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依法治市實施綱要
1. 《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設主要任務有哪些
《綱要》主要有七大任務,為建設法治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3、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4、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5、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6、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7、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1)成都市依法治市實施綱要擴展閱讀:
措施:
1.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審批事項,全部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最大程度減少對生產經營活動的許可,最大限度縮小投資項目審批、核準的范圍,最大幅度減少對各類機構及其活動的認定。取消不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資質資格准入許可,研究建立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制度。
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由地方實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審批事項,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層管理。加大取消和下放束縛企業生產經營、影響群眾就業創業行政許可事項的力度,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落實和銜接,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加強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審查論證。對增加企業和公民負擔的證照進行清理規范。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探索目錄化、編碼化管理,全面推行一個窗口辦理、並聯辦理、限時辦理、規范辦理、透明辦理、網上辦理,提高行政效能,激發社會活力。
加快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建設,實施在線監測並向社會公開,2015年實現部門間的橫向聯通及中央和地方的縱向貫通。加快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工作,支持地方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
全面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實行清單管理並向社會公布,堅決整治「紅頂中介」,切斷行政機關與中介服務機構之間的利益鏈,推進中介服務行業公平競爭。
2.大力推行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制度並實行動態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調整、審核確認、優化流程的基礎上,將政府職能、法律依據、實施主體、職責許可權、管理流程、監督方式等事項以權力清單的形式向社會公開,逐一釐清與行政權力相對應的責任事項、責任主體、責任方式。
省級政府2015年年底前、市縣兩級政府2016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門、依法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權力清單的公布工作。開展編制國務院部門權力和責任清單試點。實行統一的市場准入制度,在制定負面清單基礎上,各類市場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領域。
建立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清單制度,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規、不合理的收費基金項目,公布全國性、中央部門和單位及省級收費目錄清單,減輕企業和公民負擔。
2015年年底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且未按規定批准、越權設立的收費基金項目,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務或體現一般性管理職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沒有法定依據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項目及收費,一律取消;擅自提高徵收標准、擴大徵收范圍的,一律停止執行。
2. 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是法律法規嗎
不是法抄律法規。
《法治政襲府建設實施綱要》屬於國家綱領性文件,是對國家在一定時期內實現某一目標做出的規劃。具有規劃目標的作用。
綱要不具有強制性,「綱要」的具體執行依靠法律法規保駕護航。
法律法規最大的特點就是具有強制性。
3. 如何理解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的總體目標
《綱要》主要有七大任務,為建設法治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專府職能。
二、屬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三、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4. 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規定將健全怎樣的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制度
健全的行政決策機制是正確決策的基本前提。行政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是健全行政決策機制要實現的目標。同時,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又離不開法製作為保障。因此,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三者是相互聯系、相互滲透、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民主化是基礎,科學化是主導、法制化是保障。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已成為新時期健全行政決策機制的重要目標。所謂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或者科學決策,是指行政決策在科學的決策理論指導下,按照科學的決策程序,運用科學的決策方法進行決策。也就是說,決策的內容必須是科學的,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規律,有利於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普遍認同和擁護。決策的方法也必須是科學的,從實際出發,運用科學的方式,選擇最佳的決策方案。決策的科學化是兩者的統一實行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和依法決策是我國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一項基本內容,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建立法治政府的一項重要目標,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這與我們黨和政府制定和實施的一系列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密切相關。同時,隨著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加入世貿組織的新形勢,對決策創新提出了許多新的要求。由於受傳統的決策體制、機制和方法、觀念的影響,一些地方和部門在行政決策方面難以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提出的新要求,隨意決策、濫用決策權、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的現象還時有發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解決這些問題,就必須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推進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和法制化。
5. 國務院於哪一年在《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中提出要建設法治政府
2004年3月,國務院發布《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明確提出建設法治政府的奮斗目標。
參考: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網路
http://ke..com/view/4669276.htm
6. 健全教育法制工作隊伍保證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至少要有幾名法律顧問
健全教育法制工作隊伍,要保證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至少有1名法律顧問。內根據《依法治教實施綱要》規定容,積極推行並規范法律顧問制度,逐步建立以法治工作機構人員為主體、吸收專家和律師參加的法律顧問隊伍,保證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至少有1名法律顧問。
各級教育部門要積極推動建立健全學校法律顧問制度。高等學校要有機構專門負責法律事務和依法治理工作,要聘任專任的法律顧問,建立健全面向師生的法律服務體系。中小學可視情況和需要配備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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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育部門要大力加強教育法治的理論與實踐研究,教育部和省級教育部門要探索設立教育法治研究基地或者專業智庫,培育教育法治方面的專業研究力量;鼓勵和推動教育法學學科建設,設立專業碩士學位。
要圍繞重要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起草設立專門研究課題,採用年度招標、購買服務等模式,讓研究機構、專業人員、社會組織等第三方廣泛深入參與,提高教育立法的科學性、民主性。在教育科研課題設置中,要保留專門的教育法治內容,促進教育法學的繁榮與發展。推動教育法治專業學會的建設與發展。
7. 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的政策解讀
1.制定出台《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制定出台《實施綱要》是教育部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的一項重要舉措。在各級各類學校實施依法治校是教育領域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建立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構建政府、學校、社會之間新型關系的必由途徑。《實施綱要》共分9個方面,全面涵蓋了各級各類學校推進依法治校的目標要求和主要任務,對學校按照法治精神與原則,轉變管理理念和手段、方式提出了系統要求,是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文件,對推動我國學校行政管理體制和內部治理機制改革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頒布《實施綱要》,根本目的在於促使各地和各級各類學校深刻認識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明確推進依法治校的思路、舉措和重點;積極推進依法治校的實踐,加快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學校、學校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教師依法執教,社會依法支持和管理學校的新格局,使法治成為政府管理學校和學校內部治理的基本方式。
2.如何理解全面推進依法治校?
教育部早在1999年就提出了依法治校的要求,2003年印發了《教育部關於加強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見》。《實施綱要》根據已有實踐和新的形勢,提出了新要求:一是全面部署。《實施綱要》抓住了學校辦學和管理中核心要素,對各級各類學校提出了普遍要求,全面推進。二是全面闡釋內涵和要求。《實施綱要》根據實踐發展,全面闡述了依法治校的內涵、意義和指導思想,系統提出了總體要求和具體措施。三是全面推進實施。《實施綱要》從健全依法辦學自主管理的制度體系、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規范學校依法辦學行為、健全校內權利救濟和糾紛解決機制、營造學校法治文化氛圍、健全依法治校評價考核機制和轉變政府職能等7個方面,對學校辦學管理提出了具體的工作要求和目標任務,將全面提升學校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擺上了教育部門和學校的議事日程。四是全面動員各方力量。《實施綱要》明確了政府及學校內部各個主體,以及社會在推進依法治校中的地位、職責及權利義務,構建了廣泛參與、共同推進的格局。
3.《實施綱要》對學校內部制度體系建設提出了哪些要求?
《實施綱要》強調學校要以章程建設為核心,切實推進學校依法辦學自主管理的制度體系建設。《實施綱要》明確,學校章程應當著力規范學校的內部治理機構和權力運行規則,成為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據;要求教育部門建立健全章程核准機制,到2015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局面。同時,要求學校從程序和實體兩個方面,不斷提高制度建設質量,凡制定章程和關系師生權益的重要規章制度,都要遵循民主公開的程序,健全師生參與的渠道,徵求利益相關方意見。學校規章制度的內容要符合法律保留、公平公正等法治原則,不得非法給師生設定義務,如亂設罰款等。《實施綱要》還要求建立校內規范性文件審查與清理機制,由專門機構依據法律和學校章程對校內規章制度進行審查定期進行清理,保證學校制度體系的合法適當和協調統一。
4.《實施綱要》對學校治理結構的完善提出了哪些要求?
依法健全學校內部治理機構,保障學校權力依法規范行使和有效監督是全面推進依法治校的關鍵。《實施綱要》要求,學校首先要健全科學民主的決策機制,實現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在加強和改進學校黨的領導的基礎上,高等學校、中小學、職業學校、民辦學校和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要根據各自特點,依法健全決策機制,在重大事項決策上建立相應的決策風險評估機制,完善決策公開和決策執行效果評估制度。同時,要完善決策執行與監督機制,在學校內部形成決策權、執行權與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治理結構。其次,學校應當以教學科研為核心,探索完善管理體制,克服實際存在的行政化傾向,實現學術權力與行政權力的相對分離,保障學術權力按照學術規律相對獨立行使。第三,要完善學校的民主管理和監督機制。《實施綱要》強調,學校要擴大有序參與,加強議事協商,完善基層民主制度,切實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會等組織,保障師生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第四,要健全社會參與機制,積極擴大社會參與學校辦學與管理的渠道和方式。
5.為什麼要把家長委員會制度作為中小學依法治校的重要內容?
在中小學全面建立家長委員會制度,既是促進家校合作與溝通的重要途徑,也是保障學生家長能夠有效參與學校管理,增加學校管理、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完善學校治理機構的重要機制。《實施綱要》對中小學家長委員會的職能、產生辦法以及學校與家長委員會的關系作了全面規定,特別規定在一些涉及學生利益的事項上,家長委員會要有發言權甚至是決策權。要求學校完善制度、提供條件,保障家長委員會在學校治理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6.《實施綱要》對學校依法自主辦學提出了哪些要求?
教書育人是學校的核心職能和存在根基。依法辦學,落實師生主體地位,形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環境,是學校推進依法治校的落腳點和具體體現。《實施綱要》從學校組織和實施辦學活動、建設平等校園環境、保護學生和教師權利、健全學術自由的保障與監督機制、推進信息公開和辦事公開等幾個方面,對學校依法辦學提出了全面要求。明確了學校在招生、教學、評價等活動中依法實施管理行為的基本規則。要求堅決杜絕教師違反法定義務和國家規定,利用自身特定職權謀取不當利益的行為。強調要在校園中大力弘揚平等意識,注重對學生和教師權利的尊重和保護。要求全面加強學校的信息公開和辦事公開,建立便捷有效的信息溝通渠道,公開社會、師生關注的信息,使師生對學校的意見能夠及時得到反饋。
7.《實施綱要》為什麼提出建設平等校園環境?
構建平等校園是落實教育公平、權利平等理念的直接要求和集中體現。實踐中,有些學校在辦學、管理以及招生過程中,制定的政策或者規章制度有意或者無意間,違背了權利平等原則,甚至構成歧視。因此,《實施綱要》從建立平等理念入手,要求以平等對待所有學生為核心,明確學校要在體制和機制上落實和體現師生平等、管理者與師生平等、性別平等和民族平等,消除任何不合法、不合理的分類及區別對待,並特別強調要把保障殘疾人的平等受教育權作為依法治校、建設平等校園的重要內容。
8.為什麼要把保障學術自由作為依法治校的內容?
教師和學生是學校的主體,保障教師和學生的研究自由、學習自由和學術自由是學校辦學自主權的重要內容。同時,學術自由也需要在法定限度內行使。當前出現的學術失范行為等現象,與缺乏相應的監督機制有直接的關系。因此,《實施綱要》從保障和監督兩個層面對學術管理的體制機制提出了要求,要求學校建立公正、公平的學術評價標准和程序,健全完善對違反學術規范、學術道德行為的認定程序和辦法,形成良好的學術氛圍。
9.《實施綱要》對健全學校內部的救濟和糾紛解決機制提出了哪些要求?
當前,教育領域的各種矛盾也開始日益突出,學校與學生、教師之間糾紛也呈多發趨勢。學校傳統的管理手段正在面臨挑戰。面對新的形勢,學校要依法健全校內權利救濟和糾紛解決機制,切實增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解決學校改革發展中矛盾、糾紛的能力。這既是依法治校的重要要求,也是維護和諧穩定校園環境的必要條件。《實施綱要》要求學校依法建立和暢通糾紛解決渠道,特別是要建立校內教師申訴或者調解制度,規范學生申訴制度,落實正當程序原則,積極運用聽證等方式,保證處理程序的公開公正。針對目前學校安全面臨的較大壓力和復雜局面,《實施綱要》強調,要健全校園安全管理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妥善處理因為安全事故引發的糾紛,積極藉助政府部門、社會力量、專業組織,多方合作共同構建學校安全風險管理體系,探索建立學生傷害事故調解等制度,通過法治手段,建設平安、和諧校園。
10.為什麼要加強學校法治文化氛圍建設?
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增強校長、教師和學生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識是基礎。《實施綱要》進一步強調了學校法制教育的重要作用,針對學校管理者、教師和學生三個群體分別提出了要求。要求學校管理者要帶頭增強法治意識,養成依法辦事的習慣,提高運用法治解決問題的能力,要求在學校領導任職前,教育部門以適當方式考察其法律知識和依法治校理念;要求在教師入職、崗位培訓和履行職責的全過程都要包含法制教育的內容,全面提高教師依法執教的意識與能力。同時,要加強和改善學生法制教育,開展好「法律進課堂」活動,把法治文化作為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
11.就提高學校依法治校水平的能力與水平,教育部門將採取哪些具體措施?
提高學校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需要制度保障,《實施綱要》從組織工作機制和考核評價機制兩個方面規定了具體措施。要求學校將依法治校納入學校整體工作規劃,作為年度工作專門內容進行報告。強調學校要有專門機構或專職人員負責法律事務,有條件的可以聘請法律顧問,協助學校處理法律事務。學校出台有關管理措施、簽訂合同、實施改革方案等,都要進行合法性評估、論證。《實施綱要》要求,教育部門在對學校辦學和管理評估考核中,更加突出依法治校綜合考核的作用,減少對學校具體辦學和管理活動的干擾。要把依法治校作為對學校領導班子考核的重要指標,創新考評機制,聽取師生和社會公眾意見。
12.《實施綱要》對轉變政府職能提出了哪些要求?
轉變政府職能是全面推進依法治校的關鍵因素。《實施綱要》 提出兩個方面要求:一是切實轉變對學校的行政管理方式,強調依法監管、提供服務,減少過多、過細的直接管理,要主動協調有關部門為學校解決法律問題,為學校改革發展創造良好外部環境。二是依法建立健全對學校的監督和指導機制。教育部門要積極探索建立教育行政執法的體制機制,提高執法能力,依法糾正學校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建立對公辦學校及其負責人的問責機制,健全對違法辦學活動的投訴機制,改革和完善行政監管機制,實現對學校的依法管理。
13.為全面推進依法治校,教育部近期有何舉措和要求?
近期,教育部將根據《實施綱要》制定依法治校的具體評價指標體系,明確中小學、高等學校依法治校的行為規則,指導各地深入開展依法治校示範學校創建活動。將按照分類指導的原則,推動示範學校創建活動的制度化、規范化,集中推廣一些典型經驗,促進各級各類學校依法治校水平的整體提高。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從新的高度認識全面推進依法治校的重要意義。按照《實施綱要》要求,把全面推進依法治校作為推進學校管理體制改革,建設現代學校制度的一項核心工作,切實抓好落實。
8. 《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是由什麼機關制定實施的
您好!2012年11月22日,教育部以教政法〔2012〕9號印發《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該《實施綱要》分全面推進依法治校的重要性與緊迫性;全面推進依法治校的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加強章程建設,健全學校依法辦學自主管理的制度體系;健全科學決策、民主管理機制,完善學校治理結構;依法辦學,落實師生主體地位,形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環境;健全學校權利救濟和糾紛解決機制,有效化解矛盾糾紛;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形成濃厚的學校法治文化氛圍;加強組織與考核,切實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與水平等9 部分。
希望本回答能解決您的問題!
期待您點贊採納,謝謝!
9. 《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原本規定哪一年全面實現學校依據章程自主辦學
到2015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經過核準的章程,應當成為學校改革發展、實現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