把司法權力作為私器謀取私利、滿足私慾。黨紀國法的紅線不能逾越。
★以權壓法要改變
各級領導幹部在推進依法治國方面肩負著重要責任。現在,一些黨員、幹部仍然存在人治思想和長官意識,認為依法辦事條條框框多、束縛手腳,凡事都要自己說了算,根本不知道有法律存在,大搞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這種現象不改變,依法治國就難以真正落實。
★善用法治方式開展工作
各級黨政機關和每一位領導幹部、每一位工作人員都要增強法治觀念、法律意識,堅持有法必依,善於運用法治方式開展工作,讓人民群眾在日常生產生活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徇私枉法的要嚴肅問責、依法懲治。
http://cpc.people.com.cn/n1/2016/0817/c64094-28641570.html
Ⅵ 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國的有法必依是依法治國的執法必嚴是依法治國的違法必究是依法治國的
前提、中心環節、關鍵環節、必要保障
Ⅶ 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是:
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治國的本質是崇尚憲法和法律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權威,徹底否定人治,確立法大於人、法高於權的原則,使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和法律不受個人意志的影響。
(7)依法治國違法必究擴展閱讀
依法治國就是依照體現人民意志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治理國家,而不是依照個人意志、主張治理國家;要求國家的政治、經濟運作、社會各方面的活動通通依照法律進行,而不受任何個人意志的干預、阻礙或破壞。
簡而言之,依法治國就是依照憲法和法律來治理國家,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還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人民當家做主根本保證。
Ⅷ 依法治國的核心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中哪一個)
有法可依
Ⅸ 依法治國是否有法必依違法必究
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國的前提,有法必依是依法治國的中心環節,執法必嚴是依法治國的關鍵,違法必究是依法治國的必要保障。
1、社會主義法制通常指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和制度,或者指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社會主義法制是在打碎舊的國家機器、廢除舊的法制體系的基礎上建立的。
2、代表了社會主義國家全體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意志。它包括立法、執法、守法三個方面,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社會主義法制具有以下幾個基本原則:合法原則、民主原則、平等原則、統一原則。
3、所謂「有法必依」是普遍守法的原則,這是社會主義法制的可靠基礎。普遍守法就是指一切國家機關、公職人員、社會團體及全體公民都必須守法。要做到這一點,首先要在人們心目中樹立法律、特別是憲法至尊至上的地位,一切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在國家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一切組織和個人都不能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權。
4、其次要求國家機關、公職人員和公民在從事工作和活動的時候一定要以憲法和法律作為自己的准則。因為,如果允許把法律撇在一邊,即使有再完備的法律,也只能是一紙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