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輸案件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 判決輸的案怎樣從起素
判決輸的案子,是不能重新起訴的,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提起上述,中院經過核實後,可以發回到原法院重審。這時候如果有新的證據可以一並提出。如果中院認為,事實清楚,判決正確,就會核定為維持原判。
C. 你好請問一下打官司輸了會是什麼後果
簡單地說就是履行法院依法作出的判決。
D. 判決書上寫查明事實是說案件輸了嗎
判決書怎麼寫只是形式,本質就是要原告勝訴。
已下判決,這些不必再去糾結了。
你還有法律途經可以走,上述以及申訴。
E. 輸案件號在網上查案件進展時 扣除審限一欄立,扣除審限類型 顯示中止 是什麼意思
不知道你的案件時審判階段還是執行階段,如果扣除審限類型是中止,就是該案依法中止審理或執行,待中止條件消失後,再恢復審理或執行。
F. 我有一個案件,在當地法院輸了,我准備向上級法院上訴,需要准備什麼資料
當事人依法提來起自上訴的,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另外,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
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五條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條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
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G. 案件必須依法執行
非訴執行案件審查通過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規定執行程序。第五十三條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本章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五十四條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前,應當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書送達十日後當事人仍未履行義務的,行政機關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對象是不動產的,向不動產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第五十九條因情況緊急,為保障公共安全,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立即執行。經人民法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應當自作出執行裁定之日起五日內執行。
H. 如果一審官司打輸了.二審贏的機率有多大為什麼
二審贏的幾率要看你是不是能提供對你有力的證據。如果二審法院認為確實審判不當,很有可能發回重審。
因為法院審判案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為原則,因此,勝訴與敗訴的問題,關鍵是看雙方的證據是否能證據事實和訴訟請求。
而且在我國法院結構中,依法改判僅是針對最高法院以外的地方法院和專門法院的一審判決而言的。並且本文所稱的二審改判也只是沿用通說概念,並不意味著其是真正意義上的改判,而是續判,其改判的案件並非真正意義上的錯案。
一審法院判決是否正確,是以二審法院的認識和判斷為最後的依據的。但是我們應看到這樣一個事實,那就是如果沒有上訴審,未生效的一審判決於15日後就會成為生效判決。這也就是說一審判決生效後的變更就更難了。
以下情況二審會進行改判:
1、二審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行政機關認定的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而一審人民法院雖認定事實清楚,但適用法律錯誤,對此,二審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改判,維持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
2、二審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一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因而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一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二審人民法院在審理中查明事實後,判處撤銷原行政行為,並直接判處行政機關查清事實後重新作出行政決定。
比如,某廠在報紙上刊登了注冊商標的廣告,但實際上商標並沒有注冊。行政機關依據商標法關於冒充注冊商標的條款對其罰款,該廠不服,起訴。一審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行政機關所認定的事實清楚,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應當適用廣告法。
(8)依法輸案件擴展閱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